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女性生存困境
2018-02-24陈英群
陈英群
(新乡学院 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刘震云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创作势头。《我不是潘金莲》是刘震云继获得茅盾文学奖后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人物为主角的小说。女主人公李雪莲因与丈夫秦玉河假离婚而偏离了原来的生活轨道,从而陷入一连串的生存困境之中。
一、家庭亲情的缺失
亲情,特指亲属之间的那种特殊的感情。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里,亲情是人类关系中最为持久与可贵的——一种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情感。无血缘关系也可以有亲情,如男女双方相互爱恋,通过结婚也会产生亲情,只是这种亲情比普通的亲情更进一步。
在《我不是潘金莲》里,李雪莲漂亮,秦玉河强壮,婚后生活里虽有些磕磕碰碰,但还是一条心过日子。婚后第六年,两口子靠自己的努力,盖了三间瓦房。李雪莲卖牛犊和猪娃,秦玉河加班拉化肥,两人辛辛苦苦都是为了这个家。秦玉河加班把眼都熬红了,有次开车还出了事故。两人婚后第二年添了个儿子,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也算甜蜜。李雪莲在家里比较强势,秦玉河遇事也让她三分。如果不是发生了李雪莲怀了二胎这件事,也许夫妻就会平静地相守终生,白头偕老。当时,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比较严,两人又不具备生二胎的条件。李雪莲是农村户口,生二胎会面临罚款;而秦玉河是化肥厂正式职工,生二胎将会被开除公职。那个年代,人们还是把铁饭碗看得很重的,李雪莲不得已去做流产手术。在躺到手术台上时,她又反悔了,决定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她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和秦玉河假离婚,既可保住丈夫的公职,也可把孩子生下来。离婚后,为了遮人耳目,两人也分居了。李雪莲生下孩子后,发现秦玉河和他人已结婚,而且女方也已怀孕了。机关算尽,李雪莲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她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婚姻,葬送了多年来和丈夫已经形成的亲情。
亲情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亲情弥足珍贵,是用多少钱也买不到的。父母不和或离异,往往造成家庭抚养的缺失与家庭亲情的淡薄。一个家庭父爱或母爱的缺失,或多或少都会给子女的身心造成阴影。童年亲情的缺失,也会使孩子过早成熟,体验人生的落寞,与父亲或母亲在情感上形成裂痕。李雪莲执意生下女儿,却没有给予孩子安稳和幸福的生活。秦玉河一口咬定当初离婚是真,李雪莲恼羞成怒,一心要杀了他。李雪莲一时没找到秦玉河,便把气撒在才两个月大的女儿身上,一巴掌就把正哭的孩子扇得憋了气。她把女儿托给中学同学孟兰芝,到北京告状时,女儿已三个月大了,还没给孩子起名字。有一段时间,李雪莲告状到了一种疯魔的地步,已十岁的女儿看到有些发疯的母亲,便很害怕,晚上不敢和母亲独处,跑到邻居家借宿。女儿生活在人们的舆论漩涡里,感到母亲无休止的告状很丢人。她在十九岁时就嫁人了,婚后也很少回来看望母亲。
在李雪莲和秦玉河的纠葛中,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一双儿女。夫妻俩离婚时,两人的儿子已经七岁,跟着父亲生活。二十年来,李雪莲一直深深陷入告状这件事中,根本无暇关照儿子。儿子秦有才已年近三十,也有了儿子。由于常年不见面,以至于在县城的大街上擦肩而过时,李雪莲竟然没有认出儿子。还是有才突然认出了母亲,从后面赶过来喊“妈”,关切地问候母亲,并塞给母亲二百块钱。
正因为李雪莲的执拗,她的弟弟李英勇也和她疏离了。李雪莲发现秦玉河另娶他人后,一心想杀了他。李英勇的个头和体力与秦玉河相当,应是李雪莲杀人的最好帮手。李雪莲在求助弟弟时,李英勇勉强答应了。但在第二天早晨就跑路了,到山东去收棉花了。
