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背景下跨文化认同理论的内涵及意义分析
2018-02-26张艳芳
内容摘要:伴随经济全球化而生的文化多元化,正日益改变着世界文明格局。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交融和共生使得如何践行文化之间的互相认同成为新的研究议题。跨文化认同的研究应运而生。文章以多元文化为背景,以跨文化认同的内涵为主要分析内容,并阐释其在对外交往中的意义,在“文化自信”的框架下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应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果的精华,建立正确的跨文化认同观,以实现成功的跨文化交际。
关键词:认同 跨文化 族群 文化自信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早期,美国著名学者、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提出了“文明的冲突”理论,之后代表其学术观点的专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出版刊行,随即在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现在,围绕该书中观点的争论从未停止。如今随着全球化的演进,世界格局正在以文明和文化为界限重新形成,并呈现出多元化的复杂趋势,世界七大文明之间的冲突、交融和共生,尊重及承认彼此间的差异,不仅彰显出多种文明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多文明体系的复杂性,而且涉及到如何在此过程中保持自身文化的特殊性,这成为一个新的研究议题。
亨廷顿坚持文化及其随之而来的跨文化认同的特殊性。在文化多元的框架下,文化认同一方面可以看作族群在共有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代码基础上所形成的连续稳定的意义建构,另一方面,在承认族群共性的基础上应重视内在的差异,将文化认同看作历史长河中不断变化的意义建构。人类学家罗伯特·F·墨菲指出,一种文化内部存在多种差异明显甚至相互冲突的行为方式或价值观念,但文化的内在一致性却不容忽视。社会群体内部的差异可以并行而不相害,因为其遵循大体相同的文化模式。而在多元文化即跨文化的相因相生、相克相济过程中,每种文化自成体系,文化与文化之间差异迥然,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不可通约性。在此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边界难以作为永恒的参数来界定一个族群的社会和文化认同,因此,跨文化认同的研究势在必行,并正在成为跨文化交际研究的焦点。
1.“跨文化认同”中“文化”的含义
“文化”一词历来是各个学科研究的核心议题,也是几百年来最富争议、最难达成共识的术语之一。“文化”的概念涉及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有关其概念的表述已有200余种之多,但比较有权威意义并经过系统归纳的概念则源于美国学者克罗伯与克拉克洪的著作《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评述》中所总结的164条文化定义。
文化一词的英文为Culture,源于拉丁语“cultura”,意为栽培种植、土地开垦,至十七、十八世纪,该词内涵已有相当的扩展,指一切经人为力量加诸自然物之上的成果。而从族群的意义上来看,文化的实质内容则指族群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工具、附属物,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学艺术、规范、律法、制度,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最早把文化作为专门术语来使用,他于1817年在其文化学研究开山之作《原始文化》一书中,首先将文化定义为:“文化或文明,从其宽泛的民族学意义上来理解,是指一个复合整体,它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一个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泰勒在界定文化所包含领域时,借鉴了德国人类学家古斯塔夫·克莱姆的大量德文著作,从其多卷本的百科全书式著作《人类文化全史》及《普通文化科学》中受惠颇多。而克莱姆赋予“文化”以现代精神的诠释为:“文化即为习俗、工艺和技能,和平及战争时期的家庭和公共生活,宗教、科学及艺术。”泰勒之后,很多学者对其文化定义进行过修正和补充,例如其定义缺失了文化所涵盖的物质成果的要素,虽然后世学者质疑之声时而有之,但其后对于文化的阐释似乎都未能超出泰勒将文化作为一个复杂整体的基本理念。
