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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的视角:重庆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研究

2018-03-28余继平余仙桥

关键词:彭水民间文化遗产

余继平,余仙桥

(1.长江师范学院重庆民族研究院,重庆涪陵408100;2.铜仁学院科技处,贵州铜仁554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自2005年起启动了非遗保护工程,做了非遗普查、名录立档、传承人命名、保护规划、经费投入等大量工作,使彭水非遗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

一、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

彭水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孕育了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在众多的民族文化中,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地位。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主要有:1.民间文学:《吴幺姑》《蔡龙王传说》《“长脚佬”的故事》《聪明的苗族小伙子》《灯笼记》《张家洞》《朱三洞》《苗子沟的传说》《大石笋》;2.民间器乐:彭水耍锣鼓、彭水唢呐、任家班吹打;3.民间歌曲:鞍子苗歌、娇阿依、梅子山歌、彭水打闹、太原民歌、乌江号子、诸佛盘歌、福事歌诀等;4.民间舞蹈:彭水高台狮舞、普子铁炮火龙、彭水土家族摆手舞、诸佛甩手揖、肉连箫;5.民间建筑与雕刻艺术:吊脚楼、墓葬石刻技艺等;6.民间传统手工艺:彭水竹板桥造纸工艺、传统漆器、郁山刺绣、郁山擀酥饼、嘟卷子、郁山晶丝苕粉、青瓦烧制技艺、彭水灰豆腐制作技艺、彭水普子火药制作技艺、郁山鸡豆花制作技艺;7.民间传统医药:鹿角镇蛇毒疗伤法等;8.民风民俗:彭水道场、棣棠杠神、踏青节以及敬土地神、祖先崇拜、敬五大老等;9.民间戏剧:木蜡庄傩戏、朱砂三人花灯、郁山围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有力

彭水挖掘整理出鞍子苗歌、竹板桥造纸、普子特炮火笼、靛水高台狮舞等非遗246项,通过积极申报,高台狮舞、苗族民歌2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鞍子苗歌、普子铁炮火龙、鹿角镇蛇毒疗伤法、木蜡庄傩戏、彭水苗绣、苗族银饰锻制技艺、郁山泼炉印灶制盐技艺、彭水米花传统制作技艺、诸佛冯氏蜂毒法等24项被列入市级非遗名录,68项被列入县级非遗名录。唐守益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彭水高台狮舞代表性传承人,冉正高被认定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木蜡庄傩戏代表性传承人,刘开胜被认定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竹板桥造纸代表性传承人,等等。原生态鞍子苗歌娇阿依传承人任永新、任茂淑、吴庆友、谢碧等6人被彭水县政府授予“歌王”“歌后”“歌师傅”等称号。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从2014年以来,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宗旨,深入开展项目普查和申报及建档工作,积极搭建宣传展示平台,健全传承人保护机制,普及非遗知识,全面加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体系建设,不少非遗项目得到资金支持,如竹板桥造纸、苗家刺绣等。传承人大力开展传承活动,如2016年8月12日,62岁的刘开胜在蚩尤九黎城向游客展示原汁原味的竹板桥造纸技艺;“普子铁炮火龙”传承人走进县级传承教育基地彭水一中开展现场展示及传艺授课活动。彭水加快扶持力度,鼓励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创办传习所,目前已成立了传统音乐国家级项目鞍子苗歌传习所、市级项目诸佛盘歌传习所、市级项目梅子山歌传习所、传统舞蹈国家级项目高台狮舞传习所、传统舞蹈市级项目庙池甩手揖传习所、郁山擀酥饼制作技艺传习所、彭水文武中学高台狮舞传习所和竹板桥土法造纸技艺传习所8个。定期组织人员进校园普及相关知识,为非遗爱好者搭建了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推动了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利用,进一步完善了传承人保护机制,为培养优秀非遗传承人、促进当地人珍惜并积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境现状及传承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文化”,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1]。非遗必须由人去传承,传承人作为传承链条上的齿轮,既是文化的继承者,也是文化的创新者,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是传承人。保护好他们是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2]。从近几年的保护实践来看,仅仅依靠国家对传承人进行物质上的支持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措施毕竟都是来源于外部。正如学者所言:“忽视了非遗及其传承人内部差异的整体保护策略之局限性正日益显现。”[3]传承人内部的差异,最大的影响因素是他们不同的生存境况。田野调查发现,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境况差异比较明显,传承效果也各不相同。

