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李重华“诗有三要”说
2018-03-07郁薇薇吴建民
郁薇薇,吴建民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钱泳于《屡园谭诗》谓清代乾隆诗坛“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判若水火:宗伯专讲格律,太史专取性灵”[1](P871)道出沈德潜与袁枚的格调、性灵二说水火之争。面对二家之争,清代诗话家李重华殊无偏废,“能于二家之外别树一帜”[1](P27),自出新说。李重华所存诗学著作并不多,但其诗学思想独树一帜,发他人之未发,颇多诗歌理论与批评的精华,非常值得研究和借鉴。本文试就李重华《贞一斋诗说》的诗学思想之“诗有三要(音、象、意)”作简单探讨,以期通过对诗歌音韵声律、设色构象和立意内蕴及其相互关系的说明,来获得对诗歌的创作要素和诗歌创作规律的新的认识和启迪。
一、“发窍于音”
李重华在其诗话著作《贞一斋诗说》中直陈诗学观点“诗有三要,曰:‘发窍于音,征色于象,运神于意。’”[1](P921),将音、象、意并列为诗歌的三要素。于此,诗歌之“音”与“意”“象”被放置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可见其对诗歌之音重视之甚。“发窍于音”之“发窍”鲜明地指出音的来源乃是人的心窍,诗歌之音是人心声的自然流淌,非人力强为之。对于诗“发窍于音”的特性,李重华进一步阐释曰:“诗本空中出音,即庄生所云‘天籁’是已。”[1](P921)这里的“音”指客观自然的音节,也包括诗歌音律方面的声调、音节、平仄押韵等诸种因素。“天籁”指天地万物在毫无外力束缚的状态下自然而然发出的声音。李重华引庄子《庄子·齐物论》中“天籁”二字意在强调诗歌之音发于“心窍”,合乎自然,无人工刻意雕琢的痕迹。袁枚曾道:“诗有音节清脆,如雪竹冰丝,非人间凡响,皆由天性使然,非关学问”[2](P193)亦是强调音生发于自然天性,二人的诗学思想可谓灵犀相通。诗贵自然,诗歌创作本应符合“自然而然”的艺术规则,音作为诗歌的三要素之一亦是应当生发于自然。
在李重华看来,诗歌之声韵不仅需是自然而发,还应富于变化,饱含情感。“庄生所云‘天籁’者,言为心声,人心中亦各具窍穴,借韵语发之。”[1](P934)人心中的窍穴各异,由窍而生的喜怒哀乐各不相同,所发之音自然也不相同。李重华随后又补充道:“籁有大有细,总各有其自然之节;故作诗曰吟、曰哦,贵在叩寂寞而求之也。”[1](P921)“天籁”有大、细之分,就像作诗“曰吟、曰哦”,非千篇一律,千声一音,而是因“心窍”之自然面貌而有千万种变化,产生千容万状的听觉效果。“贵在叩寂寞而求之也”一句引自陆机《文赋》“课虚无以责有,叩寂寞而求音。”[3](P143)“课虚无以责有”意指从空虚之处求索实有之音,“叩寂寞而求音”则是说诗人内心充满寂寞等各种无法排解的情绪,挥笔创作诗篇,寻求内心情感寄托之处。李重华化用陆机之语,意在强调发于“心窍”之音并不是干啼湿哭、干涩无情之音,而是富有充实的情感内容之音。“古之为诗者,必有深情蓄积于内”[4](P10),诗人写诗所作之音亦是发为“心声”。所谓“叩寂寞”是指内心情感蓄积到饱和状态,诗人必得发于吟咏而后快。李重华从诗歌审美心理活动角度论述“发窍于音”的内涵,无疑是精辟之论。
仔细推究我们可以发现,从创作者角度而言,李重华所言发于“心窍”之音,不再是纯粹的音调。情动于中而形于声,“声”成了情感表达的载体,能言人之心声。“或悲或喜,或激或平”[1](P921)之情借助洞箫长笛之窍,按律而发,即能摇情荡性。听洞箫长笛鸣奏,即使没有任何文字语言,我们也能从高低抑扬、平缓急促的律动中感受到吹奏者所表达的情感。古时诗乐舞一体,具有相似的艺术规律。诗歌的声韵同洞箫的鸣奏一样,也能从诗歌声韵的轻重缓急、平仄清浊之中展现创作者情感波动的变化。《礼记·乐记》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5](P362)一切音乐都产生于人的内心,情感在内心激荡,外发形成声音,有条理、美饰的声音便被称作音乐。古代的诗歌本是用于合乐的,诗歌之韵律也应有音乐性在内,因而诗歌之韵律生于人心之窍穴,是心中情感的外现形式,能够表达创作者“或悲或喜,或激或平”之情便是自然而然之理。李重华借《礼记·乐记》中音乐的特性来论述诗歌声韵之特性,其认为诗歌声韵不仅能够愉悦性情,服务于听觉享受,还能吟咏性情,服务于情感表达的需要,可谓别出心裁,将诗歌声律内涵的丰富性又推进一层。
二、“征色于象”
“象”又何解?李重华曰:“物有声即有色,象者,摹色以称音也。”[1](P921)所谓“象”乃是指诗人借助华美的语词所描绘的物色景象。李重华之论表明“象”源于客观的“色”。“色”即是指付诸诗人视觉的事物的形貌。诗歌有金石之音的同时还需辅以色彩之美,二者少一,都是缺失不全的。写诗“不独征声,又当选色”[1](P921),做到“摹色以称音”。“摹色”即是构象、“选色”,主要是于写景而言,是指诗人在写景构象之时,都应注意“称音”,使“象”与“音”配合谐美。
