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率先出台家校合作示范标准
2018-03-12
中小学德育 2018年2期
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西省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实践框架。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份包含家校合作工作标准的省级政府指导性文件。《意见》指出,家校合作工作既要为学校办学服务,更要为家庭和家长服务,致力于系统改善育人、办学和家庭环境。围绕“一个着眼”:着眼于校内校外相协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做好“二个服务”:为家庭服务,为学校服务;系统优化“三个环境”:育人、办学和家庭环境;发挥“四大主体”作用: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主体;实行“五方联动”:学生、家庭、家长、学校和教师联动;开展“六种类型”活动: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社区协作。动员全体家长积极参与子女教育,使学校办学得到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使家庭教育更加科学,家风得到改善,进而促进社会风气的改变,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良性互動。
(来源:中国教育网2018年1月10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