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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

2018-03-28宋海姣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工匠精神会计专业工匠

宋海姣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学院, 重庆 400120)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工匠精神”,并指出“要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随后,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指出:“要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2017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工匠精神的政策导向,要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从字面上解读,“工”乃做工,“匠”乃技艺,工匠则指“长期受到工业文明熏陶、训练、培育,在整个专门、专业活动中掌握技能、技艺和技术而且达到一定水平的人才”[1]。也就是说,“工匠精神”是一种从业态度,一种劳动者应有的专业气质,是从业者职业精神、职业技能、职业行为三者统一并达到一定专业水平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可以说,“工匠精神”既关乎“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又关乎经济监管、产业转型等民生社稷。故此,探究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工匠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从“数量时代”进入“质量时代”的基石和根本。

一、响应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时代召唤:“工匠精神”必要性分析

“工匠精神”是一种积极的职业伦理,更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行为习惯,它嵌入了社会制度结构并对生产体系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工匠精神”从行业专用话语向政策导向话语的迈进,映射出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回应了高职高专就业压力的现实,更完善了会计专业学生能力的框架。

(一)制造强国的发展战略需要“工匠精神”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该纲领围绕制造强国的发展战略,加强对我国制造业的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要求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力争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现实观照下,“工匠精神”超越了“技艺”的本意,化身为工业文化的表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四方面内涵:其一,精益求精的专业要求,这是一种将产品合格率从99%提高到99.99%的努力追求,体现了对细节的注重孜孜不倦;其二,一丝不苟的工艺标准,这是一种从抽检产品合格到确保每个部件都达标的追求,体现了对质量的要求绝不投机取巧;其三,专注耐心的伦理品质,这是一种坚持反复试验、追求卓越产品的职业道德,体现了不断提升服务及对完美的追求;其四,敬业创新的时代解读,这是一种秉承传统结合时代发展的职业精神,体现了引领发展的创新与探索。可以说,“工匠精神”为解决国家在强国战略发展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提供了创新思维和方法。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我们逐步摆脱廉价劳动力成本走向制造大国、制造强国的关键。要实现根本性变革,一方面提醒我们“年轻一代要积极投身实践,创造更大的价值”[2],另一方面,又告诫我们应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将口号落实到行动上。

(二)高职高专的就业压力呼唤“工匠精神”

据不完全统计,有65%左右的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于私企、个体等中小型企业,有11%左右的学生从事销售相关的工作,其次就是财务类,所占比例为10.8%,其中会计占比为6.7%。毕业生数量大并没有带来与之对应的工资薪金,甚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月收入增长过慢,会计专业沦为了失业比重大、就业率和就业满意度均比较低的专业。现实的困境主要来自几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高职院校生源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普通高校扩招,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逐年下降。故此,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教育分流政策,将合适的人筛选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其次,高职院校培养机制尚待完善。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改进,需要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和探索性,提高学生的职业认知和实践技能。再次,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理想过于模糊。高职院校的学生缺乏个体职业定位,对未来将要从事的工作缺乏清晰的认识和强烈的意愿,有些学生盲目地攀高追求而迷失了学习主动性。最后,师资队伍不够专业,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双师型”比例不高,专业教师实践经历欠缺等弊端要求高职院校全面规划教师的专业发展,推进教师个体的实践素养培养和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随着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实施,经济结构逐步调整、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促使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已不再满足于基本的会计核算,会计的综合越来越多地被用人单位所强调”[3]。也就是说,无论是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带来的对会计专业学生专业能力提升的要求,还是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求职者综合能力的高标准要求,都在呼唤“工匠精神”在高职高专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有效融合与实践。

(三)会计职业的能力框架要求“工匠精神”

