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记录在“非遗”抢救中的优点和价值分析
2018-03-07杨碧华
杨碧华
(三明市人口文化与健康促进中心,福建 三明 365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在北京召开,虽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进入法律层面之中,同时受到国家和人民的广泛关注,但是在现今时代下,非遗受到现代生活的冲击,我国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当中,有很多传统技术和传统工艺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基于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我国重点关注对象,并且被日益提上日程[1]。
一、影像记录在非遗抢救中的优点
(一)影像记录完整并且保存永久。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是以口头形式,以及动作相传,更有一脉单传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重点保护对象,其本身便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民族文化内涵。用影像记录的方式,不仅可以保持记录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个性,也能发挥到极致,将有风格、有特点的民间作品以影视资料为载体保存下来,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传承下去。
(二)影视储存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现代化科技发展背景之下,影视设备技术得到提高,并且单个设备的价格也是越来越便宜。对媒体时代的到来,为影视设备的革新提供新的契机,大量高质量高科技的摄像机层出不穷,并且在使用上也是越来越人性化和便捷。与之前的录像带相比,它是体积最小的储存媒介,它的优势明显,在拍摄过程中,无需进行储存交换,并且在防灰和抗压能力上也很强,便于使用者安心拍摄,无需担心储存问题[2]。
(三)影视记录真实可靠,使用方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储存影视设备之中,并且通过影视设备,将其转为数据化,视为最终目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上,将其先按照最安全的方式保存下来,对出现瑕疵的影视资料也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非物质文化精品变为废品,可让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分类。
二、影像记录在非遗抢救中的价值
(一)用影像保护民间艺术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之后,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归类为三点:一是调查中缺少一定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背景,影响记录方面尤其突出;二是成果的保护以及保存上面。如今各地方已经收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资料,但是原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还存放在乡镇之中,对保管和收藏已成为一个大问题;三是在传承和整体方面,要以开发和利用为前提。依据目前形势来看,全国各省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人才欠缺,比如民族学、档案学、人类学等诸如此类的人才较少。以上总结,只有一二项难度较小,完成起来略微容易一些,若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之中,先将其用影视设备保存下来,之后进行传承工作,最后进行分类整体研究,在之后的时间中,积攒资金和人才再来开发利用,略显稳妥,若不能很好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一旦遗失,便永远失去这份文化,对我国文化也是一种损失。
相关人员在认真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条件之下,进行科学合理分析、长期有效办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工作的核心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积累的产物,是在不断传承之中演变为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文化内容,它完美的诠释先辈们的生产、生活形态,以及对宇宙万物的认识和精神世界,同时也是保护它在不断发展演变过程的规律总结,在保护的过程中,应遵循其自身发展规律去进行保护,而不是人为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变进程,这是不科学的与不合理的[3]。
(二)记录民间说工艺
民间手工艺是传承而来的,用影像设备进行记录是传承的需要,也是国家对文化保护的需求。在具体的记录当中,应充分走访调查民间手工艺,以及少数民族的手工艺,并且在具体内容上做到照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以便于作为学习资料和文化传承。
(三)保护原则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体的保护措施应依据文化的差异性来进行,中国历史是从古老的农耕时期过渡而来,但是在近代以后,却受到了西方文化强烈冲击,农耕社会在毫无准备之下,步入现代工业时期,所以,我国文化并非是渐进式,逐渐转变的自然过程,而是在枪林弹雨之下强制转型的,需要保护人员以负责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原有文化成果进行检查,并有效保护文化价值与意义[4]。
三、结语
影像记录知识保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内容,但是对我国文化遗产的继承来说,仍存在缺少文化背景和文化意义,所以,在影视资料完成之后,记录者应充分捕捉和研究文化背景,以及文化本身所蕴含的意义,以充分的史诗资料结合影视资料,从而可以充分挖掘文化中的内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影视资料,要以保存下来为前提,保护和传承工作要彻底,其主要目的是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