李雪莲执拗的报复,使她自己坠入难以弥补的亲情困境之中。“情感和爱的需求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求,也是一种十分强烈的高级需求。尽管家庭之外也存在着爱,但最真挚、最无私、最持久的爱绝大部分存在于家庭之中”[1]。李英勇心里非常明白杀人是犯罪,不管是主犯还是胁从,都会毁掉他的家庭,使他失去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而李雪莲出于自私的人性,只顾自己出一口恶气,全然不考虑弟弟的人生之路。秦玉河的背信弃义固然可恨,但也没有到必杀之而后快的地步。在这场假离婚的闹剧中,李雪莲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掌控秦玉河的能力。平时她在家庭里处于主导地位,一般大小事都是她说了算。假离婚这件事,秦玉河最初是不同意的,李雪莲就是用他人假离婚生二胎的例子,说服了他。但最后事情发展的走向是李雪莲所想不到的,也许是比较幸福的生活麻痹了她的心智。其一,秦玉河对李雪莲的婚前失贞还是有些芥蒂的;其二,秦玉河在两人分居之后是有生理需求的。在一个正常生活的家庭里,李雪莲应该是一个比较合格的妻子和母亲,但在二十年的上访告状的坎坷之路中,她的母爱是缺位的。毋庸置疑,她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
二、传统道德的约束
李雪莲去找秦玉河说理,指责他胡搞。秦玉河正和几个同事喝酒,一气之下就说出李雪莲新婚之夜已不是处女的事,并补了一句:“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2]68李雪莲听后如五雷轰顶。她在找秦玉河之前,也想过独自喝下自己酿的这杯苦酒,但秦玉河的“潘金莲”之说使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对于李雪莲来说,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这件窝心的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会慢慢淡化,但把她说成是“潘金莲”,那是难以接受的耻辱。
李雪莲当姑娘时有模有样的,追求者大有人在。譬如她的中学同学赵大头就经常偷他爸的钱,给李雪莲买大白兔奶糖。她在婚前谈过几个男朋友,跟其中的两个发生了关系,也是情到深处。李雪莲在新婚之夜,把过去的事都和秦玉河交代清楚了,并认为这事就翻篇了,没想到秦玉河在这里等着她呢。她找秦玉河讨个说法,是在赌一口气。而被扣上“潘金莲”的帽子,问题的性质就大不相同了。
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里,潘金莲就是坏女人的代名词。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潘金莲是婚后勾搭西门庆,谋害了亲夫;李雪莲是婚前谈恋爱失身,那时跟秦玉河还不认识。秦玉河说她是潘金莲,可能也是一时冲动,但后果是很严重的。李雪莲原来要证明的是离婚的真假,现在还要证明她是清白的。这两件事纠缠在一起,把李雪莲推向了长达二十来年的告状之路。
在古代社会中,贞节观念好似勒在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贞操是伦理道德的产物,多指女子保持结婚前不和别人有性行为。婚后没有和配偶以外的人有性关系亦可称为守贞,此皆为贞洁的表现。潘金莲在没有嫁给武大郎之前,还是一个贞烈女子。她原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天生丽质,因不满主人纠缠,被主人匹配给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的武大郎,她的内心是十分凄苦和无助的。潘金莲对武松一见倾心,便有了勾引之心。后和西门庆勾搭成奸,毒死了亲夫。她是受了王婆和西门庆的教唆,本意并不要害死武大郎。潘金莲是婚后失贞,李雪莲是婚前失贞。她们有一个共同点,都爱慕相貌英俊、高大健壮的青年男子。潘金莲罪该万死,被后人唾骂,不仅仅是因为通奸,关键是谋害亲夫。李雪莲生活在现代社会,婚前失贞是伦理道德的问题,但若真是男女两情相悦,婚前同居也不是违法的事。李雪莲只是在婚前和男朋友发生过关系,在婚后还是忠于丈夫的。她认为秦玉河在她怀孕期间,与其他女子结婚是胡搞,前提是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当初是假离婚。
李雪莲之所以愤怒,就是因为她仍受着传统道德的约束,把女子的清白看得很重。在性关系上她并不是很随便的人。上中学时,赵大头曾想和李雪莲亲嘴,被李雪莲推开了。在婚前和男朋友发生关系,有可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秦玉河是在新婚之夜发现李雪莲是非处女,说明两人婚前没有性行为。
