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8-03-29何敏
何敏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由此引发一系列不和谐问题。当今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之一莫过于医患关系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并且存在暴力行为。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和冲突,而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处于一种缺失状态,本文拟在分析医患矛盾出现的原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建议。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闹
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理论依据
医患关系是由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而决定的。并随其变化而变化的。关于医患关系的定义,从广义上讲不仅仅涉足医疗技术层面的问题,同时也涵盖了医患双方在医治过程中出现的政治、社会、心理、价值观等主客观因素。医患关系是在医治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两个不同价值取向的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医患关系的现状
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5093起,打伤医务人员2604人,医院财产损失6709万元;2006年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增加到9831起,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20467万元。由此可以看出,不光是贵州省的医患关系出现摩擦,在全国范围内,许多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采取怀疑的态度,导致医患之间的摩擦和“医闹”事件越演越烈。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增长趋势,主要有医疗损害纠纷、医疗责任纠纷、医疗赔偿纠纷等类型。
三、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投入不够
低投入使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难以很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医院经费中,政府投入所占比例不到10%,其余均由医院自筹。这种政策导向客观上迫使医院追求效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生存和正常运转,才能留住并不断引进人才。医院自筹资金从医疗服务和药费收入两方面来,目前医院的药品收入已近占医院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这种以药养药的运作方式让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高收入,甚至为了追求收入而损害群众利益。医院采取一切手段鼓励、刺激医生多看病人,医生奖金和业务量挂钩,在这种体制下,医生不可避免地要开大处方,给患者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医院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导致医药费上涨幅度过快,同时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逐渐降低。
(二)法律的缺位
法律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象征,它强调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相对对等,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但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意味着法律不可能深入涉及到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这是法律自身的局限。虽然我国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医患关系加以调整,例如《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然而调整医疗纠纷民事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却始终是一个空白。在诊疗秩序中,侵权责任法雖然对医疗纠纷民事法律关系有所规定,但也只是对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实质性的责任承担方式,这就导致了患者正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使医患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四、对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应大力支持并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就必须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卫生事业发展道路,坚持卫生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主导作用,改革医疗服务体制,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行业监管,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提高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让人人享有健康的基本医疗保障。
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城市医保比农村医保相对更完善,农村医保有待完善。医疗保险不仅可以缓解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还是有效缓解医患关系的有效措施。在有医疗保障的制度下,让民众不再出现“病不敢看,有病不敢医”的现象。
医疗保险和救济制度是缓解患者经济压力的保障性措施,也是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途径之一,除了国家规定的保险和救济措施外,政府应当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并向基层推进,扩大农村地区的保险和救济制度,使民众得到一定的保障。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患双方协商、医政部门调解、民事诉讼是目前我国医患纠纷的基本解决途径,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行政调解的弱化,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变得尤为普遍。对此,我国在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和完善有关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时要重点抓住纠纷解决途径,通过不断改革医疗体制和学习外国先进的法律体制的方式让我国更合理更科学的处理医患纠纷。此外,立法者在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义务时也要注重保护其享有的权利,这样才能使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权利的同时也应明确规定其应当承担的义务,从而使医患之间在解决纠纷矛盾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不断地更新自己的观念和思想,学会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处理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患者应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尽量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产生纠纷。在医疗行业中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医患关系的一方,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务谋取非法暴利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力度打击利用医疗职务的伟大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力度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医患关系的便利,煽动群众进行聚众“医闹”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完善法律规定,对类似医闹事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严惩不法分子造成的经济、院方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