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向励志教育模式探析
2018-02-06郝媛媛
郝媛媛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200)
在我国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已达到在校学生人数的20%左右,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地方院校,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甚至高达30%—40%,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形成了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大多数成长在特殊的环境,一方面,他们具有坚强、勤奋、节俭等积极品质;另一方面由于他们特殊的成长环境,缺乏一些培养兴趣、爱好、特长以及满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客观条件,当他们在大学生活中与其他学生交往时会产生一些心理落差,在一定程度存在自卑、焦虑、嫉妒、孤独等心理问题。为此,在“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背景之下,如何帮扶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无疑成为了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励志教育是指运用积极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唤起学生的自主意识和成就动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努力践行理想追求幸福生活的教育。励志教育能够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激发个人潜能,树立远大理想,正确规划人生,在教育和榜样的激励下,树立自信心、提高抗挫能力、自强不息,做到知行合一。一个困难学生的励志成才,无异于给其所在的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有可能成为家庭扭转贫困的核心力量;对于学校而言,有效实现了教育目的并保障了和谐校园的构建;对于国家而言,培养了栋梁之才,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然而,很多高校开展的励志教育或流于形式,或无法实现励志教育的目的,导致部分经济困难学生面对国家、政府和学校的资助不以为然,缺失人生理想和奋斗动力,缺乏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针对以上情况,本文从励志教育主体与励志教育客体平等关系之下的双向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面问题修复教育与正面优势凸显的双向教育两个方面,进行了励志教育模式探索。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教育现状分析
(一)励志教育活动主体实施者与客体接受者之间存在矛盾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教育过程中,教育活动主体一般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如辅导员老师、学工部老师,教育活动的客体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励志教育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中,教育工作者占据了主导的地位,而忽视了客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实践活动中,教育主体往往已设计好各个环节,教育客体最终成为了被动的接受者。这就造成了教育主体积极推动而教育客体改变甚微甚至无动于衷的尴尬局面,使得教育工作者与经济困难大学生之间难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造成互动不畅。形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在于:
1.励志教育主体未能关注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励志教育活动无法针对困难学生的真实需要,就无法促使其形成强烈的动机,学生对于活动的认知仅仅停留在表面层次,并未完全内化吸收,从而使得教育者的激励不能及时有效的转化为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致使大学生的认知和行为出现脱节。这种知行“两张皮”的现象,违背了励志教育的初衷,也使得教育活动在耗费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励志教育主体过度关注困难学生所存在的问题。现有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将研究重点放在这部分学生心理问题及相关教育对策上,对于这类学生所具有的、相对于普通学生更为突出的优势优点却鲜有提及。例如,比较常见的观点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较为自卑内向,不善人际沟通,容易焦虑不安,而他们大多数人的吃苦耐劳、勤俭节约优点却少有提及。由此造成励志教育活动更多地关注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的解决上,而没能强化其自身优势,并使这些优势为励志教育所用。
(二)励志教育内容模式化、形式单一化,缺乏针对性
励志教育的内容及形式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决定了教育是否能有效激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参与性。然而在目前高校励志教育实践中,教育内容过于理想化,许多教育者往往不注重不同阶段学生的需要,不注重不同问题学生的需要,开展的教育活动过于大、空、政治化,没能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导致很多学生被动参与此类教育活动,从而使励志教育失去其本应有的作用。此外,随着“95后”学生逐渐成为高校主要群体,这一代人的需求也在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着不断变化和更新,而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即励志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们,很多为80后甚至70后,他们与95后的大学生存在着一定代际沟通差异,如果不能紧跟潮流步伐,固步自封,那么也势必会影响到励志教育的开展。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教育对策建议
(一)励志教育主体与励志教育客体平等关系之下的双向参与教育模式
1.建立平等的主客体关系。在励志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要放下权威者的身份定位,建立与学生平等对话的良好师生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主体应成为提供学生参与机会的促成者,成为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者,成为活动目标实现及活动方向走势的引导者和把握者,不断激发教育客体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意识的觉醒,从而激发其潜能实现其自我成长,老师决不能越俎代庖。
