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的相关思考
2018-03-19李伟力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
□李伟力/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国家和地方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持续增加,农业科研项目研究和开发经费投入的资金量也不断增加。为保障科研经费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科研经费财务验收审计工作,但一些单位仍然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状况,导致项目验收中出现一些不符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笔者根据参与农业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经验,整理归纳了财务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供农业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参考。
1 农业科研项目特点
由于农作物受种植季节、生长周期、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科研创新成果需较长周期才能完成,风险较大,充满不确定性和较强的依赖性;推广应用成果的制约因素较多,如自然、经济、社会、人为等各种条件影响,有的甚至需要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同时种植户和专业户的理解能力不同也会直接影响到成效。农业科研项目执行周期长,涉及面广,如何合理使用经费,是农业科研项目管理者应该认真面对的问题。
2 科研项目财务验收的重点
财务验收是科研项目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需加以重视。现将财务验收的重点环节,逐一阐述如下。
2.1 财务管理
专项经费是否单独核算,是否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准确;财务信息是否真实。
2.2 专项经费(含合作单位)
专项经费使用是否符合下列特性:支出与目标任务是否相关;支出与政策是否相符;支出是否经济合理。
专项经费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按预算拨付。
2.3 自筹经费
配套经费中自筹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4 预算执行
自筹经费、外拨经费调整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各预算支出科目调整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5 固定资产管理
项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2.6 结余经费
经费结余(应付未付、后续支出、净结余)是否合理。
3 农业科研项目财务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3.1 未单独核算
个别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重视,对单独核算理解不到位,没有以立项的项目为对象进行收、支、余的核算,使其经济活动未区别于单位其他业务或其他项目的经济活动;或者仅对财政拨款部分进行了单独核算、没有对自筹经费部分进行单独核算。验收时仅提供了资金支出明细电子表和原始发票等原始凭证复印件,但无任何记账凭证;或者提供的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与资金支出明细账没有对应关系,导致评审专家组无法判定该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是否专款专用。
3.2 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准确
存在项目承担单位对各科目的使用范围不清晰,没有按照本行业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会计科目运用不当,项目的支出归集不够准确,项目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等不能准确反映。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且执行有效性一般,不相容职责应分离的未分离,如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仅有制单人,无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
会计核算不及时,账面反映业务欠合理,如某月一张凭证报销前几个月的数次会议专家咨询费,或者一次性列支工人全年的劳务费。原始报销凭证及各类附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票据问题。发票内容与相关合同内容不符,例如,发票内容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合同内容实际是含有项目的部分研究性任务,有存在变相转拨项目经费的嫌疑。
2)附件问题。费用报销要件不齐全或票据零散,如列支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人员费用时,报销附件只有人员姓名,未提供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发放标准、联系方式、个人身份信息等,专家未提供工作单位、专业、职称等;列支大额土地流转费用或租金时,未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列支会议费时,无会议通知、预算和参加人员签到表等。
3.3 专项经费使用不符合“三性”原则
1)支出与目标任务相关性差,未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主要表现为:资金拨付到的合作单位未在已审批的计划任务书名录;列支非项目组成员差旅费;本项目组成员违规在本项目领取专家咨询费;专家咨询费支付给单位,没有支付到具体个人;以计提工资或分摊方式列支劳务费。
2)支出不符合国家财经政策。存在大宗(1 000元以上)仪器设备、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未通过银行转账而以现金方式支付现象;存在包工头一个人代为签收多人劳务费,金额较大,未提供本人签领清单现象。
3)支出不够经济合理。列支的材料费数量严重超预算,甚至远远超过目标任务实际需要;或者材料费单价、单次测试费用等远远超过市场价。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在项目收尾阶段,还发生大量的材料费、设备费、检测费等支出。
3.4 配套经费不足
单位配套资金支撑材料不足;所提供的支撑材料中,存在有其他项目名称的资金明细账或提供2个项目名称以上的资金明细账,与本项目存在明显不相关,不属于自筹资金。
3.5 预算执行中擅自超额超标
项目中的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属于不得调增的科目,存在随意超额列支的现象,也存在将设备试制费调整为设备购置费的问题;另外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3个科目总额失控,超过3项支出预算总额。
3.6 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
仪器设备采购无验收入库、设备编号及分类建卡、领用登记手续;不同的设备无单独入库单;大宗采购物资列支无出入库、盘点手续;仓库主管、保管为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所列成员。
3.7 其它
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其他参与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项目立项后管理松散,项目验收财务资料水平参差不齐,承担单位如有一家财务资料不合格,就会影响整个项目财务验收的顺利进行。
4 加强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根据财务验收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及针对上述财务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对做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提出以下建议。
4.1 规范承担单位的科研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立项后及时通知会计人员,项目资金到账时须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单独核算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二是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设置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对于科研项目较多的单位,建议采用后一种方式。注意应以立项的项目为对象,明细账名称可以是项目名称,也可以是项目计划编号。同时规范、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高度重视报销时的各种原始凭证及附件。
4.2 加强科研项目负责人员和分管项目会计人员的沟通
项目申报概算时,应当让分管会计知晓;项目编制预算时,应当与分管会计共同编制;项目任务书批复后,应交分管会计1份全套任务书,供分管会计报销费用时把握,以便项目执行过程的把关;项目验收准备财务资料时,会同分管会计汇总填报经费决算表,再次进行梳理,对不能调增科目超出预算的业务进行调账处理。
4.3 每个项目配备科研财务助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项目科研财务助理费用直接列入项目劳务费预算;对于单位承担科研项目多的,可统一聘请科研财务助理,在专项经费的间接费用列支。注意,在校学生不能担任,因为科研财务助理必须满足具备熟悉国家科技管理政策、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了解科技管理工作实际等条件。
4.4 加强科研经费资金管理培训
通过科研经费资金管理培训,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的经费管理水平。特别是有些农业公司或者专业合作社,因对科研项目财务管理要求不熟悉、国家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容易造成验收工作困难。
4.5 及时报批调整事项
由于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出现调整事项是正常的。但涉及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负责人、验收时间等,调整预算总额(含自筹经费),调整合作单位之间预算,项目(课题)的撤销或终止等事项时,牵头承担单位务必在立项过程及执行周期内及时按程序上报批准。
5 结语
综上所述,农业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做好财务验收工作,需建立健全单位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强化各方面人员的财务意识,以适应国家和四川省在新时期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预算书,加强与财务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