(一)不同非遗项目的传承人生境存在差异

在彭水非遗项目中,部分传承人结合社会发展对非遗产品进行了产业化经营,生活比较富裕。如太原民歌传承人刘乐天等人,在2006年彭水县民宗委牵头举办的“2006·首届‘娇阿依’民族文化艺术周”后,借太原民歌得到挖掘和恢复之机,组建了“太原民歌演唱队”参与当地表演。通过与民间习俗的结合,刘乐天这个传承队伍收入比较可观。重庆市级非遗项目“鹿角镇蛇毒疗伤法”传承人陈鸿儒采用民间传统医术抢救被毒蛇咬伤人的生命,同时还自主创新,研发主治各种风湿关节疼痛的五步蛇药酒。这种生产性保护方式既传承了医术,又发展了相关产业,他的诉求与经济条件较差的传承人有区别。相比之下,一些民间器乐、民间歌曲与市场结合程度不高,导致传承人的传承活动面临挑战,如耍锣鼓、乌江号子、诸佛盘歌、摆手舞等。

(二)区位条件不同导致传承人生境各异

部分传承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附属产品融入文化旅游,生境逐渐好转。以彭水县鞍子乡罗家坨苗寨为例,随着当地政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苗寨的房屋、道路、水电等得到改善,游客逐日增多,居住在罗家坨苗寨的部分苗歌传承人就不完全依靠唱苗歌挣钱。在采访中得知,村子里的传承人既种庄稼,也在周边务工,寒暑假游客高峰时回家经营住宿和餐饮生意,他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超过周边社区的居民。在这样的生境条件下,传承人更乐意将唱苗歌作为自己娱乐的方式,也很乐意唱给游客听,传承积极性非常高。同样是一个村的苗歌传承人,因为居住在苗寨景区外围,明显没有寨子里传承人条件优越,虽然游客需要表演时她们也会参与,但住宿和餐饮收入往往没有他们的份额,在现实面前,这部分传承人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与传承苗歌二者的重要性相比较,他们重视的是前者。由于当地政府给予的传承经费极为有限,一些非遗传承人走向外地,必然会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流失。

由于有的传承人外出打工,生活方式改变,导致他们的观念发生变化,传统民族文化开始出现断层。虽然国家提出对非遗进行整体性保护,但收效甚微。非遗生态环境在各种因素的冲击下仍在加速改变,依托于少数民族社会环境的非遗仍然受到强烈的生存威胁。非遗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靠“口传心授”,依托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4]。目前,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正面临困境。

首先,非遗传承人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非遗资料整理、研究及传承困难。调查显示,在彭水的25项民间非遗项目中,传承人受过大学教育的仅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艺人不多,仅存在于鞍子苗歌项目中,初中和小学文化的艺人占大多数。传承人文化程度低,导致他们对民族文化缺乏正确认识。他们往往意识不到民间文化的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缺乏主动性,或认为这只是政府为了完成任务而已,或只是一届领导人为了突出政绩,或只是为旅游景点招揽顾客等。这样的认识阻碍着传承人的积极性。文化教育程度低会导致传承人对社会发展认识不足,对文化传承的途径仍延续口传心授的模式,固守传统技能与模式。要么靠师傅传授,要么在家族内传承,即有的学者所称的“内敛式静态传承”[5]。这样的传承容易与社会发展脱节。由于传承人文化程度较低,从事的往往是体力,这让一些传承人感到一定程度的自卑。尽管近几年当地政府给予这些传承人相当大的关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目前,文化传播面临着社会变迁带来的断代,再加上老一辈传承人逐渐离去,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失。虽然有学者正努力从事搜集整理工作,但许多技能和要点很难精准描述。因传承人的文化程度较低,他们虽然能够演绎自己高超的绝活,却无法用文本的形式记录,久而久之遗留下来的资料越来越少。

