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机制改进建议
2018-02-08李睿瑜
李睿瑜
【摘 要】 为改进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机制,在分析能效管理机制的理论基础上,针对我国港口行业能效管理现状,分析我国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管理、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节能技术管理、能源效率激励、节能宣传教育与节能培训等方面提出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改进建议。
【关键词】 港口;能效;管理机制
0 引 言
港口行业是能源消耗性行业,港口企业能效管理的重点是加强节能管理,做到合理用能、高效用能。为合理、高效地使用能源,政府部门应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政措施等手段,以鼓励、支持、强制等方式引导或规范港口企业提高能效的行为,使港口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等要求通过制度优化、技术改造等手段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 能效管理机制内涵
1.1 定 义
能效管理机制是为保证合理、高效地使用能源,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管理者之间,以及各级管理者、节能操作人员与用能环节、用能设备、生产组织等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能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依靠能效管理组织职能和岗位权责的配置,另一方面依靠能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划等制度文件的规范和引导。
1.2 4种管理方式
1.2.1 强制性能效管理
强制性能效管理是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方法和标准规范,通过行政命令、指标、规定等手段,按照行政系统和层次,以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指挥和协调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
强制性能效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具体性、规范性的特点,有利于能效管理系统的集中统一,有利于能效管理职能的发挥和管理的强化。
1.2.2 激励性能效管理
激励性能效管理是根据客观规律,依靠利益驱动,利用市场经济手段,通过调节各方面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促进实现管理目标的管理方法。
激励性能效管理具有利益驱动性、普遍性、持久性、灵活性、平等性等特点,可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组织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
1.2.3 支持性能效管理方法
支持性能效管理是通过提供技术援助、信息沟通和支持等手段促进节能的管理方法。
支持性能效管理具有技术性、间接性、普遍性等特点,可直接提升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借助强制性管理、激励性管理可发挥更大作用。
1.2.4 教育性能效管理
教育性能效管理是指借助社会学和心理学原理,通过提供愿景动力或施加压力等手段对被管理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启发其思想觉悟,调动其积极性,使其自觉地根据组织目标去调节行为的管理方法。
教育性能效管理具有自觉自愿性、启发性、持久性、间接性等特点,可激发人们持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其他能效管理方式的综合应用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 我国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手段
2.1 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
我国港口行业能耗统计工作包括国家统计综合管理部门的能耗综合统计和港口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能耗统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行业主管部门,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的归口管理部门是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1]
我国港口行业能耗监测工作包括国家监测综合管理部门的能耗综合监测和港口行业管理部门的能耗行业监测。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分别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主要由统计局和节能减排办负责监测。目前,水运行业节能监测机构主要有武漢水运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中交水运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中交水运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水运工程监测站等3家机构。目前港口行业节能监测制度尚未完善,港口企业并无开展节能监测的意愿,节能监测资金没有来源,因此港口行业节能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港口企业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负责港口企业节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是指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技术进步、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落实等情况。
2.2 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我国港口新建、改扩建项目作为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能效评估机构编写节能评估文件后,提请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门收到节能评估文件后委托评审机构进行审批,评审机构审批合格后出具评审意见提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出具审查意见,完成节能审查程序。
2.3 高耗能设备(产品)淘汰制度
我国尚未针对港口行业制定高耗能设备及产品淘汰目录,应参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淘汰港口机电设备及港口变压器、风机等辅助用能设备。目前,关于高耗能设备(产品)淘汰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尤其是关于淘汰高耗能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产品)的管理办法尚待制定。[2-3]
港口行业目前已发布《集装箱码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干散货码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两项标准,也是港口行业仅有的两个能耗限额标准;港口设备能耗限额标准尚未发布,《集装箱码头装卸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和《油品码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正在制定中。
2.4 能源效率标识与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电机是港口电力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口机械使用的电机均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我国已发布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其能效标识制度已在我国建立;但是,大部分港口企业在购置港口机械及港口辅助生产设备时,未将设备能效等级作为主要选择依据,因此,这些企业在日常节能管理中,也未对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进行跟踪和控制。[4-5]endprint
我国目前尚未发布港口机械能效评价标准与认证技术要求,尚未开展节能认证工作。港口行业辅助生产设备中,配电变压器、房间空调器、热水器、单元式空调机、高压钠灯、保温绝热材料等建筑材料、冷水机组等均已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工作;但是,大部分港口企业在购置港口机械及港口辅助生产设备时,并未将设备能效等级作为主要选择依据,也未对用能设备的产品认证情况进行控制,港口用能设备能效控制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2.5 节能激励制度
港口行业目前的节能减排激励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设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从一般预算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其中,对港口业的节能补贴主要有对港口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油改电”、港内车辆“油改气”等绿色港口主题性项目的补贴,以及对连云港港、青岛港、天津港等绿色港口主题性试点的补贴。[6]
3 我国港口行业能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中的问题
