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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非圣

2018-01-29黄翠芳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8年1期
关键词:康有为

黄翠芳

摘 要:康有为年少时有“圣人为”之称,晚年被社会公认为“南海康圣人”。从他的弟子对他的评价来看,他的言行有很多矛盾之处,他其实算不上是真正的圣人。本文从平等、婚姻、师生关系、政治主张四方面展现康有为的言行矛盾之处,并分析其原因。

关键词:康有为;言行矛盾;原因分析

康有为(1858—1927),广东南海人,人称“康南海”,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会改革家、书法家和学者。少时受祖父康赞修影响,开口闭口不离“圣人”,当地乡亲因他名叫“有为”,于是就给他起了个“圣人为”的绰号。在民族存亡之际,他立志改革,一介布衣,竟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公车上书”的发动者,更成为光绪皇帝的座上宾,并在其支持下开展维新变法运动,对推动中国的近代化进程有一定的作用。变法虽然失败了,但作为这场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一时声名鹊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而他晚年也被社会公认为“南海康圣人”。俗话说,圣人也会犯错,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这位“康圣人”也不例外。他的弟子陆乃翔、陆敦骙在二人写的《南海先生传》中提到:“先生日美戒杀,而日食肉;亦称一夫一妻之公,而以无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独立;日言人类平等,而好役婢仆;极好西学西器,而礼俗、器物、语言、仪文,皆坚守中国;极美民主政体,而行君主;注意世界大同,而专事中国。凡此皆若甚相反者。”[1]由此可见,康有为的言行有很多矛盾的地方,说康有为是“圣人”似乎并不恰当。基于上述评价,本文拟展现康有为的言行矛盾之处,并简要分析其原因。

1 关于平等

康有为主张人类平等。他指出:“夫性者,受天命之自然,至顺者也。不独人有之,禽兽有之,草木亦有之。故孔子曰:‘性相近也。夫相近则平等之谓,故有性无学,人人相等,同是食味别声被色,无所谓小人,无所谓大人也。”[2]他还借用卢梭的天赋人权学说,指出“天之生物,人最贵,有物有则,天赋定理,人人得之,人人皆可平等自立”。在他看来,在太平之世,人人平等,没有什么臣妾奴隶,也没有什么君主统领,更没有什么教主教皇,人人和睦相处,过着平等而富裕的美好生活,虽然有差别,可是并不悬殊。康有为追求人类平等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正如他的弟子所說,“日言人类平等,而好役婢仆”[3]。在康有为家中,有“10个女仆,20多个雇员,这些雇员中,有两个印度人,专门看大门的。此外,还有厨师、男仆、阿妈等七八个人”[4]。康有为晚年时,有一次与弟子深夜喝茶校碑,嘱咐仆人泡铁观音。过了很久也不见仆人送茶过来,康有为就亲自到仆人房间去看,只见仆人正蒙头大睡,康有为轻轻呼唤到:“叫你泡茶,为什么睡着了?”面色和悦,并没有呵责一句。脾气不好的康有为为何对犯错的仆人如此和颜悦色?据说是与他弟弟康广仁有关。维新变法失败后,康广仁本来已经逃离南海馆,但由于平日对仆从太过于苛刻,最后被他们所出卖[5]。经此教训,康有为才认为对左右下人要宽厚些。在此之前,恐怕康有为和他的弟弟一样对下人都是很苛刻的吧。“好役婢仆”,苛刻地对待下人,这与追求人类平等是矛盾的。

