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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模式

2018-03-07胡建华李洪涛周延飞

文化学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村落文化遗产数字化

胡建华 李洪涛 周延飞

(山东华宇工学院,山东 德州 253034)

相关资料显示,山东省2014年至2017年前四批被命名国家级传统村落有75个,省级传统村落411个,其中鲁西北传统村落包括德州、滨州、聊城已有20个。传统村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与之环境相适应的文化生态系统,保护传统村落实质上就是保护它特有的文化生态体系,但这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乡村文化振兴”工程,需要在保护理念、方法和时效上不断创新。在信息时代语境下,让“数字化保护”纳入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和发展体系,堪为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一条可行而有效途径。

一、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的理论依据

(一)数字化保护

即运用现代数字技术原理和方法,借助数字化设备、工具等手段,对客观物象进行数字化的技术处理、保存、保护及开发利用。当前,数字化保护工作主要用于文献资料、古建筑、档案等方面的开发与保护,并逐渐应用于以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护上。[1]

(二)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

目前,学界尚未对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概念给出明确的诠释。借用王耀希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定义”[2],本文将“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定义为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将传统村落中各类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展示传达,形成可再现再生、可共享创新的数字可视化形态,并从新的维度和范式来解读村落文化,发掘传统村落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源,实现对传统村落保护及其永续发展的目的。

当前传统村落保护研究多数还处于基础性资料整理、储存阶段,尚未形成较为成熟且完整的理论体系。蔡亚兰指出:“相比科学与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在文化方面的研究推广相对滞后。如何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矛盾问题,是当前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新课题。”[3]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大数据与中国古村落保护》一书,从大数据分析的角度对传统村落保护进行了系统研究,作者郭崇慧为我国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与利用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理念和方法。

二、数字化与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体系

(一)文化生态

文化生态是指各地域不同民族在自然状态下,长期存续下来的、民间最原始的、散发着乡土气息的文化表现形态,它具有原生性特征并且植根于人们日常生活状态中。从实践角度,文化生态一词借鉴了“自然生态”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表示文化生存环境、发展变化规律和适应性状态等,其参照自然环境生态构建系统原理,研究各地区、各民族在特定空间、时间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目的是要说明文化表象存续发展的环境同自然界一样,有其内在的发展逻辑与制约条件。”[4]

(二)数字技术与文化协调问题

数字化保护需要面对数字技术与文化相互协调问题,因为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文化体系,牵扯到繁复的文化事项,而且每个传统村落存在着文化差异性及经济、技术发展不均衡问题,短期内无法实现生态文化完整性数字化保护。在此情况下,各地应厘清文化要素的轻重缓急,将亟待保护的“原生态”文化事项优先数字化采集、记录、整理和保存,其他“异变文化”事项则循序渐进地纳入数字化保护范式中来。

(三)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体系

“小村落、大文化。”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体系是一个历史演进的结果,存在于某个特定时空的自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文化系统”之中。在这其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构成了相互交叉的主干体系。环境的存在、变化,始终影响着传统村落各种子系统中文化事项及其构成因子的演变,如水土环境、村落布局、文化场域、民居建筑等物质形态,以及民俗信仰、民间技艺、传统曲艺、民间歌舞、传统体育等非遗事项。“传统村落是系统化的文化事项,制约于自然环境,又与环境一同构成多样性复合文化生态系统。随着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间矛盾的凸显,人们开始从生态角度思考村落规划、民居建筑与周围环境关联问题。”[5]近年来,文化生态理论被广泛应用到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之综合环境因素彼此互联共生、相互作用,如伦理道德、民俗信仰、价值认同、乡村制度、传统技艺及经济关系等,与环境之间共同构成和谐一体的文化生态体系。”[6]可见,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体系主要由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构成。

三、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实践

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是借助当代信息技术、设备,采用不同类型数字化方法,将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系统中各种文化事项进行数字处理,将各类文化数据永久储存在信息资源库中,以达到对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的目的。

