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逻辑及当代价值
2018-03-27王雨辰汪希贤
王雨辰,汪希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如何展开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和探索最终形成了包括生态本体论、生态方法论、生态价值论和生态治理论在内的系统的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揭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逻辑,才能真正把握其理论特质和实践价值。
一
如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和归宿,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发展”放在党的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这里所说的“发展”不是过去以解决温饱为目的的粗放型发展,而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质量与效益辩证统一的内涵发展。要实现这种质量和效益辩证统一的内涵发展,就要求我们转换长期以来的以要素投入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而代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协调、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对此,习近平指出:“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曾经在我国发挥了很大作用,大兵团作战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步伐,但现在再按照过去那种粗放型发展方式来做,不仅国内条件不支持,国际条件也不支持,是不可持续的,不抓紧转变,总有一天会走进死胡同。”[1](P239,240)这里所说的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不支持主要是指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粗放型发展方式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而且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这就意味着在资源约束和生态约束的条件下,粗放型发展方式不可持续;二是这种粗放型发展方式不仅造成了产业结构的严重扭曲,而且其生产出来的产品越来越不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国内和国际上属于无效供给。上述情况说明摒弃要素投入型的发展方式,代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绿色发展方式,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必然性。而要实现上述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的转换,首先必须实现哲学世界观的转换。基于以上认识,习近平通过提出“生命共同体”概念,强调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重要性,构成了其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本体论。
所谓“生命共同体”就是指人与自然万物处于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共生关系中,它们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P85)“生命共同体”概念是习近平在吸收西方生态哲学、中国传统生态智慧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继承和发展。西方生态哲学是借助生态科学所揭示的整体性、系统性规律产生和形成的,其核心观点是反对近代还原论、机械论的哲学世界观和自然观,要求摒弃近代机械论的哲学世界观和自然观把自然仅仅看作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的观点,反对把人类与自然机械地对立起来,倡导有机论和系统论的哲学世界观和自然观,强调人、自然和社会构成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人、自然和社会处于一种有机联系和辩证发展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与“和合”观念上。“天人合一”的观念强调人类与天地万物是一个同源同根、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强调维护人类与万物平等、民胞物与“贵和”的重要性的“和合”文化价值观。而“和合”文化价值观所强调的“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3](P296)。正是在上述“天人合一”观念和“和合”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下,中国古代很早就葆有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参悟了如何正确处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概念正是在吸收西方生态哲学和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坚持二者在实践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一方面,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前提条件,自然为人类提供必要的劳动对象和生活资料,人类的任何生命创造必须以自然为前提和基础,人类实践活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人类实践不同于一般动物适应自然的本能活动,人类实践是带有主观目的的能动的活动,人类实践总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主观目的改造自然。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关系的性质,即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着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性质,而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呈现出“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肯定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发展是同一的。正是借助于上述理论,马克思主义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态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正义性造成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物质与能量交换关系的裂缝,强调只有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一个能够合理协调人与人、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共同发展。
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概念不仅像生态哲学一样肯定了人类和自然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继承了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和合”观念,反复强调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性,而且把上述思想同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相结合,强调人类和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借用恩格斯关于“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成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4](P559,560)的论述,反复强调人类利用自然和开发自然必须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否则就会遭受自然的报复的思想,指出人类与自然处于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既决定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的依赖,又决定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5](P396)“生命共同体”概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概念,鲜明地表达了他的生态本体论思想,他的生态方法论、生态价值论和生态治理论都是以“生命共同体”概念为基础和前提的。
二
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概念决定了他的生态方法论、生态价值论和生态治理论的内容和基本价值取向。具体而言,“生命共同体”概念秉承的是普遍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论哲学世界观,正是以此为基础,习近平进一步提出了强调系统论、整体论的生态方法论和以环境正义为核心的生态价值观。