美国社会学家威斯勒于1929年指出文化具有规范性的涵义,即文化现象包含所有人类通过学习所获得的行为。文化是人类社会的共享成果,该共有产物不仅包括价值观、语言、知识,还应涵盖物质对象的范畴。威斯勒继承了泰勒以族群和社会为参照范式的文化定义法,同时又补充了其文化概念中缺失的物质成果。
而德国哲学家赫尔德和克莱姆是自19世纪以来使“文化”的原本涵义发生改变的,并同“文明”分离开来的两位奠基者。根据“文化”一词的现代意义追溯,德文中的“文化”一词转借自法文,起初在18世纪末拼写为“Cultur”,19世纪起正字为“Kultur”,其意义仍然与“文明”如出一辙,作为文明的同义词来使用。该词在当时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抽象的意义指的是成为“文明的”或“有教养的”普遍过程;另则指启蒙史学家在描述人类发展史中所确定的文明的含义。赫尔德和克莱姆使“文化”成为一个独立的名词,并赋予其独立的意义。
近现代西方学界对于“文化”这一概念的诠释建筑在泰勒、赫尔德和克莱姆等所倡导的文化基本理念之上,并揭示了文化的多元差异性,正如赫尔德所认同的,人们会以不同方式烙上地域和族群因素的文化烙印—“每一个国家都有其关于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正如每一个球体都有其重心一样。”赫尔德第一次提出动态的文化概念,摒弃了之前文化静止论的观点。文化的特殊性、族群性以及社会性在其认同的建构中通过语言动态发展、历史变迁、制度更迭及价值观的稳定传承等彰显出不可或缺的作用。
2.跨文化认同中“认同”理论分析
2.1跨文化交际中的“认同”
“认同”的概念在社会学和文化学中经常和“文化”联系在一起使用,最初“认同”的提出是来自弗洛伊德1921年《群体心理学和自我的分析》一書,书中对于“认同”的界定是“已知的与另一未知人情感联系的最早表现形式。”在此,笔者认为可以把“已知人”理解为“身处在母文化当中与所在族群有着共同文化根基的人”,而“另一未知人”则相应地理解为“身处在异文化当中与已知人有着相异文化体系的人”。“已知人”又可理解为“自我”,“未知人”则相应转变为“他我”。而“情感联系”则是最初的跨文化交际,其积极有成效的结果便是自我文化对他我文化的认同建构。而成功的认同建构根据Cupach和Imahori(1993)的认同管理理论,应该由三个阶段组成,即:交际者(“自我”和“他我”)积极寻找认同共同点;交际者在保持自己认同差异的基础上将彼此的认同融合成一种可以互相接受并趋于统一的认同;交际者重新建构各自的认同,并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构建各自独立的文化认同。弗洛伊德对于“认同”最初概念的诠释对于后世学者的理论研究有一定意义上的启迪和借鉴作用。endprint
认同理论的真正提出在1950年左右,其首倡者为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松,其理论贡献在于肯定了“自我认同”在认同理论中的重要性,同时,把文化认同作为一种社会心理过程而进行考察。根据埃里克松的观点,文化认同是指个体对于所属文化以及文化群体内化并产生归属感,从而获得、保持与创新自身文化的社会心理过程。也有学者理解为,它是指一个群体中的成员在民族共同体中长期生活所形成的对本民族最有意义事物的肯定性体认过程。笔者认为,文化认同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它首先以“自我认同”的确认为基础,其次以自身所处的文化群体,亦即族群认同为发展阶段,最后以社会认同为更高一级的发展形式。而跨文化认同则发生在异质文化之间,超越自身文化边界,此时本我文化的同质性特点被打破,杂糅进异文化碎片式认知模式,认同的重新建构由此发生。在探讨跨文化交际与认同关系的过程中不得不在此框架下探讨跨文化认同与自我认同、族群认同及社会认同的辩证关系。
2.2跨文化认同与自我认同、族群认同及社会认同的辩证关系
笔者认为,文化认同建构在历史的动态发展基础之上,反映了个体对一种文化或者文化群体的归属性,其生成是在个体对文化有意识或无意识接纳背景下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文化作为族群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整体总和,是认同和交际发生的基础,同时又受到个人、族群及社会发展的共同影响和制约,在变化发展中塑造自己独有的特性。
自我认同的建构过程,从跨文化的角度来看,意味着个体(自我)置身于某种异质文化当中,之前与母文化完全融入的状态被打破,在与异文化个体(他我)接触、文化碰撞及相互比较的场域中,对自我同一性的一种确认。在此过程中,“自我”与“他我”的辩证对立关系也呈现出来。没有“他我”这一认同对象的存在,便不足以归属“自我”。亦即在“他我”中才认识到“自我”,理解自我特性,并在二者之间建立一条界限,通过此界限使自我的存在性和特殊性得以保障。没有认同便没有差异,反之,没有差异便无所谓认同。正是借助与异质文化的差异,才使得处在同质文化当中自我的认同得以构建。文化的差异和多样性如若缺失,文化认同便不复存在,自我认同也无法言及。埃里克松对于“自我认同”重要性的首肯,体现在他的认同理论中:“一方面,自我认同意味着族群归属的感知;与此同时,它又是一种独一无二个体存在的认知体验。”
