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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的城镇类型观:兼论小城镇方案与城乡协同发展中的区域道义学

2018-02-09黄志辉

社会建设 2018年1期
关键词:费孝通都市乡土

黄志辉

一、从中国多态的城市类型到多态的城乡关系

在青年费孝通阐述他的中国城市观以前,鲜有社会学家关注中国城市的类型。马克斯·韦伯属凤毛麟角,但是,韦伯对中国城市类型的判断实在过于单调。在那篇《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中,韦伯对欧洲的城市做了细致的类型学划分,而中国的城市总是被他简化为“君候型的封建城市”,或没有市民、商业性格的东方城市类型。①马克斯·韦伯:《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6、26、27、35页等。中国的城市经由韦伯的介绍,是一种死水一潭、没有市民与商业活力、没有法人团体参与政治博弈的皇权空间。在中世纪以后万花筒式的西方城市类型面前,东方城市显得极为黯然。1952年,格伦·特雷瓦萨(Glenn Trewartha)以颇为重复马克斯·韦伯的口吻说道:“除了中国,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国家的政治势力对城市发展起着如此纯粹、绵延的作用。”②Trewartha, Glenn T. “Chinese Cities: Origin and Functions.”[J] Annals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 1952 .(42:1).在他那里,中国的大小城市同样被规划进政治投射的类型。在韦伯之后约半个世纪,芮沃寿( Arthur Frederick Wright)在研究中国城市时,极有建树的将城市形态与祖先、神王的象征主义和宇宙观联系,让读者认识到每一次城市之生似乎都是过去死去幽灵的转换;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观察历史上中国南方城市的形成中,注意到了新的地形、区位影响到了新城的建设实践,这让他的象征性结构中留了一点多样性历史实践的余地。

后来,牟复礼在评价韦伯、特雷瓦萨以及雷同的观点时,隐晦的说到:“由于承认政治因素对中国城市性质是决定性成份,于是就存在着把中国城市与世界各地城市作对比的基础。”①牟复礼:《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载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119页。言下之意,为了方法论以及下结论的方便,历史中的中国城市类型被随意做了主观处理。实际上,中国的城市功能多样,在政治与经济之外(这两种功能各自内部又有诸多亚类型),同样存在着军事要塞、交通运输、宗教文化、知识教育等等类型的功能交叉型城市。城市确实为政治所投射,但它同样受了地方性人文区位因素的影响。②哈雷·J·拉姆利:《修筑台湾三城的发轫与动力》,载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176页。施坚雅立足于其所擅长的区域研究基础,也颇为明确的表示:“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并不构成一个单独的一体化的城市体系。”③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载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142页。不仅如此,施坚雅所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还系统呈现了中国历史上城乡连续体的微妙与复杂,这让以往许多社会学文献中呈现的单调中国城市形象的说法显得极为局促。

实际上,韦伯在1922年出版了他的偏颇之见后,费孝通从1933年开始就展开了关于中国都市、城镇的多态性判断。虽然,早年的费孝通无意与韦伯对话,但他的城观无疑纠正了后者偏向欧洲中心论的城市类型学。与施坚雅相同的是,费孝通非常关注城乡之间的市场交换内容,二者同样是从区域、城市的多态性走向城乡关系的多态性;但不同的是,费先生更多的是以现实应用的态度,从城乡之间的社会伦理关系出发,来判断城市应具备何种伦理性格。对话西方学中的中国城市观,完全可以从费先生贯穿半个世纪的城市理论出发得到更好的现实阐释。

费孝通个人的求学经历很早就与城市社会学有关。尤其是在派克的城市社会学研究以及雷德菲尔德的“大小传统”类型学熏陶之下,使得其能够同时切入城市与乡土两种空间。费先生从未离开过中国文明的传统,去就城市本身大谈城市的现代性问题;也未离开过“关系”的视野,仅仅跟随雷德菲尔德的“传统”理论去研究城市或乡村。而是在具体的中国区域情境中探讨具体的城乡关系,并在社会转型中关照文明的延续性与创新性。

费先生在坚持乡村类型学的时候,同时也坚持了城市类型学。他对集市、小镇、城市、都会、区域模式的细致类型分析,这是后来的阅读者经常错过的内容。甚至因为这种“错过”,费先生还无端受了一些指责。例如,当前有不少学者将费先生的研究与乡土研究等同,从而产生了诸多以“走出乡土”、“告别乡土”、“新乡土”命名的研究,这些研究似乎在指向费先生不够现代,不关注城市与工业,从而要开启“后乡土时代”的研究进程。费先生关于城市类型的早期理论以及其晚年关于城镇化内发发展的方案,很少真正进入这类研究的视野。

