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8-03-04卓群芳
卓群芳
(汕头市卫生学校,广东 汕头 515000)
2013年6 月,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充分表明当前我国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中职生在青少年群体中特点突出,他们大多中考失利,个性敏感,自尊心强,渴望进步,渴望受到重视,但自身意志薄弱,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时常感到困惑、迷茫,当他们遇到挫折或困难时,如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帮助,其行为便很容易偏离正常轨道,出现违纪甚至触犯法律的情况。因此,理性分析、客观看待当今中职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有效提升其法律素质,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中之重。
1 中职生法治教育内涵诠释[1]
2016年4月28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决议中,用“法治”替代了“法制”,一字之差,其背后却具深意:制指具体的法律制度;治的外延更广,内涵更加丰富,既包括法律制度,也包括治理。可见,“法制”和“法治”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差异,且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普遍认为法制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前提,法治教育的开展离不开法制教育,法治是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归宿。法制是静态的,法治是动态的,法治教育属于实践教育领域,是一个综合实施的过程,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把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对中职生进行法治教育,其目的是在中职生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其成长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勇于担当的合格公民,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2 中职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忽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从学校方面看,中职学校以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为目标,课程安排上往往侧重于技能训练课,理论授课学时较少,其中以公共基础课较为明显。法治课作为公共基础课程之一,其授课学时同样被严重挤占,有些中职学校甚至不开设法治课,仅安排几场法治讲座凑数。而开设法治课的中职学校一般将法治课安排在低年级进行,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根本不能根据各年级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从学生方面看,学生从小接受的是主科至上的教学理念,进入中职学校后,他们被灌输的主科信息就是专业技能课,法治课的重要性鲜少被提及,因此,在学生意识里法治课是可有可无的“副科”,为了考试而不得已学之,学习态度消极,教育效果较差。
2.2 缺乏专业的师资团队
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缺乏专业的师资团队,无论是负责教学活动的教师,还是参与学生教育管理的专职人员,其法律专业知识和中职生法治教育经验都较为欠缺。目前,中职学校法治课基本上是作为德育的一环,由德育课教师讲授。由于这类教师所学专业并非法律专业,他们擅长的部分是德育这一块,教学过程中往往侧重于德育,涉及法治方面时则多是照本宣科。同时这些教师往往受自身经历和学历的限制,缺乏法律相关实践,因此不能熟练地使用案例进行教学,不能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分析、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课堂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往往也是来自不同专业,他们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擅长按章办事、依规管理,但是因为管理人员不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难以在学生管理中渗透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其工作往往仅能取得“治标”成效而难有“治本”效果,学生不良行为的复发率往往也比较高。
2.3 教育形式单一
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化工作,但中职学校并没有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法治教育活动,而是任务式、形式化地开展教育活动,除了极有限的课堂教学外,顶多再举办几场专题讲座,设计几次宣传专栏,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又往往以说教为主,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知识,然后去应付枯燥的考试,这种任务式的单一枯燥的教育方式易使学校的法治教育流于形式而难见其效。
2.4 教育内容脱离实际
中职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以及毕业后进入社会的工作生活都将深受社会法治的影响,因此学校法治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使学生知法,更要使其懂法、信法、守法和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但当今学校的法治教育往往重知识传授而轻实际运用,教学内容总局限于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枯燥的法律法规条文,较少涉及学生如何依法维权、如何见义智为等这些贴近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密切相关的内容。虽然法律条文较严谨,但是法治教育内容却不是刻板的,它应该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实际,否则就会出现教育和实践脱节问题。
3 改进意见
3.1 更新法治教育观念
学校应该提高对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法治教育成效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学校的安全与和谐密切相关。法治教育目标要符合当下中职生特点,着力培养学生法律信仰。学生只有信仰法律,才会积极自觉地遵法、守法、护法。在开展学生法治教育过程中,要紧紧抓住法律的核心内容即权利和义务,注重培养学生权利义务意识与对法律的情感,促使学生自觉自愿遵守法律。关于法治教育,学校不仅不能压缩课程学时,反而要使教育不局限于课堂,向课外、校外延伸;不能满足于一味的说教,而应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不能只是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应转变重知识传授、轻法律技能训练的观念,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开展丰富的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用法、护法能力[2]。
3.2 加强法治教育师资的专业化建设
学校要加强对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法律专业教师,甚至设立专门的法治教育教研室,使教师通过集体备课、案例研讨等方式,拓展法律专业知识,提升法律专业水平。如果学校条件有限,法律课程教师由非法律专业教师担任,则应加强对此类教师的专业培训。学校要完善法律课程教师培训制度,制订系统的法律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定期选派法律课程教师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或司法部门、律协举办的专题讲座活动,支持法律课程教师到法院旁听庭审,鼓励法律课程教师自学考取法律专业学位、开展法治科学研究,不断提升法治教育水平。
3.3 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内容
(1)要及时更新法治教育内容。法律是随着社会进步不断完善和成熟的,因此,法治教育内容应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充实。学校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往往相对滞后,相关人员并不能及时结合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对其进行修改。因此,法律课程教师应该关注每年新法颁布实施情况,及时收集新法相关内容,并把它充实到教学内容中。
