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本体:从个体本体到本质本体
——基于亚里士多德本体论的探讨
2018-03-11刘一民
刘一民,刘 翔
现代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其他社会活动的互动融合日趋明显。融合能够达到互利共荣,但也导致了体育被不断“泛化”甚至“异化”。体育本体不明,体育本质模糊,体育本体的意义不断受到遮蔽。体育是什么?这不仅是一个概念厘定和本质推断的理论问题,还是一个现实中体育能否取得安身立命之本的实际问题。因此,在交叉融合的态势中,寻找和确立体育本体,为体育存在正本清源,还体育之真实,这对体育保持其独立性和以我为主的发展尤为重要。
美国著名哲学家奎因认为,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有自身的“本体论承诺”问题,本体论问题,简言之就是关于“何物存在”(what is there)的问题。如果一个理论是真的,那么它就承诺了必定存在的某些对象[1]。奎因这一观点已为大多数哲学家、科学家所认同。体育作为现代人类社会的一个实践和理论领域,在认识体育开展研究之时同样离不开本体论承诺这一根本前提。
探讨体育存在的本体和本质问题,要立足于当今时代体育发展现实,同时也需要从本体论哲学中汲取理论营养,从经典中获得启示,以加深对体育本体和本质的认识理解。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本体论哲学的奠基人,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人物,黑格尔称他是从来最多才最渊博(最深刻)的科学天才之一,是一个在历史上无与伦比的人,应当成为人类的导师。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科学思想对西方乃至世界哲学、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他的本体论哲学蕴含着丰富的唯物论、辩证法思想和科学精神,这对我们今天探讨体育本体论问题,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1 体育本体是体育存在的本原和基质
1.1 亚氏关于本体的观点
本体(希腊语ousia,英语substance,中文译作“实体”)**注释:中国哲学中对“genus”和“species”的翻译不统一,有的将“genus”和“species”对应翻译成“种”和“属”,与国内逻辑学和生物分类学中的种、属的次序是相反的。本文这里的译文仍采用国内几种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形而上学》原译本中的用法。,在西方哲学中是一个重要范畴。亚氏是第一个提出并讨论本体是什么的人,他认为第一哲学(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关于“存在”(希腊语esint,ot on,英语being,中文译作“是”“有”)的学说,后被称之为“本体论”(英语ontology,中文译作“存在论”或“是论”)。亚氏在其《范畴篇》《物理学》《形而上学》等著作中,讨论提出了关于本体的概念及本体论观点。
亚氏说:“我们可以在许多种意义上来说,‘有(存在)'某个东西。但是一切‘有(存在)'的东西都与一个中心点发生关系,这个中心点是一种确定的东西”[2]。这个中心点即本体。他把本体视为“基本的存在”或“第一存在”,其他意义上的存在都依附于本体的存在而存在。范畴是现实存在的逻辑思维形式,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逻辑工具。亚氏认为,范畴与存在具有同样的结构。亚氏在他早期的《范畴篇》中说:“基本存在的类别正好是那些范畴说明的东西。因为存在的意义和范畴一样多。有些范畴说明主体是什么,其他范畴说明它的质、量、关系、能动和被动、何时、何地,存在总得有一个意义符合这些说明之一。”[3]他把范畴看作客观事物多方面性质在思维中的反映或规定,在《范畴篇》中他列举了本体、性质、数量、关系等10个范畴。这是逻辑范畴上的分类,也是关于“存在”的分类。亚氏认为,“本体”范畴与其他范畴有重要区别,本体的主要特征就是它是主体(即基础、基质)。从本体论来说,本体就是存在的中心,其他范畴都依存于它,存在于主体之中,不能离开主体而独立存在。也就是说,性质、数量、关系等范畴只是主体的不同属性,它们不能脱离主体而独立存在。从逻辑上来说,本体是主词,其他范畴都是表述主词的宾词,如在“苏格拉底是勇敢的”这一陈述句中,“勇敢的”是用来表述苏格拉底的某种特性的,而且,这种特性必须依附于苏格拉底这个主体而不能脱离主体而独立存在。他说:“‘行'‘坐'‘健康'以及相似的其他词语是否也各自存在?这些没有一件能脱离本体而独自存在。假如有所存在,则存在的实际是那个或行、或坐、或健康的事物(人)。”[4]此外,本体还具有变中之不变的特征,本体作为存在的中心、基质它是不变的,而它的属性却是可变的。
