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满意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的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
2018-01-29郑永兰王宝荣
□郑永兰 王宝荣
一、问题提出
新生代农民工又称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由王春光教授2001年首次提出,从年龄和代际差异角度将概念界定为“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于上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介于第一代和第二代之间的过渡性的农村流动人口”。本文将新生代农民工界定为,出生于1980年后且年满16周岁,具有农业户口,进城务工或经商且介于第一代和第二代流动人口间的流动人员。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于文化水平、留城意愿、素质等方面较老一代农民工高,在消费、观念、外表等方面与市民无异,市民化意愿和能力相对较高,是最适合优先推进市民化的群体。然而,毕业即进城务工的他们,务农的技术和经验匮乏且对农村的认同感低,为城市现代化做出贡献但又受到城市政策和经济上的排外,面临着“融不进城,回不去村”的现实窘境。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其市民化诉求得不到
满足,不利于社会和谐,且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因此,推行市民化是解决其“城乡两不融”的关键,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政府应积极地出台各项政策来推进市民化的进行。然而,当前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是特别尽如人意,新生代农民工对当前市民化政策是否满意,政策满意度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如何,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市民化政策更好的改革、完善并贯彻执行。目前,学界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作时间与收入水平、心理方面、制度变迁等方面,并认为制度层面的影响是关键;关于满意度的调查涉及工作、生活、就业等方面,鲜有与政策满意度相关的研究。因此,本文依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境况和学界的研究现状,探究政策满意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并进行实证分析,针对满意度低的政策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均来自于2016年4-6月以江苏省为例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问卷调查。问卷发放对象是新生代农民工,即16-36周岁,户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群体。调查方法以调查问卷和面对面访谈法为主。选取江苏省为调研地点是因为江苏的政治、经济方面位于全国前列,且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多、呈现多样性特征,具有良好的代表性。选取样本时,充分考虑了调查对象的职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2013),样本囊括了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新生代农民工可能涉足的行业。发放问卷时,按新生代农民工在苏南、苏中、苏北的大致比例进行发放,根据分层抽样原理,分别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发放相当比例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总计发放问卷290份,回收265份,回收率为91.38%,其中回收有效问卷223份,样本的有效率为84.2%。
(二)统计分析
1.个人情况分析
表1 被调查者个人基本情况的统计(样本N=223)
资料来源:表格由作者依据调查问卷整理制作
个人情况主要有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四方面。由表1可以看出:在性别分布上,男女性别比例接近1:1,女性有119人,占样本量的53.4%。表明在外出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在数量上比男性略多,这说明更多的女性开始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在年龄分布上,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义,学术界普遍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民工群体。《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们结合两者,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划分为16-20、21-15、26-30、31-36岁四个阶段。在16-20岁年龄段有15人,占样本量的6.7%。在21-25岁年龄阶段的有55人,占样本量的24.7%。在26-30岁年龄阶段的有83人,占样本量的37.2%。在31-36岁阶段的有70人,占样本量的31.4%。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各年龄段整体呈均匀分布状态。在受教育程度上,处于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的总计15人,占样本量的6.7%。初中有62人,占样本量的27.8%。高中及中专文化水平的有93人,占样本量的41.7%。大专以上文化水平53人,占样本量的23.8%。这表明,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开始注重学历的提升,但小学和初中文化的人所占比例仍然较高,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水平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在婚姻状况上,未婚的有77人,占样本量的34.5%,被调查者中已婚有143人,占样本量的64.1%。其他,如离异、丧偶占样本量的1.4%。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进入成家立业、结婚生子的阶段。有3人离异和丧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状况比较稳定。
