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英语阅读课案例教学研究与实践
2018-02-12鲁加和
鲁加和
摘 要: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急需改革之际,笔者将西方最新的教育理念——案例教学法运用到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英语尤其是阅读课教学中来,对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英语阅读教学进行研究与思考,努力改变其教学现状,从而日益完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英语阅读;案例教学
一、研究前的准备
(一)分析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的现状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但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素质较低,其中英语素质水平更是不容乐观。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的英语课堂还处于黑板、粉笔加录音机的传统教学模式中,主要还是以教师的权威教授、学生被动听讲操练为主,中职英语教学亟待彻底、深入的改革。
(二)案例教学法的介入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优点:
1.实践性强
学生在校园内就能接触并学习到大量的社会实际问题,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学生是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并积极去探索,便于学生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通过认真思考,提出解决办法。
3.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
首先教师必须搜集、整理合适的案例,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应有较深刻的认识。其次,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抓住时机,组织协调好。最后,教师还应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在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进行总结和点评。
案例教学法,因其独特的观点对我国传统教学理论提出了质疑。因此,本研究将案例教学法与目前我国中职英语尤其是阅读课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旨在对我国中职英语阅读教学进行研究与思考,努力改变其教学现状,从而日益完善我国中职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教学要素的分析
在进行研究前,笔者对英语教学中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三大要素进行了分析。为获取第一手资料,笔者主要从学生基本情况、教师的教学活动、以及教学资源利用情况三方面对本校师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高一学生,通过分析,笔者发现部分学生对英语不够重视,基础较差,缺乏兴趣。在此基础上,笔者以案例教学为指导,并确定阅读课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并从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和情感因素方面确定教学目标。
二、研究中的实施
本研究中,笔者以第一册第五单元的“环境保护”为例选为教学内容。本课共由五部分组成:案例导入部分,笔者用杰克逊的一首歌曲Heal the world 引出本课的话题;在创建问题情境部分,笔者利用PPT为学生提供与话题相关的几个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为接下来的课文学习做好准备;在问题呈现和分析部分,笔者设计多种阅读任务着重训练学生的多项阅读技巧,并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相互合作,共同完成相应任务;在案例讨论中,为了帮助学生鞏固所学知识,培养思考与理解能力,笔者将学生分成小组共同寻找一条新的环保途径,并在全班进行交流与评比;在总结部分,笔者总结了本案例教学所教学知识,分析了阅读训练的技巧,为进一步巩固所学内容,要求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就环保问题写一封市长寄语。
课后,结合对部分学生和老师的访谈,笔者对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反思。语言技能方面,大部分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都得到了锻炼,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少数学生理解不了老师的课堂用语;在小组讨论中,部分基础差的学生,不能参与其中,没得到预期的效果。语言知识方面,学生通过学习与讨论掌握了环境保护的相关词汇和知识。在学习策略方面,学生通过自学、小组合作等方式学习和锻炼了多种阅读技巧,但是语言表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研究后的反思与结果
因为笔者课前做了全面而细致的准备,本课设计合理,教学过程进展顺利。小组活动中,每位学生都有表现的机会,在过程中都能找到成功的机会,体验成功的快乐,培养学习的兴趣。总体来说,本节课教学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之处:课堂操练部分时间有点短,部分基础差的学生在完成任务时感觉吃力;部分学生对读后部分的填空题兴趣不浓;阅读内容局限于课文。
通过对相关学生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基于案例的英语阅读课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英语学习成绩,培养了学生的英语能力,因此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 Lightbown,P.(2000).Classroom SLA Research and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Applied Linguistics 21(4):431-462.
[2] 王影.浅谈案例教学法及常见问题与对策.科技资讯, 2007(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