康有为还特别指出男女都要独立、平等。康有为看到当时的女子被限制了各种人身自由和权利,“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男女授受不亲”“叔嫂不通问”“男女之间,非行媒不相识”,女子“终身深居闺闼,不出中庭”“亦禁游观”,女子还不能从师求学。如果女子违反这些,“谓之无廉耻,以为荡人”[6]。当时的社会对女子的言行做出了种种严格的规定,而男子却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从这方面来说男女是不平等的。在意识到上述问题之后,康有为提出:“凡人皆天生,不论男女,人人皆有天与之体,即有自立之权,上隶于天,人尽平等,无形体之异也。”[7]“禁人者,谓之夺人权,背天理矣。”[8]他主张女子独立,男女平等。在当时的封建礼教下,康有为能提出这样的主张,说明他具有勇于解放思想、打破世俗的精神,这一思想主张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具有进步性的。然而,就连他自己的家人也都未能实现男女独立、平等,更何况整个社会呢?在康有为晚年,他有五位夫人,6个未婚子女,还有众多的仆役,这些都需要大笔的花销,而这些花销都由康有为支付。实际上,直到康有为晚年,作为一家之主,他还是要负担着整个大家庭的经费开支,他的夫人和子女还是依附着他。这与其“男女独立、平等”之说是相悖的。

2 关于婚姻

康有为认为传统的婚姻,“凡男女之约,不由自主,由父母定之。立约者终身为期,非有大故不离异。男为女纲,妇受制于其夫。又一夫可娶数妇,一妇不能配数夫”[9],男女也是不平等的,这“与几何公理不合,无益人道”[10]。康有为极力抨击传统的婚姻,曾大声疾呼废除一夫多妻的封建恶习,倡导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但他自己却前后娶了一妻五妾。

康有为19岁时(1877年)与22岁的张云珠结婚。张云珠比康有为大三岁,婚后康有为大都不在家。维新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出逃十余年,这期间都是张云珠一人在家照顾康有为的母亲和全家。因此,张云珠也颇受康有为的敬重。1922年去世时,康有为遵守古礼为她送丧,并写了墓志铭。张云珠生有四女一男,长女同薇,次女同壁,三女同结,四女同完,儿子同国,同结、同完、同国均夭折。

康有为39岁时纳18岁的梁随觉为妾。因张云珠没有生下儿子,康有为觉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传宗接代,于是纳妾。梁随觉是广东博罗县人,年轻貌美,颇通文墨,因此很受康有为的宠幸。维新变法失败后,在漫长的流亡生涯中,梁随觉一直伴随在康有为左右。梁随觉生有两子同吉和同篯,还生有两女同复和同环。

康有为51岁时娶17岁的何旃理为二妾。1907年康有为在美国华侨中游说,到达了西部的非士那市。何旃理当时是一位留美女学生,年轻漂亮,思想开放,听了演说后非常倾慕康有为。而康有为当时正准备找一位通晓英语的女性,以帮助他到各地访问演讲。于是,他们开始书信交往,短短的日子里居然写了上百封情书。由于双方年龄相差三十多岁,何旃理的父母不愿自己的女儿去当小妾,所以极力反对他们的交往。父母终究拗不过她,于是就为他们办了婚礼。婚后两人形影不离,何旃理也发挥其语言优势,成为康有为的秘书和翻译,使其事业进展顺利。何旃理于1914年因患猩红热症而去世,年仅24岁。何旃理生有一子同凝,一女同琰。endprint

康有为54岁时娶16岁的日本女子市冈鹤子为三妾。1911年康有为重游日本,雇了16岁的日本少女鹤子当女佣。鹤子仰慕康有为,并把家务做得有条不紊,而康有为也因鹤子勤快知礼而对她大有好感。康有为全家迁回上海后,就邀请鹤子到上海,而鹤子也欣然前往。不久,她就成了康有为的第四位夫人。刚开始时他们也是非常恩爱,但是好景不长,鹤子作为异国女子在中国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加上难以和这个大家庭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于是产生了归国之心。1924年,尽管鹤子已经怀孕了,但她还是决定回日本,生下女儿铃子,隐姓埋名几十年,1974年在家乡附近卧轨自杀。