亚氏还指出,本体在任何意义上都是在先的。本体在定义上是在先的,这是因为本体的定义必然寓于一个事物的定义里,是事物最初的本义;本体在认识次序上也是在先的,这是因为只有先认识本体是什么东西后,人们才能进一步认识这个东西有什么属性;本体在时间上也是在先的,这是因为只有本体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其属性只有依赖于本体才能存在。据此可以分析讨论体育本体范畴的存在意义。
1.2 体育本体范畴的“在先”性
体育本体范畴对于其他范畴而言是本原、基质,也具有“在先”性。首先,体育作为人的身体活动性存在,较之于其他体育存在(教育性、社会性、产业性等)都具有时间上的在先性。可以说,追求强健的身体行为早于人的任何文化行为。“健者生存”是生物生存繁衍的自然法则,早期人类只有那些身体强健的人才能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即使是在现代社会生活环境下,“健者优存”也不失为一条社会自然法则,没有强健的身心素质就难以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成为强者,反之,只有“健者”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体验到更多的生活幸福感。所以,无论从个体生命生存来看,还是从人类生活发展来看,追求健康、强健的身体活动在所有体育存在中都具有时间在先性。其次,人们认识体育事物总是先从可感知的个别人的身体活动开始,进而才可能认识此类身体活动的一般属性,再进而认识体育的社会属性。最后,是定义在先,也就是逻辑在先,人们在讨论、表述体育的各种范畴、命题、原理时,其逻辑前提是首先要对体育本体范畴有明确的定义,基于对体育本体的何种认识和理解,如果不首先明确体育“是什么”这个本体定义问题,接下来的讨论就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南辕北辙。只有对体育本体概念有所认识和把握,才能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其他体育概念。
2 体育个体本体
2.1 个别事物是第一本体
既然本体在所有存在中如此重要,那么什么是本体呢?亚氏在《范畴篇》中指出:“本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乃是那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的东西,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5]。“不述说一个主体”,这是从逻辑上说的,本体是主词,别的东西都表述它,是它的宾词,而它不表述别的东西。“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是从存在论来说的,是指作为主体的本体都是相互分离的独立存在,彼此不相掺和,具有个体性和分离性,它是事物的最终载体。从亚氏给本体所下定义来看,他认为第一本体是单一的、具体的东西,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的东西。这一观点与柏拉图把普遍的、抽象的种属概念作为真实存在的“理念”论思想是截然对立的。
亚氏把能够包含、述说个别事物的“属”(genus)和“种”(species)看作第二本体。如某个具体的人被包含在“人”这个“属”之中,而“人”这个“属”(或者说“种”)又被包含在“动物”这个上位“属”之中。第二本体是指,包含第一本体的具有某种性质的一类东西,如“人”和“动物”都是一般或普遍的东西。第一本体与第二本体的关系,就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亚氏认为,第二本体依赖于第一本体而存在,如果没有个别人的存在,也就没有“人”这个“属”。
亚氏关于“本体”的理论,就是要从诸多“存在”中找出那个原始的、基本的存在,而他采用的一个主要的方法就是辨析“存在”范畴的不同意义,从中确定出“本体”来。
2.2 体育个体本体的三维构成
体育存在有2种主要形态:个体形态和社会形态。个体形态是社会形态的本原和基础,社会形态是个体形态的延伸和发展。“体育”一词的“体”就是指人的身体,“育”,就是对人的身体的教育、培育。尽管现代体育已不再囿于教育范畴,但以人为本永远是体育存在的根基(“以人为本”的“人”,首先是“个人”),失去了个体形态的体育,也就谈不到所谓社会形态的体育。
