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赫章:村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
2018-02-07杨晓玲
◎杨晓玲
为使村务公开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中得到有效保障,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民政局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村务公开工作目标,确保通过开展村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时间规范、村务公开形式规范、村务公开阵地建设规范、村务公开管理规范;一满意: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基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督促基层干部严守工作纪律,保障广大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脱贫攻坚“春风行动”。
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明确了村务公开内容,重点围绕村级财务、公共事务、村民自治事务等内容进行公开。一是村级财务公开事项。包括财务计划、预决算方案、各项收支、各项资产和各类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收益分配、财务审计等。二是村级公共事务公开事项。包括落实计划生育、脱贫攻坚和新农合、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等政策情况,水电费价格、用量和代收代缴,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宅基地审批,粮食和良种补贴情况,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情况,上级下拨的各项惠民资金情况。三是村民自治事务公开事项。包括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和补贴标准,集体土地征收、占用补偿费收入及分配、使用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公益事业的兴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合同签订和执行及收益(亏损),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对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情况,对村委会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情况,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情况,村民质询或意见答复和办理情况,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规范明确公开时间。将村务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的内容随时公开,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村集体经济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应逐项及时公开。
规范优化公开形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固定公开栏公开为主、其他公开载体为辅助的公开形式进行。除利用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广播、电子显示屏、编印村报、明白卡、明白纸、会议公开等方式或者通过县(区)廉政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进行辅助公开。另外部分有条件的村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设立固定的组务公开栏,将群众关心的村务内容延伸到组务公开栏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村务、监督村务。
强化公开阵地建设规范。为使村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保障,赫章县协同相关部门乡镇加强村务公开阵地建设,确保最后各村固定公开栏不低于4平方米,将公开栏设置在村办公楼室外显眼位置,以便于群众观看。对于部分有条件的村在人口稠密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组务公开栏。
严格规范公开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提升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村务公开方案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委会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保管村务公开档案;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对公开的时间、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决策过程等向村委会提出质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委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