2.广泛调研,从学生需要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励志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有不同层级的需要。不同的需要就会产生相应的动机,继而形成目标。励志教育应起始于学生的需要,人们对于自身需要满足的渴望是激励教育的前提条件。因此,只有在了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励志教育,才能在满足其需要的基础上,促使其自身形成强烈改变自身现状的动机,从而发自内心接受教育,认同并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进而改变行为,如此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按照学生不同年级的需要开展阶段性培训
就大学生需求而言,大一新生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适应问题,如何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及人际交往等无疑成为大一学生的主要需要;大二学生专业学习、各类考证的任务逐渐加重,这一阶段学生的主要需要为学业发展与职业规划;进入毕业年级,就业技能培训将成为学生的主要需要。不同年级学生有不同需要,不能笼统而为。
1.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培训。目前高校励志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很少有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的、有针对性培训。然而只有就不同问题进行专题培训,才可提高培训的有效性,真正实现所期望的培训效果。如很多经济困难学生较为普遍存在的自卑、人际沟通能力欠缺等问题,可开展激发其自信潜能的培训、活动等,促进学生进行自我探索,使其能够肯定自己的优点,发现自我价值,敢于在公众面前发言,愿意且能够与周围人进行交往,自信心逐步得到提升。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面问题修复教育与正面优势凸显的双向教育。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问题修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前面的论述中已有提及。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入手,就学生的心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业技能问题等开展专项的教育培训,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问题的修复教育。二是深入挖掘,从学生优势入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励志教育的主动性,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动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客观存在的一个群体,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既不能将其与普通学生完全等同化,也不能过分夸大其特殊性。在现有的研究中,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研究,多数停留在其自身所存在的各类问题上,而对他们所具有的优势却没能很好的挖掘并利用。因为家庭出身的原因,他们大多数人经历了家庭的贫困,目睹了父母的辛劳,因此,他们较家庭环境优越的学生则更为成熟懂事、勤俭节俭、自尊自律、吃苦耐劳。
3.励志榜样示范,引发励志共鸣。邀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以“励志榜样主题演讲”及座谈会的形式与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展开交流。同样的身份,相似的经历,使学生们在思想上更为容易产生共鸣。从同一群体中走出的优秀励志人物,也会让其他困难学生找到可复制、可参考、可借鉴的成长成才经验。
(三)加强励志社团建设,提高社团服务水平
高校大学生社团是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的重要平台。然而在高校的很多社团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社团是以学生个人特长为基础的,如艺术团、合唱团、棋艺社、跆拳道社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原因,他们自小不可能参加各类兴趣班,因此受到自身局限性,很多时候难以融入到这类社团活动中。高校可以成立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社团,将他们组织在一起,找到人人相依、心心相惜的归属感。由于家境相同、经历相同,相互之间不会有歧视和被歧视的疑惑。在社团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相互鼓励、互相学习,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增强心理适应性。与此同时,社团通过联欢、座谈等形式扩大交际面,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舞台。此外,还可借助社团,逐步实现高年级经济困难学生培训教育、帮扶引导低年级经济困难学生的模式,使新入校大学生能够尽快熟悉各项自助政策,尽早适应大学生活。
(四)注重评估,从学生主观感受和客观成绩入手,加强励志教育效果研究
励志教育的开展,建立在相应教育目标基础之上,教育内容是否符合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要,教育形式是否符合学生的特点,教育效果是否为受教育学生满意及相关部门所接受,是衡量和评价励志教育是否有效的重要指标。没有了励志教育效果的评估,就无法判断教育是否成功,将会使励志教育流于形式,为了教育而教育。然而,对于励志教育效果的评估,有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重点关注学生个人成长感受及其行为的改变。可通过设计各类教育效果问卷,分时、分段了解学生受教育情况。例如,可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其他普通学生在获奖比例、就业率、就业薪酬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可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能力、经历与自身现阶段发展进行纵向评估。励志教育只有形成严密、长期的考评体系,才能促使励志教育真正为困难学生所需,才能使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长期发挥作用。
总之,我们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不仅仅是要给予物质上的大力扶持,更要充分重视心灵世界的激励,用科学的、可行的励志教育让他们获取自信、励志图强,同时,构建合理,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