费先生的城观,并非是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小城镇道路时的应景之作,而是与其展开乡土中国研究同时并进的。如果比较费孝通建国前的城观和改革开放后的城镇发展观,我们能发现其中前后融通的逻辑。关键的是,在乡村类型观和城镇类型观的基础之上,还可以看到另一种更深层次的类型观,即城乡关系的类型,这对今天展开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启发性意义。

麻国庆教授基于潘光旦先生提出的“类别”与“关系”两个重要范畴,从方法论指出了在亲属、地域的类别识别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的家族伦理“推”出社会结合的关系。④麻国庆:《类别中的关系:家族化的公民社会的基础》,《文史哲》,2008(4)。这一方法进路直接启发了笔者有关“关系中的类型”这一问题意识,并与施坚雅的城市研究路径联系起来。即在“识别类别”“认识关系”之后,再度推进有关“关系的类型”的思索。换句话说,我们认识了乡村、城镇的类型之后,形成城乡关系的判断,但是否在新的关系论基础上还会出现城乡关系的类型,从而从“类别中的关系”走向“关系的类别”?

无论是对乡村还是城镇的类型学追问,费老均是为了浮现更为广阔的区域特征乃至中国特征,他的研究进路是以“城乡关系”作为分析纽带的。费先生的每一种乡村、城市类型被定义在区域的关系之中,因而类型学本身又包含了一种关系学。仅以经济层面为例,费先生发现的乡土中国是农工并重的,各种分散的乡土工业与四时农业相互配合,这意味着承载工、农的乡村、城镇之间也是相互配合的。王小章在研究费老的乡土中国思想时指出:“农工并重的乡村经济维系了原有的土地分配形态和租佃制度,同时也形塑了传统城乡关系的基本形态,那就是:传统的城市(镇)——包括由集贸发展出来的市镇和作为政治中心的‘城’——不是生产基地,但需要消费,其消费则来源于农村。”①王小章:《“乡土中国”及其终结:费孝通“乡土中国”理论再认识》,2015(2)。王小章也看到了费老论述城乡关系的两条基本线索,即城乡关系中乡村本位的特性与城镇类型的多元性。但在另一篇文章中,王小章似乎更关注费老城镇化道路的规划理性问题,而对费老提出的城镇化道路的分类理论前提不感兴趣②王小章:《费孝通小城镇之“辩证”——兼谈当下中心镇建设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探索与争鸣,2012(9)。,从而错过了对城乡关系的类型再度展开挖掘的机会。丁元竹在关注费孝通的城镇化道路特色时,重点是费老志在富民的出发点与市场化机制的重要性上,却并未涉及这一研究学统的类型学根源。③丁元竹:《费孝通城镇化思想:特色与启迪》,江海学刊,2014(1)。值得关注的是,汪丹看到了费孝通先生所提的城镇化道路并不是一个技术设计而已,还有其自身的知识根源,即城镇化道路提出的前提是动态的知识判断。④汪丹:《负重任而走远道——费孝通先生的治学精神与思想启迪》,江苏社会科学,2017(2)。这种动态的知识判断,排除了固定的“宇宙观”思维,需要对中国历史与现实中的城、乡以及二者的关系展开兼具深度和广度的实证观察。

日本学者鹤见和子较早的注意到了费孝通的小城镇发展道路与其早期的乡土中国研究之间的关系,而称之为“内发型发展论”⑤鹤见和子:《“内发型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胡天民,译,江苏社联通讯,1989。。鹤见和子之所以称费先生的小城镇道路为“内发”,就是因为费先生注重地域内部关系研究。通过审视地域内村庄、城镇的具体类型,再度定位地域内城乡关系的类型,而不是从某种现代化理论出发预设一条发展道路,这是费氏内发思维的核心理路。鹤见和子说:“现代化论是单系的发展模型,而内发型发展论具有复数的模型;现代化论以国家、全体社会为单位,而内发型发展论是从我们生活着的具体的地域这样的小单位出发、寻求解决地球规模的大问题的一种尝试。”⑥鹤见和子:《内发型发展的三个事例(内发的发展论の三つの事例》,藤原书店,1999,第32页。这里,鹤见和子所谓的复数理论,完整的体现在费先生关于乡村、城市的丰富类型学之中。

