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现市县行政审批局全覆盖
2018-02-07河北省编办
●河北省编办
河北省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立行政审批局,构建“一个部门、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审批服务新格局,实现了行政审批局市县两级全覆盖。
一是实现“三位一体”,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把组建行政审批局与规范地方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统一要求市县行政审批局对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规范、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局既是政府行政审批主体,又是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主体,从而形成了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在行政审批局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基础上,推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理。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逐步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并将行政审批局办理事项的咨询和受理环节向乡镇、街道延伸,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实现审管无缝衔接。按照审批与监管既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要求,科学确定行政审批局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和分工,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责任边界。审批事项划转后,原审批部门相应地调整内设机构,同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三定”规定,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依法需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原审批部门依法实施。为防止审批与监管脱节,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局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方便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告知行政审批局,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审批与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采取联合行动,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双制约、共惩处”,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坚持服务为先,大幅提升行政效能。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是设立行政审批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打破原政务服务中心按单位设立审批窗口的运行模式,按照企业办事事项和办事流程改革运行机制,实行一个窗口流转、“车间流水线”审批的管理方式,对简单事项立等审批,对联办事项实行一口办理,对关联审批实行一章多效,对网上审批实行一次领证,对踏勘验收实行统一勘验,实现“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一次发证”的审批模式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机制。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推行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定审批事项、方式、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等标准,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追究问责等制度,探索推进“多项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坚决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凝聚改革工作合力。为破解省级与市县机构不对口、职责不衔接、关系不顺等问题,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审批联动工作机制。省级部门加强对市县和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重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现场踏勘等辅导培训工作。省政府部门衔接国务院部门的取消下放事项和河北省自主取消下放事项,及时与市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对接,制发或转发的有关文件同时发送市县行政审批局。省政府部门原发放给市县职能部门的空白证明,按照市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情况需要,确保正常及时发放,不得让相关职能部门转手。市县和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作出的许可决定,省市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