李雪莲一方面固守着传统道德底线,一方面又有可能去触碰这条底线。她求助李英勇杀秦玉河,但李英勇躲出去了。李雪莲知道屠户老胡对自己垂涎已久,便转而求老胡帮忙,只说是打秦玉河,并没有提及杀人之事。两人交易的条件是李雪莲用身体做交换。李雪莲坚持在老胡帮过忙之后再办事。后来李雪莲在告状过程中屡屡碰壁,她给老胡列出要杀掉的六个人的名单,老胡看到就吓坏了。二十年前,李雪莲头一回到北京告状,受到赵大头的热情款待和关键帮助。她为了报答赵大头,也暗示同意两人一起睡,赵大头却退缩了。
让李雪莲颇为痛苦的是,在她准备放弃证明自己清白的时候,倒是真的失去了清白。二十年后,赵大头用计灌醉了四个警察,用自行车带着李雪莲逃出来,踏上了告状的道路。在小旅馆里,赵大头用蛮力睡了李雪莲,并说服李雪莲不再告状,两人一起去旅游。在赵大头的殷切关怀下,李雪莲准备嫁给他。李雪莲无意中听到了赵大头和贾聪明的电话,才发现原来她落入了他们交易的圈套之中。
李雪莲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蹉跎了20年的大好时光。在她四十九岁时,幸福向她招手,她也准备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却遭遇一个骗局。原来赵大头受贾聪明指点,只要他搞定了李雪莲,他的儿子就可以转成正式工。李雪莲听到赵大头和人在电话里吵架,并言辞凿凿说已睡了她。李雪莲这次气恼到了极点,拿刀要砍了赵大头。“她二十年告状的原因之一,就是秦玉河说她是潘金莲;过去二十年不是潘金莲,如今让赵大头上了身,倒成了潘金莲”[2]229-230。李雪莲深深陷入传统道德约束的困境,欲罢不能。
三、与权力抗争的泥沼
李雪莲只是一个农村妇女,在二十年告状的经历中,也与权力部门的官员们打了二十年交道。最初,是她跟掌权者攀亲戚,送礼拉关系;后来,则成了政府官员和她攀亲戚,送礼拉关系。在一场场荒唐的拉锯战里,只有疲劳,没有赢家。
小说的开头,就是李雪莲背了半布袋芝麻,拎了一只老母鸡,跑了三十多里去王公道家,拐弯抹角和他攀亲戚。李雪莲诉求很简单,打官司证明她和秦玉河是假离婚,再和秦玉河结婚,再离婚。这个诉求是荒唐的,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李雪莲就是想折腾秦玉河,不让他日子过好了。她没折腾到秦玉河,倒折腾了自己二十年,折腾得一些官员倒了霉,一些官员怕了她。二十年来,王公道经常跑到李雪莲家送礼攀亲戚,光猪腿就送了十七八个。
李雪莲实际上就是官员们眼中的刁民,这最初是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宪法直接骂出口的。法院院长荀正义在喝了酒之后,和董宪法一样,也骂了李雪莲“刁民”,让她滚。李雪莲的告状逐步升级,此次接触的官员成了她下一次告状的对象,县长、市长也被列入名单。她在第一次上北京告状,貌似取得了成功,省里下文,官员被撤职。但李雪莲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实际上也无法解决。告状成了习惯,成了日子。这事搁谁也处理不了,所以就阻止不了李雪莲告状的脚步。官员们只能好言相劝,围追堵截。
二十年后,李雪莲已49岁,只因听了牛的“话”,决定不告状了。但官员们无法相信。二十年来,李雪莲告状虽从未成功过,但各级政府对她的告状还是严加防范。市长马文彬请李雪莲吃饭,意在开导李雪莲,不要再告状了。谁知交谈之间发生了不愉快,李雪莲生了气。她说:“牛不让我告状,是说告状没用;你们不让我告状,是让我继续含冤,这可是两回事。”[2]139-140李雪莲最后一次告状,险些把小命给丢了。最终因秦玉河的死亡,让李雪莲的告状画上了句号。
李雪莲在与权力抗争的过程中,与官员们斗智斗勇,显示出她过人的机智和胆量。她把各级政府的官员们搞得团团转,但自己也是个失败者。她耽误了二十年的美好岁月,把精力耗费在一件她认为至关紧要的事情上,在与权力抗争的泥沼里愈陷愈深,无法自拔,她自己成了抗争权力的最大受害者。刘震云在《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小说中,以农村妇女李雪莲二十年来告状为主线,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女性的生存困境。在刘震云以往的小说里,女性人物往往是处于从属的地位,女性形象是扁平化的。这些女人有的是依附于男性,沦为男人的玩物;有的则不安于平静的家庭生活,与其他男人私奔,等等。李雪莲可谓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在与权力及各色男性打交道的过程中,充分展露出自己处事的机智和胆识。李雪莲的生存困境在于,她把执着和精力用错了地方,从而造成了人生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