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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代才女焚稿之谜

2018-03-07朱苑睿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8年21期
关键词:贞操才女女作家

朱苑睿

(河南卫生干部学院,河南郑州 45000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一种特殊现象,就是一些在艺术上造诣颇深的女作家,对自己的呕心之作,却不珍藏,有的随写随弃,有的自赏之后,将其积累一把焚烧。只有偶然的机会,被仆俾藏匿,或见者窃抄,才得部分流传,如吉光片羽,为人珍视。使后人想见全豹而不可得,成为文学史上一大憾事。如元代《绿窗遗稿》一书的作者孙蕙兰,生前作品,大多毁弃,仆女捡其弃余,仅得诗十八首。明代才貌俱佳的张倩倩,生前“多清丽词句”。因其夫纨绔失教、裘马轻狂,她深受打击便积郁成疾,刚过而立之年,焚毁诗稿,忧愤而亡。死后由她的义女,凭记忆存录数首,方才流传下来。明之蒋烈妇,自幼聪敏好学,成年后,所写诗文,脱稿即弃。所留下的《哭夫文》、《梦夫赋》是其弟暗中拿出来的。24岁早逝的明代女作家易睐娘,幼时丧母,家世贫苦,姑母给她招了个生性粗陋、品行不端的人为婿,一生郁郁寡欢。她临终之际将其所写《愁盐诗词》及所画花鸟粉本,一并焚烧。她既无仆俾,又无兄妹,加上遇人不淑,其作品竟绝于人世!清代女诗人韩韫玉,少善属诗文,30岁时,著述已丰,但她不愿以文采出名,重病时全部焚毁。死后,她丈夫从书套中得诗十余首,皆有较深造诣。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悲剧呢?

其一,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

首先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和旧社会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无才为德”的严酷女教的压力,扭曲了女子的精神。“男子八岁而入小学,女子十岁而听母训教”,有机会接触文墨的古代女子,启蒙读物就是《女诫》、《女则》、《女训》、《女论语》、《女孝经》、《烈女传》之类。天真的性情还没得到发展,生活的绚美还没展现在眼前,年幼的心灵便被蒙上了重重阴影,捆上了一条条的锁链。她们又不像久经世故的道学先生,有娴熟的二重道德,说一套,做一套,而正是象鲁迅所说的那样,对封建的说教“格外能实践”。学了《女诫》便真的认为女子应当“守三从”、“尊四德”、“思无邪念”、“目无邪视”。明代女作家蒋烈妇,受了封建的女学熏陶,不但自己笃信不移,而且指责李清照的所谓改嫁,和朱淑真嫌弃自己的丈夫,认为这类女子虽能文,却“大节亏矣”。循此以往,那些“言志”,“达情”记录人们真实的心灵悸动,表现儿女天地真情的文学作品,便与女德不相宜了。她们初学写作,尚不会娇柔造作,故作道学语。初接触的文学作品多是儒家奉为经典的《诗经》中“关雎”、“柏舟”之类,富有生活气息、震荡心灵的抒情性作品,怎能不感发“邪念”?!按照这些“思无邪”的内容,写出自己的感受,又觉得有违妇道,所以,妇女既不能靠词翰之事进身,留下作品又可能招来非议,于是不如一焚了事。