遗憾的是,费先生有关其城市类型学的叙述,在学界被更为熟悉的乡土中国论以及“小城镇”话语喧嚣所掩盖了。贺雪峰教授的“新乡土中国”⑦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以及近来学界发表的“走出乡土”⑧陈心想:《走出乡土:对话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的论断,认为费先生的研究过于乡土本色,对城市中国、工业中国的巨变不够关注,这类观点是有失偏颇的。不认识城市,何以认识乡村?不认识城乡区域间的联系,何以发展小城镇?这同样是费先生的方法论进路。只有从城、乡各自的类型观出发,再总结城乡关系的类型,才能理解其早年乡土重建以及晚年小城镇道路的方法论逻辑。笔者的梳理工作不仅是为了浮现费先生关于其城乡研究和小城镇道路的思考逻辑,而且希望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城镇化道路提供认识论上的参考。在学理上,一方面,我们可以重新思考古典社会学中有关单调的“东方城市类型”的偏见;另一方面,至少应该让那些不断批评费先生是乡土本位的现代学人,去尊重费先生跨越时代的中国城市研究。

二、费孝通的早期城观与文明观

青年费孝通以研究乡村问题闻名于世,但他从来没有认为中国问题就是乡村问题,反倒是批评了当时诸多的乡村建设运动者以偏概全。他说:“我们认为中国社会变迁中都市和乡村至少是有同样的重要。若是离开了都市的研究,乡村的变迁是不容易了解的。”①费孝通:《社会变迁研究中都市和乡村》,《费孝通文集》第1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第111页。注:以下涉及费先生文集中的文献,仅标示文献题目,文集卷数及页码。早在1933年时费孝通就意识到,如果不区分城市的类型,城乡关系的研究就是笼统的。在《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这篇早期写作的文章中,他以苏州、上海为例分别阐释了两种城市类型和城乡关系类型。

青年费孝通明确指出了苏沪之间的区别:“中国的都市实有两种不同的性质,第一种是旧式的‘城市’,如苏州等是。这种城市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工商的发达,而是在于一辈脱离土地工作,依收租为生的地主们安全的要求。从经济上论,这是一种消费的集团。第二种是新兴的都会,如上海等是,它们是西洋文明东渡的产物,是现代的,最重要的是工业和商业,所以可说是生产的集团。论中国都乡关系的,往往不分别此种差异。”②费孝通:《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费孝通文集》第1卷,第104-105页。费先生的意思是,如果不能从都市或城镇类型的差异出发,去区分城乡关系的差异,那么有关中国的认识论前提就是错的。因此,笼统而不加分别的展开乡村建设,意义将十分有限,甚至有所误导。可以说费先生早期分类的城观,不仅指向城市类型本身,而且明确了城市的类型与其自身的分工以及与周边的联系密切相关。不过,关于都市、城镇的基本类型以及与农村之间的关系,费先生还没有开始系统叙述。

在青年费孝通的文章中,多处流露出对现代以汲取资源为主的都市不以为意。他完全不认可发展类似上海的都市可以解决中国问题,因为彼时的上海似乎是中国的“飞地”,已经与古式中国文明之间发生了“脱嵌”,并未跟周边的区域产生有机联系:“以为发展都市可以吸收乡村过剩人口的,自然指新兴的都会。但是新兴的都会在中国却有一种特别的性质,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因租界的存在大都不能认为是中国的。除非承认外国经济及政治的侵略对于中国实际生活上是有利的,而我们愿意享受这种利益的话,我们似乎不能认为上海式的都会的发达是一件可以引以自慰的事。”③费孝通:《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费孝通文集》第1卷,第104-105页。

青年费孝通对上海、苏州的城市差异的判断,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早期受教的中国文明观。他在燕京大学读书时,基本接受了派克对中国文明的看法,继而用这种判断来初步划分中国的城市。我们不妨看一下他是如何总结派克教授的中国文明观的:

“事实上,中国是不能用西洋人所谓帝国或政治的个体来称呼的,它是一种文明……不仅是一个古旧的文明而且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文明。一切中国的东西,任何一项文化的特质,器具、习俗、传习以及制度,无不相互地极正确地适合,因之,它们合起来,足以给人以一种它们是一适合而一致的整体的印象。”①费孝通:《社会学家派克教授论中国》,《费孝通文集》第1卷,第122页。

北平成了费孝通论述这种“已完成了的文明”的绝好范例。费先生说:“在北平的街道上可以获得这种印象。一切东西,不单是古旧,而且在习俗中已经根深蒂固的确立了,各行各业的人民所表现的,好像是舞台上的优伶。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所扮演的角色,举止装饰无不有所依归。每一个人都有他所司的特殊职司,而且都能安于其位。”这种具有历史绵延性质的城市文明与费先生的乡土中国观搭配起来了,作为帝国的中心城市,镶嵌在周边的农业文明之中,没有任何违和感。但是,这与韦伯的封建官僚型城市不同,费先生意在强调城市内外的搭配的有机性。而且,北平不是20世纪的中国唯一的大都市案例。