2.政策满意度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中,其市民化意愿会受到各种政策的影响,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得到新生代农民工对政策满意度的打分,依据其对政策满意度的感知,从而探究政策满意度与其市民化意愿间的相关性。
表2 政策满意度分析
资料来源:表格由作者依据调查问卷整理制作
政策满意度是指新生代农民工对与市民化的相关的政策进行的主观评价,依据不同方面可以分为户籍制度满意度、就业政策满意度、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教育政策满意度、就业政策满意度等六方面。本研究对满意度的赋值是根据李克特五分量表法进行赋值,即“非常不满意”的赋值为1,“不太满意”、“感觉一般”、“比较满意”依次类推,“非常满意”的赋值为5。从表2中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对政策满意度的打分不高,2分为比较满意,3分为感觉一般,表2中各政策满意度均处于“比较满意”和“感觉一般”之间。表2中均值数值越小,表明对政策满意度越低。新生代农民工对当前市民化政策满意度最低的是就业政策,其次是土地政策、教育政策、户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最后是社会保障政策。
3.市民化意愿分析
在223位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165位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愿意市民化,占到总样本量的74.4%。这一数据与学者夏显力的调查结果68.73%比较接近。其中,愿意市民化的女性占到为43%,男性则占31.4%,这表明女性相对于男性来讲,更想也更愿意实行市民化。尽管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愿意市民化,但仍有25.6%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进行市民化,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现行的各项市民化政策仍不完善甚至有些起阻碍作用,故对市民化产生观望的态度。由此可见,与市民化有关的政策发生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就会随之改变。江苏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愿意进行市民化的人数可能与个人的文化程度、收入状况、制度环境等因素有关,但是具体的因素仍需进行实证分析。
三、模型设定、研究假设与变量定义
(一)模型设定
本文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作为因变量y,将“愿意”设置为1,“不愿意”设置为0。由于因变量是关于0和1的二分类变量,故选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将影响y的10个自变量定义为X1,X2,···,X10,用P表示愿意市民化的概率,则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InP/1-P=β0+β1x1+β2x2+…+βixi
其中,P代表y=1的概率,β0是截距(常数项),βi是xi相对应的回归系数,即待估计的参数,对于模型中参数的估计可采用迭代法和最大似然法,xi是自变量。
(二)研究假设
依据学术界目前现有的研究,结合实地的问卷调查和面对面的访谈,本文的研究假设如下:
1.户籍政策对市民化意愿的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户籍政策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
2.就业政策对工市民化意愿的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政策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
3.住房保障政策对市民化意愿的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教育政策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的意愿越强。
4.社会保障政策对市民化意愿的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
5.教育政策对市民化意愿的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
6.土地政策对市民化的意愿有显著影响并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满意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
(三)变量赋值
本文依据学界研究和自身问卷调查,将自变量设定为政策性因素和控制变量两方面,具体如下:
表3 变量赋值
四、实证分析
(一)回归分析
本文利用IBM SPSS Statistics19来进行数据的处理,回归时“方法”中选择向后的wald的方法,向后的wald法可以降低相关性变量对模型的影响,又可以剔除不显著的变量,本文步进概率按a=0.05进入,并剔除a=0.1,具体的回归结果如下:
表4 二元Logistic回归方程中的变量
注:表中变量的含义(性别=x1、年龄=x2、文化程度=x3、婚姻状况=x4、户籍政策满意度=x5、就业政策满意度=x6、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x7、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x8、教育政策满意度=x9、土地政策满意度=x10)
回归分析中在“方法”中,选择向后的wald法,经过回归后,方程中的变量剩下,性别(x1)、文化程度(x3)、户籍政策满意度(x5)、就业政策满意度(x6)、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x7)、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x8)、教育政策满意度(x9)。P值即sig值均小于0.1,拒绝零假设,认为回归系数与解释变量间的线性关系是显著的。则二元Logistic模型为:
LogitP=-29.652+3.56X1+3.552X3+0.898X5+1.502X6+1.178X7+0.968X8+3.131X9
从方程中,可以看出自变量性别(x1)、文化程度(x3)、户籍政策满意度(x5)、就业政策满意度(x6)、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x7)、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x8)、教育政策满意度(x9)对因变量市民化意愿(y)有影响并呈正比关系。这些变量对市民化意愿(y)从大到小的影响程度是性别>文化程度>教育政策满意度>就业政策满意度>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户籍政策满意度。
(二)模型拟合效果分析
1.回归系数的检验。对回归系数进行检验主要为了检验模型中的各解释变量与Logit P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主要采用Wald统计量的来检验,即向后逐步法,依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值来确定是否将变量剔除模型。表4中的Sig(P值)值分别为:0.019、0.002、0.051、0.016、0.023、0.058、0.003、0.000,这8个值的显著性均小于0.1,说明模型中的七个系数都是显著的。
2.回归方程的检验
Hosmer - Lemeshow 统计量,表示通过模型预测的与实际观测的事件发生与不发生的频数有无差别。当p值小于显著性水平0.1时,拒绝零假设,认为模型拟合度较低;当p值大于显著性水平0.1时,接受零假设,认为模型的拟合度较高,能很好的拟合数据。
表5 Hosmer和Lemeshow 检验
表5中,Hosmer-Lemeshow卡方统计量等于 2.725,自由度为 8,对应的 p 值 0.950,大于显著性水平0.1,说明所得模型与原始数据情况没有显著性差异,即本研究构建的二项logistic模型是整体显著的。
3.对模型的拟合度进行检验
检验旨在判别模型是否很好的拟合了样本的数据。主要通过Cox & Snell R方、NagelkerkeR2统计量和-2对数似然比值。Cox & Snell R方的值越大表示模型的拟合优度越高。NagelkerkeR2统计量,是对Cox & Snell R方的修正,它的取值范围是0~1间,越靠近1,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度越高。-2对数似然比值,它的变化表明当一个解释变量进入或者剔除模型时的对拟合度的变化。-2对数似然比值越小,说明模型拟合度越好,最佳的模型值为0。
表6 模型汇总
a. 因为参数估计的更改范围小于 .001,所以估计在迭代次数 10 处终止。
表6中的几个统计量是-2对数似然比值的取值为26.361,属于较理想的数值;Cox & Snell R方 和Nagelkerke R方分别为 0.639 和 0.941,表示模型可以解释因变量 94.1%的变动。这三个统计量的取值表明本次模型拟合效果较佳。
(三)回归结果分析
表4-6显示,性别(x1)、文化程度(x3)、户籍政策满意度(x5)、就业政策满意度(x6)、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x7)、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x8)、教育政策满意度(x9)均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产生影响,其余的自变量没通过显著性检验。对回归结果的分析具体如下:
1.个人基本情况分析
性别在5%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呈现正相关关系,与本文预期方向一致。说明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比男性更愿意进行市民化。说明女性文化程度较高、负担小更倾向于留城在城市生活,男性可能考虑经济因素、父母养老、农村自建房及自身文化程度等因素,市民化意愿相对较低。
文化程度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呈现正相关关系,与本文预期的方向一致。这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市民化意愿越强,学历层次每上升一个层级,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就比第一层级的提升34.894个百分点,因为问卷是以教育阶段进行划分而非调查对象的自身学历进行分档,因而增加幅度大。这也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在城市中的就业选择性增加,企业也更倾向于雇用学历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此,学历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越能在城市找到适合的岗位,其工资水平也相对较高,其市民化意愿也就越强。
年龄和婚姻状况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有:在本次调查中,各年龄层次的分布相对集中并且偏向26-36周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样本的年龄段较为集中,可能致使其效果不显著。而婚姻状况可能与个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境遇有关,具有一定的个体异质性,可能达到某种条件才会有市民化的意愿。
2.政策性因素的分析
户籍政策满意度在10%水平下通过显著性假设,呈现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的方向一致。表明户籍政策满意度越高,越愿意市民化,验证了研究假设1。在描述性分析中户籍政策的满意度为3.17,政策满意度不高,说明新生代农民工对当前的户籍制度仍然不很满意,这与罗小锋和段成荣的研究相符,即户籍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进而影响市民化意愿。因此,改革和完善户籍政策是关键。
就业政策满意度在5%水平下通过显著性假设,呈现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的方向一致,假设2成立。在描述性分析中,就业政策满意度打分最低,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当前的就业政策阻碍了其市民化。就业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基本的需要(生存需要),能否在城市就业关系到其能否进城,同时,经济收入也是其市民化能力的体现,有稳定的工作较高的收入是其有市民化的意愿第一步,因而拥有完善的就业政策对其融城尤为重要。
