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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预算法实施后对事业单位工作的影响

2018-01-31涂柳婧沈婕陈晟张帆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4期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

涂柳婧+沈婕+陈晟+张帆

摘要:在社会经济的不断推动下,预算法在我国事业单位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在推广的过程中,预算法的应用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难以完全满足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在预算工作的需求。针对这一情况,我国经修订之后形成了新预算法。新预算法的实施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产生了新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文章结合已有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对新预算法的特点及其影响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影响对策

一、新预算法的特点

(一)预算制度不断完善

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在事业单位中,所有的支出和收入都属于预算范围,这有利于我国预算制度的完善。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种类也进行了明确划分,将其划分为社保基金、国有经营、政府基金和一般性公共预算等几大类。这一划分也能有效避免一些事业单位出现私自编造预算种类的现象。新预算制度的透明化体现在其要求事业单位需要公开具体的预算情况,除了涉密预算,其余预算情况都需要在获得批准的20天之内向社会公开,同时,相关部门需要说明每项预算的具体使用过程,以便得到更好的监督。这些规定在提高事业单位预算透明度方面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二)预算平衡机制

与传统的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還体现在其要求事业单位制定预算平衡机制。在传统的预算法下,地方事业单位只需要简单的完成上缴工作便可。相比之下新预算法在调节事业单位收支平衡方面更有效,同时还对预算基金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除此之外,新预算法的新功能还表现为能够使得一般公共预算对预算基金进行调节,以更好的防范与应对后续资金缺乏的难题。

(三)事业单位债务管理规范化

出于更好的控制地方政府与事业单位债务风险的考虑,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的举债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举债主体方面的限制。新预算法提出,举债资格必须只能是得到国务院批准的省级事业单位和政府才能行使。新预算法在举债主体方面的严格要求,有利于降低事业单位和政府中潜在的举债风险。第二,举债用途方面的限制。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举债用途上也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所举借的债务用途必须是公益事业。这一限制,有利于改善事业单位滥用举债款项的不良现象,有效控制其债务风险。第三,举债规模方面的限制。新预算法提出,要坚决杜绝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举债规模的随意性,其规模应由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确定。第四,举债方式上的限制。根据新预算法的内容,举债方式仅限于发行地方债券,其他举债方式不予认可。

二、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提高财会工作的透明度

如前文所述,新预算法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在得到批准的二十天之内面向社会公开预算的具体情况。即使预算中涉及国家机密,也需要剔除涉及机密部分再进行公布。与此同时,还需要具体说明预算的详细情况。这些新的规定和内容,都从不同方面促进了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透明化,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预算工作的合法合理程度。因此,在新预算法的影响下,更透明的财会工作将会促进事业单位深化阳光预算的进程,进而保证事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对债务风险的控制

尽管传统的预算法规定禁止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发行地方债券,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绕过预算法而通过其它形式的融资平台来举债的现象,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务风险。因此,针对这一弊端新预算法提出,根据实际的发展需求,事业单位可适当举债,只要其举债主体、用途、风险、方式以及规模等方面符合新预算法的要求,这一灵活的改进能避免举债滥用或不合理举债等极端现象的存在。同时,新预算法还提出事业单位举债只能够用于公益性事业,并且需要资金来源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上具备一定的保证,有利于降低事业单位面临债务风险的可能性。

(三)预算控制方式的改变

根据传统预算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年年都实现收支平衡,这就产生了根据收入来规划支出的局面,以避免事业单位出现赤字情况。虽然这种预算方式能够缓解事业单位的赤字问题,但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人为修改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以此来隐瞒事业单位实际收支情况的现象,事业单位的资金情况无法得到准确的反应。新预算的实施,事业单位能够在年度范围内实现收支平衡,有利于稳定调节预算基金,合法合规征收的税金,在改善年底结余突击花钱的问题上能起到积极作用。

(四)有利于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转移支付的功能是调节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针对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来进行财政资金的再分配,有利于切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传统预算法下的转移支付存在转移滞后、设置不科学等弊端。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财政的转移支付需要坚持公平、公开与规范的原则,在转移支付的下达时间上也进行了明确说明,有利于为基层事业单位的财政转移支付保驾护航。此外,在新预算法中,若市场能够起到调节的作用,则该事项不能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这一系列关于转移支付的规定,在转移支付结构优化方面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转移支付机制的不断完善,进而实现更合理的财政资金分配。

三、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的应对策略

(一)事业单位预算监控的强化

新预算法实施的过程中,事业单位应该自觉遵循相关规定,做到及时真实向社会公开预算的详细情况,接受社会与大众的监督。同时深入分析社会民众和媒体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反思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改进措施。此外,在领导层面要逐渐消除一言堂的管理模式,致力于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制度,有效管控违法行为。最后,内部审计工作也需要严格遵循新预算法中的相关规定,以此对预算工作进行管理监督,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事业单位还需要将其负责的大型项目纳入重点审计对象,做到如实、及时地公开审计结果,为项目预算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制定科学化的预算编制

事业单位应该使用全口径的预算方式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方式的特点是把单位的所有收支情况纳入预算,并实行统一管理,这种预算编制有利于对超出预算的资金进行管控。预算编制对于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单位应不断完善其管理制度与编制方法。为了防止出现漏报或者错报的问题,在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中,会计人员就需要对事业单位业务的具体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涉及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需要在进行有效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事情轻重缓急程度开展合理的安排,特别是惠民工程和社会效益高的工程,其预算编制需要针对实际的支出情况进行具体规划,确保预算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

(三)提高财务风险控制意识

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融资必要性的项目工程,需要严格管控其项目融资的额度,同时需要综合事业单位该时期的实际经济状况制定债务偿还的详细说明,防范由于事业单位收入问题而带来财务风险;那些源于政府的地方债券,需要全面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准确识别潜在风险,进而有效评估项目风险。与此同时,项目运行之前,事业单位需要深入分析其可行性,项目运行中严格管理与审批每笔资金拨款事宜,事后审计资金的具体情况,做到全面管理资金预算,既要切实提高资金利用率,也要尽力降低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四)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

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离不开具备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应该尽可能多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深化财务人员对新预算法的认识,进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同时,事业单位要注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考核,不断提高考核的效度,激励具备责任心、上进心的财务人员充分发挥其才能,积极投入到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关于责任机制的应用,也需要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对于预算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追究相应财会人员的责任,结合实际情况严加处理,以此最大化降低事业单位潜在的财务风险。

四、结语

新预算法的实施对我国事业单位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一影响尤其体现在财会工作上。事业单位应该深入掌握新预算法在内容上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进行相应的制度改进,在新预算法下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淑梅.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及对策探讨[J].财经界,2016(05).

[2]陆俊奇.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与对策[J].财经界,2016(05).

[3]戴安容.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6(07).

(作者单位:重庆市畜牧科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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