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休闲方式新动向:手机使用与网络休闲
2018-03-13甘满堂
甘满堂 王 亮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福建福州 350116)
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文献的评述
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结构中日益庞大的阶层,其在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复杂多样的社会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各级政府部门和新闻界重点关注的焦点。一方面,作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农民工权利意识已觉醒,他们对于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及劳动环境恶劣的企业,已经敢于说“不”。[1]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高速发达的今天,手机已成为农民工的必备品之一,对于他们来说,手机不仅起着联系情感、维持社会关系的功能,更是作为一种消费的对象,用来娱乐和打发闲暇时光。目前国内对农民工的休闲生活方式的研究已有不少,归纳起来,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比较研究。既有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闲暇方式的比较来探究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2][3]又有对新老农民工休闲生活的比较研究。[4]第二,关于特征、原因的研究。有学者归纳了都市农民工休闲生活的四大特征:闲暇时间极度缺乏,闲暇活动形式少、层次低,交往方式单一,社区融入性差。[5]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孤岛化”是“二元体制”与农民工所在企业和社会的漠视态度共同作用的结果,再加上“他者”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污名化”,使得农民工对“城里人”司空见惯的休闲场所和设施望而却步。[6]余晓敏、潘毅近年来对深圳打工妹休闲生活的研究,同样反映出打工妹作为消费主体面临着的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7]第三,对策研究。面对这一情形,部分学者提出对策思考,认为文明型农民工休闲生活的合理化建构需要社区的有效支持。[8]此外,可以从政府、企业、社会及农民工自身角度来解决农民工贫瘠的精神文化生活。[9][10]上述研究虽屡有洞见,但总体上的研究成果还是较少,从研究方法来看,多为深度访谈等的质性研究,有些研究结论的推广缺乏大量的数据支撑;从地域上来看,研究的对象多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从研究视角来看,我们发现不管是比较研究,还是原因、特征或是对策的研究,学者们都忽视了以互联网的使用为切入点来研究农民工的休闲生活。尽管也有学者从农民工对新媒介的使用及新媒介对农民工产生的影响方面展开实证研究,[11][12]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的网络接触和使用情况出现的不同特征,[13]但网络休闲在新媒介与农民工的研究中也同样是缺位的,也就是说网络使用与休闲生活这两者在前人的研究里缺乏有机的统一。在城乡二元结构形塑下的农民工群体的休闲生活,映射出的是各阶层在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不平等,不可忽视的是互联网的发展为缩小这种不平等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选择,借以互联网、手机等的使用,农民工群体的休闲生活得以发生变迁,从而缩小与城市人休闲生活的鸿沟。作为拥有近1115万农民工的福建省,互联网的崛起对这一庞大群体的休闲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仍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深思的。因此,基于互联网、手机的使用与休闲内容的讨论,本文尝试回答:在互联网与消费社会的共同作用下,以手机为中心的在闽农民工的休闲生活情况。
二、研究方法与样本基本情况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取的是定量研究,资料收集方法主要是问卷法,问卷调查时间为2016年5-6月,调查地点主要在福州、泉州与厦门三地。调查员由福州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组成,采取厂外马路拦访、进入工厂内面访与集体填答等三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共完成问卷1120份,在剔除各种无效问卷之后,共收集到有效问卷1060份,有效率达到94.6%,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除表1报告的基本信息外,在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2.34岁,其中年龄最小的17岁,平均务工年限为7.90年,最长的务工年限达到35年,他们的家庭经济水平均值为3.39,即处在中等和中下等之间。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问卷中,我们把在闽农民工的家庭经济状况水平分为6个等级,分别为:1=上等;2=中上等;3=中等;4=中下等;5=下等;6=不清楚。
