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对策研究
2018-03-29彭绪山李永平张凯
彭绪山 李永平 张凯
【摘要】对浙江省自2008年以来的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浙江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浙江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会服务;对策与建议
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配套工程。浙江省自2008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以来,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社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为持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一、浙江农村社区建设概述
浙江,位于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的南边,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边与安徽、江西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是我国土地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截止2017年,浙江人口总数已达5539万人,下辖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11个市,36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34个县(其中自治县1个),274个乡、655个镇、449个街道。共有社区3509个,居民委员会910个,村民委员会27568个。
浙江自2008年来,深入地推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机制健全、基础和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和治理水平较好、社区环境美化、社区治安良好的农村社区建设新格局,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村社区建设机制体制不断创新
为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农村社区的职能定位及村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单位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职责、农村社区建设和服务经费保障等,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二)农民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截止2015年,浙江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达到21125元,连续31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40亿元,村均116万元,村级可分配收益247亿元,对农村社区建设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53元和57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标准的87.29%。
(三)农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断完善
浙江省全面推进农村“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将社会事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社区警务等100多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到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实行柜台式服务,形成了“一门受理、分级办理、全程代办、承诺办结”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两个基本覆盖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
(四)农村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深化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村务监督。二是农村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深入推进。制定农村社区协商民主制度,明确协商民主参与主体及职责、协商议题及范围、协商程序、协商监督与反馈机制等。
(五)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以前社区机构牌子多、创建达标多、考核评比多的“三多”问题,全面集中整治,實现了所有农村社区门口只挂3—4块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已基本取消,建立了“一张清单”和“一项制度”,社区减负增效明显。另外,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各地因地制宜,组建分类齐全的志愿者团队,并通过完善组织制度、规范运行程序、扩大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等举措,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大型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农村社区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六)农村社区环境焕然一新
从2012年起,浙江省开展美丽乡村县、乡村户四级联创,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四美三宜二园”的美丽乡村,使得我省农村社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七)农村社区安全建设全面深化
近些年来,浙江省构建了全省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不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建设,整合乡镇(街道)各类资源力量,推进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健全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基层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生态保护责任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基层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浙江省的农村社区建设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但新农村建设作为国家的一项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相应农村社区建设也不例外。浙江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在统筹推进建设上不均衡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推进,但目前各地发展不均衡。部分经济基础好的区域发展较好,表现为“示范”性建设,而一些基础较弱的区域,政策及落实没有跟上。
(二)思想认识上有差距
新农村建设重点在“新”,但有一些“旧思想”仍然根深蒂固,阻碍着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一是思想“简单化”,在建设中,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对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一刀切”思想严重。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困难性、复杂性估计不足,存在粗糙化、武断化现象。
(三)在发挥主体作用上有差距
农村社区建设,居民是主体,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强,在推动过程中,“等、靠、要”意识还比较严重。在主体能力方面,部分村比其他村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一些村民文化水平、技术能力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参与村民建设的能力。另外主体利益保障不足。一些惠农政策缺乏配套措施,对农民保障力度、实惠力度不足,影响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四)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有差距
村组干部是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力量,但对于如何激发这一群体的积极性,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部分村级干部任务繁重疲于应付,工作困难意志不强,新农村是个新课题、大课题,实施难度较大,实施周期也较长,村组干部容易滋生畏难情绪,影响工作开展。
三、浙江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发展对策。
(一)要着力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机制
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综合、高效的领导机制和经常性调研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要坚持规划先行,从城乡一体化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要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改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要着力构建农业“接二连三”的发展机制
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依托综合性农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投入。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引进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尽快形成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为新农村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三)要着力建立以城带乡的反哺机制
要坚持发展农村公共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建设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配合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同工同酬,使农民工在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积极探索村企、镇企合作模式,争取实施重点小城镇和农民新村建设。
(四)要着力構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农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农村产业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农村新科技。加大各村、特别是朝天村精准扶贫力度,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贫困人口,通过统一规划,实行易地搬迁、整体开发式扶贫。要积极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严格监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质量。可探索建立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共同参与的农村特色产业风险基金。
(五)要着力建立新型农民的培育机制
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配合区教育部门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协调区级农口部门,大力实施农村技能培训,并结合农民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农户参加各类技能考核考试,为新农村建设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六)要着力探索建立农村服务网络和服务中心
要逐步将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纳入农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化、规范化、网络化、标准化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制度,培养和选拔一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致富能手担任村干部,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逐步在农业技术推广、治安调解、计划生育、文化协管、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结束语
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需要长期性、坚定地建设及改造,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其新问题的出现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