为了使“象”与“音”相称,使诗歌兼具声色之美,可使用赋、比、兴等多种手法写诗,这最能体现诗家的功夫。因而作者云“今读古人诗,望而知为谁氏作”[1](P921)。诗人作诗的功力全体现在写景之中了。景音相调、声色相谐之作,则“如舞曲者动容而歌,则意惬悉关飞动”[1](P921),亦能激起人强烈的情感共鸣,“乐者使人起舞,哀者使人泣下”[1](P934)。李重华对赋的解释强调了“随物赋形”这一特征。这也就说明,绘写风景、描摹物象是赋这个手法的精髓所在。《贞一斋诗说》“诗谈杂录”中说:“写景是诗家大半工夫,非直即眼生心,诗中有画,实比兴不逾乎此。”[1](P931)美景的描绘“非直即眼生心”,除了运用赋笔铺陈直叙、摹色传形之外, 比和兴的作用亦是“诗家大半得力处”。 郑众《周礼》注中曰“兴者,托事于物”[6](P271),兴的手法的使用必然会涉及物象的描写,譬如“鸟兽草木”,这些物象即是“景”“色”“状”。在摹形绘物之时,不明指之天时,不显言之地境,不实说之人事皆能隐约显露于“鸟兽草木”之中,诗人只言鸟兽之态,草木之色,而万水千山皆展于眼前,慷慨悲歌皆涌于胸中。朱熹《诗集传》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7](P2),兴的运用将诗家所欲言而未言之情,所欲言而难言之理,一一引出,道尽说明。如果兴是传情达意之利器,而象则是锤制利器的利刃,“故有兴而诗之神理全具也”[1](P930)之说。比即比方于物,以物为比,自然不可避免要写物。对于比的手法,李重华指出,作比的对象,不仅可以是大自然中的实物,古人旧例、故事陈典都可以用来作比。在律诗之中,诗家对“比”的使用最为娴熟,也最为精妙。绘景摹物则成为“诗家大半工夫”,其于诗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李重华的“征色于象”之说,强调了摹物绘景在创作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其独特之处在于他认为“摹色以称音”,音韵和谐在写景摹物之时依然不可忽视。事实上,李重华在论述“诗有三要”的诗学观点时,始终把音韵和谐摆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
三、“运神于意”
何为意?李重华曰:“意之运神,难以言传,其能者常在有意无意间。”[1](P921)
日本学者青木正儿解释说:“‘意’即思想,关乎性灵。”[8](P125)似乎不错,但与李重华所要表达的并不完全相符。李重华曰:“诗缘情而生”,意即植根于“诗缘情”这一本质特征,也指诗人的情感。所以,李重华所指之“意”应既指诗人的思想,也包含诗人的情感。袁枚倡导性灵之说,青木正儿又说‘意’关乎性灵,似乎道出了李重华与袁枚诗学观念上的互通之处。袁枚是李重华在京师游历期间结识的志同道合之人。《随园先生年谱》载,乾隆元年,在李玉洲(李重华)先生家,与曹麟书(曹洛禋)、沈椒园诸公结吟社。[9](P274)李重华与袁枚一道吟诗作赋,互通诗学思想,不免相互影响。
李重华认为善写意者“常在有意无意间”[1](P921)。他说:“诗缘情而生,而不欲直致其情;其蕴含抵在言中,其妙会更在言外”[1](P921)肯定了诗歌蕴藉含蓄之美。诗歌往往以抒发思想感情为主,情感的抒发以语言为载体,但又不局限于语言,常有意在言外、蕴蓄深远的韵味。意对于诗歌创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李重华又在此之外突出了“运神”与“写意”不可分割的联系。“意”之传需“运神”,“意”动而“神”来,“意”尽则“神”渺然无际。那么,“神”又为何?李重华在“论诗答问”中谈到“诗有五长”时,关于“神”有进一步的论述。其道:“行神如空”[1](P922)、“神妙物于不知”[1](P922)之神当是指诗兴、诗思,意指诗人调运神思直达无碍,如行于空,渺然无迹。运“神”于意,无知无觉、无踪无影,而又能“神”采飞扬,“意”惬关飞动。
李重华在《贞一斋诗说》又补充道:
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尝求工?[1](P933)
诗“通文理”,是指通晓作诗之法而无诗文的韵律语词之美,乃是于初学者而言。诗“修饰能工”,是指具有语言形式之美而无意境之美,乃是于学诗未成之家而言。高妙的诗作,绝不止于诗之通达、工巧,而在于“行神如空”、入神于无境,以达到意在言外的效果。
唐代以前,“意”就已经是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陆机《文赋》小序中指出“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主要是指作品的意蕴、主旨或思想内容。蔡锺翔先生在《意在笔先与意随笔生》中认为意最重要的含义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指作品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义旨、哲理,一是指创作构思中所形成的尚未物化的意象。”[10](P10)李重华所指之“意”应更接近于第一种解释,但同时又多了一层意蕴:情感。实际上,思想和情感本就是密不可分,无法割离的。思想之中必然暗含着情感,所传达的情感,谁又说不是诗人的一种思想?李重华对意的论述在《贞一斋诗说》中没有明确指示,缘其“难以言传”之由,其中妙会要用心来体会。