(2)设计法治教育内容时要注意文化融合。法律有其刚性的一面,即法律是用来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法律也有其柔性的一面,即强调和谐共生。在法治教育过程中,不能单纯讲授法律条文,而要注意将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相结合,如道德文化、安全文化、网络文化等,充分发挥文化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比如:把法律知识与相关学科知识结合起来,在学生中开展“廉政德育”专题教育,并引入正义、权利与义务、金钱价值观、自我发展、自我管理、人际沟通、解决问题、诚实、遵守法律、责任感、工作伦理等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对热播电视文化节目的价值进行分析等。在法治教育中融入相关文化内容,能拓宽教师法治教育思路,从而有效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法治教育质量。
(3)设计法治教育内容时要结合学生专业实际。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就业并在职业岗位上健康成长,学校法治教育内容不能局限于基本法律知识,应该让学生拓展学习与所学专业对应的岗位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目前,中职学校以《职业道德与法律》作为法治教育教材,课本中涉及法律的内容主要是宪法和基本法律,这就需要各中职学校结合本校学生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符合本校法治教育实际的法治教育校本教材。
3.4 创新法治教育手段
(1)完善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学习模式。①增加课堂教学中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在法治教育过程中,教师不能只注重知识灌输,更应注重能力培养。为此,教师应当转变扮演的角色,从教学的中心和主体转变为教学的主导,以启发式教学代替灌输式教学,倡导自主式学习,使学生从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问题的探究者、教学的参与者,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案例教学法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促使学生学会沟通与合作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教师在备课时可以先做好案例收集工作,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参与案例分析、讨论解决方案等。通过案例教学,增加师生互动与交流,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法律运用能力。②为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关于法律教育的意义,勒铭(Deming)和希利(Hely)认为:不仅要强调青少年从法律教育中获得什么,更要强调青少年在法律教育中的主体性,鼓励青少年付出努力,参与法治社会的构建,学会正确处理冲突、解决在学校及社区中遇到的问题,即不仅强调法律对于青少年自身的影响,还要强调青少年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怎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法律和社会。可见,法治教育中,教师除了传授学生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其法治思维能力,而能力属于经验范畴,是无法单纯通过传授获得的,需要学生在实践中逐渐领会。因此,在法治教育中,学校应该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比如,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为其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利用网络组织学生观看庭审活动或法律专题节目,然后展开专题讨论,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情景教学或模拟法庭活动,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一个“真实”的环境,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法治思维能力。③法治教育评估要注重能力考查。若采用传统应试教育的评估方式进行法治教育评估,则是把法治教育看成是对法律知识的记忆、机械化操作活动,这显然是片面的,这种评价方式会导致法治教育形式化。法治教育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学生法律知识掌握情况,更要看其法治思维、实践能力提升情况。因此,对法治教育的评估,要在卷面考查学生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对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同时结合学生参与课堂互动的表现、课外法治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
(2)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①学校要重视培养各层级各岗位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教育能力,不断强化其依法治理观念,坚持从日常管理的每个细节入手,实现学校治理从行政思维和方式向法治思维与方式的根本转变。②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法治文化。在制定学校各项制度过程中,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条款,要倾听学生的声音,培养其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让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其法治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化。③形成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相融共生的校园文化。比如把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相互渗透,相融共生,互相促进。
(3)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教育[3]。随着网络在人们生活、工作中的普及,网络上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易对人们的思想造成冲击。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能力,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同时也是非常大的挑战。显然,传统的板报宣传、传单宣传、口头宣讲是应对不了网络普及时代对法治教育提出的这些新挑战的,但利用新媒体进行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与应对挑战却有其明显的优势。①学校可以建立法治教育宣传网站,引导学生以良好的上网习惯,学习网络上有用的知识。同时借助网络平台,增加学生和教师在课外的交流与沟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真正实现学校法治教育的普及。②学校可以利用微信平台推广法治教育。当前与学习法律知识相比,学生更喜欢了解八卦新闻与游戏快报等娱乐性质的东西。而法律之所以不受学生的喜爱,其重要原因是缺少娱乐性。可利用微信平台推广法治教育,以图片、文字形式或寓教于乐等学生喜欢的方式来展现教育内容,使教学变得生动,从而吸引学生注意力。可以在微信平台开辟答疑讨论空间,学生可以将自己想要咨询的问题上传,教师和其他学生答疑,学生也可以就某一法律问题与教师、同学进行交流、讨论。此外,学校可以定期聘请法律专家在平台上授课,学校教师也可以将自己制作的法治教育课件上传至平台,学生可以自行下载学习。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法治教育,能突破教学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将法治教育延伸到课堂之外的地方,让学生能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学校法治教育情况,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大大提高法治教育质量。
(4)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项目[4]。学校可以尝试改变以课程为依托的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发展以项目为依托,以问题、兴趣、任务为导向的法治教育模式。法治教育项目内容的选择既可以基于现实问题,如“交通法规与上学路上的安全”“在校园里我受到伤害怎么办”“看到同学之间发生冲突怎么办”等与学生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基于学生的兴趣,如“自己怎样参与学校管理”“环境保护中的法律”等。法治教育项目往往涉及的不止一个学科,因此,需要组建相应的教师团队,团队成员可以来自不同部门,甚至包括校外的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法治教育项目的开展需要教师对于课程教学进行详细设计及有效管理,需要为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多种机会,甚至需要建立专业的支持网络等。一个法治教育项目的成功开展,可以将学生学习过程转变为法律相关问题探索、反思过程,这对于提高学校法治教育质量与师生法律素养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