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往事
2018-03-27
党史博览 2018年3期
20世纪80年代,境外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在中国境内走私、贩毒、偷运文物、伪造货币,经济诈骗犯罪层出不穷。1983年9月,南開大学英语专业出身、后投身对外警务工作的朱恩涛拜访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法国人博萨,探询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事宜。一见面,中方代表先与他聊起文学大师巴尔扎克、雨果、莫泊桑。中国警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对法国文学大师如数家珍,令博萨顿生好感。中国是个大国,又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没有中国的参加,国际刑警组织是不完整的,博萨积极支持中国加入。
1984年,博萨访华。中方正式提出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申请。申请书中申明:中国代表团加入后即为中国政府唯一代表团,由我委派团长并行使表决权。为了不给涉及台湾犯罪留下空白点,也是为了整个国家的最终统一,我方同意其参照香港模式。9月,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年会在卢森堡欧洲会议中心正式开幕。经大会表决,中国获2/3多数同意,被国际刑警组织接纳为正式成员。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的“神兵利器”,是由当事国国际刑警组织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成员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续期,直至缉拿归案为止。2015年,中国国际追逃布下天网,震慑外逃贪官,上百名“红通”人员目前到案人数已超1/3。
(华邺摘自《方圆》2016年11月下,俞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