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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

2018-03-07慈弘毅

中国经贸 2018年3期
关键词: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抵押

慈弘毅

【摘 要】农村金融发展关乎“三农”问题,关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关乎国计民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回顾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历程,发现农村金融具有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农村的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民资产确权困难等问题。在参考了印度、孟加拉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经验后,认为应当从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加强对农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等方面入手,推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信用

一、引言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有超过9亿的农村在籍人口,超过6亿的农村常住人口,“三农”经济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事实上,农业与农村的发展问题,是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历史性问题,是始终影响着数亿百姓生活幸福的根本问题,也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关键性问题。

传统农业作为一个古老的行业,与第二、第三产业比起来,具有产业周期相对较长、投资回报率低,以及受到天气等不确定性影响较大的特点。在我国,农业生产资料相对分散,要想实现农业平稳高效地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如何构建一套更加成熟、更加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成为研究的热点,本文围绕农村金融这一主题,对其发展历程、现状、前景进行梳理和展望。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历程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金融就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解决贫下中农生产资料不足、生产力低下的问题,国家就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形式,开始了对农村金融的探索。截止到1957年,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覆盖了全国80%的乡镇,很大程度上换届了农民资金缺乏的问题。

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等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经济体系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农村金融一度发展十分缓慢乃至停滞。

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开始逐步重建起来,农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以及同时期出现的一系列非正规金融机构是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其中非正规金融机构,对农业合作社职能起到了辅助与填补资金空缺的功能,充分发挥了民间资本的对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同时,政府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有序竞争,让商业银行和农业合作社同時成为了农村金融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农村金融体系重建过程的中,出现了种种不规范的模式和业务,引发了金融风险。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对农村金融领域种种“灰色业务”进行规制和监管,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改革涉及到所有权领域,让农民以合法的形式拥有信贷资本。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逐步向多元化、微型化发展,满足了农民对小额贷款的多样需求。

在农村金融政策不断“放”与“收”的改革实践中,我国逐渐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之路,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比例和规模都取得了很大幅度的提升,对于农业的促进作用显著。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

在当前阶段,我国农村发展处于转型改革的关键时期,而农村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区域间的差异较大,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仍面临瓶颈。

1.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农业具有产业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受到天气等不确定性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以逐利性为根本属性的商业银行对农村贷款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小,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商业银行的“大撤军”足以说明这一点。

2.我国在农村的征信体系不完善,征信困难。这也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一大难点,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对风险的控制是关键所在,但这对于农村金融而言却显得尤为困难。一方面,在农村金融中,贷款人是农民,相对来说资产有限、偿还能力有限,导致评估风险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居民、乡镇企业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信用评价与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健全,导致信息出现不对称乃至缺失,信贷资本无法导向信用良好的个人与企业。这导致农村信贷环境持续恶化,形成恶性循环。

3.由于所有制原因,许多农民的财富,如自建房屋以及地产等无法进行确权,因而难以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这是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较慢的重要原因。金融机构对农民信用状况了解度不够,导致常常出现双方无法达成互信,以至于均不能满足双方诉求的局面。

这些问题制约着农村金融,导致其发展很大程度受制于地方政策与金融机构办事效率,抵押难、贷款难、程序繁、审批严等问题仍频繁出现,间接制约着农业发展。

四、其他国家的经验借鉴

我国农村人口多,且相对贫困,因此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时,不能一味照搬西方的理论,而应当结合我国国情,积极了解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来处理。在众多发展中国家中,印度和孟加拉国与中国农村的情况有一定相似性,且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参考借鉴。

印度在农村金融方面采取了银行联合计划的方略,在农村成立自助团体,并且接受政府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可直接向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申请贷款。这样做不仅能够让商业银行提前了解未来的客户的信用状况以便提前做出判断,也让参与培训的团员能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与制度,增强其法律与信用意识。在培训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交流建立互信,以达成双方的诉求。同时,贷款以团体为单位,也解决了以个人为单位的诸多问题,对我国信用建设有着宝贵的参考价值。

孟加拉国是一个较为落后,存在极度贫困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的方式对农民发放小额贷款,而小额贷款都采用无抵押、无担保的形式。为解决征信问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采用小组联保制度,即贷款人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贷款小组,小组组员之间互为担保人,小组组员之间有责任互相提供经济帮助。小组组员之间信用挂钩,一个组员的还款情况影响着整个小组的信用评级。同时还充分发挥小组长的作用,小组长统一协调,确定贷款的用途。充分利用小组长的信息优势,降低银行的监督成本,从而提高还贷率。endprint

由以上两个国家的案例可见,农业发展水平高低并不能决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对我国来说,一方面要加强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建立起表彰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完善农村信用环境;另一方面,可采用对团体发放贷款的方式,采用信用优秀团体优先贷款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能力,有效降低监督成本,使资金去向更加明晰。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我国农村金融出现的主要瓶颈是农民所有的宅基地等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而土地流通又有着限制,因而导致农民缺乏抵押物,在贷款时受阻。因此,建立起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并逐步建立抵押市场十分必要,有利于农民以合法的手段获得投资。

2.加强对农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我们看到,由于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非正式金融机构)规范性不够,法律空缺的灰色地带太多,导致非正式金融机构产生了负面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完善监管制度,将这些非正式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这些机构运营的合法性。

3.加强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农业固有的特点,传统的商业银行参与农村金融积极性不强,因此必须发挥政府职能,给予一定补贴与优惠,加大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性,依靠市场的力量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六、结论

农村金融发展关乎“三农”问题,关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关乎国计民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而农村金融具有其独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我们采用相对灵活的政策,来解决所有权等问题。同时可以看到,发展中国家有把农村金融搞好的先例,我们应有充足的自信,面对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具有商业银行参与度不高、农村的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民资产确权困难等问题,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时,应當从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加强对农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等方面入手,推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1]胡静, 姚凤阁.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学术交流, 2017(2):140-145.

[2]张紫娟.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及财政支持研究[D].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

[3]丁志国, 张洋, 覃朝晖.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效果[J]. 农业经济问题, 2016(1):68-7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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