其次,传承人年龄偏高,非遗传承青黄不接。在彭水非遗传承人中,老年人所占比重很大。比如:梅子山歌、鞍子苗歌、普子铁炮火龙、木蜡庄傩戏、朱砂三人花灯、吊脚楼工艺、郁山擀酥饼、郁山鸡豆花、蛇毒疗伤等项目50岁以下的青壮年总计有27人,占总人数的20%,比重甚小。另外,在彭水丰富的非遗项目中,还有众多项目的传承人群体年龄结构失衡:没有青壮年,全是老年人。彭水打闹、乌江号子、诸佛盘歌等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年龄均在50岁以上,特别是乌江号子和诸佛盘歌,传承人均在60岁以上。以乌江号子为例,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以前的河流运输方式被取代,纤夫这一行业早已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现在没有过去拉纤劳动的场景,拉纤的疲劳和愁苦也不需要借助号子来排解,因此乌江号子变得无人问津,而其习得者逐渐老去。随着社会发展以及文化变迁,民歌失去了其传承场域。诸佛盘歌盛行的年代是大集体时期,当地村民集体劳动时共同演唱盘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劳动淡化,加上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只剩下年老的传承人在家,既要从事繁重的农活,又要抚养年幼的小孩,根本没有精力去传承盘歌,盘歌逐渐失去了演绎场域。随着年龄增长,传承人的身体状况日渐下滑,记忆力逐渐衰退。这些问题都会对民间文化传承带来阻碍。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传承人,有的非遗项目就会濒临灭绝。

传承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关键,但从总体上来看,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比较单薄。其中比较乐观的当属鞍子苗歌。鞍子苗歌传承人员众多,据学者统计,人数有200多人。这一点得益于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政府给当地有名的传承人颁发证书予以鼓励,同时结合乡村旅游发展为苗歌传承提供契机,并将苗歌纳入当地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中。但其他项目传承人数非常少。比如:嗡仅有1人,幺二三鼓3人,彭水打闹4人,太原民歌4人,等等。之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学这些优秀民间文化,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人们重视不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当地居民不愿意花时间去学习这些技艺,不但没有认识到这些文化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反而认为这些是过时的东西。二是外出务工人群比重很大,人才流失严重,收徒困难。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且多在外地,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接触本民族文化。有的传承人甚至为生活所迫放弃自身本已习得的技能,远走他乡。他们的子女平时也多在学校,假期则跟随父母外出,接受不到传统文化的熏陶。因此,传承人想带徒弟也无人可选。三是非遗传承人都是所在地的农民,要维持自己及一家人的生计。在农村务农基本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但没有多余收入。农村一个青壮年劳动力通常一年在外能够有上万元甚至数万元的纯收入,比在农村务农收入多。多数传承人存在这样的困境:在农村收入低但有利于非遗传承,外出到城市打工收入高但不利于非遗传承。他们往往选择外出打工。比如,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娇阿依民歌传承人彭水县鞍子镇新式村四组的罗兴禄(男,苗族,50岁,初中文化)常年在外打工,只有春节或有红白事或节假日回到老家,短暂停留后又外出打工。他说在外打工一天能挣一百多元甚至更多,在家就没有什么收入。他自己也非常喜欢娇阿依民歌,而且能够演唱很多首,但面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现实的经济收入之间的矛盾,他首先选择了经济收入而把兴趣爱好放在第二位。以民间音乐为例,因为在外打工,民间音乐传承人在打工地就更难以传承民间音乐。在民间更利于民间音乐传承人对民间音乐的传承,比如生产劳动、祭祀、婚丧、为游客演出等场合,是民间音乐传承人自发或专门组织的绝佳的民间音乐传承时机。传承人因为经济原因外出打工导致传承人跟传承对象出现分离,不利于民间音乐传承人对民间音乐的传承。

(三)部分非遗项目面对文化生态困境

传统文化生态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会使非遗失去生存的环境,使非遗传承人的传承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民间音乐所在地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等发生变化,使传承人无法在传统民间音乐原生环境中进行传承。例如,武陵地区土家族、苗族的薅草锣鼓是过去人们在春夏之际在秧田里清除稗草集体劳动时的演唱。现在农村青壮年甚至部分老年人外出打工,留下的多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他们现在是一家一户单干,没有集体演唱薅草锣鼓的氛围。现在的稻田多用除草剂而不用人工薅草,所以薅草锣鼓失去了生存环境。没有生存的文化生态,仅靠少数传承人很难将薅草锣鼓传承下去。现在,彭水许多农村居民搬迁到城市居住,使非遗传承人的主体削弱。彭水县及武陵地区农村的信息化水平逐渐提高,电视、手机等基本普及,人们的娱乐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看电视成为人们闲暇时间主要的娱乐方式,人们也基本上不唱民歌,不看民间戏剧。这使传统民间音乐、木蜡庄傩戏等非遗传承人的传承活动缺少甚至没有发展对象,其传承活动受到极大影响。