反方向的例子就是上海。“在上海就没有这一种印象了。上海市靠海,生命活动的方式和欧洲的都市无异。黄浦滩的建筑完全表示着欧洲的面貌,一切在交通要道的东方港口,都已无法避免的欧化了。但是我所要讲的上海并不在他的建筑,而是他的人民。上海街道上拥挤着的都是群众里陈列着无奇不有的装束和行为,每个人似乎都是按着自己的性格而动作。充满着无畏的骚乱和混乱,使人发生一种印象,觉得他们的举止都是发狂似的临时应付的动作,他们不受习俗的拘束和训练,只是任意的生活。北平就不然了,在那里我们依旧在中国,中国旧有的秩序照旧的流行。”②这一段话是费老从派克论述中国的文字中引来的。后来,青年费孝通在《论社会组织》一文的时候,又再次转引了这两段话。强调新的组织变革必须观照旧的组织形态。《费孝通文集》第1卷,第219-220页。

在从“苏州-上海”转向“北平-上海”的叙事过程中,费先生一直将文明、城市类型及其相对隐藏的城乡关系论述结合起来。他用一种有别于雷德菲尔德的方式,树立了一个城市连续统的两端,一个是北平,一个是上海,从而在延续与断裂之间,在古旧与现代之间,甚至是在有机与无机之间,树立了一种朦胧的城市类型观。费先生早期树立的这个连续统,与雷德菲尔德的“传统”类型说有关但也有很大不同。雷氏希望在乡村与都市,社会与国家之间建立一个认识谱系。但费先生的都市社会二分连续统,内部本身也包含了与乡村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这里面明确流露出了费先生的城市建设方向。

什么方向?有机的城乡联系或区域联系是费老最为看重的特征。那种飞地式的断裂型现代大都市让费孝通十分警觉,譬如买办时代的上海。在某种程度上,传统中国城乡之间的均衡状态与有机联系是费先生希望保存的历史遗产。在《科举与社会流动》③费孝通:《科举与社会流动》,《费孝通文集》第5卷,第440-459页。一文中,费先生与潘光旦清理了明清时期举人、进士的籍贯背景,发现都市与城镇均不占优势,乡村也是人才供应的重要基地。在城乡之间,人才、消费、技工等等方面的交换与流通,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比较顺畅的,城镇对乡村没有什么支配权。这种均衡的城乡关系意味着农民不会被城市地主绝对支配,而存在一定的自主空间。城乡之间除了人才的均衡,在农产品、工艺物品、资金的流动上也是相对有机顺畅的。

因此,费先生十分重视传统文明影响下的城乡关系与现代社会冲击下的城乡关系。尤其是新兴都市要素在传统城市中的出现,将对整个区域或周边的乡村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是费先生最为担忧的问题。他历来重视都市、城镇对乡村的反馈。在乡土本位的中国社会中,城镇作为一个消费体,会对乡村农业、乡土工业实现有机的反馈。尤其是在人才上,知识分子或官员更多的复员为乡绅,多少保留了乡土的根本。从都市到乡村去的人是什么样的人,会决定都市对乡村的影响方式。在现代化过程中,乡建学派的各种实践同样会对乡村产生影响。但是,青年费孝通对同时代喧嚣的乡建知识分子群体很不满意。他说:“我们只看见要知识分子下乡去的宣传,要改革这样要改革那样的呼声,但是我们绝没有机会听见一个调查农民态度的忠实报告。”①费孝通:《社会变迁研究中都市和乡村》,《费孝通文集》第1卷,第119页。

三、城乡关系的相成论与相克论

在《乡土重建》一书中,费孝通意识到城乡之间的均衡不是一个恒定的状态,城乡关系随着一些时代要素的变动而变。他以“都市”与乡村的关系为例,论证了“相成论”与“相克论”两种理论。

相成论主要是城乡均衡状态的体现。“从理论上说,乡村和都市本是相关的一体。乡村是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它所出产的并不能全部自消,剩余下来的若堆积在已没有需要的乡下也就失去了经济价值。都市和乡村不同。住在都市里的人并不从事农业,所以他们所需要的粮食必须靠乡村的供给,因之,都市成了粮食的大市场。市场愈大,粮食的价值也愈高,乡村里人得利也愈多。都市是工业的中心,工业需要原料,工业原料有一部分是农产品,大豆、桐油、棉花、烟草,就是很好的例子。这些工业原料比了粮食有时经济利益较大,所以被称作经济作物。都市里工业发达可以使乡村因地制宜,发展这类经济作物。另一方面说,都市里的工业制造品除了供给市民外,很大的一部分是输入乡村的。都市就用工业制造品去换取乡村里的粮食和工业原料。乡市之间的商业愈繁荣双方居民的生活程度也愈高。这种看法没人能否认。如果想提高中国人民生活程度,这个乡市相成论是十分重要的。中国最大多数的人民是住在乡村里从事农业的,要使他们的收入增加,只有扩充和疏通乡市的往来,极力从发展都市入手去安定和扩大农业品的市场,乡村才有繁荣的希望。”②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3页,第316页,第314页。