由于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共生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生态问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坚持系统论和整体论的方法论。习近平强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治理水。……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应该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林”[6](P56)。如果背离了系统论和整体论的思想方法,生态治理必然不会成功。因为“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只管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2](P85,86)。同时,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方式、消费方式等方面变革的一个系统工程,习近平由此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2](P208,209)。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原则贯穿于社会主义各个领域建设的全过程。为了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习近平一方面要求应当树立大局观、长远观和整体观,破除急功近利、顾此失彼的思想,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富强和美丽中国建设之间的协同发展;另一方面要求理顺环境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的不合理体制,建立统一环境管理体制,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在阐发了生态方法论之后,习近平进一步论述了以环境正义为核心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从根本上决定了生态文明理论的价值取向和目的,是生态文明理论的重要内容。主张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的西方“深绿”思潮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科学技术的运用,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增长、科学技术运用对立起来,反对人类为了生存而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行为,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其目的在于维护资本主义社会中产阶级既有的生活质量。对此,瑞典学者奥维·洛夫格伦在《美好生活:中产阶级的生活史》一书中在揭示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是亲近自然,因而鄙视工人阶级在旅行时的行为举止不合乎其审美趣味时指出:“中产阶级对工人阶层旅行的另一个抱怨是因为后者常常亵渎自然。……这与中产阶级自然爱好者所奉行的,在神圣的大自然怀抱里的合适举止以及审美上的禁欲主义格格不入”。[7](P58)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浅绿”思潮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口过快增长、现代技术的内在缺陷和自然资源的免费使用,他们不反对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主张通过控制人口增长、自然资源的市场化和技术革新与进步解决生态危机。但他们所说的“人类利益”本质上是阶级利益、地区利益,他们所追求的经济增长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习近平看来,这种发展必然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局面,不仅难以持续,而且有违公平正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追求的是以人民福祉为目的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体现了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取向的发展理念。
以人民福祉为目的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是习近平反复强调的内容。习近平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不仅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以为继,而且已成为危及人民群众健康的民生问题。一方面,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被高消耗、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消耗殆尽;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生态产品的诉求日益强烈,我们必须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转换发展方式,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把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看作是最大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福祉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反复强调的内容。“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讲过,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P209)以人民福祉为目的的生态文明建设又是与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都只是发展的手段,共享发展才是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习近平把共享发展的实质归结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而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的上述目标,核心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维度看,这种公平公正的制度就是要捍卫和实现环境正义。
在如何界定环境正义的问题上虽然当前学术界存在分歧和争论,但学术界的共识是它的核心内涵表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公平问题。在生态问题上,环境正义的问题在本质上是生态资源在不同民族国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占有、分配和使用能否实现公平正义,它必然会涉及到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问题。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由于撇开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维度,单纯拘泥于生态价值观维度去探讨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和解决的途径,环境正义的维度在他们的理论中是缺失的。只有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生态文明理论中,环境正义问题才会成为核心问题。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看来,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这就决定了生态危机的本质绝不是简单的生态价值观问题,而是人们在生态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矛盾利益关系问题。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秉承的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继承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他的生态文明思想必然会包含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这一价值追求既反映在他关于国内生态环境治理的论述上,也反映在他关于国际环境治理的论述上。在国内生态环境治理上,习近平反复强调建立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种环境管理制度不仅包括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环境追责制度等,关键是还包括环境补偿制度。习近平强调,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末端产业对于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3](P194),只有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才能使生态受损地区的权利得到合理的保障,实现环境正义。在国际环境治理上,习近平提出了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的中国解决方案,这一方案集中体现环境正义价值诉求的是,要求国际环境治理必须遵循“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之所以民族国家都要承担环境治理的共同责任,是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家园,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是人类的共同利益;之所以民族国家承担的责任有差别,是因为不同民族国家对全球生态环境危机的历史责任不同,当前的发展程度不同,从历史根源和现实因素考虑发达国家应在当代全球环境治理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环境正义。这是因为:从全球生态环境的历史根源看,环境问题根源于资本主义现代化,并随着资本全球化呈现出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是当代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理应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大的责任、更多的义务;从当代现实因素考虑,发达国家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完全具备治理全球环境问题的能力;而发展中国家发展较为落后,面临的是如何通过发展解决贫困的问题,缺乏全球环境治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发达国家理应摈弃赢者通吃的霸权逻辑,而应该采取互商互谅合作共赢的原则,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治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通过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把全球环境治理、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世界的普遍繁荣。习近平所提出的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倡导全球环境治理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实现全球环境治理和全球共同发展的思想,充分体现了环境治理中的环境正义的价值诉求。
三