对会计专业学生而言,“工匠精神”意味着“德”“才”兼修。当然,兼修并不是同一要求下的提升,而是有针对性的、有层次的提高。研读已有成果,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的研究多从“工作结果”的视角分析,讨论了会计人员的作用和完成工作时的能力,而CGA、AICPA和IFAC则从“投入”的视角描述了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无论哪种视角,结合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群体——私企或个体为主,从能力要求上讲,更注重毕业生的学习能力、日常核算、工作承受力和应变力等基础能力,这些基础能力反映的就是“工匠精神”的目标和要求。可以说,“工匠精神”是学生能力的重要维度和基本维度,它强调的是学生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能力和经验,应该具备严谨、负责的职业精神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工匠精神”的培育增强了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综合素质,并越来越成为会计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引领着学生未来的发展。尤其是会计行业工作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实践性,业务繁杂且相关法律制度更新变化快,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特别是职业道德优劣,将直接影响会计职能的发挥。

二、观照高职院校会计人才培养现实:“工匠精神”贫瘠性表征

(一)学生对未来职业的认同度低下导致“工匠精神”意识不强

“工匠精神”是当下社会大力倡导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当我们提及“工匠精神”的时候,首先映入脑海的总是瑞士的手表、德国的机械、日本的管理,我们耳熟能详的品牌就是立足本行、心无旁骛的“工匠”。具体到当前的高职院校,学生对未来职业的认同度低下主要有两个层面的表现:一是学生无法理解“我是谁?”“我属于什么样的群体?”等特定问题,学生在校期间没有明确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以及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反过来,学校也没有培养学生作为独特的生命个体去建构对社会、对国家的奉献和对职业角色的理解。二是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学生中尚没有形成“集体的同一”的国家概念,无法对“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部署形成价值认识和行动共识,缺乏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动力和对未来发展的长远规划。学生们没有从点滴小事对自己严格要求,无法做到付得起责任、担得起重任,自然无法理解“个人为单位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越大,自己的人生价值就越能得以实现”[4]。

(二)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导致“工匠精神”融合不深

仔细分析当前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不难发现,“工匠精神”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工匠精神”,就应该重视对会计专业学生培养方案的设计与更新。当前,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设计的不合理表现主要有:第一,专业核心课缺乏对职业精神的塑造。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视了技能的培养和操作性的训练,但缺乏了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塑造,没有帮助学生树立“工匠精神”的职业态度。第二,就业指导课程中缺乏对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和针对性引领。学生对未来工作的认知容易理想化,不能正确评价自己,无法承受工作压力和挫败。高职院校的课程体系也忽视了对学生就业后应秉持的爱岗乐业和负责敬业等职业定位方面的教育。第三,常规的实习实践课一味地强调会计技能的练习,缺乏对优秀工匠事迹的感悟与观摩,不能激发学生对综合职业素质的有意识追求和习得。第四,能力拓展课没有囊括现代企业用人需要的服务精神和自我提升的钻研精神,忽视了对学生正确行为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三)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盲目改革导致“工匠精神”践行不畅

高职院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已经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中的主流意识”[5]。然而,创新与创业、技能与技术作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冲击了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和人文根基。缺少了促进学生由个体发展走向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匠精神”作为载体,盲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免沦为难见实效的成果。有调查显示,不少高职院校教师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存在较大偏差,将其理解为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缺少了应有的理论知识与企业岗位实践能力的结合与训练。[5]进一步而言,为了达到一定的“双师型”教师比例,高职院校加大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到学校任教的力度。但是对“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各高职院校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专业之间的标准也不统一。参差不齐的用人标准缓解了学校学科建设的燃眉之急,却不能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的长久发展。

(四)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导致“工匠精神”传递不顺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这里强调的高素质主要是指“双师型”教师,反观当前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现状,“既掌握基本知识和教学规律、懂得技术创新,又能够将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满足市场需求的教师并不多见”[6]。换句话说,高职院校的教师多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根本没有企业工作经历,这种从书本到书本的理论型教师普遍缺乏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实践经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个体素质不高,二是缺乏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的“领头雁”。前者是指教师个体的素质和水平难以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规划与发展,后者是指高职院校在引入人才时往往会过分注重其头衔与名气,但引进的专家、学者却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大大影响了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总而言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是培养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的关键,教师个体素质不高和整体科研氛围不深厚影响了“工匠精神”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传承与传播。