国际上,20世纪90年代人们就关注了新旧媒体的文化生态关系,形成研究“媒体环境”的新热点。2002年,UNESCO正式提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理念,并制定了《数字文化遗产保护纲领》与《数字化遗产保护指导方针》等文件;2004年欧盟支持下的3D-Murale提供了新的多媒体技术,用于记录、分类、保存和恢复古代器物、建筑及遗址;EU-IST支持欧洲组织参与的ARCHEOGUIDE,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可交互、个性化增强现实(AR)导向。[7]目前,欧美、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及民间组织实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为我国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

我国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实践工作最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偏重于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古村落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复制、数字影像的摄录、保存。中国传统村保护与发展中心、中南大学中国古村落文化研究中心是我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两个核心机构,为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山东工艺美院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展的“剪纸计算机辅助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项目,在非遗文化数字化应用研究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凤凰卫视与故宫博物院联合研发的高科技互动展示艺术《清明上河图3.0》,为我国通过数字信息技术对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利用与再创造提供了有益方法与实践经验。

四、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

(一)鲁西北传统村落中的文化生态体系

目前,鲁西北地区省级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黄河、运河沿岸的德州、滨州、聊城等主要区域内。以下从自然地理经济环境、人文景观环境及文化遗产几个要素,探究鲁西北域内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构成体系。

第一,自然地理经济环境。鲁西北古为冀州之地,位于京杭大运河北段,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上,黄、运河故道及湿地、湖泊、森林、滩涂、绿地等自然生态景观自成体系。代表中国商业文明的大运河和代表农业文明的黄河在此交汇,孕育出特有的、多样性自然地理景观和经济景观复合生态系统。

第二,人文景观环境。鲁西北历史悠久,是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精美的黑陶器物距今已有4 000多年的历史;德州现存禹王亭、秦汉古墓群、董子读书台、苏禄东王墓等众多历史古迹;滨州是孙武、孝子董永、范仲淹、杜受田等文化名人的故土;聊城有距今约六、七千年的100处大汶口文化古城等。同时,鲁西北地区又有众多红色文化故址,如渤海区党委机关驻地、冀南区党委旧址、“本斋陵园”等。

第三,文化遗产要素。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或称有形文化遗存,诸如阳谷迷魂阵村建设规划极为独特,相传为孙膑用兵之地,被山东省旅游局命名为“军事旅游村”;德平闫家村闫家古屋“四梁八柱”四合院是鲁西北传统民居典型代表;阳谷七一村运河“米廒”古街区是明、清两代漕运史的“活化石”;东阿魏庄村节孝坊和孝子坊,始建于清康乾盛世,是鲁西北传统村落中极为罕见的“原生态”石砌建筑物,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武城四女寺水利枢纽闸群被誉为现代版的“北方都江堰”等。

鲁西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广泛流行于德州、聊城、惠民地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运河船工号子》、德平“大鞅歌”以及多种类型的民间泥塑、木版画、剪纸等非遗产品都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乾隆下江南传说、四女“和睦事亲”孝道文化以及历代官吏、文人墨客留下了大量精美的游记、诗词等,形成了丰富而独具魅力的“运河村落文化生态”基因图谱。

与山东省其他地区相比,鲁西北地处齐鲁文化与燕赵文化、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黄河文化与运河文化相互交融地域,又是南北、东西多元文化和科学技术交汇之地,这一文化共生的区域更能呈现出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形成了传统村落“大文化系统”格局。这种格局是与鲁西北传统村落自然环境条件及所维系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反映出特定历史背景下文化生态原生性,至今仍以“活态化”方式因袭传承着。

(二)鲁西北传统村落生态文化数字化保护的障碍与问题

2013年冯骥才来山东调研传统村落保护现状时,已很难找到一处保存完好的原生性古村落,呼吁要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不能让城市文化的悲剧在乡村上演。2018年7月,刘灿姣、吴灿针对当前传统村落保护现状指出:“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重规划、轻实施,重有形、轻无形,重建筑、轻文化,偏离了传统村落保护的目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并提出“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字化追踪与管理,以现代科技手段保护传统村落”[8]的建议。其实,2017年2月28日住建部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村落概况、自然地理、聚落选址、本土建筑、村志族谱、历史民俗文化、交通路径等主要内容的文本、图片、照片、空-地组合360全景漫游、视频、音频等数字化资料。”[9]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市逐渐开展国家级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定点建设活动,但目前,鲁西北(省级)传统村落生态文化保护数字化保护工作依旧是一项空白。