西方“深绿”思潮把生态危机的根源诉诸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认为以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代之以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就可以消解生态危机,并进一步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摒弃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经济的增长,其生态治理具有浓厚的“德治主义”特点;西方“浅绿”思潮强调应该对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做必要的校正,把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修正为以所谓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根基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并付诸生活世界的实践之中。西方“浅绿”思潮的理念主张具有深厚的技术主义倾向,希望致力于技术革新与严格的环境政策。习近平的生态治理论则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基础上,主张用最严格的生态制度保证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同时也强调文化道德价值观对于人们把外在的生态制度内化为内在的自觉的作用,是一种德法兼备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观,从而与西方“深绿”思潮的单纯德治主义治理观和“浅绿”的技术主义治理观区别开来。
习近平所主张的用最严格的生态制度主要是指建立严格的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考评体制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变革,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谓建立严格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制度就是要合理协调不同人群在生态资源占有、使用分配上的矛盾利益关系,保证自然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公平正义;所谓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就是使环境受损人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实现环境正义;所谓生态考核机制就是要建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环境追责制度,摈弃要素投入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代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和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并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2](P210);所谓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变革,就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以及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原则,既落实自然资源所有人的权益,又统一规划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统一行使自然资源使用管理的职权,做到自然资源所有者同管理者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在强调制定最严格的环境制度规范人们实践行为的同时,习近平又强调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价值观的重要性。对生态治理而言,建立健全的生态文化体系的目的,就是使人们把保护生态提升到自觉的阶段,这就要求把生态法治建设和生态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外在的制度强制与内在的道德自觉的有机统一。在论及德治和法治的关系问题时,习近平指出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治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的提高;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1](P117)。法治和德治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辩证关系。习近平还非常重视文化对社会经济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在他看来,“文明特别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如果不珍惜自己的思想文化,丢掉了思想文化这个灵魂,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是立不起来的”[8](P5)。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生命力涵养与彰显于文化之中。不仅如此,文化对经济发展还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体现在文化不仅能够使人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动物的活动区别开来,而且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之间的理解沟通能力,从而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和人们对经济活动的组织能力和劳动效率。基于以上认识,习近平把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价值观的确立放置于生态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他强调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与“贵和”的生态文化观念,使中国先民很早就树立了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观念和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他进一步强调指出,能否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和共同发展,能否让生态文化得到认同是生态文明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生态文化的核心应该是一种行为准则、一种价值理念。我们衡量生态文化是否在全社会扎根,就是要看这种行为准则和价值理念是否自觉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9](P48)。可见,习近平所秉承的德法兼备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观的核心,是要求把作为生态保护的底线规则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自觉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克服了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单纯德治主义和技术主义生态治理观的缺陷,而且也体现了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具有发展观和境界论辩证统一的特质。西方“深绿”思潮和“浅绿”思潮由于都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维度,单纯拘泥于抽象生态价值观的变革谈论生态危机的根源及其解决途径,或者无法真正落实到人们的实践中,或者有违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一方面强调通过制定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硬性地规范人们的实践行为;另一方面又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既要追求环境正义的价值原则,又要注重提升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境界,既能作为一种发展观现实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又能作为一种境界论使人们摆脱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从而使生态文明思想具有作为发展观和境界论辩证统一的理论特质。
四
总的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逻辑是通过“生命共同体”概念表达其生态本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系统论、整体论的生态方法论,并以人民福祉和环境正义为其生态价值取向,最终形成德法兼备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论。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又是中国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理论指导和理论表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组成部分,其落脚点和理论归宿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具体说:
