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构建初探
2018-03-15朱列
朱 列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南宁530007)
新的社会阶层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深入而产生发展的,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阶层中的一个重要阶层。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壮大,从中央到地方越来越重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统战工作的范围。2007年统战部门开始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主要是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群体开展评价,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由于评价起来更为复杂,实际工作并未开展。2015年以前,在统战工作对象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一同纳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2015年颁布的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试行)》首次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为统战工作的对象,这样就区分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自特点性质。随后,中央统战部组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各地统战部也逐步组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专门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一、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现状及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人员构成及发展趋势
新的社会阶层是以非公有制经济为载体而产生发展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一些新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新的社会阶层广泛分布于这些新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来源主要是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由 “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组成。据相关部门统计,21世纪初我国新的社会阶层大约有5000万人,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人,广泛分布于各种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今后新的社会阶层也会不断发展,并涌现出更多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和类别。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在较长时期,虽然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有一定的开展,但主要是针对纳入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目前,全国各地统战部门都建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但对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还没有建立评价体系,或者是部分地方参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但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试行)》出台以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被划分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统战工作对象,那么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来说,就必须建立新的、独立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和体系。目前全国各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部分地方开始初步构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并开展了相应的评价工作,如上海、吉林等地取得了一定成效。上海市于2015年进行了 “上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现状调查与分析”专题调研,提出了 “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聚焦体制外精英人才、扩大工作覆盖面、畅通表达渠道”等评价人才、建设队伍的机制,目标是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不为我所属、但为我所用”。吉林省吉林市提出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评价标准是 “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的组织和阶层中有较大影响”。以上探索虽然仍较为笼统、评价指标不够具体,但已经具备了基本框架,对建立相对统一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评价机制具有参考价值。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缺乏行之有效、科学系统的评价机制,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主要表现在:一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滞后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展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成长较快、不断变化发展的群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要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发展性。二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缺乏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以定性评价为主,评价指标的定量分析较少,作出的评价结果缺乏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三是大多数地方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选拔和推荐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总的来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还处在探索之中,这也是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构成的广泛性、复杂性、差异性等特点决定的。
1.构建完全符合评价对象特点的评价机制难度较大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能否符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特点,是评价工作能否做好的关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来自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其成员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导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员之间的思想观念、政治诉求不同。由于评价对象的复杂性,就较难建立完全符合评价对象的各种特点的评价体系。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需要我们综合考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自的特点,包括工作岗位、经济收入、人生价值观、政治诉求、行业发展趋势等多个因素,需要分类研究,分开评价,这就要求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要应用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总之,目前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构建可以在工作需要的条件下,先探索采用较宽泛的评价方法。
2.评价机制的功能定位模糊
评价机制应该定位什么样的功能,也就是说如何发挥评价机制的作用。评价机制不是简单作为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一个系统,更重要的是评价机制也是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占有社会资源不断增多,为此,围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制定的评价机制要具有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履行其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功能。评价机制在功能上一方面要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理念,增强它的约束功能,努力使新的社会阶层承担起与其所处的地位、享有的权利、占有的资源对等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要从促进新的社会阶层健康成长的层面出发,充分考虑中国现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条件,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把帮助引导作为评价体系功能的主要目的,把培育代表人士和典型人物作为评价体系功能的主要方面[1]。
3.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问题
评价体系是评价机制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评价机制中的工具应用和具体操作的依据。评价体系由哪些指标构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作为统一战线的成员和社会新的群体,还应该体现出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和统战特点。具体来看,一是要有法律、道德等基本责任和素质的指标;二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还要承担经济、社会公益、社会服务等责任,这些责任包括推动企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参与社会公益、维护法治、保护环境等;三是还要体现其统战性特点,包括政治思想、政治诉求、参政议政等。这些指标还可以具体化,比如经济指标可以具体到缴税、收入等,科技创新能力可以具体到技术专利发明数量等,参政议政可以具体到提交提案数量、提案采纳情况等,这些指标都需要我们通过具体研究和实践,进一步科学设计。
4.评价结果的应用问题
评价结果的应用是评价机制应用的实践价值。首先,评价结果要准确,分析要科学,这样的评价结果才有实际意义。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到被评价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长,所以结果一定要客观公正。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应用过程中,应该坚持社会认可的衡量标准,对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对评价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尽可能地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标准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在得到正确客观的评价结果以后,我们要充分认可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养成长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的构建思考
(一)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的必要性
要正确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这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贯彻党中央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下,以政治思想考核优先为原则,采用多维评价标准。根据建立科学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的要求,我们可以确立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具体标准,从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目标。
(二)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要求
1.构建领导责任体系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必须在组织保障下进行应用,这就要求必须要构建领导责任体系。可以考虑建立以各级统战部门牵头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可由统战部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在工作小组下设立办公室、评价分析部门等。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收集信息、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等。评价分析部门负责定期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
