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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如何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2018-02-26宁云

税收征纳 2018年1期
关键词:民办非教育费税收政策

宁云

大学生和退役士兵是我国青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力度,从税收方面对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创业就业给予了积极扶持。

前不久,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三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明确了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青年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申请、减免、备案、管理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虽然财税[2017]46号和财税[2017]49号看起来是新文件,但实际上分别是财税[2014]42号和财税[2014]39号的延续。因为旧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到期,新政策虽然是年中颁布,但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笔者拟结合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青年群体创业就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析,并就实务操作给出辅导和提示。

一、相关税收优惠规定

(一)优惠类型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可分为两类:

1.创业税收优惠。该优惠针对的是退役士兵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者个人的优惠。享受该创业税收优惠是指退役士兵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而这个个体经营既包括个体工商户,也包括作为个人独资企业,但不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2.就业税收优惠。该优惠针对的是招聘退役士兵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企业。这个企业也不是所有类型的企业,特指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比如:如果是一家投资银行招聘了退役士兵,不能享受就业税收优惠(表略)。

(二)享受优惠主体的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高校毕业生重点创业群体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主体。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其中,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税收优惠办理程序

(一)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办理流程

1.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纳税申报时,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就业创业证》申请程序

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其《就业创业证》上予以注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税[2017]49号文件的规定,核实创业人员是否享受过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三)企业、民办非企业性单位吸纳就业的办理程序

龙湾镇郑家湖村60千瓦光伏发电站已于近日建成。该站系湖北省潜江市国税局驻郑家湖村扶贫工作队争取扶贫项目资金为该村所建,发电收益重点惠及12家贫困户,实现户平年增收3000元以上。(图/文:潜江国)

1.吸纳退役士兵。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吸纳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1)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可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3)《持〈就业创业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应当按照财税[2017]49号文件的规定,重点核实以下情况:(1)新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受过税收优惠政策;(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三、税款减免具体实务操作

享受税收优惠的税种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创业优惠是个人所得税,就业优惠是企业所得税)。这个享受优惠的税种顺序是不能变的,必须是依次扣减。

(一)个体经营减免优惠

1.具体减免税额标准。以福建省为例,根据闽财税[2016]17号、闽财税[2017]26号的规定,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重点创业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按照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上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例1]某高校毕业生小张毕业当年在某广场从事个体餐饮经营,小张已经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就业创业证》,2017年7月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7月开始,国税按照每月31000元的销售收入进行定额,增值税按季度定额税额2790元;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季度定额300元,个人所得税按季度定额600元。那么,小张该如何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申报实务解析:备案时间。小张应该在享受优惠的当月2017年7月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就业创业证》向主管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进行备案。

2017年减免税额。2017年7月开始经营,实际经营月份只有6个月,不足一年,2017年可以享受的实际减免限额=9600/12×6=4800(元)。

10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国税和地税的税收时候,按照2017年限额4800元标准,相关处理如下:

扣减增值税:小张在8月份申报所属期7月份增值税申报表时,先将2790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扣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300元,扣减个人所得税:600元。

第三季度扣减后本年限额余额:4800-2790-300-600=1110(元)

本年限额余额可以在第四季度申报时将1110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值得注意的是,小张在扣减税额的同时要做好与国税和地税之间的衔接。

(二)吸纳就业税收优惠

1.减免税额顺序及内容。纳税人按本单位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吸纳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上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计算每名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如果扣减不完的,不得将优惠下一年继续扣减。如果企业吸纳就业既适用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例2]A公司为符合“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7年10月招用退役士兵1名,与其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费。2017年11月开始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其2017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取得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收入10万元(不含税),开具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原材料支出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注明税额0.34万元。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当期认证通过。11月份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0.1万元;企业所得税在国税部门缴纳。

◇老婆上班后,儿子把床上弄得乱七八糟的。老婆下班回来,一看这个乱相就发了飙,正想冲我发火,我忙指着儿子解释说:“不关我的事,都是这小兔崽子鼓捣的。”老婆随即转向儿子,正待发火,只听儿子弱弱地说:“妈妈,真的不怪爸爸,那个阿姨走的时候,这床就是这样了。”

◇偶尔在网上买了很多零食,掌柜送了许多小零食赠品。快递刚送来,老爸就拆了包辣味鱼排吃得津津有味,然后问我要尝尝吗?我只吃了一小块,天啊,超级辣,一直辣到胃里。一回头,看见我爸辣得鼻涕和眼泪都出来了。他说:“先不要说辣,拿给你妈尝尝。”

◇元旦休息时,老妈在饺子里包了一枚硬币,说谁能吃上就是新年最幸运的人。为了成为幸运的人,我和老爸拼了,他吃了40个饺子。我嘛,一下子吃了50个,却还是没见着硬币。吃完饭,老爸在洗锅的时候,在煮饺子的锅里发现了那枚一元硬币。

◇晚上去吃夜宵,旁边一个胖妹子叫了一盘牛肉面,正准备开吃,突然一个男子出现在胖妹子面前,一手把面端走了。胖妹子一下愣住了:“老公,你不是睡了吗?”男子板着脸道:“就知道你会溜出来偷吃,你看你都胖成啥样了?”

申报实务解析:A公司10月份招聘退役士兵,11月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福建省目前吸纳就业优惠标准是每人每年定额6000元,相关处理如下:

扣减增值税:销项处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10万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第5栏“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的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合计0.6万元应填入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进项处理:A公司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0.34万元,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应纳税额=0.6-0.34=0.26(万元)

《减免税明细表》处理:在“减免税性质代码”中选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对应第1列“期初余额“=0,第2列“本期发生额”=0.6万元,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0.26万元,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数额”=0.26万元,第5列“期末余额”=0.34万元。

A公司当期申报数据应全部填列在“一般项目”下“本月数”的对应栏次,具体填列栏次如下:

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0万元。第11栏“销项税额”=0.6万元。第12栏“进项税额”=0.34万元。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0.34万元。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0.34万元。第19栏“应纳税额”=0.26万元。第23栏“应纳税减征额”=0.26万元。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0万元。第32栏“期末未缴”=0万元。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万元。

扣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0.1万元。

11月份扣减限额余额为0.6-0.26-0.1=0.33(万元),可以在12月份继续扣减。

扣减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如果A公司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则A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扣减企业所得税。

因此,A公司12月份如果没有扣减完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在优惠限额内扣减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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