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出台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2018-02-07山东省编办
● 山东省编办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山东省委、省政府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于2018年6月7日率先出台《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和11项具体举措,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
“一次办好”的核心内涵是“一次办好、群众满意”,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倒逼各级各部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具体来看,在目标定位上,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标准,改革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不仅要提高效率,更要提升质量。在改革理念上,着眼点从“跑”转变到“办”,重心从“放”和“管”转变到更加重视优化服务,是从“办”的角度对政府自身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服务理念,将“一次办好”要求落实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落实到各项改革、各项工作全领域。在实施范围上,涵盖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不仅包含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还包含中央驻鲁单位以及金融、保险、水电气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在改革内容上,包含了政府全部行政行为,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一次办好”;对综合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深入贯彻“一次办好”理念,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以六大重点任务为支撑,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第一,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省市县都要以清单形式公布“一次办好”事项,将其作为改革的基础和首要任务。2018年将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进行最小颗粒化后,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2018年7月底前将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将再公布一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第二,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实现“一次办好”,不仅要减少跑腿次数,还要缩短跑腿距离。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网络,是将“一次办好”改革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在省级层面,依托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市县层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镇村层面,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代办员的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根据各地实际,逐步推动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就近能办”。第三,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是“一次办好”改革的重点任务。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2018年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2018年9月底前,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社保缴纳、养老机构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18年12月底前,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政务热线“一线连通”,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贴心帮办“一次办结”,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先在威海、新泰等地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广。第四,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这是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办好”的有效途径。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加强审批干部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工作力量。通过改革,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集中到一个部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减少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效率。第五,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这是固化“一次办好”改革成果的有力措施。将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权责清单,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一次办好”地方标准,以制度手段固化改革成果。第六,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这是“一次办好”改革的关键所在。结合机构改革整合省政府有关部门所属信息机构,实现信息资源集中统一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全省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的共享应用,着力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数据通道,推动各类事项“网上办”。
二是以堵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改善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薄弱环节。第一,推进3545专项改革。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为突破口,通过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联审联办等多种方式,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第二,简化企业水电气暖报装。在用电方面,统一规范全省范围审批环节,最多设置规划、施工、绿化、占路、掘路(涉路)5个环节,除规划许可外,其他环节推行并联审批、同步操作,实现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用户自身实施的受电工程工期不计入),10千伏、低压用户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不超过45个和20个工作日;在水气暖方面,申报要件由平均9个减少到6个,逐步减少到4个,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办理时限(含工程设计)分别不超过12、20、30个工作日,平均减少8个工作日。第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针对中介服务机构底数不清、服务不规范、收费高、时间长等问题,2018年7月底前,摸清各行业、各领域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机构底数,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特种设备图纸审查和型式试验、施工图审查、安全评价、消防检测、防雷装置检测等涉政务服务的技术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第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针对监管不到位、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2018年12月底前,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加强信用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生”,2018年9月底,制定各领域失信守信黑红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