三、探究高职院校会计人才培养改革:“工匠精神”培育的路径

(一)规划学生的职业生涯,强化其职业认同感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是“高技能应用性人才”。所谓“高技能”并不仅仅指实践操作技艺高超,而是指具备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掌握娴熟的实践技能。提高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认同感,主要应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开设全面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技能型”定位和未来职业要求的特殊性,要求高职院校应该从入学教育时就开设相关课程,帮助学生建立对会计专业的整体认知,梳理所开设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及其必然性,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强化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职业生涯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几节职业生涯指导课根本不可能帮助学生建立完备、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故此,应该将职业生涯课程贯穿整个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尽早认识到职业生涯规划在个人未来职业生涯中的重要作用,对会计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工匠精神”有更热切的期望。第三,充分利用学生实习阶段的安排,在“校企合作”中为学生创造机会充分了解会计工作的岗位情况和行业特性,帮助学生认清从事会计工作的性质和要求,从而为工作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做好准备。可以说,只有科学、完善的职业规划才能促进会计专业学生将“工匠精神”融入大学阶段的学习,强化从事会计工作的使命感,将课堂延伸到企业。

(二)优化专业课程设计,融合“工匠精神”

从课程论的角度看,优化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课程需要考虑一些基本要素,如选择哪些内容,这些内容的先后顺序如何安排等。融合“工匠精神”的会计专业课程设计,就是要从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职业行为三个维度上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任课教师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工匠精神”的内涵和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同时,在教育教学中,围绕会计工作岗位的特点开展理论知识教学,同时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信息素养以及会计伦理等相关课程,将“工匠精神”的培养内化于课堂教学。其次,课程内容需要充分考虑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实现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与塑造。高职院校的课程设计需要充分对接企业的用人需求,培养学生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例如,可以通过角色扮演的模拟教学,培养学生专注严谨的态度、敬业守信的操守。再次,课程编排要循序渐进,将“工匠精神”的内涵渗透到学生学习全过程。结合会计岗位的发展趋势,从会计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财税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在不断刺激与内化的过程中将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内化为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最后,改变传统实训实验课教学模式,增加“工匠”事迹观摩等形式,近距离学习“工匠”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从而激励学生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追求、培育职业情感,提升职业素质。

(三)策动有效主体教学,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

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以技能型为主,其本质在于“技艺授受”。从教的层面讲,每位教师都需要源于“教师的个人知识的师承以及个体经验的沿袭进行技艺传承”[7]。从学的层面讲,需要将会计人才素养置于社会背景之下、行业所需之下、企业所需之下,重在培养符合产业发展特征的工匠人才。培养学生一丝不苟、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需要在改进会计人才培养过程中策动学生的主体性,推进有效主体教学。如前所述,会计专业培养的人才是知识技能型,它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灵活适应会计职业岗位的需求。理论知识的原则性和实际运用中的灵活性,要求高职院校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突破学生学习入门的兴趣不高、技能训练过于形式化等弊端,一方面要在教学中渗透会计发展史、会计职能演变史、经济发展与会计岗位、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教师事迹等内容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另一方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在校学生考证计划,做好职业证书考试内容与专业课程的衔接,帮助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助理会计师、ATT(财税专业技能等级考试)、CBA(CIMA企业会计证书)等职业证书。简而言之,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需要围绕“理论+技能”双中心,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中提升职业技能。

(四)提高师资队伍素养,创新校企互聘

从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高职院校会计人才“工匠精神”的培育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实践教学中实际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和职业意识的培养”[8],其根本保障在于健全“双师型”教师的遴选与聘用。“工匠教师”是培育“工匠学生”的前提与基础,教师队伍的素养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素质。也就是说,高职院校要健全学校和企业之间共同培养师资、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首先,要完善激励政策促进高职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一方面要将入职年限和挂职锻炼的时间挂钩,另一方面还好将挂职锻炼的时间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挂钩。其次,高职院校要完善会计行业优秀人才的引入制度。学校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如完善聘用金融机构或相关企业优秀会计人员任教的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细则,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岗位能力、专业技能等进行全方位考核。进一步而言,会计专业的教师都必须熟知会计专业的理论知识,同时强化其企业实践经历,完善在职教师到企业锻炼的任务、重点和要求等制度。这样一来,教师既能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专业知识的教授,又能结合企业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毕竟,“双师型”教师“在实际执业过程中的言传身教,有助于学生的工匠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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