三、 研究发现
(一)从传统休闲到网络休闲:农民工休闲方式的变化
在互联网不断更新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下,农民工的休闲娱乐方式也逐渐发生变化,他们不再局限于传统方式(如看电视、在家休息等),而是转向网络休闲的方式。网络休闲是互联网社会的延伸和发展,它正在以一种新的形式革新农民工的休闲生活。根据我们的调查,除35.2%的农民工选择在家休息来消磨时间外,大部分的农民工选择上网消磨时间,这一比率达到28.8%。但由于有些农民工以计件工资为主,多劳多得,因此,3.6%农民工会选择继续加班的方式来消磨时间。此外,也有农民工选择通过上街购物、与朋友聚会等方式来消磨时间,见表2。
农民工的流入地往往也是移动互联网络基础资源较好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项目灵活、价格低廉,无论是在信息的“可获性”“可接入性”,还是在“可购性”方面都达到“普遍接入”的要求。简言之,对于农民工来说,只要其本人有意愿,完全可以实现与互联网的“亲密接触”[14]。作为对传统休闲方式的一种补充和超越,网络休闲的方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其方便、快捷的特征,农民工的休闲生活得以在虚拟空间中再塑。对于农民工来说,“玩手机”成为他们最重要的休闲方式,他们的网络休闲娱乐内容详见表3。其中,QQ与微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视频、音乐是他们每天使用频率最多的项目。农民工对于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电子邮件、微博、博客、论坛、BBS、网络教育培训、网上挂号和专家预约的使用情况基本不用的情况占比最大,其次是不会使用的,尤其是网络教育培训、网上挂号和专家预约,不会使用的比例接近一半。因此,手机移动终端的使用看似能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捷,但仍有许多农民工未能从中受益。
表2 不上班时消磨时间的方式
表3 在闽农民工网络休闲娱乐内容占比情况(%)
(二)消费示同:农民工休闲场所的选择
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由农民转为工人,其社会网络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他们的消费模式随着社会阶层的变化、场域的不同而变化,其消费习惯自然也潜移默化地发生了变化。[15]作为有别于农民及市民的“第三元”消费者,从传统的乡土社会过渡到城市社区的农民工也开始融入城市的生活,诸如像电影院、歌厅、舞厅、文化馆、博物馆等这些之前被标榜为城市人专享的场所也进入农民工的消费领域。对于农民工来说,这些场所除了娱乐的功能外,还具有“符号”的功能,去这些场所消费成了他们引以为荣的“身份标识”。他们试图在消费领域打破传统的“二元”身份地位,以与城市人群的消费示同来重新构建自身的身份认同和消费选择。这种消费领域的再造背后,折射出来的是他们对更自由、平等、有价值、受尊重的“消费主体”(consuming subject)[16]的渴求。
表4 在文化娱乐休闲方面,花费最多的项目
表4的数据显示,尽管有少部分的农民工选择去诸如歌厅、文化馆等专门场所消费,但大多数的农民工不会选择这样的消费模式。一方面是考虑到经济的制约,他们的工资收入比较低,大部分的收入用于住宿和生活用品的购买等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工休时间比较少。不可否认的是,消费社会带来的消费大众化确实使得农民工可以选择更多的“物”来丰富其休闲生活的内容。
(三)休闲时间与上网时间的重塑
一般说来,休闲时间指人们在劳动时间之外,除去满足生理需要和家庭劳动需要等生活支出后,剩下的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对于在闽农民工而言,每天平均工作时间数中,工作8小时的人数最多,为41.2%;有46%的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在8小时以内,这与2013年廉思等人基于北京市1000名农民工有近80%的被访者工作超过8小时的研究数据相比,休闲时间有了很大的提升;[17]但仍有19.7%的农民工每天工作12小时,这表明农民工工作时间较长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对于平均每个月的休息时间,有50.1%的农民工每个月可以休息4天以上(含4天);有44.9%的农民工每个月休息0-3天;也就是说这一部分农民工连每星期一天的休息日也保证不了;还有11.5%的农民工的休息天数为0,他们为了较高的生产效率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像机器运转的齿轮一样工作。其他学者的调查也显示:在福建泉州的一些企业中,工人仍要每月工作28天,每天再加班2-3小时,非生产的后勤管理人员也要求加班两小时,而且没有任何加班工资。[18]