康有为60岁时娶廖定征为第四妾,廖定征生有一女同令,同令12岁时隐患肺炎夭折。

康有为62岁时娶19岁的张光为第五妾。康有为晚年定居杭州时,一天偶遇浣纱女张光,一见倾心,请人多方说媒,张光终于成了他的第六位夫人。1919年,康有为与张光在上海游存庐举行婚礼,到场庆贺的人不少。但他的妻妾儿女都不赞成这门亲事,并且以集体不参加婚礼来表示他们的不满。尽管如此,婚后两人感情很好,康有为还悉心培养这位没上过学的浣纱女,并请家庭教师教她读书。张光未生有子女,仅有的一个女儿康静谷也是领养的。

康有为反对一夫多妻以及立妾的封建恶习,但他自己却没有身体力行,反而以无子为由多次立妾。他的此举也引起了他的弟子以及崇拜者的惊讶和不满,就连他的妻妾、儿女在他62岁娶第五妾时也以集体不参加婚礼相抵制。难道康圣人所说的话只是针对别人,而不针对自己的吗?

3 关于师生关系

关于师生关系,康有为主张“凡师之于弟子,人有自主之权”,反对“弟子之从师者,身为其师所有,不能自立”,认为这样“大背公理,无益人道,其弊甚大”[11]。他鼓吹老师与弟子各自都应该有自主的权利,反对弟子不能自立并绝对服从老师。而他的实际行动却处处维护师道尊严,对弟子实行封建家长专制,独断专行,把弟子当作自己的附庸,不许弟子自立,不许有言论自由,更不许革命。自己错了,还要迫使弟子服从。童强说过:“康有为平素對弟子极严厉,极重师道,容不得他人不同意见,更不用说背叛他了。”[12]在维新变法之前,面对近代中国岌岌可危的局势,康有为充分显示了一个爱国知识分子救亡图存、奋发图强的激情,这种激情在百日维新中达到顶峰。然而,维新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流亡海外,他还是始终坚持着自己改良的主张,与迅猛发展的革命形势相比,显得非常保守顽固,与当时的时代步伐格格不入。而与康有为相比,其弟子却更能适应当时形势的变化,趋向进步,其中以梁启超最有代表性,梁启超也因此多次受到康有为的斥责。

自拜师那天起,梁启超就一直跟随着老师的步伐,努力实践其主张。但是在维新变法失败后,随着他对大量西方资产阶级著作的研读,他的政见发生了显著变化,由原来的改良转向革命。康有为对梁启超的转变大为愤怒,由此也引发了多次的冲突。1899年,梁启超在日本江之岛与韩文举、欧榘甲、麦仲华等十余人结义,“有倾向革命反对康氏的思想”[13]。康有为对此非常生气,指责梁启超等人背叛自己,他“认为梁氏领导十余人倾向革命,便是忘了光绪皇帝的救命大恩,做出忘恩负义之事”[14],说如果当日不是光绪皇帝全力护卫,他们早已被杀头了,所以不应该革光绪皇帝的命。当时康有为越说越生气,还顺手拿了一个夹着报纸的报夹子,向梁启超掷过去。康有为还因欧榘甲言论过激,就宣布与他断绝师生关系,并把他逐出保皇会,在其他人的调解下,康有为才收回成命。凡此种种,并非一次两次,每当弟子有转向与他相反的主张时,康有为都异常愤怒,并通过种种方式企图把他们拉回来,继续追随他。试问,这就是康有为所说的给予弟子自主、自立之权吗?

4 关于政治主张

康有为十分推崇西方和日本的民主政体。对于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康有为指出其弊端在于:“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盖千百万之人,生于数人,自然之数矣。”[15]认为君主专制制度是导致国家衰弱的原因。据此,他主张学习西方和日本,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并认为只有进行政治改革,推行君主立宪政体,国家才能富强起来。君主立宪制,是一种资产阶级国家政体。它的特征是君主的权力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康有为对这种政体评价很高:“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议一国之政法也。……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而政府代之。东西各国皆行此政体,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16]为了让光绪皇帝和统治阶层接受这一主张,康有为还煞费苦心地把它与儒家大同思想联系起来,“所谓君者,代众民任此公共保全安乐之事,为众民之所公举,即为众民之所公用……众民所归,乃举为民主,如美、法总统……今法、美、瑞士及南美各国皆行之,近于大同之世,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也。孟子已早发明之”[17]。这种说法虽说有不合理之处,但足见康有为对君主立宪制之推崇。

