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
——让学生如何说爱你
2018-02-23
(温州市瓯海区南仙实验小学 浙江温州 325000)
教学现状:
题目:书店的图书凭优惠卡可打八折,小明用优惠卡买了一套书,省了9.6元。这套书原价多少元?这是人教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百分数(二)单元第13页中的练习3,当时给学生们做这道练习,发现错误率比较高,但是列方程来解决这道题的同学几乎都是对的,于是就采访了一位做这题有困难的学生。
师:“这道题你的困难在哪里?”生:“我不知道怎么做?”师:“题目看不懂吗?”生:“看得懂,但是还是想不出来。”师:“你为什么不尝试用方程去做呢?”生:“方程太麻烦了,还要写解设。”师:“那你能找到等量关系吗?9.6元是怎么来的?生:“原来的价格减去现在的价格。”师:“现在假设原价是x,你能把方程列出来了吗?”生:“是不是x-80%x=9.6”师:“你看用方程不是很简单吗?为什么你不喜欢用方程来解呢?”生:“简单的问题不想用方程,难的有时候想不出方程怎么列,有时候是列了方程不会解”
接着我也采访了一位成绩比较好的同学,但是这道题也出现了错误,他写的算式是9.6÷80%
师:“这道题你能用方程来解吗?”生:“可以啊,x-80%x=9.6。”师:“你怎么列得那么快啊?那你当时为什么不用方程来解呢?”生:“没想到用方程,感觉算式更简单。”师:“那你现在能列算式来解这道问题吗?”生:“可以,9.6÷(1-80%)。”师:“你觉得哪种方法简单呢?”生:“算式简单。”师:“可是你不觉得方程更容易理解吗?”生:“可是现在会写了还是觉得算式简单。”[1]
原因探究:
原因一:算术方法根深蒂固,方程思想渗透不够
其实在五年级上册教学简易方程时,很多老师就会发现怎么学生对解决问题就是不喜欢用方程呢,而且很多学生在要求用方程来解决问题时,都是先用算术方法把算式是写出来,再把它写成方程。例如:小明看一本书300页,看了一些后,还剩下120页,小明看了多少页?学生们会把方程列成300-120=x,因为这就是他们平时做这道题时的正常思维方式。也是之前我们老师教给他们的解题方法,看了多少页就等于=原来的-还剩下的。在之前的四年学习里面,我们老师都是教他们这样的思维方法,但是突然到了五年级的这一天告诉学生们,你们要换一种方式去思考,那学生的接受度肯定是不够高的,特别是对于学习比较薄弱的学生,已经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要改变,其实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老师之前对方程思想渗透的不够。
原因二:找不到关系式
在辅导学生用方程解决问题时,我最常听到的就是学生说:“老师,我找不到关系式。”甚至有学生会问:“老师,什么是等量关系啊?”在列方程的教学中,我们最感到束手无策的是学生的方程问题列不出来,其关键题中的数量关系无法梳理,等量关系建立不出来。如“故宫的面积是72万平方米,比天安门广场面积的2倍少16万平方米。天安门广场的面积是多少万平方米?”。我们老师认为数量关系非常明确“天安门广场的面积×2-16=72”,而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就是找不到,往往是列出“2X=72-16”这样的方程,老师通过画图、比较,一题会了,换一题又错了,怎么办?学生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是教材的编写有关,之前版本的教材对基本数量关系淡化,整套教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除了四则运算的四个基本关系式、图形的周长面积和表面积体积的求积公式以外,只明确出现过“速度、时间、路程”“的三量关系,所以学生头脑中的基本数量关系容量不足。二是学生从一到四年级接触和学习的解决问题全部是算术思考方法,特别对“多加、少减”的方法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改变。这些问题存在,我们在列方程解决问题的教学时,如何去解决?
