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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的思想

2018-03-07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管理

卢 粉 艳

(渭南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八部分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标题,清楚地表明我国当前和今后社会建设最主要的两大任务是民生和社会治理,而民生问题是根本。

一、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 管理改革发展的意义

(一) 概念辨析

1.社会建设

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宏观层次的大社会,中观层次的中社会和微观层次的小社会。宏观层次的大社会,泛指以人为中心的整个人类社会,是与自然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中观层次的中社会,指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相对的概念。本文探讨的社会建设、社会事业、社会管理,都是指中观层次的中社会;微观层次的小社会,对应于社会学的狭义社会,即作为复合的人的聚集状态,主要指某一区域的社会。

社会建设是指依社会环境的需要与人民的愿望而从事的各种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凡关于人类共同生活及其安宁幸福的各种事业均可划为社会建设的范围。社会建设具有公众性、公用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等特征。

社会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社会建设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基本民生建设、社会安全建设、现代社会管理模式建设。

2.社会事业

所谓社会事业,是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事业,是与行政部门和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行为相并列的活动。具体而言,社会事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在我国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社会事业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即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旅游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

社会事业具有维系社会公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作用,是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障社会民主、公平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因此,社会事业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

3.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等方面 。

综上所述,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基本民生建设和现代社会管理模式建设,基本民生建设的任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属于社会事业;现代社会管理模式建设的目标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属于社会管理。所以,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的意义

1. 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和谐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如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二是关系社会公平公正的管理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依法治理程度不高,社会组织发育不良、公众参与渠道不多,公共服务供给滞后且有失公平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

2.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体现

第一,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而“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百姓是否有活可干,有钱可赚,有饭可吃,有房可住,看得起病,上得起学,这些最基本的要求是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同时,老百姓是否能获得优质公平的公共服务、是否能平等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等等,这些基本权利能否满足和满足的程度,也是衡量小康社会的标准之一。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存发展要求,也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第二,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是利益调整,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在最大限度满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寻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六大改革主线,涵盖15个领域、包括60个具体任务,几乎每个领域、每项任务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正是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社会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它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地位。而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均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问题,理所当然地必须依法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社会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第四,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的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1]4,还期盼社会安定有序、公平公正。人民的美好愿望能否实现或实现的程度,有赖于社会事业发展的程度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成效。而提高社会事业发展的水平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成效性,关键在于党,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很好地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的改革发展,而社会事业发展的程度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成效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检验。

二、习近平关于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思想

(一)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是指人们的日常生活事项。广义上的民生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狭义上的民生概念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状态、生活状态、发展机会、发展能力以及权益保护状况等等。

目前,我国的民生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生计来源问题,即最基本的谋生条件,主要指农村土地、产业问题和城镇就业问题,二是生活质量问题,即通常所讲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物质消费层面的问题,主要指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等问题,三是生存状态问题,即社会提供给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医疗、教育问题。四是生命安全问题,即生命保障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

虽然民生问题涉及面广,但主要的还是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因为教育是最长远的民生,就业是最根本的民生,收入是最核心的民生,医疗是最基本的民生,社保是最普遍的民生。

(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目的是“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总书记,习近平在2016年“七一”讲话中,十提“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其中之一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不断把为人民造福的事业推向前进。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2]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坚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3]要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他要求,在推进社会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社会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相协调,不仅要关注和提高人民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还要满足人们接受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和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满足人民对优美生存环境的需求。这些论述拓宽了民生建设的内容,准确把握了民生建设的奋斗目标,体现了民生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利益,保障人民幸福,保证每一个公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他指出,要提高经济发展的普惠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依归,使发展真正成为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发展,使社会中每一个人都能够脱贫,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努力做到人民满意,人民顺心,一切都要以人民幸福作为根本目标。