族群认同与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二者关系密不可分。其理论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西方认同流派,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亨利·泰弗尔于1982年出版的文集《社会认同和内群体关系》,在该文集中,泰弗尔根据其进行的小组实验结果系统提出了社会认同理论。其中,对于族群认同,泰弗尔区分了内群体和外群体,即“我群”和“他群”,并指出个体倾向于认同自己所处的族群。在论述我群和他群的关系时,泰弗尔对于“类型化”和“刻板化”的区别进行了阐释。实验结果表明,个体对于其与族群关系的认知总是倾向于夸大我群的共同点以及与他群的相异点,这种通过“类型化”使他群“刻板化”的分类方式,正是族群认同的一个典型代表。
后世学者对于泰弗尔提出的社会认同理论也进行了补充和批判性的质疑,比如在如何界定“我群”和“他群”的关系上,有学者认为在不同场景下,个体所归属的族群是变化不定的,族群认同具有“场效性”特点。人们归属于不同的群体,每一个群体都有可能给个体提供潜在有意义的认同方式,族群认同的多样性使得自我认同的构建处于动态的转换之中。
作为文化载体,每个个体与文化都有着互动辩证关系,个体的文化行为和文化认同受到文化整体性的影响。文化整体性涵盖人的文化属性、社会属性和个人特性。文化属性是指个人的(宏观)文化认同;社会属性则指个人的社会认同,个人特性包括个人社会认同的构建和个人经历。笔者认为,社会认同的构建与个人认同的发展密不可分。一方面,以社会化了的价值规范为核心标准的文化由个体所创造,与此同时,创造出的文化又赋予个体以社会认同。因此可以看出,社会认同的成功建构取决于个体对母文化或异文化当中文化价值核心标准的接受范围和接受程度。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文化价值核心标准,文化核心标准为文化个体提供社会化的主导取向,是文化个体普遍认同的感知、思维、判断、交际及行为规范的总和。“个人通过社会化自觉融入文化核心标准体系”,这体现了个体建构社会认同的过程。社会认同因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迁具有时代变化的印记,正如“文化核心标准”在保持自身传承性及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则典范。鉴于此,个体在与异文化中的“他我”进行交际时,应充分了解异文化的核心标准体系,在动态的互动关系中构建自身的跨文化认同。
3.跨文化认同在对外交往中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开展和对外交流的频繁进行,我们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也日益密切。跨文化认同建立在自我、族群及社会认同的基础上,在与“他我”的交往中才能认识到“自我”存在的合理成分。因此,在对外交往中,首先应当构建合理的传统文化认同观,珍惜并弘扬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同时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对本民族文化进行创新,创新乃发展之源。而不能忽视的是,如今在多元文化的认知框架下,对外交往应跨越国家文化边界,在坚持“文化自信,文化走出去”的前提下寻求集体共识。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文化的特性决定了文化全球化、文化多元化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面对文化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在认同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应让我们的文化理念走出国门,使其成为不同语种、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和平交流沟通的媒介。而传播本民族文化成果时,也应以开放的心灵和包容的胸怀把本民族优秀的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各民族的文明成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文化传播和对外文化交流,构建合理的跨文化认同观,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的吸收,实现成功的跨文化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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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受到中国矿业大学校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贸德语教学中跨文化能力培养模式的研究》(项目编号:2015QN40)
(作者介绍:张艳芳,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