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的改善策略
2018-02-22张晋峰
张晋峰
(太原日报社 太原晚报,山西 太原 030002)
一、前言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新闻媒体在大众的生活、生产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窗口。法制新闻是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反映法制化进程的镜子,也是普及法律的重要途径。但是,法制新闻在发挥功能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道德失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这种影响更为严重。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提升法制新闻报道的公正性与客观性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的新变化
新媒体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产物,对于法制新闻的报道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且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法制新闻作为新闻体系的重要内容,借助新媒体的发展契机,报道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此外,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我们必须牢记法制新闻报道的初衷是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让大众能够通过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刻的了解。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丰富了现有法制新闻的报道形式和内容,对于新闻记者而言,可以利用新媒体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采访、报道,利用新媒体的优势提高法制新闻报道质量。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报道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极大的负面效应。
三、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的改善策略
(一)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
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记者要注重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积极将新媒体与传统纸质报道相结合,提高报道的导向性。在报道时,要严格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出现报道失范的问题。同时,记者必须从客观的角度看待问题,充分凸显司法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避免断章取义,要真正发挥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
(二)坚持报道的公允性
新媒体环境下,法制新闻报道要从根本上杜绝娱乐化的倾向,从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尽可能报道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法制新闻。在报道负面新闻时,要把握好报道的手法,简化其中涉及暴力、色情及作案手段等细节,对社会大众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避免出现低俗倾向。同时,要加强对新媒体的认识与利用,挖掘出有价值的新闻,确保采访与报道的质量,提高法制新闻的社会关注度与报道效率。
此外,监督报道的公允性强调“平衡报道”。在报道时,要展示出双方的观点,做到有请求必有答辩、有控诉必有辩护,确保报道的均衡性,不能顾此失彼,尤其要关注案件中检方与警方的意见。在报道行政类、民事类案件时,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歪曲事实,恶意报道。比如,《太原晚报》这些年的此类报道始终要求坚持“三见面”的原则,充分保证报道的公允性。
(三)实现与网络、大众的对接
法制新闻报道与新媒体的融合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这让法制新闻报道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作为新闻记者,要注重与网络、大众之间的对接,保持中立,严格遵循基本的准则与原则,回到事件本身进行报道。
对于重大事件的报道,要谨慎再三,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往往会被新媒体抢占报道先机,社会大众通过微博、微信等,能够实现交互式的信息传播,这无疑会对法制新闻的报道和传播造成不利影响。
(四)注重市场与专业之间的融合
传统意义的新闻报道更加关注报道的深度与内容,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部分法制媒体渐渐淡化了自身的特性,以迎合受众的需求为导向,致使自身的权威性逐步丧失。法制新闻并非娱乐新闻,如果失去了权威性和教育性,也会失去可读性。在新媒体环境下,纸媒类的法制新闻报道应该坚持权威性和教育性原则。同时,清醒地认识到新媒体对自身的影响,强化专业与市场之间的对接,合理应用市场上的各类媒介载体。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让新闻传播渠道更加多元化,同时“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局面让整个社会处于信息爆炸状态。大众每天面对更多的新闻信息,媒体每天的新闻素材也骤增,在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传播者的情境下,新闻“把关”的功能被淹没在海量的信息当中。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报道环境呈现出了新的变化,这对新闻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又是要主动迎接的挑战。新闻从业者不仅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还要提高自身的判断力与辨别力,避免受到虚假信息的干扰,保证法制新闻报道的权威性、教育性、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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