第一,“生命共同体”概念是习近平吸收西方生态哲学的积极成果,对中国传统文化生态智慧现代转化,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结果。具体说:“生命共同体”概念既吸收了生态哲学反对近代机械论、还原论的哲学世界观和自然观,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归结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的思想;又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天人合一”“和合”文化价值观实现了现代转换,并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必然会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历史的统一。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的依赖,在这个意义上,人类依附于自然,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又根据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使自然越来越打上人的烙印。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体现于在实践基础上的“自然人化”和“人化自然”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人必然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以此为理论工具对资本主义社会展开生态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造成人与人关系的异化,而且也必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并通过资本主义现代化和殖民活动,既造成资本主义国家内的人与自然物质交换关系的裂缝和生态问题,也使生态问题呈现出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继承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习近平不仅反复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相关论述论证维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重要性,而且所用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生命共同体”概念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等语言所表达的内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在内容上具有完全的一致性。
第二,“生命共同体”概念表达的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本体论,从根本上决定了他的生态方法论、生态价值论和生态治理论的基本价值取向,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其理论的特质与价值。“生命共同体”概念揭示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和有机联系,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分析生态问题时必须坚持相互联系、系统论和整体论的方法,从而也决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方法论的内容与价值取向;“生命共同体”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继承和发展,其特点是在肯定人类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的同时,强调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这就决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可能像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那样,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维度,单纯从生态价值观的维度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与解决途径,而是必然要涉及到人与生态资源的分配之间的利益矛盾关系,也决定了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是习近平生态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充分显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特质,这一理论特质的形成是由他与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的不同理论基础所决定的。具体说,西方“深绿”思潮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生态哲学所倡导的有机论的世界观和自然观,但是他们把人类文明与生态保护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地球优先论”,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谈论科学技术的社会效应,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途径归结为抽象的生态价值观问题,虽然其理论对于反思人类实践的后果具有积极作用,但这种理论上的局限也决定了不可能真正把握生态危机的本质;西方“浅绿”思潮是以自由主义发展哲学为理论基础的,他们反对“深绿”思潮把人类文明同生态保护对立起来的做法,主张通过技术革新和自然资源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资本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他们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范围内谈论技术创新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这也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维度分析和把握生态危机的根源与解决途径,而只能停留于如何使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变革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他们所理解的生态文明本质上是维系资本主义经济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环境保护,这也决定了其理论不可能具备环境正义的维度。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为理论基础的,这就必然使他总是联系人与人的关系来谈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看来,生态危机虽然以人与自然关系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本质则是人与人在生态利益上矛盾的体现,这就决定了只有合理协调人与人在生态利益上的矛盾,生态危机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这意味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生态文明理论必然包含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同时,西方“深绿”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中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浅绿”思潮是为了维护资本的利益,而只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无产阶级获得自由和解放为己任的,这也决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必然包含以人民福祉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可以说,以人民福祉为目的和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必然成为其生态价值观的内容。“生命共同体”概念揭示了人类与自然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共生关系,也体现了生态哲学的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习近平正是把这种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贯彻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他的德法兼备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观,并使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具有发展观和境界论辩证统一的理论特质。可以说,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是围绕着“生命共同体”概念逻辑展开的结果。
第三,只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放到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才能真正理解其价值和意义。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奋斗目标,并提出了通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关系到能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分析当前中国发展进程中主要矛盾的结果,只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才能形成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强大合力,二者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只有联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才能真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生态文明建设原本就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内容,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被表征为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途径,它需要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实现。习近平由此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践行“创新、协调、开放、持续、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的创新驱动发展观。在习近平看来,由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发展依然是党执政兴国的首要任务,也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但这种发展不应是以要素投入为主的粗放型外延发展,而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绿色发展,这就凸显出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巨大的实践价值。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实际上是中国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理论表达和理论指导,能否践行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