体育个体本体由身体、感性生命、求健行为3个基本要素构成。活动性是人的基本属性,而身体是人从事各种活动的物质基础,以人的活动性为主要特征的体育,自然不能脱离身体而存在。身体即是体育的载体,也是体育的目的,追求身体的强健是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的首选价值。但人的身体不仅具有生物性,它还是灵肉合一的“人的身体”。因此,人的感性生命就构成了体育个体本体的另一重要维度。人在体育中的感性生命源于动物但又超越了动物,人在运动中感受体验到的兴趣、愉悦、激情、拼搏、抗争、坚韧、自豪、归属、自由和美等,都是一种人化了的生命情感,是人的感性生命中的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影响着人的体育参与及其感受性。而使身体、生命具有了体育意义的是人的求健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求健行为是体育个体本体的形式表征,它使体育具有了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规定性,使体育的个体存在乃至社会存在成为可能。也正是通过人的求健行为才将个体的身体、生命与外部体育世界发生了关联。体育社会存在的价值目标也是通过个体的求健行为才得以实现的。总之,身体、感性生命、求健行为三维一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体育存在的个体本体,体现了体育存在的个体性、差异性。体育个体本体是体育存在的本原和基质,体育的历史与现实无不是由体育个体本体的存在及其活动产生的结果。
3 体育本质本体
3.1“四因说”
亚氏指出,认识事物不能只停留在事物“是什么”方面,而是要进一步探究事物“为什么”的问题。他认为,认识事物存在的原因就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只有认识和把握了一事物“为什么”的基本原因,才能说认识了该事物。他在《物理学》研究中,从事物形成、发展的原因来说明什么是事物的本质。他认为,事物的形成发展都基于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4种原因、原则。质料是构成具体事物的原初的材料,也是事物存在的基质,它不具有构成事物的规定性;形式即构成具体事物的样式或结构,它使质料获得一定的联系、秩序,定型为具体事物;形式使某事物具有了区别于其他事物特有的规定性;动力是使一定质料获得一定形式的构造力量,它来自于事物内部或外部;目的是指事物发展所追求的东西,常表现为事物要实现的功能。因为动力因和目的因都是要力求形成事物自身,实现具有特定形式和功能的某事物,所以动力因和目的因又可归结为形式因。这样个别事物就由质料(物质)和形式所构成,因此,作为本体的个别事物就具有了质料、形式和两者的合成物3种含义。在最终形成个别事物的质料因和形式因两者中,质料是抽象掉任何规定性的最一般的物质,不具有个体性和分离性,因为个体本体是相互分离、独立存在的,因此质料不是本体。这样个别事物的个体性和分离性只能来自于它的形式,是形式决定了个别事物的特殊规定性,使之成为独立的“这一个”,如决定一个雕像之为雕像的,并不是铜(质料),而是雕像的形式,区别不同人的雕像是根据不同的形式,而不是铜。这样形式就先于个别事物成为了第一本体。“形式”在希腊语中与“本质”“理念”(柏拉图)是同一个词。
在亚氏关于形式的论述中,形式作为事物的本质并不仅指个别事物,也指一类事物所具有的共同的本质属性。形式也不仅仅是事物外在的形貌,还指事物内在的规定性。亚氏认为,是事物的形式(本质)使潜在的、无规定性的质料变成了现实的事物。形式规定了事物的本质,包含着事物发展的动力、目的,因此它是积极的、能动的、决定性的因素。亚氏探索事物形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原则,正是要力图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变化规律。
3.2 本体的本质是第一位的
亚氏在后期的《形而上学》中指出,本质就是一个事物的“是其所是”,而且是唯一的,认识一个事物,就是要认识它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事物成为它自身,决定了事物的根本性存在。而与本质属性相对的就是它的偶性,偶然属性不会改变事物的“是其所是”,对某事物的存在来说它是可有可无的,但本质属性如果发生改变,也就意味着事物不再是原来的事物,而成为其他事物了。亚氏认为,一种性质成为本质属性的前提条件就是:它在任何状态下都自始至终地存在于该事物之中。并指出,所有的范畴都有本质,但本体的本质是首要的,就像所有存在中本体是第一位的一样,本体的本质也是第一位。
值得注意的是,亚氏在早期的《范畴篇》中认为,个别事物是第一本体,到后期的《形而上学》中又提出本质是第一本体。从个体本体,再到本质本体,表明亚氏从感性直观到理性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论思想是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综上所述,亚氏所论本体既指个别事物,又指事物的本质。他特别强调,本质就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是构成个别事物的形式因素,它不能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但他又指出,当认识具体事物时,在我们的思想中却可以将其属性和本质抽离出来加以研究。