在维新变法前后的一段时间里,康有为上书光绪帝,并与保守派展开论战,可见康有为之坚持。但是在变法失败之后,姑且不论康有为对革命的抵制和排斥,从他的一些言行来看,他不断趋向保守。于1899年创设保皇会,《会例》提出“专以救皇上,以变法救中国、救黄种为主”。当初坚持推行君主立宪制的决心已一去不复回,心中想的是要报答光绪帝的知遇之恩和救命之恩,想的是把光绪帝救出来,恢复其统治。他的弟子转向革命时,遭到他的严厉斥责便是他渐趋保守的一个例证。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康有为已无皇可保,但仍眷恋君主,发表了《共和政体论》,认为最彻底的民主制最坏,而越不彻底、封建残余保存越多的越好,并提出“虚君共和”的口号,想挂一个共和的招牌,恢复满清王朝的统治。可见,康有为的行动与他之前一直推崇的民主已经大相径庭了。

人称“南海康圣人”的康有为言行之中为何会有如此多的矛盾之处?原因有二:endprint

第一,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康有为出身于理学世家,从小就开始接受严格的正统教育,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很深。传统的三纲五常、女子要三从四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思想根深蒂固。整个社会都弥漫着这样一种风气,男女平等、一夫一妻这些在当时看来较为进步的主张根本就没有滋生的土壤。康有为从小生长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一时要改变过来也确实不易。另外,忠君、尊君的传统思想对康有为的影响也很深。康有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从小就浸染在“君君、臣臣”的说教之中。而且光绪皇帝还让他领导维新变法,这也使他感激万分,他的“保皇”其实就是他忠君、尊君思想的反映。

第二,康有为的性格使然。康有为脾气古怪,固执、倔强、自大。康有为说过:“吾学三十已成,以后不复有进,亦不必求进。”流露出他的自大与倔强。梁启超对康有为的性格有这样两段评论:“先生最富于自信力之人也,其所执主义,无论何人不能动摇之,于学术亦然,于治事亦然,不肯迁就主义以徇事物,而每镕取事物以佐其主义……故短先生者,谓其武断,谓其专制,或非无因耶?”[18]“有为之为人也,万事纯主观,自信力极强,而持之极毅;其对于客观的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其在事业上有然,其在学问上亦有然;其所以自成家数崛起一时者以此,其所以不能立健实之基础者亦以此。”[19]

梁启超追随康有为多年,对他的性格是非常了解的,也是最具发言权的,他认为康有为武断、专制,可以说是很有说服力的。正因为康有为性格中的这些缺点,使得他要求弟子都要听从他,与他的步伐一致,共同进退,并且绝对不允许弟子背叛他。而他所说的要给予弟子自立、自主之权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了。

康有为还有好色的一面。原配张妙华并不是他自己选的,而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的。虽然张妙华孝顺婆婆、持家有道,但到头来只是得到康有为的“敬重”,而非爱。于是康有为就以张氏无子为借口纳妾,第一妾梁随觉和二妾何旃理都已为他生下儿子,但他还是继续纳妾。以“无子”这个借口来纳妾就显得说不通了,只能说明康有为喜好美色,且他所纳的妾都在20岁以下,年轻貌美,在62岁还纳19岁的张光为妾则充分展现其好色的一面。一个好色之人,会满足于一夫一妻的状态吗?

如上所述,虽然康有为的言行有很多矛盾之处,但他在中国近代史上的作用是不能抹杀的。康有为也是一个人,自然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这是在所难免的,不能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南海康圣人”就权且当是溢美之词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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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烺.精读康有为[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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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1]姜义华,张荣华.大同梦幻——康有为文选[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

[15][16]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7]康有为.孟子微(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8][19]周石峰,余莉.康有为、孙中山的性格及其对两派关系的影响[J].安顺师专学报,200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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