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性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2018-03-10王妙克
王妙克
(河南偃师市财政局,河南偃师471900)
一、背景
随着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自我发展的新形势,国外农产品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对我国传统生产方式的农业带来了很大冲击。为了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提出了大力发展四大新型主体的政策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形式,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响应号召,各地的支持力度相应加大数量剧增。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尤为突出,据统计,到2016底河南省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8万家。其中,农民合作社13.8万家,居全国第二位。国家示范社507家,省级示范社5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大部分农民收入。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仍处在发展初期,依然属于弱势群体创造财富的产业,因此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也是此研究的出发点。
二、文献综述
最早从19世纪的英国出现“罗切戴尔公平先锋社”开始,对合作社的研究就没有停止过,得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结论。伴随着合作社的产生,其内部财务管理的研究也随之发展。贺军伟等(2013)在分析了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时,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合作社成员对财务会计工作没有充分的认识,特别是在成员构成简单,产品的销售量小的合作社更是突出。徐桂峰(2015)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合作社中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而且学历也偏低。詹竟妮(2014)在分析合作社管理者能力时发现,很多理事长本身就不重视财务工作,并没有要求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规范进行财务处理。刘素美(2015)认为目前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存在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制度规范不清晰、执行不严及由于成员异质性而导致的合作社的盈余管理上存在着与合作社不一致的漂移现象。吕洪波(2015)等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研究认为目前国内部分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欠缺、财务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不规范的方面。
三、河南省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现通过对河南省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财务管理的现状。数据来源于2016年11月对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的调查,调查方式中定量问题以问卷调查为主,定性问题以访谈为主,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92份。
(一)样本地区和行业分析
表1 样本合作社的地区和行业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本次调查样本分布区域和行业基本合理,其中从区域上来看,郑州、驻马店、周口相对较多,约占样本总量的60%。从行业上来看,农业居多,约占样本点量的55%。而对于所属行业没有具体再细分,但并不影响主要研究目的。
(二)合作社中财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样本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女性偏多约占65%,教育水平在高中以上的约占57%,与以往相比学历有所提高。年龄40岁以上的经占69%,占比最多的是40~60岁之间,约为52%,但在所有样本中的财务管理人员67%以都没有财务管理相应的资格证。从表2总体上可以看出,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教育程度、年龄结构有所改善,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表2 财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三)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所以合作法要求合作社要根据财会管理制度设立规范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并对会计帐簿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公开接受监督。样本合作社的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性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基本上大部分合作都制定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但还有近51%的合作社会计帐簿并不是很完整,通过访谈也发现部分合作社依然存在不设置会计账簿,只单纯记载“现金流水账”的现象,部分示范合作社虽设有账簿,但账簿设置不够完整,并没有针对不同的社员进行设立帐户。同时也发现有部分合作社虽然可能有帐簿但还有近67%的合作社并没有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合作社较难追溯会计凭证上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无法进行审计,所以合作社中近70%的比例审计制度是模糊或根本没有。
(四)财务盈余分配的规范性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作为特殊的农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要有自己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交易分配记录,以便进行合理的财务盈余分配。样本合作社盈余分配的规范性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财务盈余分配的规范性情况
从表4可以看出,样本合作社中财务盈余分配方案的制定,近30%还是合作社主要管理者说了算,通过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并不占绝对多数,这说明目前合作社财务管理中还在“领导俘获”现象。财务盈余分配各种方式差别不是太大,说明合作社的分配方式存在明显的多样性,这也符合合作社异质性的现象。而分配占盈余的比例还没有完全达到合作法要求的不低于60%的要求,仅占49%。同时发现,近65%的合作社都没有申请到政府相关项目资金,而查阅国家近几年的相关政策文件可以发现,有很多项目资金都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四大经营主体倾斜,如果没有申请到的合作社可能其财务管理未达到要求或者操作不规范。
四、对策与结论
(一)对策
1.提高或引进高素质财务人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业务的特殊性,要求财务人员不仅仅熟悉一般的公司企业的核算方法和相关政策,更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农业生产领域独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国家政策,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素质,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法规,学会现代化的使用财务软件以及报税软件,提高合作社电算化程度,提高办公效率。有条件的合作社应提高待遇,多引进优秀财务人才。
2.完善合作社内部财务制度。合作社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自身财务体系,对不同的社员实行财务单独核算,明确社员的财务权限和责任,注重民主管理和集体决策。加强对合作社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会计票据的管理,对于白条和自制凭证不予以报销入账。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设置专人专库进行保管,以保证财务活动的可追溯性。按照财会制度制定社内盈余分配方案,规范盈余分配制度,为成员建立统一的成员账户,及时记录权益的变动,建立盈余支付机制。
3.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合作社发展目前面临较大的问题是资金不足,而资金是经济组织发展的根本。大量已有研究成果都证明了融资筹资渠道少、资金短缺、配置不合理会极大的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要想改变目前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困境,资金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目前合作社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成员的股金和国家的项目扶持资金,但由于河南省很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起点较低,无法调薪聘请高素质财务人员,所以对于那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很难更多的获得资助。所以政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制定不同的资助标准,让落后的合作社在得到资金后可以更好的加强财务管理,否则可能会形成合作社财务管理和发展的恶性循环。
4.加强政府监管和指导服务。地方各级职能管理部门要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财务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其管理日程,增强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并对其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级农业部门应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和动态监测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对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合作社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指导家庭农场依法依规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真正实现对合作社的放管服。
(二)结论
现通过对河南省合作社的调查,并利用统计分析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果。一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教育程度、年龄结构有所改善,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制约合作社规范化的发展。二是大部分合作社制定的会计制度,都存在制度不完善、记录不完整等现象。三是合作社的财务盈余分配存在“领导俘获”现象,并且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而无法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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