其二,封建女德思想盛行。

凡女子识翰墨较多的时代,正是封建女德教育隆盛时期,这时女教的著作也繁多起来。特别是唐代以后,倡导女教的著作为数甚多,如宋若莘、宋若昭的《女论语》和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等,对女性贞操观念的传播有深远的影响。加上封建政治的提倡,在知识妇女的心中,形成了相当强化的贞操女子的偶像,以至于有些贞妇、烈女的形象,逐渐成为有一定感召力的东西。渐渐地,她们本身也开始标榜妇德,认为女子“应事针工织纴,词翰非正事也。”既非正事,岂可传扬?于是虽已写出的作品,却不愿意拿出示人,竟至付之一炬了事,以免有碍贞操。众所周知的才女—李清照,晚年愿将毕生所学传授与好友之女,岂料这个女孩不假思索的回答道:“词藻非女子事也。”李清照当时已经遭受到了丈夫早亡、颠沛流离、文物丧失、国家败亡等等愁苦,听到这番话恐怕心境更加凄凉。在封建女德思想的影响下,李清照的满腹才学竟得不到价值体现,甚至都得不到承认!可见古代女性的思想早已被封建女德教育所束缚、所禁锢了。残酷的封建礼教,不仅使太多的女性成为礼教的殉葬品,还导致她们的作品不见天日,灰飞烟灭。

其三,感情与理念的矛盾。

焚稿现象反映了封建时代的女教,在女作家身上形成的思想与感情的激烈冲突。封建制度的女教,对女子的思想观念、生活行为有着严密的约束,给知识女性套上了牢固的精神绳索,如贞操高于生命、婚嫁听从父母,女子从一而终等等,这些教诲本身就是扼杀人性的。可是这些才女多聪颖灵慧、感受机敏、又识翰墨,可以接触文学作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凝结着真情的作品流传渐多。就以《诗经》为例,开篇的《关雎》说它“思无邪”也好,说它是“颂后妃之德”毕竟写了恋爱。它唱出了青年人的天地真情,无疑会引起读者的共鸣,这种共鸣,对一个真情未泯的年青人来说,是任何政治力量和教化力量都不能阻止的。因为人的心理活动,是任何强大的压力也不能消灭的。每逢心有感触不吐不快的时候,女作家们就动笔写作。按封建女德教育的要求应该是“发乎情,止乎礼仪”。其实只要发乎真情,又怎么能止于封建礼仪呢?“那披着头发的小伙子就是我的好伴侣,我俩誓死心不变,我的妈呀,我的天,不体谅人哪,不体谅人!”发出如此这般的心声。(《诗经·柏舟》原文: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不听从父母之命,私定终生,又不悔改,与封建女德教育背道而驰!“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岂不是邪念丛生!这些流露真情的作品,出自女子手笔,同时也引起了她们的顾忌。如果传扬出去,岂不是有碍妇德,岂不是有损一个端庄女子,纯贞妇女的形象,又可能给他人以谗毁的口实。对文学颇有见地的女作家梁孟昭,就明确地感到了这点。她在《寄弟》一文中写道“……我辈闺阁诗,较风人墨客为难。诗人肆意山水,阅历既多,指斥事情,诵言无忌,故其发之声歌,多奇杰浩博之气;至闺阁则不然,足不逾阃阈,见不出乡邦,纵有所得,亦须有体,辞章放达,则伤大雅。朱淑真未免以此蒙讥,况下此者乎?即讽咏性情,亦不得恣意直言,必以绵缓蕴藉出之,然此又易流于弱。诗家以李、杜为极,李之轻脱奔放,杜之奇郁悲壮,是岂足闺阁所宜耶?”

她的话道出了古代女性作家难言的苦衷和无形的顾虑。有真切的感受而不能写,“纵有所得,亦须有体”稍有“放达”,便遭指责,又怎敢“恣意直言”!写时尚有此顾虑,对于已经写成的作品,顾虑就更多了。倒不如毁弃,使人清净。既有顾及,又何必写出呢?她们是人,有七情六欲、又内心敏感、才智机敏,情动于中,不吐不快。而抒之于外,形成了有形的文字,诗文一旦流传,即露真情,这就形成了感情和理念的强烈冲突。

才女自焚其稿的现象,宋代以后较多,这与封建社会强化女德教育有关。宋之前也有,但为数较少,尤其唐代,社会开明,使全唐诗中,得有数卷女子著作。这种焚稿现象,正是封建女教强化的阴影,在知识女性身上造成的畸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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