另一种是相克论,费先生将其放在更为近代的视野中来展开,并且赋予了乡村以更具韧性的色彩。费先生从过去的历史看到,中国都市的发达似乎并没有促进乡村的繁荣。相反的,都市兴起和乡村衰落在近百年来像是一件事的两面。例如:“在抗战初年,重要都市被敌人占领之后,乡市往来被封锁了,后方的乡村的确有一度的喘息。这现象也反证了都市和乡村实在害多利少。这个看法若是正确的,为乡下人着想,乡市的通路愈是淤塞,愈是封锁,反而愈好。”③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3页,第316页,第314页。用费先生的眼光往更为极端的方向来看,乡村是靠不上现代都会的,而且乡村有自身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一旦被破坏,乡村就会被都市、城镇所支配。“自从和西洋发生了密切的经济关系以来,在我们国土上又发生了一种和市镇不同的工商业社区,我们可称它作都会。以通商口岸做主体,包括其他以推销和生产现代商品为主的通都大邑。这种都会确是个生产中心。但是它们和乡村的关系却并不是像我们在上节提到的理论那样简单。……现代都会一方面把大批洋货运了进来,一方面又用机器制造日用品。结果是乡村里的手工业遭殃了。”④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3页,第316页,第314页。

费先生在论述相克论的同时引申出了他对“都市”经济顺畅运作需要乡村作为基础。城乡均衡的破坏,同时意味着一场乡村原始化的悲剧。“都会工商业的基础并不直接建筑在乡村生产者的购买力上,现代货物的市场是都市里的居民。这些人的购买力很大部分倚赖于乡村的供奉。乡村的脱离都市最先是威胁了直接靠供奉的市镇里的地主们,接下去影响了整个都市的畸形经济。”①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6页,第318页,第316页。也就是说,都市的脱嵌型运作没有顾及一体的城乡关系,从而造成了城、乡的两难。

因此,关键就在于将都市中的市场与乡村合拢。“怎样能使乡市合拢呢?方向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做到我在本文开始时所说的一段理论,乡村和都市在统一生产的机构中分工合作。要达到这目标,在都市方面的问题是怎样能成为一个生产基地,不必继续不断地向乡村吸血。在乡村方面的问题,是怎样能逐渐放弃手工业的需要,而由农业的路线上谋取繁荣的经济。这些问题固然是相关的,但是如果要分缓急先后,在我看来,应该是从都市下手。在都市方面,最急的也许是怎样把传统的市镇变质,从消费集团成为生产社区,使市镇的居民能在地租和利息之外找到更合理,更稳定的收入。这样才容易使他们放弃那些传统的收入。”②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6页,第318页,第316页。

历史中大部分的中国城市,本身是个消费体,并不是生产性的社区,所以一直与乡村保持联系。西方工业产品的入侵,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微弱纽带,都市破产,乡村变得更加自给自足。当费先生所说的相克论类型在20世纪的中国崛起之后,中国的乡村就“瘫痪”了(但不是“崩溃”)。这里说的瘫痪是城乡之间联系的断裂,坚韧的小农经济蜷缩回更加接近自给自足的程度,除非遇到天灾荒年,农村是不会轻易溃散的。即使碰上了天灾,若有经常的救济,加上小农自身匮乏经济的节欲传统,小农不至灭亡。但瘫痪是一种慢性的疾病,不加治疗就会腐蚀生产的能力。尤其在战时状态中,就会导致乡土社会的“日益损蚀”。费老认为,中国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向来是城市依靠乡村的补给而得以延续,费老提出要重建中国的乡土社会,首先应该是重建城镇,规避以往“不在地主”靠地租延续的方式。“在都市方面,最急的也许是怎样把传统的市镇变质,从消费集团成为生产社区,使市镇的居民能在地租和利息之外找到更合理,更稳定的收入。”③费孝通:《乡土重建》之《乡村·市镇·都会》,《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6页,第318页,第316页。这样才能重建一个互助的城乡关系。那些有关“新乡土中国”或走出乡土、告别乡土的观点,几乎断言费先生的理论完全是乡土底色的,没有考虑现代中国的新问题、新变化。但实际上,费老所叙事的乡土重建,内涵了城镇和乡村的双重建设方案。