从调查情况看,鲁西北传统村落生态文化数字化保护仍面临一些障碍和问题。第一,在观念上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尤其以“开发和利用”为主的运行机制推动下,由于对生态文化整体保护意识淡薄,缺少对“传统村落生态文化”总体规划体系,因而无章可循。同时,对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的概念、元素、内容及保护价值认识不清。第二,“数字化保护”项目内容资料的选择、确认、整理处于初级阶段,理论与实践层面研究普遍落后,致使“传统村落生态文化数字化保护”尚处在缺少顶层设计、协调机制不健全、科学管理无序化状态。第三,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复合人才严重匮乏,尤其是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缺乏城乡规划学、建筑学、生态学、历史学、文化学、民俗学等专业的综合知识,各类专业学科尚未形成合力优势。第四,传统村落中“生态文化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缺少技术、资金方面的支持,导致“数字化保护”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第五,缺少对村干部、村民“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等。

五、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的模式

关于鲁西北域内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保护问题,可以尝试“两个系统、三个空间、四种技术手段、一个平衡”保护模式。

第一,两个系统,即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系统。利用大数据信息网络建立鲁西北传统村落生态文化复合型“大文化生态系统”,采取全局化、村落标签化信息模式将各地村落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基本信息纳入基础数据库。利用众包模式对传统村落“两大环境”进行全面信息采集,为以后更加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和利用各村文化资源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第二,三个空间。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可以将其作为相互关联的三个空间系统组合。第一空间为物质文化空间,即村落地理场景及其物质文化因子组合。第二空间为文化心理和行为空间,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在村民心理文化和制度文化,注重信息“活态化”组合。第三空间为村落“云空间”,由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组成,有利于村落文化信息传播、开发利用和价值创新。

第三,四种技术手段。一是传统村落地理场景数字化手段。通过遥感全球定位技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和3D建模技术,获得包括传统村落现在和历史演化的地形、田园景观、街巷空间、交通、水系、古树名木等数据信息,实现地理场景的“村落画像”。二是物质文化形态数字化手段。对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遗址遗迹以及流源、演变等文化要素,运用古建测量技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和CAD建模技术实现“影像再现”。三是非物质文化数字化手段。主要针对传统村落中“乡村记忆”要素,如传统民俗、节庆礼仪、乡贤文化、民间手工艺、传统曲艺及体育等,采用数字音频、Flash动画、动作捕捉、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等技术,建立其非遗文化“影像方志”。四是预警机制数字化手段。建立数字化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预警机制,可以从“内生警源”和“外生警源”两个方面建立数字化警情预判系统;可以通过APP平台加入大数据库变量分析,提前预判传统村落文化生态发生变异或破坏的程度,及时制定修复实施方案。

第四,一个平衡,即数字化保护与传统村落“活态化”平衡。数字化保护虽然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如果过分依赖数字技术的利用,也会使传统村落过度充斥数据化和遗产化,从而很有可能导致其文化生态尤其是“原生态”文化的失真和变异。

数字化对于传统村落保护的意义在于文化生态的传承与发展,其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有村民的参与,同时文化生态的继承者和传授者是这一“生态链”上重要的一环。在利用数字化技术保护文化生态时一定要基于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和谐存续的正确立场,合理运用数字化保护技术,避免“自然对立”与“除旧更新”,重视文化“原生态”的“动态化保护”和“活态化保护”,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发展方向。

六、结语

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乡村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文化振兴、生态文明等综合体建设,因此,应借助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保护、传承和利用好文化生态资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新的“动力源”。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数字化保护要根据各个村落实际情况,秉承本真性、完整性、多样性和活态性原则,立足村落特色文化、自然环境、民族风情这一“大文化系统”,科学利用数字技术优势,做好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相互协调,按照“两个系统、三个空间、四种技术手段、一个平衡”保护模式进行数字化保护,堪为鲁西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与传承工作深入开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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