3.3 以往学界对体育本质的探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体育学者在体育本质、体育概念的研究中先后提出了“社会现象说”[6]、“教育说”[7-8]“社会实践活动说”[9]“人的自然化说”[10]“社会文化现象说”[11]“文化活动说”[12]“身体活动说”[13-14]“肢体活动说”[15]“行为说”[16]等体育本质论观点。近些年来,一些青年学者又从生命、身体[17-18]、解释学[19]、现象学[20]、生存论与发生学[21]等新的视角重新诠释体育本质,拓展了体育本质研究的视域和方法。也有学者撰文,就体育本质的不同观点以及学术动态、方法论、存在误区、破题方向等进行了探讨。由此可见,体育本质、体育概念一直是学者们十分关注的基本问题,也显示出研究者面对复杂多变的体育现象力求获得总体性、统一性认识和把握的愿望及努力。
以往关于体育本质的研究,主要有2种研究角度:(1)基于社会本位来认识体育本质,主要把体育看成一种社会现象,从体育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出发认识和把握体育本质;(2)基于个人本位认识体育本质,主要把体育看成一种个人活动,从体育的个人生理、心理、社会属性和功能出发认识和把握体育本质。第1种角度注重体育与社会的联系,强调体育与其他社会活动互动中彰显出来的社会属性和功能,而身体活动只是实现社会价值的手段;第2种角度注重体育与个人的联系,强调人在体育过程中的主体性,认为身体运动是体育的基础和主要特征,体育社会属性及价值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人的身体活动的开展。应该说,基于2种角度的本质观对加深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和理解都有重要意义,但两者也有各自的局限和不足:社会本位的本质观在强调体育的社会属性和价值时,往往轻视体育的个体性、差异性和基础性;而个体本位的本质观在突出体育的个体性、身体性时,也往往会忽视体育社会存在的现实性和意义。
由于学者们的研究视角、价值观立场、方法论等差异,形成了不同的体育本质论和体育概念定义,其中有的认识、观点不乏独到、深刻,但无论从本体论还是逻辑学上看,有的观点也暴露出理论上的某些缺陷和不足,“以偏概全”和“大而无当”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3.4 体育存在的3个层次
亚氏将事物的存在分为偶性存在和本性存在。偶性反映了事物一些偶然发生或变化无常的现象;本性反映了事物内在的、必然的、稳定的特征。但亚氏也注意到了偶性与本性间的相互联系,认为偶性是隶属于一个事物主体中的东西,但它们并不是必然的和经常的,只是某时某地属于主体。基于亚氏的这一观点,本文把体育存在从现象到本质划分为偶然属性、一般属性和本质属性3个层次(见图1)。
如图所示,体育是存在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的一类事物,它内涵丰富,外延广大,属性功能多元多变,形式形态多种多样,内外关系错综复杂,这样一幅简图只是从平面上十分简略地勾勒出体育存在诸属性、功能所处的层次、位置。3个同心圆分别表示体育存在的3种属性,同心圆之间用虚线区分,表明相邻属性的划分具有相对性。每一个小方框代表了体育存在的某一属性、功能,离中心越近其本体性也就越强,越反映体育本体的必然的、稳定的、普遍的本质性联系。
图1 体育存在的属性、功能所处层次、位置示意图Figure1 The Attributes of Sports Existence,the Level of Functions and the Schematic Map of Positions
体育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科学,目前已有数10门学科,每一学科都专门研究某一体育对象的属性、特征、功能、原理和规律。从总体来看,体育具有身体性、精神性、运动性、健身性、竞争性、游戏性、休闲性、审美性、交往性、教育性、社会性、产业性和政治性等诸多属性、功能,这些属性、功能都是体育存在的一些特征和表现。可见,体育是一个多属性、多功能、多形式和多系统的文化综合体。
体育的偶性是体育的一种非必然性存在,它是表面的、易变的,它的发生与消失不会影响体育本体的存在。现代体育作为一项人类文化活动,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和融合力,常能与其他事物交叉融合而产生一些准体育事物和现象,如通过“体育+艺术”“体育+旅游”“体育+科技”“体育+民俗文化”等方式产生了一些新兴运动项目和赛事,这些活动丰富、发展了体育的形式和内容,构成了体育存在中活跃的、易变的部分。