李重华以“意立而象与音随之”道出音、象、意三者间的关系。其在《贞一斋诗话》“谈诗杂录”中进一步阐释说:
夫诗以运意为先,意定而征声选色,相附成章;必其意、其声、其色,融洽各从其类,方得神采飞动,所谓“言语通眷属”是也。[1](P938)
“诗以运意为先”一句指出“意”即诗人的思想感情、诗作的思想内容在诗歌创作中的中心主导地位。“意定”是诗歌创作的先决条件。诗人即景即情,为景所触,心中有感而发,而后方可为此情此感“选色”“征声”,摹形绘象,安排声律。所谓的“意惬关飞动”也是说明只有当“意”确立之后,情感被催发,整首诗才能神采飞扬,摇情荡性,曳曳生姿。唯有“意立”,“此中或悲或喜,或激或平,一一随其音以出焉”此中之“音”就不再是单纯的音调,而是浸染着悲喜、激平之“意”,有表现内容意义的形式因素。“意定”,“音”随之乃定。“象者,摹色以称音也。”“象”以称“音”,“音”随“意”定,象亦是随“意”而定。摹色绘象离不开比兴的手法。明人郝敬在《毛诗原解》中阐释赋比兴时说“托于物为比,比者,意之象。故曰铺叙括综曰赋,意象附合为比,感动触发曰兴。”[11](P234 )比的手法的运用,使“象”成为蕴意之象,乃意象。音与象皆是由意统帅,“意为主将”,意定而后征声以悦耳,而后选色以愉目。且意、象、音并非各自为营,而是各有所属,各从其类,融为一体,互相契合,唯有此才可达到“意惬关飞动”的效果,感人至深,神采飞动。
古代学者标举“意”的代不乏人,如袁枚《续诗品》首章《崇意》即提出“意似主人,词如奴婢”[12](P86)之旨,王夫之《姜斋诗话》“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13](P44)也指出“意”统帅文章的题旨。但从意与音、象关系角度阐述崇意之旨,前无古人,李重华是首创。
综上所述,李重华“诗有三要”说将音、象、意作为诗歌的三个要素。“发窍于音”之说强调了声律谐美对于诗歌的重要性。其独出机杼地将情感的抒发和音律的谐美结合起来,突出了声律在愉悦性情之外吟咏性情的作用。“征色于象”之说强调摹形绘象在诗歌中的重要性,是“诗家大半功夫”。李重华突出了写景在诗人使用赋、比、兴手法创作中的重要地位。“运神于意”之说表明李重华追求诗歌含蓄蕴藉的审美情趣,追求“以神运意”的境界。李重华“诗有三要”说对诗歌音韵声律、设色构象和立意内蕴及其间相互关系有独到见解,从音、象、意三者关系的角度强调了“意”在整个创作过程中的统帅作用。此外,又以别具匠心的论述次序的安排——“以音居首”,来给“不知韵语由来”的初学者以指示。李重华“诗有三要”说将音韵谐美摆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此前尚无文论家将“音”这一诗歌要素提高到如此高的地位,给予如此多的重视。李重华的这一诗学思想颇具精义,对于后世学者关注“音”这一诗歌要素具有不小的影响。
[1](清)王夫之.清诗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清)袁枚.随园诗话[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
[3]王友怀,魏全瑞.昭明文选注析[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
[4]王运熙,顾易生.清代文论选(上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5]陈戍国,点校.周礼·仪礼·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6.
[6]孔疏引郑众语.毛诗正义(卷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7](宋)朱熹.诗集传[M].王华宝,校点.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8](日)青木正儿.清代文学评论史[M].杨铁婴,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9]韦泽洋,杨鹤高.袁枚与沭阳[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1.
[10]蔡锺翔.蔡钟翔自选集 生生不息的中国文论[C].北京:中国书店,2010.
[11]《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58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12](清)袁枚.续诗品注评[M].王英志,注评.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13](清)王夫之.姜斋诗话笺注[M].戴鸿森,笺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