当前中国农民工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城镇化人口大转移的主体,他们对新媒体的嵌入与依赖已成不争事实。[19]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 6 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6.56 亿,较 2015 年底增加 3656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 2015 年底的90.1%提升至 92.5%。在我们的调查数据中,关于上网方式的选择,有79.5%的农民工选择通过手机上网,这两组数据都说明手机在上网设备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另外,有11.2%的农民工选择通过电脑上网;但也有8.9%的农民工不上网。在这8.9%的农民工中,83.2%的农民工不会使用手机或电脑上网;有7.4%的农民工因为上网费用太贵而不上网;9.5%的农民工认为网上的负面消息太多而选择不上网。因此,对互联网知识的缺乏以及认知能力的限制,是导致农民工不上网的主要原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数据也验证了这一观点,数据显示,农村非网民因“不懂电脑/网络”而不上网的比例为 68.0%。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不上网的农民工中,有近一半的人对不上网表示遗憾,有39.1%的农民工表示打算学习上网。表5较为详细地描述了不同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的农民工的每天上网时间。
表5 性别、文化程度、职业与每天上网时间的交互分类(%)
续表5
比较项目少于30分钟30-60分钟1-2小时2-3小时3-5小时5小时以上合计职业普通管理人员9.319.622.718.618.611.3100.0中级专技人员5.215.529.317.213.819.0100.0中级管理人员27.99.325.69.39.318.6100.0其他9.310.729.310.712.028.0100.0小计106166257150126160965
数据来源参见CNNIC:《2016年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四)虚拟社交与手机成瘾:虚拟社区中人际关系的建构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休闲场域的延伸,使得休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地理空间,还可以在虚拟社区得以实现。通过手机的使用,人们获得各种信息,获得与他人交流沟通的机会,获得开拓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获得在“流动空间”中重塑个人身份的机会,这些都反过来刺激着人们更积极地投身到“流动空间”中。可以说,农民工在这场消除时空的虚拟场域中,建构了一种“虚拟的社会关系”,并将这种虚拟的社会关系延伸到了真实的社会现实中,并蔓延成为一种“新型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20],为自己在城市中的谋生获得来自他者的支持。根据我们的调查,50.7%的上网农民工会主动建立一些QQ群或微信群,49.3%的农民工是被人拉入QQ群或微信群的;在数量方面(详见表6),QQ好友和微信好友在101个以上的人数最多,比例分别为52.3%、36.5%;QQ群和微信群在1-10个的比例最大,比例分别为59.4%、59.6%。当农民工进入一个陌生人社会时,周围社会环境的冷漠会使他们更加注重对手机的依赖,他们需要依靠手机来与他人发生联系,建构一个属于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在关系网中表达自己的意志。调查中64.9%的农民工会通过互联网聊天软件结识一些网友,其中45%的农民工与网友的交往程度仅仅是网络聊天,12.3%的农民工偶尔会与某位网友见面聊天(或吃饭等),7.6%的农民工有困难时会寻求他们的帮助。
表6 在闽农民工聊天交友情况(%)
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使用在带来时空扩展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占用了人们的时间,挤占了原本在社会生活中承载不同功能的各种具体空间。这就意味着,移动互联网不间断地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的碎片时间和各种场合几乎全部被占领,我们很难界定移动互联网是赋予人们更多的可利用时间、还是挤占了原有的休闲时间。[21]有的农民工仅仅是把互联网当做是获取信息的渠道,而有的农民工却沉溺于网络世界。我们在调查时,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向我们反映,一些员工在工作时间也玩手机,上网、玩游戏、刷朋友圈等,这种行为不仅影响生产进度,而且由于分神,还容易造成生产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很多企业针对屡禁不止的上班玩手机现象,出台较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有家泉州陶瓷砖生产企业规定:“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主动带头不玩手机,起到模范作用。若管理人员玩手机和员工同责;玩手机被查员工每次处罚20元,直接上司同责任,罚20元;车间主任玩手机每次处罚20元,厂长同责任,罚20元。”这种连坐处罚措施比较严厉。
四、总结与讨论
对农民工群体来说,体闲是对没有成就感以及索然无味的工作的一种逃脱,它是工作之外的自由活动,不是为了生存而被强制的,其价值不在于提供物质财富或实用工具与技术,而是为人类构建一个意义的世界。[22]互联网的崛起在丰富农民工休闲生活的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对休闲方式的选择,使得在闽农民工的休闲场域从传统的地理空间延伸到了虚拟社区。从他们对手机的使用可看出,对于部分农民工来说,手机只是他们与他人维持联系、获取信息的工具,但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讲,他们的衣食住行甚至是休闲娱乐,都被手机给重塑了。在一定程度上,手机延续了他们在乡村社会中的血缘、地缘关系,通过社交软件的使用,也可实现虚拟社区中人际关系的建构,为他们在城市中孤寂而单调的生活提供缓冲剂和粘合剂。另一方面,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不同,也造就了各不相同的生活方式,有些农民工过于依赖手机,沉迷于网络游戏与社交,以致影响工作与生活。在笔者看来,这种过份依赖是无法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反而进一步隔离了他们与市民的互动,造成其“现实生活”中的休闲生活相对封闭,也影响身心健康。