3.1.1 能源消耗统计方面
我国现行的能源统计为国家制定能源规划以及能源政策提供了大量的有效信息,但是当前能源统计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港口企业普遍存在能耗统计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相符的现象;
(2)能源统计工作仅停留在收集、整理数据及填写报表的初级阶段,在对统计基础资料的深度运用方面存在不足;
(3)我国港口行业能耗统计部门包括统计部门、发改部门、交通部门、行业协会等多个部门或机构,各部门相互交流统计资料的渠道并不畅通,互不共享统计信息的使用权。
3.1.2 能源消耗监测方面
在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建立、资金支持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制约了能耗监测水平的提高,能耗监测对提高能效所产生的作用还不明显,主要问题是:目前我国能耗监测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仍然存在比较大的空缺,亟需尽快完善;我国在能耗监测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3.1.3 能源消耗考核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港口行业节能考核主要采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方式,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地方政府在将节能目标分配给港口企业时,大多采用均分的方式,没有考虑区域、行业特点和企业现状,导致企业间节能目标任务不均衡,不利于以经济的方式达到节能目标。
3.2 节能评估和审查中的问题
港口行业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提高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节能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港口企业加强能源管理;但是,该项工作在体制机制、技术依据、能效评估措施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港口行业节能评估标准无法深入评估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水平,且依据不足,影响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
(2)目前港口行业节能评估由各级国家发改部门审查,评估机构资格放开,难以对评估机构进行有效约束,导致能评工作质量和效率难以控制;
(3)能评制度体系缺乏必要的验收规定,通过审查的项目是否按照批准评估报告中的建设方案设计、建设,建成后的能效水平是否达标,均难以知晓。
3.3 高耗能设备及产品淘汰中的问题
目前,港口行业尚未实施高耗能设备淘汰制度,而港口大型机械种类繁多,有相当数量的港口机械使用年限过长,不仅影响生产安全,而且能源单耗高;因此,应在港口实行港口大型装卸设备准入退出制度。港口大型装卸设备准入退出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可促进港机生产厂家加大科研力度,生產出更节能的港口机械,另一方面可促使港口企业对老旧机械进行节能改造或者进行港口机械更新换代,不仅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还可以通过制定、实施该标准,促进我国港机性能检测技术的提高。
3.4 能源效率标识与节能产品认证中的问题
港口码头耗能占比最大的是港口机械,但我国目前尚未发布港口机械能效评价标准与认证技术要求,港口机械也未列入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未开展节能认证及能效标识工作。
3.5 节能激励机制中的问题
政府资金支持政策对港口能效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但激励方式较为单一。
4 港口行业能效管理机制改进建议
4.1 完善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
4.1.1 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1)改进和创新统计手段。针对港口企业存在能耗统计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相符的现象,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尽快指导港口企业改进能源统计数据采集手段,确保能耗统计数据的质量。
(2)加大统计分析力度。能源统计工作应该注意对统计基础资料的深度运用,做好能源统计分析工作,建议建立港口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能耗统计范围。
(3)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共享机制。
4.1.2 能源消耗监测制度
(1)建立能耗监测制度体系。建立相应的能耗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耗监测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单位能耗绩效考核的范畴,以指导和引导能耗监测实际工作。
(2)健全能耗监测的组织管理体系。针对我国在能耗监测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应加大能耗监测组织结构的建立来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3)对能耗监测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4.1.3 能源消耗考核制度
(1)科学选取节能量目标指标。结合港口企业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的特点,建立全面、科学、合理的港口企业节能考核指标体系。港口企业节能考核指标的选取应该全面、准确、简明,选择的指标既要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能耗水平及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又要尽可能简洁明晰,具有可得性,以增强可操作性。endprint
(2)合理分解节能目标。建议地方政府在分解节能指标计划时,采用科学的分解方式,合理分解目标,最大程度地挖掘港口行业的节能潜力,更好地实现整体节能目标。
(3)完善节能目标促进机制。建议通过建立奖惩措施、实施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控制项目审批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港口企业更好地完成节能目标。
4.2 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建立港口能效标准体系。尽快制定港口主要生产设备的能效标准,以及集装箱和干散货码头外其他类型港口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完善的港口能效标准规范体系。
(2)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行业管理。针对能效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难以控制的问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评估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
(3)開展项目验收阶段的节能评价。
4.3 完善高耗能设备(产品)淘汰制度
(1)制定高耗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监测办法,确定港口节能检测机构,明确港机定期检测时间,规范检测流程,以保证检测质量;
(2)加强岸边起重机械等港口高耗能设备源头的节能监管,严格执行高耗能设备的准入制度;
(3)修订法律、法规等文件,将能效测试和节能检验项目纳入法定检验检测范围;
(4)加快完善高耗能设备法律法规体系,落实高耗能设备(产品)的准入退出制度执行主体,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为监察机构提供执法依据,同时也明确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法律责任;
(5)将设备(产品)能效认证与现有的认证、标识系统相结合,增强体系的实施力度,减少重复性和产品供应方不必要的支出。
4.4 完善能源效率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建立完善的能效标准体系,建设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广港口机械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的应用。
4.5 完善节能激励机制建议
在节能激励机制方面,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信贷优惠、风险投资机制、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参考文献:
[1] 聂育仁,刘振华,曹沫.交通运输行业能耗统计监测方法与特点分析[J].综合运输,2011(5):31-36.
[2] 洪钐.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节能技术应用与发展[J].港口装卸,2008(2):18-20.
[3] 郑维馥.节能型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分析[J].港口装卸,2007(2):1-4.
[4] 成建宏,梁秀英,刘伟.世界各国开展能源效率标识的经验与启示[J].电器制造商,2002(9):24-26.
[5] 宋云娜. 浅谈能效标识制度与质检强国[J].标准视窗,2013(1):67-68.
[6] 包起帆.装卸机械节能减排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J].港口装卸,2008(1):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