(四)部分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面窄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往往借助产业平台,而最常见的产业平台是旅游业,其他产业化发展方式较少。这导致通过产业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面较窄。民间音乐的产业化发展也存在这样的状况,大多选择旅游业作为其产业化支撑平台,主要是为游客表演民间音乐。彭水及整个武陵山地区的很多民间音乐兼具民族性和地域性,这导致为游客表演的民间音乐雷同,导致表演类旅游产品低水平同质恶性竞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最后出现部分同类民间音乐表演类旅游产品被淘汰,被淘汰之地希望通过发展旅游业来带动民间音乐保护的计划就会落空。例如,摆手舞是武陵山地区土家族普遍保存的传统民间舞蹈音乐之一,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的桥梁村和后坝土家十三寨都是发展旅游业的传统民族村寨。桥梁村现居住着王、方、潭、刘、汪、姚、陈、罗等姓38户,共计136人;以王姓为最多,占全村人口的90%以上。村民大多是土家族,为典型的土家族村落,民俗风情浓郁。桥梁村为游客组织了专门的摆手舞表演队伍。在后坝十三寨,当地政府投资修建了摆手堂,组织大量村民形成一支庞大的摆手舞表演队伍,也为游客表演摆手舞。这两个村都位于同一个镇,而且在一条旅游线上,距离比较近。这导致民间音乐表演类旅游产品同质竞争,劣者将被淘汰出局,达不到村民增收的目的,更无法实现通过旅游产业实现民间音乐保护的目标。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人发展对策及建议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除了政府主导的保护活动外,还需要人们自觉推动活动的开展,关键是传承人主动去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在政府主导下要依靠传承人。传承人要打破常规,不能只注重技能的掌握,而要注重创新。

(一)政府提供经济资助

非遗传承人是政府认定的,他们对非遗的传承主要是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做贡献,为民族、国家乃至人类非遗保存文化基因。他们的传承行为主要是公益性行为,这需要政府提供资金资助。重点是三个方面的资金资助:一是对传承人的资金资助,包括传承人的生产、生活、传承等所需要的资金;二是传承对象即非遗名录的传承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资助,包括非遗挖掘整理、发展创新、普及演出等所需要的资金;三是营造传承环境所需要的资金。非遗文化生态的维持和发展特别重要,一些传统节日的恢复与发展以及传统民间信仰、祭祀活动的恢复与发展,对人们的非遗认知教育和宣传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都需要政府提供资金帮扶。

(二)公益性组织或个人对非遗传承人提供帮助

一些公益性组织会提供资金或物质资助以支持非遗保护与传承。传统造纸、民间戏剧、音乐等非遗的传承、发展除了需要一些产业支撑所获得的收入以及政府资金的扶持以外,还需要公益性组织提供各种帮助。比如,鞍子苗歌、诸佛盘歌、梅子山歌、高台狮舞、庙池甩手揖等非遗项目进入所在地的学生课堂前,需要收集整理资料、出版教材、培训专门师资等,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有更多的公益性组织提供支持,将会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善事。

(三)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将非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要大力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充分发挥非遗在育民、惠民、富民方面的作用。非遗生产性保护就是以遵循非遗自身发展规律为前提,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遗资源转化成生产力和非遗文创产品,使之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以保护与发展。国内外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证明,生产性保护是符合非遗自身特点及规律的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因此,应深化民间音乐、舞蹈、戏剧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彭水苗绣、银饰、竹板桥造纸、传统漆器、郁山擀酥饼、郁山晶丝苕粉、灰豆腐、鸡豆花、蛇毒疗伤传统医药等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将非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现有的民间音乐的产业化发展主要是旅游业,这样的产业支撑面比较狭窄。需要多渠道拓展民间音乐产业化发展的面,做到产业支撑的多元化。民间音乐在原生地区传承是最好的传承方法。这些民间音乐在原生地得到老百姓的活态承传,反映着当地人的文化审美特征。随着民间音乐文化生态的剧烈变化,诸多民间音乐鲜有传唱,有的甚至不复存在。就连部分民歌传承人自己的子女孙辈也不愿意再学习这些民间音乐。由此看来,对民间音乐类非遗的保护有必要对其资源进行转型,动用政府、媒体等力量扩大宣传,着力提高民间音乐非遗项目的地位,使当地人重拾并接受这些非遗项目,重视其价值与意义。彭水许多民间音乐是山歌对唱形式,现在这些地区的人们很少上山砍柴、放牛并演唱山歌,但可以让这些优美的山歌“进城”,让它们从以前伴随当地人生产劳动的歌曲变成今天城里百姓健身舞的伴奏歌曲,实现民间音乐的转型。也可以把民间音乐精心排练以后搬上舞台到各地巡回演出,拓展民间音乐的生存空间。