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他提出要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才是最得民心的事情。可见,民生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人民幸福,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让人们真正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切实利益。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带领人民把国家建设得更好,让人民生活得更好。”[4]这既生动地诠释了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也表明了他自己的执政理念,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们过上美好的生活,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2],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是“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早在2013 年,习近平在海南考察工作时就指出,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针对最需要关心的人群、抓住人们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一年接一年地干,一件事接一件事地办。[5]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八部分,再次强调了这一点。所谓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如何具体解决这些问题,习近平给我们提出了方向和方案。

1.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学有所教,解决好最长远的民生问题

首先,坚持“立德树人”,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立德树人则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把它贯穿到整个教育全过程之中,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是当今中国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是强基固本、凝魂聚气的基础性工程,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必须用它来引领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如“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都是“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 13 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合理规范学校建设规模,合理配置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地区倾斜,缩小校际差距。

再次,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指出,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不是一个单方向的改革,而是一个综合整体工程。因为教育就是一个综合体,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从幼儿园到基础义务教育,再到高等教育。[6]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是要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深化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建立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推动人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企业、社会、学校、科研院所乃至个人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引进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与服务保障体系。

最后,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的全面覆盖;建立奖学金、助学金标准动态管理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儿童、孤残儿童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杂费、补贴生活费制度;建立中小学生营养监测机制,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计划。

2.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解决好最根本的民生问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习近平指出,就业既是永恒的课题 ,更是世界性的难题。大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要集中精力抓发展,二是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实,三是劳动者要转变观念。[7]

首先,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意识。一是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善待自己的劳动岗位,认清劳动与财富之间的关系,强化劳动创造财富、劳动最光荣的意识。习近平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5]二是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专业分工不同,不管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是从事简单工作还是复杂工作,是重要岗位工作还是一般性岗位工作,其性质都是一样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三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作为每个个体,要树立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竞争就业、多种方式就业的观念。四是树立创新创业意识。习近平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他多次鼓励青年人要在创新创业中展示才华、服务社会 。

其次,大力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创业。要想解决好我国每年新增的上千万人的就业难题,就必须抓住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在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保证就业人口的充分就业。习近平指出,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不足以支撑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做大就业蛋糕首先就要做大经济蛋糕。因此,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乃至其他民生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最后,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实施有利于就业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全员培训制度,提高劳动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质量,以适应社会及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给予就业困难人员更多更好的帮扶,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完善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现象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帮助其实现就业;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以加强就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发挥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残联组织、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3.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劳有所得,解决好最核心的民生问题

收入是民生之源,改善民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依法保护劳动所得。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收入,实现劳动者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完善正常工资增长和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其次,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行业和社会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题,实现病有所医,解决好最基本的民生问题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因此,要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2]。如何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解决好这一基本民生问题的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等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5]

首先,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落实政府的经费投入政策,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薪酬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院有序运行,群众负担不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改革。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控制不合理费用。发展并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8]

其次,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防治重大疾病,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健全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和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最后,深化药品供应体制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国家药物政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和支付标准政策。加强医药技术创新,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5.加快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建设,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保障,实现住有所居,解决好最普遍的民生问题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的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虽然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仍有部分城镇困难群体由于各种原因面临住房困难问题,对此,必须下大决心、花大气力解决好这一问题。

首先,加快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从总量上增加住房供应,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同时,对住房困难群众,政府要“补好位”,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其次,做好规划布局,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6.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所有老龄人群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实现老有所养,解决好又一个普遍的民生问题

尊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之快、数量之多,前所未有。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不仅是各个家庭的问题,也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百姓福祉。习近平指出,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健康长寿,安享晚年,就必须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因为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9]

首先,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一个统一、五个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其次,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10]

三、习近平关于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发展的思想

(一)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小标题下,用了1000字左右的一段话,阐述了一个新的执政理念——社会治理。所谓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它是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来解决社会事务中存在的实际的问题。社会治理最大的特点,在于它强调处理社会事务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平等性以及政府主体的服务性。可以说,在社会管理阶段,真正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政府,由政府决定一切。而在社会治理阶段,主体不仅仅是政府部门,而是三个主体:政府、市场、人民的有机运转。尽管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反映了习近平新的治国理念。