体育的一般属性是那些相对较稳定且在较长时间所体现出来的特征、功能,如教育、社会、经济、政治、军事、休闲、娱乐、审美等。如果将体育置于历史时空中会发现,体育在长期发展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的影响和制约,承载某种社会特殊需求,凸显某种属性和功能。如从体育的教育属性来看,自17世纪英国著名教育思想家洛克提出体、德、智三育并重的教育理念后,体育就开始正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如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获得国际社会认可,国家选择了优劣竞争鲜明的国际体育舞台,构建了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集中资源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让中国竞技体育在较短时期里就跻身于世界竞技强国。这种体育制度导向也使一段时期的“竞技”属性几乎取代了“体育”的属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深化体育改革的大环境下,政府对体育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开始实施“全民健身”战略,体育的健身属性、功能又受到重视。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体育消费水平的提高,政府将发展体育产业提到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层面,体育的经济属性又日益凸显……。在中国体育数10年发展中,体育的某种属性、功能总是随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需要而被重视、被提倡,体育作为社会发展的工具作用十分明显。由此可见,体育的某些社会属性、功能常随社会需要而产生变化,具有一定的时代性、阶段性和显隐性。
体育的本质属性也就是体育存在的本性,是体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规定性。它是体育存在的根本原因、根本动力和根本目的,是体育存在不变的根本形式。体育的偶性、一般属性都依附于体育本体,离开了体育本体,它们也就不再是体育的属性和功能。体育的偶性存在或一般属性存在常因历史时空变换或社会文化变迁等原因,或生或灭、或显或隐,但是,体育的本体及其本质属性则是恒久不变的,如果体育本体及其本质属性完全改变了,也就意味着体育不再存在或变成其他事物了。
亚氏认为,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本质(形式)是不能脱离事物本体而独立存在的。同理,体育本质就存在于体育本体之中,那种脱离体育本体的本质论,由于没有把握住体育存在中关键要素的根本的、必然的联系,所认识到的本质只能是非体育本体范畴的本质,反映的只是体育存在中的非必然性联系,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只是从体育本体中引申或派生出来的一般或偶然属性。亚氏指出,只有本体的本质才是第一本质,其他范畴的本质是次要的、从属的。所以,当我们明确了体育的本体是什么,其实也就能够认识和把握到体育的第一本质,这就是人求健的身体活动。“求健”是体育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人的一种生存、生活动力和目的,也是身体的一种特有的活动形式,它是体育本体存在的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的高度统一和深刻体现。
4 体育的定义
亚氏说:“我们必须注意事物的怎是(本质)和它的定义,若无定义,我们的研究是徒劳的。”[4]定义是揭示事物本质的短语,所以,揭示事物的本质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还是一个语言形式问题,要用定义的语言形式表达事物的本质。如前所述,偶性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只有具有内在必然联系的属性才是事物的本质,而本质是用定义和公式表示的。亚氏认为,定义是认识事物的真正的方法。而要真正认识一个事物,需要知道它的属和种差ΔΔ注释:为了便于读者对“定义”的阅读和理解,以下文本关于种、属的概念采用国内通行逻辑学中的译法。。亚氏在《论题篇》中明确指出:“属是表示在种上相区别的若干东西之本质的范畴。”[22]他在《形而上学》中也说:“凡在定义中‘什么'所包括的基本组成要素即是‘属',属内的差异就成为品种之质别(种差)。”[4]定义由属加种差的公式来表述。他还指出,事物的所有属性并不一定成为统一体,但是一个定义中的所有部分则必须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作为定义项的属和种差,反映的必须是事物内在的必然联系,具有事物的统一性。亚氏关于定义的学说对后世逻辑学和科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属加种差定义法仍是当今科学定义方法之一。
