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以来乡土小说中的“还乡叙事”
2018-03-04胡雯静
胡雯静
“诗人的天职是还乡,”海德格尔在阐释荷尔德林的诗歌时曾如是说。在他看来,“接近故乡就是接近万乐之源。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绝非其他。”“重返故乡”的叙事作为“复乐园”原型的一种重要变体,从文学肇始之初就弥散在字里行间的浅唱低吟里,诉说着故土之于整个人类永恒且无可替代的意义。在漂泊者眼中,故乡不仅仅是生养成长的所在,珍藏着与土地、田园、亲人和童年有关的美好记忆,更是荡涤风尘、慰藉心灵的迦南美地,寄托着他们于冷漠现实中无处安放的理想与温情。
而对于尤为看重“乡土”的中国文学而言,“还乡叙事”更是枝繁叶茂。从《诗经》中的《东山》《采薇》到灿若繁星的怀乡诗,从木兰的凯旋归来到张季鹰的鲈莼之思,从五四“乡土小说”的批判和启蒙到当代“寻根文学”的挖掘和审视,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进城故事”关注城乡矛盾到“打工文学”叙述底层的苦难与挣扎……九十年代以来的“还乡叙事”,一面努力生长以回应时代的裂变:一面质疑“故乡”与“乐土”之间的对应关系,追问当代中国人“重返乐园”的可能性。
“衣锦还乡”是中国古典小说的惯用套路,其中暗藏着传统农业社会某种隐秘而复杂的心理。王十月的《寻根团》沿用了这一模式,并增置了一条“穷人还乡”的暗线,在冰火两重天的反差之中表现打工阶层的剧烈分化。二十年前曾经踏着同一条路南下的打工者们,回乡之路却是天壤之别。邹万林、毕光明等发迹了的楚州籍富商们风光无限,受到了“警车开道,五套班子出面接待”的礼遇:成为日报记者、作协会员的王六一虽因搭毕光明的顺风车回乡有些闷闷不乐,但老板们恭敬的态度、与市长同席的殊荣、乡亲们言过其实的夸赞还是让他感到很受用:而贫病交加“蹭车”返乡的马有贵,则一路饱受冷眼,回到家中后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温暖,反而被父亲逼着交出工厂赔给他的20万“卖身钱”,以防他死后马妻卷款跑路。这次寻根之旅的结果更让人感慨唏嘘:老总们结交地方权贵,洽谈赚钱项目,成为家乡企业的大股东,各得其所,皆大欢喜:“文化人”王六一在看透了故乡的愚昧、落后和冰冷后斩断了对根的情感,陷入了失根的困境——“我的古琴镇,我的烟村,我要再一次逃离你了。落叶归根,将来我是无根可归的”:马有贵在与父亲争执后一气之下服药自杀,死在了他一直以来都魂牵梦萦的故乡。记忆里的世外桃源,在现实中竟是“恶托邦”。
关仁山的《九月还乡》是一個关于“小姐”衣锦还乡的故事。九月带着屈辱的城市“打工”经历回到故乡,凭借着卖身积攒起来的资金和“活络手段”成了带领乡村致富的典型。村民们不但轻易原谅了她的历史,还把她看作“圣母”般的女性。作家想努力写出市场经济时代的“利益至上”原则对农村传统伦理道德的冲击与改变,可遗憾的是,他的努力并不成功。文学致力于“反映时代、关怀现实”的理念固然值得肯定,但却无法遮掩作品粗糙的笔法、价值取向上的逻辑混乱以及将乡村伦理观念变化的复杂进程简单化、片面化等种种硬伤。
比起九月可疑的“幸运”,刘继明《送你一束红花草》中樱桃的遭遇虽然残酷,却要真实得多。她用在城市中靠出卖肉体挣来的钱给贫困的家庭建起一座漂亮的楼房,却在患病返乡之后被家人和乡亲们无情拒绝。对她而言,重返故乡非但不是“复乐园”,而是绝对意义上的“失乐园”。樱桃内心世界的痛苦不仅来源于肉体的毁灭,更来源于伦理道德对亲情的异化,熟人社会的窥视与议论,以及不再被那块曾经养育过自己的土地所认同——这意味着她寄托希望的灵魂家园彻底垮塌。
进入新世纪,“小姐还乡”的情节模式被广泛书写,并在小说架构上显示出“同质化”的倾向——“小姐”从城市回到乡村寻求平静的生活,通过伪装与隐瞒而暂时被接纳,紧接着知情者的出现打破了平静,她们最终还是被自己想象中的“乐土”所驱逐。如乔叶《紫蔷薇影楼》中的刘小丫,在精心策划下与男友结婚生子,而曾经的嫖客窦新成的突然出现,使她不得不再次出卖身体来掩盖过去,进退维谷。又如何顿《蒙娜丽莎的微笑》中的金小平,好不容易得到了渴望已久的爱情与尊重,却因为副乡长将她过往的不堪公之于众,使她被丈夫抛弃并成为村里人人唾弃的垃圾。孙惠芬《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中的李平,在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情感后,试图嫁回乡村以抚平内心的创伤。她用辛苦挣得的血泪钱举行了一场热闹的婚礼,以此作为告别过去、开启新生活的仪式。可是,她并没有从此过上她所向往的宁静生活。短暂的幸福之后,要好的姐妹潘桃出于嫉妒说出了她小心隐藏的秘密,让她一夜之间从歇马山庄人人夸赞的“成子媳妇”变成了被大家所恶毒贬斥的对象。在这些“小姐还乡”的故事中,乡村所提供的不是包容和安稳的避风港,而是众人投石的审判台。回归乡土非但没有熨帖她们的心灵,反倒把她们的旧伤口撕裂开来。