四、都·城·市·镇:更加细分的类型学

上述有关费老城市或都会类型基础上的城乡关系建设观,尚属不够完善的阶段。费老自己也觉得他此前提出的城观不精确:“我最初写《乡村·市镇·都会》的那篇短文中,就已感觉到应当把我们通常归入‘城’的一类的社区,加以分别成‘市镇’和‘都会’两种形式,我那时的看法多少带了一点历史的观点,就是把没有受到现代工业影响的‘城’和由于现代工业的发生而出现的‘城’分开来说,前者称之作‘市镇’,后者称之作‘都会’。④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19页。”并且,费老认为市镇和都会的分类还有“次型”存在,因此需要进一步细致分类。他逐步对各种中文语境中的城市类型学展开了叙述。

首先,何谓“城”?费先生认为,并不能单纯用人口的分布来衡量是否是“城”,那些人口众多的①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中国乡镇,只是自给的生活单位聚居。“城的形成必须是功能上的区位分化。 ”因为承载某种功能而形成的集中人口。费老集中指向那种“衙门围墙式的城”,即具有君权政治功能的墙中城市,这也是马克斯·韦伯重点关注的类型。但费先生的解释十分本土化:“‘城’墙是统治者的保卫工具……‘城’是权力的象征……沿城要掘一条环城的水道,也就是所谓‘池’……这条水沟也称隍。‘城隍老爷’也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在城内,都有一些可以种植的田地;就是北平、南京、苏州等一类大城,也有它的农业区……最理想的‘城’是一个能自足的堡垒。”②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这里定义的“城”,不仅明确了其政治功能,还补充以某种自给的特性,而韦伯仅仅将其视为汲取能量的政治空间单位。但是此外,费老还有其他诸多类型。

其次,何谓“市”?如果说“城”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皇权投射,那么费老对“市”的类型定义具有自下而上的自发属性。“乡村里农家经济自给性固然高,但并不是完全的,他们自身需要交换,而且有若干消费品依赖于外来的供给,这里发生了乡村里的商业活动,在这活动上另外发生了一种使人口聚集的力量。这种力量所形成较密集的社区我们可以称之为‘市’,用以和‘城’相分别。”③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但费老并不是说二者的功能截然分开。“城”一般还有“市”的功能,单独的“市”却难有“城”的属性。“不论附属于‘城’的工商业怎样发达,在以地主为主要居民的社区里,它的特性还是在消费上。这些人口之所以聚集的基本原因是在依靠政治以获得安全的事实上。”④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聚集在城中的消费人口会有其他市集贸易、物品消费的需要,“城”的功能将会增加。“为了地主消费的需要在城里或城的附近发生了手工业的区域。他们从事于各种日用品的生产,供给地主们的消耗。地主集中的数目多,财富集中的力量雄厚,这类手工业也愈发达,手艺也愈精细,种类也愈多。成都、苏州、杭州、扬州等可以作这类‘城’的最发达的形式。为了各个城里货物的流通,以及各地比较珍贵的土产的收集,在这种城里商业也发达了起来。这种城的经济基础是建筑在大量不从事生产的消费者身上,消费的力量是从土地的剥削关系里收吸来的。”⑤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

再者,何谓“镇”?费先生认为“镇”与“市”的出现有关。“街子式的市集并不构成一个经常的社区,它不过是临时性的集合,本身只是一个地点,依着交通的方便而定。为了要容得下大量的人数,所以这地点必须有一个广场。但是商业活动逐渐发达,市集的集合逐渐频繁,在附近发生了囤积货物的栈房。居民需要外来货物的程度提高了,贩运商人不必挑了货担按着不同市集循环找卖客,商店也产生了。从商业的基础长成的永久性的社区,我们不妨称之作‘镇’。”⑥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2页,第323页,第324页,第324页,第323页,第325页。按照费老的逻辑,如果一定要在城与镇之间做出区分,那么城的市场更多的是由权力家族来推动的,而镇更是一种社会自发贸易推动的。

费老比较了城和镇的基本相似之处,至少城镇均是“不在地主们”的蚁集之所。只不过,镇里面更多的是商人地主,城里面更多的是官僚地主,后者的地位更为优越。地主类型的不同,就直接决定了与乡村或与佃户、租户的不同关系。“提出城和镇的两个概念来,目的是想指出这两种性质上不完全相同的社区,它们和乡村的关系也有差别。这里所指的城,那种以官僚地主为基础的社区,对于乡村偏重于统治和剥削的关系,而那种我称之为镇的社区,因为是偏重于乡村间的商业中心,在经济学上是有助于乡村的。”①费孝通:《乡土重建》之《论城·市·镇》,《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26页。因此,从经济交换的角度来说,费老似乎更认为那种不以强权压迫为特征的城乡关系更值得提倡。