亚氏认为,事物的本质就是它的定义。定义就是对本质的理性把握及语言表达。定义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根据客观事物确定的。“求健的身体活动”是体育的本质,也是体育概念的定义。“身体活动”是人生活的基本特征和能力,也是体育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而“求健”作为一种特殊规定性,在人的所有身体活动中划分出一类旨在追求康健、强健的身体活动,以此将属于体育的身体活动与其他身体活动区别开来。“求健”与“身体活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稳定的现实联系,它们构成了体育定义的统一体,体现了体育本体的本质,这一体育定义的合理性如下。
(1)属概念的定位较为合理。体育作为一种“存在”,它是“什么”?这个“什么”首先是一个归属问题,然后是一个特性问题。对于体育的归属已有多种观点,如认为体育应属于“社会活动”“文化活动”“实践”“教育”“游戏”等。我们认为,将体育的属概念定位于“社会活动”或“文化活动”太过宽泛,试想在现实社会中除了人的本能性活动外,其余所有活动都可归入社会或文化活动,所以,“社会活动”“文化活动”都不是体育临近的属概念。“实践”带有较强的主体对客体的改造意味,“教育”“游戏”则窄化了体育存在,它们都只是反映了体育存在的部分特征和功能。而“身体”是一个实体概念,它是体育存在的永恒的第一基质,身体的“活动性”又是体育的显著表征,脱离了“身体活动”的体育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身体活动”作为体育的属概念较之于“社会活动”“文化活动”“实践”“教育”“游戏”等,更具有本体性,它既体现了体育本体的个体性,也揭示了体育存在的一般本质,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
(2)“求健”作为种差,较合理地概括了体育的本质属性。种差是区别于同一属概念下其他种概念的本质属性。如上所述,体育具有“身体性”“运动性”“健身性”“竞争性”“体能性”“游戏性”“娱乐性”“审美性”“教育性”“经济性”“社会性”等诸多属性特征,它们都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体育某种存在的形式或功能。但是,如果在体育定义中将多个属性连缀在一起作为种差,就会使体育的定义冗长而不够简明,不符合定义的要求,这就需要从中高度概括抽象出最具内在本质规定性的种差。“健”这一概念可以较好地概括凝练上述多种主要体育属性和功能。“健”可以划分为“康健”和“强健”2个下位种差,它们是对现实中的“运动健身”“运动竞技”“运动教育”等主要体育形式及其功能的合理概括和抽象。“康健”是指人的身体、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都处在一种无疾病、和谐、舒适状态,大众健身活动的目的就是期望获得身心的康健,这是人们“求健”活动的首要目的和形式。“强健”是指身体健硕、强壮,主要指运动竞技者的身体特征和竞健精神,这是竞技者“求健”活动的首要目的和形式。因此,“求健”是体育最主要的动力、目的和形式。
依据亚氏观点,事物的本质并不在于它由什么构成,而是以什么形式构成。“身体活动”是由“质料”和“形式”组成的具体事物,在所有身体活动中,“身体”作为“质料”的存在是相同的,而不同身体活动的区别在于“形式”的不同。显然,身体活动的体育“形式”与劳动、舞蹈、杂技、旅游等身体活动的“形式”有重要区别,体育的身体活动“形式”即是“求健”(劳动主要是求物,舞蹈主要是求美,杂技主要是求技,旅游主要是求趣)。因此,“求健”作为体育定义的种差较合理地概括了体育的基本属性,鲜明地体现了体育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殊规定性,较好地克服了“单属性论”和“多属性论”定义体育概念的不足,也较好地解决了体育本质认识中的身心分离问题(如有人认为体育的本质就是“增强体质”“强化体能”“人的自然化”等)。因为,“健”既指人的身体康健、强健,也指人的愉悦心理、竞争精神,体现了“身心合一”的体育观和当今国际社会新的健康观,也体现了中华传统养生“形神俱健”的原则以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宗旨。