原因三:会列不会解
在我们现行的教材(新课程实验人教版教材)中,在方程的学习过程中,没有出现类似于“a-x=b,a-bx=c和a÷x=b,a÷bx=c”这样的解方程,而在一些配套练习上,学生碰到了这类方程:如3.6-X=0.7,很多的学生马上做成:3.6-X+3.6=0.7+3.6,X=4.3.做完之后,学生又马上发现不对.于是,很多人都说,老师,我们不会做。其中有一位学生却说,这不是很简单嘛,3.6减去一个数等于0.7,那么,这个数就等于3.6-0.7,所以应该这样做,X=3.6-0.7,X=2.9.经她一说,很多学生都说,对呀,我们怎么没想到呀,这不是我们以前常填括号里的未知数吗?但是这样的问题,在教材上是没有出现的.也许也正是为了避免目前无法用等式的基本性质来解的情况,所以认为“以加可以代减,以乘可以代除”,有意将这类方程回避了,包括在列方程解决问题时,例题所出现的数量关系和列出方程全部没有呈现过。如果我们在解决方程时放弃了类似方程的学习,学习就对这类方程的求解方法存在缺陷,可是,当学生碰上了如3.6-X=0.7的时候,我们又该怎么办?是避而不谈?在用方程解决简单的问题时学生也经常会出现,我们有意规避,那么他们在解决问题时为了考虑列出来的方程是否会解,常常会有意识的去放弃,一定要去选择会求解的方程的等量关系去思考,也就失去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考思路。如果需要将这类方程的求解方法教给学生,怎么教?,是引导学生将它改成:0.7+X=3.6?那么像上面这样引导学生去求解,正是他们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所已经具有的经验解法,怕学生搞不清,很多的时候,我们阻止了学生这样的解法。虽然与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解法有所违背,可是,这样的解法是否可以用呢?如果我们用等式的性质去组织学习,还是以3.6-X=0.7为例,其过程那是相当复杂:3.6-X+X=0.7+X,0.7+X=3.6,0.7+X-0.7=3.6-0.7,X=2.9。这对于一些理解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来说,无疑是更加增加了用方程解决问题的难度。同时,部分同学又与其他类型的方程出现混淆,无论什么题都会拿未知数消元。在现实教学中,我们有的老师是双管齐下,用算术和等式性质两种思路都教,但实际效果还是让人不满意。
方法与策略:
策略一:解题思路多样化
在之前的《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改变了小学二十几年来一直用算术思路解方程的要求,而改变为用代数方法解方程。《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提出了“理解等式的性质,会用等式性质解简单的方程,用方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但是小学更多的题目使用算术法解决,利用四则运算的护你关系解方程,学生更容易接受和掌握,而且不存在解方程部分题型不能解或不会解的情况。然而在《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大力倡导“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摒弃用“数学关系”的方法解方程,显然不符合小学生的实际。所以《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中增加“结合简单的实际情境,了解等量关系,并能用字母表示”。将“理解等式的性质”,改为“了解等式的性质”;将“会用等式的性质解简单的方程(如3x+2=5,2x-x=3)”。改为“能解简单的方程(如3x+2=5,2x-x=3)”。使一些目标的表述更加准确和完整,新教材更能从学生的实际学情出发,让教师在教学方程时也不再受方法的束缚。小学方程教学,算术思路必须牢固掌握,代数思路也必须渗透,两者结合。通过对比两种方法,使学生发现两种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实现对算式思想解方程的更深认知,感受算术和代数的紧密联系,同时还有效的借助代数思路,强化学生对算式思路解方程的认知,帮助学生解方程要死记硬背的难关。
策略二:数量关系的渗透
