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及对策
2018-01-31韩梦润张芳芳
韩梦润+张芳芳
【摘要】自2012年起,上海开始正式被作为运行“营改增”政策的试点,不仅是中国关于“营改增”的第一个试点,同时更是第一个涉及到交通运输业开展的试点。“营改增”政策下,大多数企业每年所缴税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缩减,税负负担也相应减轻,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一些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减少,反而还有增加的情况,尤其是交通运输业。本篇文章基于上述这一大背景,从现阶段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下的概况入手,简单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并对交通运输业所受影响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 交通运输业影响对策
一、绪论
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国“营改增”政策要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选择试点,来证明改革成效和发现存在的问题。第二步,在试点基础上选择部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推广,从全局看改革效果。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多数行业实现“营改增”,有望实现对所有商品和劳务征收增值税。2011年11月16日,经财政部和国税局联合通过并颁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了“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部署以及相关具体实施办法,将原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入了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税率变化和征收范围。从税率变化方面来说,“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基本税率17%以及优惠税率13%,但在“营改增”之后,税率档位增加,当然是针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而新增的。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率为6%,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租赁有形动产等的税率为17%;从征税范围来说,主要就是新增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黄莉莉,2016)其中,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陆路,航空,水路以及管道运输服务。而现代服务业涵盖内容就比较广了,有物流辅助服务、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广告、会议展览服务等等)……
二、现阶段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的概况
交通运输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是我国的支柱型产业,而“营改增”政策旨在降低税负负担而出台的一项新政策。首先是以上海为试点开展的,然后就是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在已普及到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交通运输业中。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营改增”政策在交通运输业规避了双重征税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运输业之间的产业交流,产业制度得到了优化,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良好发展与进步。但是,“营改增”政策还是有其自身的制度规范,尤其在实施过程中,并不能全面的缓解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压力,而且还在其他方面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对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一定影响,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大众和相关管理者的关注。
交通运输业这一产业规模比较大,成本相应也比较高,但是总成产量平摊到每一部分以后数额相对来说就变得很小。由此可知,交通运输业要想发展迅速就要规模化、秩序化升级,学会分门别类,把不同税率的分开,如果放在一起会造成纳税金额过高或过低的错误。这样一来,就算以后规模在壮大,也不会造成账目混乱,金额也不会出现误差,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利润,从而拥有更多剩余资金,可以开拓更多新的业务,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产业这十几年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已经成为衡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交通运输业更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最有力部分。在第三产业中,占比重最大的是营业税的纳税主体,然而“营改增”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完善了税收政策制度,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一直以来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运输业的压力,产业结构更加科学完整,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自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以来,我国的税收内容更加完整,税收制度更加完善,整体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升级,展望到未来的第三产业前景必将是一片光明。
三、“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减轻。“营改增”之前,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营业税,即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改征增值税后,计算方式变化,变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1+3%)×3%。相比較而言,后面一种计算方式所需缴纳税费更少,对纳税人更有利,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营改增”能缓解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压力。
第二,行业专业化程度提高。“营改增”以后,交通运输业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加上进项税额税率提高到11%,吸引更多需要交通运输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增强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购买积极性,促进交通运输业的经济发展(何登录,2017);从行业内部来讲,各个部门工作内容更加细致化,合作紧密,有利于整体效率提高。
第三,设备更新换代加快。“营改增”之后,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但是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取得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作为依据,所以企业通过购买固定资产或交通用具等生产必需品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少缴税,税负大大减轻,企业设备更新的积极性大大增强。
(二)消极影响
第一,交通运输业短期税负增加,这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在“营改增”政策初期,即进行试点时期,有超过40%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便是自己税负并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尤其是公路运输业,不利于交通运输业的长远发展。(常晋,2013)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营改增”似的交通运输业短期税负增加的结论,但是这现象在现在看来,也是正常现象,因为政策的影响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经过长期的实践才能更好的发挥效用。