最后,费先生再度论证了他的“都会”观。都会“是以现代工商业为基础的人口密集的社区。但是中国的都会性质上也不能完全和西洋的都会相比,因为它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殖民地性质的。它可以说是西洋都会的附庸……现代都会是现代化工业的产品,一个没有工业化的区域里不能发生纽约伦敦之类的都会的。商埠都是工业化的区域侵入另一个结构上还维持着封建性的劣势经济区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特殊性质的社区。把它看成一个普通的都会就不正确了”②费孝通:《乡土重建》之《后记,《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428页,第426页。。

费先生再次提到了“上海”。不过,这次他将上海与纽约、伦敦相比。“纽约、伦敦这类都会可以说是广大的经济中枢。它支配着这一个区域里的经济活动。这个中心的繁荣也就代表这区域的繁荣。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往来是由中枢相联系的,譬如美国内地和英国内地小镇间货物的贸易,也是一种分工的表现,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经过纽约和伦敦这类都会。同一区域内经济上的配合也靠这中枢的调排。这中枢的效率愈高,对整个区域的经济也愈有利。这是一个‘城乡’相成的都会形式。……上海在这方面却和这些都会不同。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区域的中枢,而是一个被政治条约所开出来的‘商埠’。上海式的商埠(treaty-port),在它们历史发展上有它们特别的性质。它们是一个经济上处于劣势的区域向外开的一扇门。它们的发展并不像纽约伦敦式的都会一般由于它们所处的区域自身经济发展的结果。它们是由外来势力和一个经济劣势的区域接触时发生的”③费孝通:《乡土重建》之《后记,《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428页,第426页。。

费先生认为上海这种商埠和“城”不同。前者所消费的并不仰仗自己经济区域里的制造品,而后者的消费品还是在自己区域里制造出来的。商埠的经济作用是以洋货代替土货,在地主之外加上一种买办。“城”的主角是地主,而商埠的主角是买办。在费孝通看来,彼时工业落后的上海却能维护庞大的人口,决不可能是自给自足的,而是被供养着的,用了从乡村里的剥削出来的财富到外国去换了工业品来,从而在“租界”里消费。因此,商埠和都会并不相同。费孝通认为,如果20世纪初期的上海能够建设成为纽约、伦敦那样的有机辐射中枢,是喜闻乐见的,然而他的苏州农村农业调查却发现,那时的上海却类似个吸血之城。

前述有关费先生的城市镇的类型学,结合了历史与现实的多重考察,他的细致分类驳斥了那种将中国城市单独视为王权投射类型的观点。费先生的城观拒绝将任何一类(遑论一个)的城市视作整体文明的全部折射。“从来没有一座大城,曾像罗马与君士坦丁堡支配罗马时期的历史那样单独支配过中国的文明,也没有一座大城,像巴黎与伦敦代表英法两国文明那样单独代表过中国的文明。④牟复礼:《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载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113页。”中国的城市类型学反而在河流、山川、气候、王权以及各种百姓的生活实践,塑造出多样的形态。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对都会还是城、镇的区分,是否与周边区域有机联系、互惠反馈却是他一贯的衡量标准。在费先生的笔下,都会、城、镇以及市集的性格善恶,完全取决城市镇与乡村的关系是道义的还是严酷剥削的。至此,我们基本看到了费先生基于乡土中国本色论述的城观,是一部中国各区域之间的道义经济学。都、城、市、镇、村之间物流、人流、资金的来往,都应该遵从互惠、均衡的道义伦理,否则乡土中国的社会本色就会被损蚀。

五、小城镇发展方案的内发理路与区域道义伦理

改革开放之后,费孝通先生基于过往的乡土中国观与城镇类型观,提出了一条“小城镇”的发展道路。该方案旨在以小城镇来衔接城乡,盘活区域经济,意在保持乡土工业的活力。中国的小城镇被费孝通看作成了新的发展“棋眼”。为了论证小城镇发展方案,费孝通重新追问了小城镇是什么?他自己回答是“一种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会实体的存在”①费孝通:《小城镇 大问题》,《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199页,第205页,第226页,第426页。,是一种沟通城乡、连接农村与都会的重要中间对象。在《小城镇大问题》一文中,费先生以“类别、层次、兴衰、布局和发展”为指导,系统提出了新的方案。该文中总结了他在吴江县看到的五种小城镇,笔者简列为下表1:

表1 费先生总结的五种吴江城镇类型

除了上述五种外,费老认为吴江还有一些其他的经验类型,只是还没有被发掘出来而已。“提出类型的目的,是为了突出这些城镇的特点,使我们对小城镇的概念不至于停在一般化的笼统概念上,而要注意到各个小城镇的个性和特点。……通过这样的分类,使我们注意到各个城镇有它的特点,而且这些特点是各镇的具体历史形成的,因此在建设这些城镇时不应当一般对待。”②费孝通:《小城镇 大问题》,《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199页,第205页,第226页,第426页。至此,我们不仅看到了从都、城、集、镇的多元观之外,还能看到在每一个层次之内还有多元类型的体现。每一种类型都至少是一种功能的载体,而“功能”决定了城镇与乡村实现均衡的连接关系具有怎样的实质内容。或者可以反过来说,城乡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城镇的功能实质。

改革开放之后,各种类型的城市打开相对封闭的阀门,标志着一个区域性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时期。费老在城镇类型学的基础上,明确城镇之间“层层包含”③费孝通:《小城镇 大问题》,《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199页,第205页,第226页,第426页。的特性,进而展开区域的研究。例如他将以县为基础的区域之中的经济联系体称作“联结型的经济实体”④费孝通:《小城镇 大问题》,《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199页,第205页,第226页,第426页。,这种联结型的经济实体,既有计划经济的调控功能,也不缺乏商品经济的灵活性。费先生总结的三种区域模式,即从社队企业转向乡镇企业的苏南模式,从个体、家庭出发导致经商致富的温州模式,以“三来一补”为动力的珠三角模式⑤费孝通:《农村、小城镇、区域发展——我的社区研究历程的再回顾》,《费孝通文集》第13卷,第200-220页。,均是在农村、城镇以及外来资本、国家权力联系分类的基础上提出的区域联动发展模式。这些被提升的模式思维,还运用到了中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每个区域的重点发展空间,不是一个孤立体,而是被赋予了带动整个区域发展的道义责任。

区域间的道义经济学继续在费老的新方案中发挥作用。“大城镇与小城镇的关系是大鱼与小鱼的关系,大鱼要帮小鱼,小鱼要帮虾米。我说这是社会主义的公式,有别于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资本主义公式。”①费孝通:《继续开展江苏小城镇研究》,《费孝通文集》第9卷,第237页。费老拒绝任何单向度的攫取,城乡关系应该是互惠的,区域间的道义伦理是乡村和各种城镇应该兼具的品质。

在费孝通那里,乡村、都市、城镇、市集等范畴均是复数的形式,同样,城乡关系的类型复数形式。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费先生提出的小城镇发展道路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单一程序,而是因地制宜的特定复杂模式,能够同时开拓未来与继承历史,并在各个区域之中大小嵌套。对城乡之间的农、工、商、政以及各种类型的贸易交流与人力交换的细致考察,就会得出一种新的城乡关系类型。而且,这种关系类型是具备道德伦理品质的,在费老列示的所有乡村、城镇的类型中,每一种类型在总的区域空间里都负有自身的发展责任。日本学者鹤见和子虽然没有整理过费先生的城镇类型学,但是却十分恰当的将费先生的城镇发展方案概括为“内发的发展”道路。内发的视野拒绝外来资本主导或买办式的城市对农村的支配,就是一种以区域道义为本位的发展模式。因此,费孝通的城镇类型观,不仅能够回应马克斯·韦伯关于“东方城市类型”的单调说,而且给威廉·施坚雅的区域市场关系理论增加了一个维度:在城乡区域间的市场联系之外,还存在道义联系;区域秩序的关键并非一定是各级城镇市场,乡村社会与经济的顺畅运转才是维持城乡关系均衡的关键。

最后希望指出的是,费先生自己非常清楚仅仅从乡村切入研究中的弊端。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曾经建议他要多关注城市,他诚恳接受:“研究一个文化较高的农民社区,应当注意到这个社区在经济上和意识形态上与城镇的联系。这就对我过去的方法指出了不足之处了。对中国农村的调查不能限于农村,因为在经济上它是城乡网络的基础,离开了上层的结构就不容易看清它的面貌。”②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费孝通文集》第10卷,第36页。因此,他从上世纪40年代的时候,就已经希望在立足乡土的同时,走出乡土,期盼重建新乡土中国。那些急迫的给费先生贴上“乡土研究者”标签的同仁,不妨温习一下费先生的“城观”。

费先生的多元城观及其有关城乡关系的伦理学观点,给当下中国各个区域展开城镇建设的同时提供了理论借鉴。费先生不仅拒绝从人口、规模上去定义城市类型,而且拒绝从外来的、自上而下的视角去定义城市的功能,而是强调任何类型的城市都应该跟区域中的其他空间实现有机联系,形成顺畅对流。他在内发视野中推动的区域道义经济学,实际上就是要倡导区域内外都市、城镇、乡村之间的道义责任。这至少从另一个角度,提醒城镇建设者不要一味从人口与空间等级及政治经济属性上定义城市,而应以区域内外、城乡之间交互的视野来发展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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