(3)“健”与“身体活动”作为定义项较之于被定义项“体育”,既是在先的,也是更易理解的。“健”文化在我国已有2 000多年的历史,《周易·象传》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健”字从总体上体现和表达了自然万物永恒运动本性。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历程中,“健”文化主要发展为“尚武”与“养生”两种文化形态。《现代汉语大辞典》中以“健”字组词就有上百个。无疑,“健”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范畴。而“体育”概念的使用才不过百余年。“身体”“活动”更是寻常百姓的日常用语。它们作为定义项无论在产生时间上还是在认识上都先于被定义项。“体育”一词虽然已成为大众所“熟知”的日常用语,但作为科学的概念定义却并不为常人所知。所以,从概念定义来看,“体育”概念不如“健康”“强健”“身体活动”这些词语定义更易理解和把握。
5 两点启示
5.1 要在个别与一般的辩证统一中认识把握体育本体
亚里士多德将事物根本存在定位于具体的个别事物,把质料看作构成具体事物的本原、基质,这种唯物论观点对认识和把握体育存在是有启发意义的。他确立个体本体,重视个体的独立存在,既强调了个体主体性,也体现了个体差异性。这也启示我们,在体育发展中要重视体育本体的发展,以人为本,关注个体生命中的健康、运动体验、体育获得感、幸福感等问题。亚氏从个体本体中探索提出了本质本体,从具体事物中揭示出形式(本质)是决定事物“是其所是”的根本原因,它既是个别事物存在的原因,也是一类事物的共同原因,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我们在探索体育本体时,也应借鉴这一原则,注意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现象与本质的结合。从体育现象中抽象体育本质时,既不能为了扩大体育外延而把所有个别体育事物都纳入体育范畴而忽略了体育事物的一般性;同样,也不能为了追求一般普遍的共同本质,而舍弃了体育的个别性、特殊性、多样性和丰富性,使体育本质成为脱离现实的完全抽象的东西。所以,对体育本体的认识和把握应该是个别与一般的辩证统一。
5.2 对体育本体及意义的追问是体育哲学的使命
20世纪中叶以来,后现代反本质主义思潮兴起,主倡者强调个体差异性、文化多元性,否定和消解同一性和总体性,这对批判近现代以来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积弊是有建设性意义的,但其虚无主义、消解本质、解构秩序、否定理性的极端主张也会让人误入歧途。在体育领域主张本质虚无论同样无益于体育理论建设和发展。强调体育活动中的个体性、体验性,并不等于体育理论也成了完全个性化的自我想象的任意抒发。没有对体育普遍一致性的认识,就无法形成专门的体育知识,更无法发挥它的认知、决策咨询、实践指导作用。当今体育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融合态势明显,要对变动不居的体育现象做出一个确定性的认识和判断,给体育概念下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义,确实不易,之所以会出现多种不同的体育本质论及概念定义也正在于此。但是,只要体育还是一门专门知识,其科学属性不曾改变,继续深入探讨体育的本体、本质、概念、定义、真理、规律,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基于人类实践的人类思维,总是渴求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或最彻底的意义上把握世界、解释世界和确认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与价值。这就是人类思维的哲学追求——对‘本体'的追求。”[23]这是哲学的宿命更是使命。奠基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本体论,在经历了现代哲学及后现代主义的批判、洗礼后并没有终结,更没有消失。人类作为能思维有智慧的高级动物这一事实,决定了人类永远不会放弃对本源性、确定性、必然性、普遍性、统一性、终极性的追求,形而上学本体论正是人类对这种形上本性追求的理论表征。当今“整个现代哲学的发展已经愈益明显地呈现出在更高级的基础上复归古代哲学的趋向,这是一种哲学自身内在逻辑所规定的否定之否定”[24]。这种复归趋向是否也在提醒、启示我们,体育哲学仍需要从源头、根基处审视体育存在的本体及意义,扎实做好理论建构,而不是一味附和反本质主义的极端主张,主动放弃对体育本体问题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