农民工对互联网的认识或许来自于他们有关互联网的实际使用经验,这也反过来影响他们的使用实践。[23]上网的农民工平时上网主要关注的是日常的聊天互动与消遣,但是对于像网络教育培训、网上挂号、专家预约等功能的使用十分少,大部分人是不会使用,因此农民工并没有完全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与生活质量的提升。互联网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为他们的精神生活世界带来很多活力,很多学习、娱乐等信息都公开透明,只要网民上网就可以获得,网络上的很多资源都能为农民工所使用,但他们对互联网功能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为自己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在工作中,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的培训,让农民工群体对以手机为平台的移动互联网的认识不再停留在“社交”层面,指导他们挖掘互联网更多的获取资源的功能。
注释:
[1] 甘满堂:《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影响》,《综合竞争力》2010年第5期。
[2] 郭星华、胡文嵩:《闲暇生活与农民工的市民化》,《人口研究》2006年第5期。
[3] 堵琴囡:《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现状研究——基于与老一代农民工、城市青年的比较》,《山东农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4] 马纯红:《困惑与挣扎:80后新生代农民工闲暇生活透视》,《中国青年研究》2012年11期。
[5] 刘 嫄:《都市农民工休闲生活特征及其成因——基于上海市农民工的调查》,《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6] 金丽馥、王 雪:《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孤岛化”问题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7][16] 余晓敏、潘 毅:《消费社会与“新生代打工妹”主体性再造》,《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3期。
[8] 马纯红:《青年农民工闲暇生活问题化背后的犯罪空间——基于一种文化冲突论的视角》,《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3期。
[9] 才凤伟、王拓涵:《企业场域转型:从“理性囚笼”迈向“生活世界”——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视角》,《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10] 康红梅:《农民工文化需求“五位一体”支持体系建构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11] 李红艳:《手机:信息交流中社会关系的建构——新生代农民工手机行为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11年第5期。
[12][19] 周葆华、吕舒宁:《上海市新生代农民工新媒体使用与评价的实证研究》,《新闻大学》2011年第2期。
[13] 黄 钦、王 露:《新生代农民工网络碟介接触与使用情况调查——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今传媒》2012年第11期。
[14] 杨 可、罗沛霖:《手机与互联网:数字时代农民工的消费》,《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8月6日,第7版。
[15] 孔祥利、粟 娟:《我国农民工消费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全国28省区1860个样本调查数据》,《社会学研究》2013第1期。
[17] 廉 思、陶元浩:《服务业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实证研究——基于北京的调查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第5期。
[18] 甘满堂:《从离职跳槽到非制度化工资集体协商——当前农民工寻求工资待遇提高的新动向》,《福建论坛》2016第8期。
[20] 姜兰花:《流动空间里的空间人——新生代农民工手机媒体使用初探》,《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第6期。
[21] 王 迪、王汉生:《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与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
[22] 张广瑞、宋 瑞:《关于休闲的研究》,《社会科学家》2001年第5期。
[23] 何 晶:《互联网对于上海市新生代农民工的意义探询》,《新闻大学》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