传统美术类非遗中有不少极具民族文化特色、又有经济价值和市场开发前景的优势文化资源,如传统漆器、郁山刺绣、苗族银饰、竹板桥造纸等。可以对这些优质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的品牌定位,确定有效的营销战略进行产业化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实现传统美术类非遗的经济价值。只有通过“内部造血”获取资金,才能将这些资金反过来用于传统美术类非遗的保护和发展。具体而言,可以根据传统美术类非遗的特点和优势确定产业化发展规划,精心挑选一些非遗项目建立生产基地,将分散、家庭式的手工作坊、小企业进行整合,实现集约化生产。当地政府可以为其搭建专业性的市场运作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开拓更大的市场。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品牌企业等多方协同创新发展,划拨非遗项目的研发专项资金。一方面,将传统美术元素融入现代设计,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开发各种衍生品,拓展产业链条;另一方面,对可进行机械化生产的艺术类非遗项目的产品通过工艺技术攻关,在保持其传统特色及内涵的同时提高机械化程度,降低成本,提高产能,以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非遗生产性保护更应考虑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打造体验型传统手工艺文化企业,走生产、销售一体化和体验经济的路线。通过打造传统手工艺文化企业将非遗资源转化为体验经济,不仅有助于增加非遗传承人的收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对非遗产品产生兴趣,还能进一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加强非遗传承教育

地方高等院校应该重视非遗进学校的师资培训、非遗传承管理与研究人才培养。各地政府应该充分认识非遗的传承不是单靠几个传承人开展几次传承活动就能完成的。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真正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遗的价值,产生文化自信,才能让他们自觉地保护与传承;也只有这样,非遗传承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取得实效。各级政府部门还要转换观念,解决非遗保护中“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非遗保护不能单靠文化部门的定期检查,而是应健全监管机制,完善项目管理问责机制,真正把非遗保护与管理目标明确化,具体保护项目及工作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深化非遗数字化体系的建设,加强非遗数字资源库和基因信息库建设,为非遗创新和与科技融合提供丰富的素材。与此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必须加强非遗专项保护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非遗传承人的专项补贴、专业人员培训、设备及设施采购经费落到实处。

为了避免“人去艺绝”现象出现,各地政府及教育系统应根据非遗口传身授的特点,在重点加强对传承人保护的同时重视培养下一代传承人,这样才不会因老一辈艺人去世而使相应的非遗消失。在培养传承人过程中,要根据新生代传承人特点创新传承人培养模式。一是推进非遗进校园,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可以将国家级与省(市级)非遗项目融入当地学校地方课程教材,将本省市的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非遗分别融入语文课堂、美术课堂、音乐课堂,将民间传统舞蹈、传统体育等融入体育课堂,将民间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俗、传统医药等融入社会、历史课堂教学中。在地方高校开设非遗选修课,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实践指导教师,并组织教师及传承人协同出版规范、内容全面的非遗高等教育教材,向优秀青年学生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非遗的传承问题。二是结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培养新的传承人。可以将非遗保护与精准扶贫密切结合,让分散的家庭作坊整合起来组成生产基地,培养人才,开展生产,切实提高新生代传承人的经济收入,提高他们传承非遗的积极性。最后,政府部门还应该坚持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演、展示会或博览会,依托传统节日进行非遗的宣传活动;还可以举办各种非遗项目比赛,鼓励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传播氛围,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促进非遗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传承人教育,让本地非遗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与传承。要重视对非遗的理论研究,吸纳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专业人才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非遗的理论研究,深化非遗的文化内涵,提升其文化资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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