在以上所列举的这些“小姐还乡”的叙事里,存在着一种左右为难的局面,即乡村无论对归来“小姐”的态度是欢迎还是拒斥,都是作者批判的靶子,都是“世风日下”“村将不村”的有力证明。这实际上反映出当下知识分子对城市化即城乡关系认知的一种混沌状态,一种转型时期的价值困惑。在“复乐园”的原型中,耶稣抵御住撒旦的重重诱惑,从而使人类获得救赎,得以重返伊甸园。此时的“乐园”已不仅仅是外在的一个特定区域,更指向人内心一种完满的情绪——因信仰得救而重获新生的平静喜乐。因而有论者认为,“‘复乐园所唱的调子是人的更生”。这也从某种角度上解释了文学中的“还乡”为何常常被赋予拯救灵魂的宗教功能。
刘庆邦《神木》中的赵上河在金钱的诱惑下成了残暴的杀人魔头,“点子”生意做得轻车熟路、得心应手:和同伴一起把选中的农民工(“点子”)骗到矿井下杀死,然后伪装成井下事故,“以点子亲人的名义,拿人命和窑主换钱”。人性的复苏正是从他拿着杀人之后分到的钱回乡时开始的。面对淳朴的乡亲、天真无邪的儿女和为他担惊受怕的妻子,他内心的凶残与贪婪开始逐渐瓦解,负罪感油然而生,发誓“做点子的生意到此为止,不能再干了”。在外他杀人、嫖妓,和同伴勾心斗角;回到故乡却不忍看到邻居家的孩子辍学,主动借钱给邻居。“还乡”是赵上河灵魂净化的关键一环,再次作案时他的良知和道德终于促使他牺牲自我以保护年轻的王风。
然而正像本已决心金盆洗手,临了时还是经不住钱的诱惑再次出发上工的赵上河一样,故乡所能给予的精神疗救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不少文本也揭示了“还乡”这一自我救赎方式的虚妄。苏童《米》中的五龙,在城市的压迫下彻底异化为复仇的工具。当粮食、财产、社会地位……这些他曾经梦想过的东西在拥有之后都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快乐和满足时,心灵荒芜的他最终选择了带上一箱米回到故乡枫杨树,最后却死在了返乡的火车上。作家有意安排这样的结局,显然是想说明梦寐以求的故乡不过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灯塔,被撕裂的灵魂将永无栖息之地。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中的牛爱国,为排遣内心苦闷历经坎坷回到延津,还是没有搞明白他想理顺的那些事情,没有找到“说得着”的人。《手机》中的严守一,在都市一腔又一腔的废话中深感生活的虚无,渴望回到故乡找寻精神力量,归来之后依旧一切如常。阎连科《风雅颂》中的杨科在城市中经历了事业与爱情的全面溃败后逃回故乡耙耧山脉,可是那里也早已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大异其貌,连他视作精神乌托邦的诗经古城,也充斥着现代人肆无忌惮、狂暴粗野的欲望狂欢,无法安顿他的灵魂。可见,“还乡”有时只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徒劳无望,精神家园永远“在路上”,就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尽管已在归家之途,但归家者仍未归家”。
无论在小说还是現实生活中,充满诗意想象的乡村都正在被现实的乡村所侵蚀和消解。一方面,乡土社会所固有的劣根性,使之根本无法承担起医治社会现代性病症的重任:另一方面,乡村在现代化暴风骤雨般的狂轰滥炸下亦无法保持其纯洁性,只会逐渐被同化为城市的另一镜像。这就使得“乐土”实际只存在于人们的回忆之中,返乡冲动一旦付诸实践,收获的往往是“回不去”的惶惑,因而回归者又被再度放逐——“还乡复又离”的叙事即产生于此。
罗伟章《我们的路》中,五年未归家的郑大宝在目睹了乡村的落后、村民的愚昧、家庭的困窘之后,打消了留下来的念头,再次踏上打工之路。小说中一大段的内心独白引人深思——“从没出过门的时候,总以为外面的钱容易挣,真的走出去,又想家,觉得家乡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最让人踏实的地方,觉得金窝银窝都比不上自己的狗窝,可是一回到家,马上又感觉到不是这么回事了。你在城市找不到尊严和自由,家乡就能够给予你吗?连耕牛也买不上,连付孩子读小学的费用也感到吃力,还有什么尊严和自由可言?”未婚生子的打工妹春妹本来寄希望于故乡的温暖和安慰,但得到的却是父母的责问和乡人的议论,只能在绝望中再次离开。刘庆邦《回家》中的梁建明冒死从黑工厂逃回了家乡,母亲关心的却只是他的铺盖为什么没有带回来。为了不让乡亲们发现建明的失败,家人将他反锁在屋里,并不时旁敲侧击地催他出去打工。心有余悸的梁建明在彻底失望之后离开了家,他对自己说:“我再也不回来!死都不回来了……”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在城市化的冲击之下,“乐土”已然不再,“还乡”成了告别的前奏。九十年代以来,乡土小说中的“还乡叙事”带有明显的“底层写作”的特征。如果说,八十年代启蒙主义的“还乡”是在用传统文化和民间美学向现代性发难,那么九十年代以来的“还乡”则是以个体苦难和人道主义向现代性发难。与寻根文学一样,底层文学也并不能够开出一味真正有用的药方来疗救现代化进程中的病症,但却诚实地记录下了社会在转型期所必须要经历的阵痛与艰难蜕变。
责任编辑 梅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