方程是什么?它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一种最基本的数学模型。解方程其实就是建模的过程,找数量关系就是建立模型的关键。而数量关系在之前的教材中似乎已经被淡化,但是新教材又把数量关系拉回到它原来重要的位置。但是许多教师会忽略数量关系的重要性,曾经听过一位老师的一堂三年级下册连乘问题的课,课上的例题是这样的:超市一周卖出5箱保温壶,每箱保温壶12瓶,每个保温壶45元,超市一周一共卖出多少保温壶?学生列式:12x5x45,然后老师问:你是先算什么?生:我先算一共卖出了多少个保温壶?师:为什么是12x5呢?生:因为一箱12个,有5个一箱,所以乘以5。师:然后你再算什么?生:我用保温瓶的总数乘以一个保温瓶的价格求出一共卖出多少元。其实在这里就涉及到了两个数量关系式:份数x每份数=总数,数量x单价=总价,这些关系早在学生二年级的时候都已经开始接触,学生的回答已经非常好了,他已经找到了数据之间的关系,可是在这时候课上老师就没有点出数量关系式,我就在想:为什么老师不愿意在这里把数量关系式点出来呢?学生不是已经说出来了,如果再总结下,是不是就能把这些关系在这节课做一个渗透呢?于是我就问上课的老师,我记得老师是这样回答的:三年级的学生有必要让他们知道数量关系吗?可能这是很多低年级或是中段老师的想法,正因为如此许多五六年级的学生可能知道怎么解题,也不会说数量关系。我们的学生很早开始就在接触等量关系,比如被减数-减数=差,这就是等量关系,只是开始学生不知道何为等量关系。既然学生知道那为何我们得教师不能早一点渗透等量关系的思想呢?比如单价x数量=总价,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其实他们也已经拥有了购买东西的经验,所以他们对这样的数量关系已经十分了解,只是我们老师总是害怕出示这样的公式给他们。当学生在接触到这类问题时,教师就可以提出这样的数量关系式,帮助他们建立单价、数量、总价的模型关系。
策略三:体现方程的优势
学生不喜欢用方程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找不到方程的优势。其实在小学阶段让学生体会方程的优势确实比较困难。因为我们例题都是一些用算术法也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逆向思维比较好的学生,对方程那是相当得嗤之以鼻。如何体现方程的优势?我想书上的例题只能让学生学会如何列方程,要体现方程的优势一定要做课外的拓展,我们可以利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来向学生说明。例如可以用这样的一组题目来进行对比与分析:
(1) 甲数比乙数的1.5倍少2.5。甲数是6.5,乙数是多少?
(2) 甲数比乙数的1.5倍少2.5。乙数是6.5,甲数是多少?
我们可以先让学生用算术方法来解这组题目,待学生完成后再去统计学生作业的对错情况。因为这是将一正一反两道相关类型的题目摆在一起,互相受干扰,学生用算术方法解题,往往会出现这样两种错误:(1)学生未分清一倍数是否已知,结果将两道题弄混淆;这个问题,我们暂且不讨论。(2)已经判明“一倍数”是否已知,但在解第(1)题时出现大量的错误。这时,教师可以将学生在用算术方法解第(1)题时可能出现的算式都例举出来:1、6.5×1.5-2.5;2、6.5÷1.5-2.5;3、6.5×1.5+2.5;4、6.5÷1.5+2.5;5、(6.5-2.5)×1.5;6、(6.5-2.5)÷2.5;7、(6.5+2.5)×1.5;8、(6.5+2.5)÷1.5。这里一共会出现8个算式,但其中的7个都是错误的,只有第8个是正确的。这就说明用算术方法解这类题目时,出错的概率非常大。反之,如果用方程来解,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如果用方程解这一类题目,我们只需要列出一个等量关系式:甲 = 乙×1.5-2.5。然后再去判断“一倍数”是否已知,如果“一倍数”是已知的,如第(2)题,那么就直接用上述式子计算:6.5×1.5-2.5 = 7.25,就得到最后的正确得数了;而如果“一倍数”是未知的,如第(1)题,那么就利用上述式子列出方程:1.5X-2.5= 6.5,然后解这个方程,得到X = 6,也就得到正确的答案了。如此看来,在用方程解这两类题目的时候,解题思路是完全一致的,列出的算式或方程也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个是把问题摆在等式的右边,而另一个将问题(未知数X)摆在了等式的左边而已。这样,学生只要将这一个数量关系式理解透了,那么解答这一类题目就驾轻就熟,轻而易举了。而这正是用方程解题的优势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