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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

2018-03-24范明元王晓飞李宝智

山东水利 2018年3期
关键词:联产承包改革农业

范明元 ,王晓飞 ,李宝智

(1.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2.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山东 聊城 252000;3.东营市水利局,山东 东营 257000)

2016年1月,在前期开展近两年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以国办发[2016]2号文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由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等有了明显的认识。在此过程中,深刻理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对于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为此,就要弄清我国当前农村、农业和农民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特别是要了解近40年来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经历的重大演变,以及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1 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演变

近40年来,我国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出现重大转变,农民队伍组成不断优化,从演变过程来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生产队集体生产阶段、家庭联产承包阶段和大户适度流转经营阶段。

1.1 生产队集体生产阶段

1980年之前,我国基层组织在很长一段时期采用的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而农村人民公社则一直实行“政社合一”的制度,即基层政权机构(乡人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社管理委员会)合为一体,统管各种事务,农业生产绝大部分由生产队集体共同完成。这一组织形式在建国初期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顺利以极低的社会成本实现了依靠农业积累建立工业化基础的过程,特别是以集体优势建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总体体现了一定的体制优势。但这一种体制在后期也日益暴露出其不利的方面:一是管理过分集中,大部分社员缺少能动性,生产积极性不高、士气不足;二是经营方式过于单一,市场调节作用缺失,人员流动受限;三是分配上过于平均,干多干少一个样,不患寡而患不均,农村人口迅速增加,但吃不饱的现象却较为多见。

在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下,农业生产并不缺人,缺的是主观能动性、劳动积极性和生产创造性。出现前述种种问题并不是集体生产这种模式不可行,而是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组织管理水平和个人意识水平都处于较低层次,生产关系不能适应实际生产需要。

1.2 家庭联产承包阶段

继生产队集体生产之后,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运而生。党中央在1980年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75号文件后,通过连续几年的引导,大包干责任制迅速在全国普及开来。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产权被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其中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但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这一制度的推行,扭转了广大农村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的弊端,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劳动力和土地本身的潜力得到较好发挥,吃不饱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村的变化日益显现:一是农户自主决定生产计划,种什么、怎么种等自己说了算,多劳多得;二是受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影响多种经营方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市场活动中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成为城镇化建设、工矿企业生产的主力军;三是一部分人先行富裕起来,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万元户到本世纪初期的百万富翁在农村都能见到,这些人成为创新创业的典范。与此同时,受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和老龄化社会问题显现的双重影响,农村从业人口出现持续下降的现象,多为无法进城的老人和妇女,缺人问题日益突出。

1.3 大户适度流转经营阶段

2001年,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农业开始接受越来越自由的国际化竞争;2016年,15年过渡期结束,农业经济面临更为广泛的国际化竞争浪潮。为了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也为了解决从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土地流转在农村悄然兴起,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特色经营或服务组织纷纷登场。通过承包、转让等方式获得多量土地的大户,可以更好地统筹生产计划,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通过提高机械化程度来降低生产成本,引进科学的生产方式、用水方式来提高单位面积效益。

大户土地流转的生产方式,符合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但是,受各方面条件限制也面临一些困难:一是部分群众害怕失去土地的思想观念未能及时转变,给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造成阻碍;二是大户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农民职业化水平偏低,土地集约化生产的规模效应未能很好地显现;三是相关的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尚未形成,各方利益和权力缺乏相应法律保障。显然,我国广大农村已经走到了一个历史性的关键时期,现有的生产关系将面临着创新和发展机遇。

2 新时代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在发展农业生产,不是要解决如何吃饱的问题,而是要解决如何吃好的问题,要解决广大农村如何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问题,要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如何共同过上美好生活的问题。为此,就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及时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用水方式。

由于接下来的一段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广大农村也处于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历史交汇期,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完善显得十分重要。党的十九报告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这些举措将为顺利完成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使命奠定良好基础。

3 结语

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这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必然规律。我国农业发展经历了生产队集体生产、家庭联产承包和大户适度流转经营等阶段,正是这一规律作用的结果。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面对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社会主要矛盾,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使命也具备了明显的时代特色,就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推进各项改革,来促使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管理方式和用水方式的转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正是这些组合式改革措施中的一项,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引导农业生产关系顺利演变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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