第二,交通运输业纳税申报程序变化。“营改增”以后,交通运输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走,与原来的纳税申报环节有了一定改变。最大的改变在于纳税人需要提供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并且需要在当月进行抵扣,未通过则不允许抵扣,超过期限也不允许抵扣(需在180天内进行抵扣)。而交通运输业企业支出比重较大的是费用类,如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但是目前这些都不属于可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可抵扣项目较少也是造成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下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交通运输业并不适应新的申报程序,影响到应纳税额的缴纳,增加税负的情况也是存在的。endprint
第三,交通运输业企业利润发生变化。上述结果是由三方面共同影响的,分别有营业收入降低,营业成本降低,税金及附加的变动。营业收入降低主要是由于“营改增”之后,企业对营业收入的定义发生了变化。“营改增”以后,企业的营业收入从原来的会计报表中的销售收入变成现行的需扣除应交增值税部分后的金额,收入减少,相应的营业收入也减少;营业成本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下降。固定成本主要指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等费用,在“营改增”之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固定成本下降。顾名思义,变动成本是会随着实际工作量的变化而变化,同理变动成本减少,从而最终引起了企业利润的增加;最后一方面,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变动。上述税种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之和,现在“营改增”之后取消了营业税,计税依据减少,计算出来的应交税费数值减少,企业利润增加。
第四,交通运输业竞争力下降。“营改增”以后,交通运输业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制度,你想要抵扣进项税额,就需要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作为扣税依据,而交通运输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制度并不规范,市场状态也不足够稳定,如何取得专用发票就成了一大问题。由此就造成了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减少并不明显,利润降低的現象,财务风险和损失接踵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核心竞争力下降,并不利于交通运输业的长远发展。
四、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应采取的对策
(一)完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制度
针对交通运输业这个特殊行业,在“营改增”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首先,我认为可以适当扩大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由于交通运输业以固定资产等大型设备为主,所以可以以固定资产折旧额来确定每个月的抵扣额,通过这种方法来扩大可抵扣范围,缓解税负压力。其次,可以降低交通运输整个行业税率。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后,税率都是3%,没有变化。但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压力增加,想要环节税负压力,适当降低行业税率有利于交通运输业的蓬勃发展。最后,可以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划分标准。目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500万元,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交通运输业中,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大部分规模比较小,中有少数企业的营业额能够达到500万元以上。所以我建议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划分标准,来调高交通运输业领域内一般纳税人的数量,减少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增加进项税额抵扣额,促进交通运输业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制度
“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要学会在增值税制度下调整原来的管理工作,要加强企业工作人员对发票的索要、取得和管理观念,并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管理,在有效期内进行纳税申报。还可以推行电子发票管理,在工作量巨大的发票申报抵扣中,这不失为一个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发票真实性检查的好方法。企业可以开展培训学习,实行绩效奖励,要求员工及时更上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最新法律政策并能有效运用,为企业进行有效避税,能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新形势下的严峻压力,减轻税负负担。“营改增”实施以来,交通运输业需要面对更复杂的增值税,更加需要与时俱进的财务体系,因为要比传统的缓解耗费更多人力,物力和心力。“营改增”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优化升级,所以优化业务流程和财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步。如何实现更好的优化呢,这就需要交通运输业的运行路线规划更加合理,上下游企业之间分工更加明确,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降低损失,使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更进一步。
(三)完善交通运输业税收优惠政策
如今,交通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经济能否良性发展与他密切相关。全球许多国家都致力于推动本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毕竟,交通运输业与全国人民的声息息相关,飞机、公共交通、私家车、旅客运输、高铁、城际列车等轨道交通都属于这一行业,所以交通运输业的良好发展也是每个人的一份社会责任。立足我国,我国的交通事业与经济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我们要针对公共交通事业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采取政策补贴,可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尤其是最近大热的共享单车,公交车和地铁一类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新政策,但是宣传力度没有跟上发布速度。这就造成了许多行业领域在还没有了解清楚之前就急于实施,在过程中果不其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政府要真正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要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在发布新的法规或者税收政策之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平台、新闻媒介的推送,让广大人民群众,相关企业都能更加直接的获取信息。最终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完善税收征管政策。
参考文献
[1]常晋.“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税务影响和对策分析[J].中国外资,2013(2):130-130.
[2]何登录.“营改增”对中小企业的的影响和对策[J].会计之友,2017(4):120-123.
[3]黄莉莉.“营改增”背景下的税制改革[J].财经界,2016(10).
作者简介:韩梦润(1996-),女,浙江宁波人,温州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张芳芳(1984-),安徽芜湖人,任职于温州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公司金融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