“治理”和 “管理”不同。其一,“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通过人对组织拥有的资源进行分配、计划、管理,以达到组织既定的目标。从狭义的方面来说,管理就是指挥他人进行工作。而“治理”则不同,是指政府管理的行为方式及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也就是说,治理的权威并不是完全靠政府来支撑,而是可以和非官方的人员或者组织协调和合作。其二,“管理”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无论上级的工作对错与否,下级要服从上级的管理;而“治理”则注重于官方与非官方对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平等参与,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从“管理”到“治理”是一个从一元到多元、从单向到互动、最终实现公共治理的过程。从“治理”的提出,可以看出习近平在国家治理思想上的转变。[11]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1.转变政府观念,打造服务型政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也随之调整和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求政府转变观念和身份,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从台前指挥者转为幕后服务者,树立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要规范政府的治理范围、明确政府的治理职责。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全能政府,什么都管,什么都不一定能管好,管理严格会使社会失去活力,管理松散则可能导致社会混乱。因此,现代治理必须明确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和界限。但凡政府该管的事情要坚决管好,尤其是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事情,政府更是责无旁贷;凡是社会组织可以办好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去办,只有市场和社会组织无能为力的事情,政府才应插手。其次,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社会治理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既要防止政府 “越位”“错位”,还要防止其“缺位”。在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时,必须改变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接受人民监督。[12]

2.创新治理体系,推动治理法制化进程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就是要把社会治理中遇到的“谁来治理”“治理什么”“怎样治理”三个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首先,要树立全社会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国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要自觉地学法、尊法、守法,形成法治观念,培养社会的法治信仰,养成法治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其次,要提高治理者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对于社会管理工作者,更要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水平和法治能力,尤其是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来治理社会,真正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后,要注重依法治理。从社会管理的实践来看,当有关管理部门在做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往往是由于决策不当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因此,政府在决策前必须依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不受侵犯。为此,有关立法行政部门应当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通道,把信访中反映的问题纳入法制轨道来解决。

3.培育新的社会治理主体,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的力量和作用不可或缺。当前,我国的社会自治组织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因此,政府应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其次,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治理手段、治理程序等,确保其对社会治理的参与权。再次,要引导现有社会组织注重自身建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行业自律,增强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最后,积极鼓励、支持和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社会治理方面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4.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追求治理的高效化

探索社会治理高效化新路径,必须实现五个转变。一是从刚性向柔性转变。社会治理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安定有序”。如果管得太死,则一潭死水,失去活力;如果管得太松,则波涛汹涌,混乱无序。因此,不能简单地依靠硬性打压管控维护秩序,而要通过疏导化解,维护稳定。二是从行政管制向法治疏导转变。要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依法确定政府在社会治理的边界和内容。三是从政府单一管理向主体多元联通转变。要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信息系统,形成统一的交流平台,构建社会治理协同体系。四是从单一部门管理向综合系统治理转变。要统筹社会治理规划,并将其纳入五位一体的大局中来考量,形成多部门衔接联动、协同配合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五是从短期运动式治理向长期常态化治理转变。要建立规则,加强常态化管理,实现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总结的全程监督机制,让常态化治理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很好落实。[13]

[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 人民日报,2017-10-28(1).

[3]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求是,2013(1):12.

[4] 习近平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N]. 人民日报,2013-03-20(1).

[5]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N]. 人民日报,2014-07-10(8).

[6] 褚宏店.教育现代化的本质与评价——我们需要化么样的教育现代[J].教育研究,2013(11):11.

[7] 习近平.就业是永恒课题[EB/OL].(2013-08-30)[2017-06-10].http://news.12371.cn/2013/08/30/ARTI1377873028213871.shtml.

[8] 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N]. 人民日报,2016-10-26(1).

[9] 霍小光. 习近平元旦前夕在北京市看望一线职工和老年群众[N]. 人民日报,2013-12-29(1).

[10]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N]. 人民日报,2016-05-29(1).

[11] 朱广吉. 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5.

[12] 吴秀荣. 论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可行路径[J].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5):29-33.

[13] 战晓华.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6(1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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