2.评价体系要细化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指标细化,才能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全面客观系统评价,也可以从后期跟踪发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长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指标可以分为四大类:政治思想素质、经济贡献、社会责任、参政议政能力。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可以细化为政治表现、遵守法律、社会公德等具体指标;经济贡献方面,可以细化为企业发展情况、创新能力、经营纳税情况、企业内员工权益保障;社会责任方面,可以细化为促进社会和谐、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环境保护等;参政议政能力方面,可以细化为建言献策、提交提案、提案采纳情况等。根据这些具体细化的指标,设定不同的权重,进行测评打分,既可以定性分析,也可以定量分析,得出的评价结果将更具体直观地反映评价对象实际情况。列表举例说明,具体基本指标可细化如表1(见下页)。
3.评价指标要有个性化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价体系指标是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 “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16字方针为基础开展的,那么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能否参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价体系也是可以探索的,毕竟这两类群体有一定的共性。但是,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指标要体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身特点,增加和调整符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点的评价指标,建立内容合理的评价体系。共性评价指标应包括:政治思想素质、经济贡献、社会责任、参政议政等四个基本指标及其常规内容。在共性指标之外,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中各个群体可再增加设计个性指标及其权重,如对律师,应重视其社会影响和行业口碑等;对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大V等应注重其政治态度及其网络影响力;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应重视其敬业程度、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
表1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基本指标评价表
表2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个性指标评价表 (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律师为例)
4.评价程序要制度化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和选拔要规范,就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针对党外代表人士,中共中央出台了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 “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我们也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评价培养。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程序,我们可以参考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参考党外干部的评价选拔机制,建立一套从发现到推荐、考核、综合评价的评价工作制度。对其中有参政议政愿望且具有较大社会贡献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重点考核评价,特别优秀者可有适当的政治安排,可以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安排适当职务或者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其参政议政职责,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通过一定的政治待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应用的基本原则
评价体系应用是评价机制的关键环节,是评价机制具体实施的重要步骤,必须要按照规范的原则执行。
1.实事求是的原则
构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既要考虑当前统战工作实际和发展趋势,也要考虑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承受能力。在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时,要发现并尊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成长规律,构建符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点和实际,着眼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发展成长、实事求是的评价体系。
2.分类评价的原则
分类评价原则是针对新的社会阶层不同领域人士的具体特点的探索和实践。根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同类别设计不同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准确反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类成员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真实状况。在具体构建某类成员评价体系时,一方面要能充分考虑影响该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各个主要因索,按照该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具体特点,抓住主要问题或者问题主要方面,使评价体系能够客观反映评价对象的各相关要素以及主要指标。
3.科学性原则
具体构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体系时应该把建立评价体系的一般规律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的特殊规律紧密联系起来,以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为依据,科学地进行体系设计、指标选取、数据收集和结果处理,使评价结果能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表现作出准确的描述、分析,能正确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只有正确科学的评价,才能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长远发展、健康成长。要注重各个评价内容的合理构成,努力通过对具体指标上的权重设计来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这样能够客观反映出评价对象的综合情况和具体特点,实现评价体系的最优化。
4.准确性原则
评价体系采用的数据必须是准确的,如果数据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评价也就没有意义。评价方法要科学、适用、可行;评价主体要有针对性,有统战部门、有行业协会、有企业员工等;评价指标要设置合理、便于选择、便于衡量,能准确地反映实际。此外评价结果要具有实际意义,能够起到选拔出代表人士,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断成长的重要作用。
三、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作用,为党的统战工作服务
(一)成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
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有利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群体不断发展和壮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参政意识也不断增强,在获得经济领域成就的同时,政治诉求也日益凸显,迫切需要一个畅通的政治参与渠道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的社会阶层中较突出的一部分人,是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直接代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工作,能够为选拔和培养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同向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有利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
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富有活力的群体,但是这个阶层分布广泛,各类成员教育程度、经济收入差异性大,人数又较多,因而成为了统战工作的难点,不容易有效地开展统战工作。针对这种现状,我们要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作用,发现、选拔和考核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提高他们履行社会责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应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也可以发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生活现状、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等,对我们进一步掌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有积极作用。
(三)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履行社会责任
1.构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能够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履行其社会责任和义务
通过具体指标的考核评价,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具体化,能够起到督促引导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能有效地督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进行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时,自觉把个人价值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相结合,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
2.能够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代表性作用
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物,发挥其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影响力,服务于统一战线工作大局。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差异性很大,通过对代表人物的培养、教育,发挥代表人物的示范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对整个新的社会阶层产生积极影响,对其中政治成熟、表现突出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吸纳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既能体现党在政治上对他们的信任,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增强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可以支持其加入民主党派。不同的民主党派代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通过支持其加入民主党派,可以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组织依靠,同时也能够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后,能够获得组织依托的社会归属感,从而促进他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可以通过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反映他们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以此来协调和其他阶层之间的利益[2]。
3.促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要有回馈社会的意识。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身份为原则,勇于承担带头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做出社会贡献的重要表现。
总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的构建还处在探索阶段,这也是统战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的新课题。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评价机制探索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
[1]常州市委统战部课题组.建立新社会阶层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初探[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02):41-44.
[2]陆巧玲,李传兵.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问题研究[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05):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