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在5%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的检验,呈现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的方向一致。这说明对住房保障政策满意度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市民化的意愿越高,验证了研究假设3。住房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首先需要面临的问题,当前政策未将其纳入保障的范围,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是非常的不满,同时,较老一代农民工来讲,新生代农民工对住房的舒适度和住房环境要求更高。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改革住房保障政策是加速市民化进程的提前保障。
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的检验,呈现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的方向一致。这说明对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市民化的意愿越高,验证了研究假设4。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保险,企业为盈利降低用工成本不给缴纳社会保险,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也无缴纳的想法,薪资待遇上要求工资高即可。这一现状也本文的调查结果相符,解释了问卷中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较高的原因。
教育政策满意度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的检验,呈现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的方向一致。这说明对教育政策满意度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其市民化的意愿越高,验证了假设5。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务工,享受城市的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在城市入学,享受城市优质的教育。在描述性分析中,教育政策满意度不高,可能出现城市公办学校依旧将其排除在外或择校费高等问题使得满意度不高,这需要改革教育政策,使得其子女城市有学可上。
土地政策满意度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研究假设6不成立。土地政策满意度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土地对其市民化来讲并没有阻碍,相反土地还是一种保障,是其未能进行市民化的退路,也能获得经济收入,故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研究政策满意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研究结论是: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较高,已达到74.4%,调查发现,女性新生代农民工较男性更愿意市民化,文化程度越高的新生代农民工越愿意进行市民化。婚姻和年龄对市民化意愿无显著影响。其次,新生代农民工对当前市民化政策最不满意的是就业政策,其次是土地政策、教育政策、户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较为满意的是社会保障政策。最后,户籍政策、就业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对市民化意愿有影响且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政策满意度越高的新生代农民工越愿意市民化。土地政策对市民化意愿没有显著影响。对市民化意愿有影响的政策,影响程度从大到小依次是教育政策、就业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和户籍政策。
本文得到的政策启示是:在城市化和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市民化是新生代农民工强烈的政策诉求,政府首先需政策层面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度,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其快速的进城融城。
1.改革户籍政策,关键“进得来”
一是降低落户门槛,实行差别落户。政府制定新的落户政策,降低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门槛,简化落户手续,推行“有差别”的落户政策。同时,坚持积分落户政策,积极探索推出适合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特点的落户政策,比如根据职业技能等方面,为有较强专业技能的开辟落户的绿色通道。二是鼓励就地市民化,给予其政策补助。针对大城市“城市病”现象和中小城市“空城”、“鬼城”的现状,积极推行就地市民化政策,优先鼓励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城镇落户,并对在当地城镇落户的给予政策和经济补助等支持,以确保新型城镇化的合理、有序发展,实现各地区均衡发展。同时,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小城市公共服务机构和办事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简化居住证制度,“进得来”是关键。简化居住证申请、审批流程,降低申请门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个人自主办理和用工单位集中办理的相结合的形式,缩短办证时间。
2.改革住房政策,实现“有所居”
一是去库存和稳房价相结合,各地“因城施策”。面对大城市和热点城市基本完成去库存,甚至已出现排队买房现象,部分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低迷,库存量仍很大的现状。各地政府应“因城施策”,对于房价较高的城市以稳房价为主,如合理增加城市土地供应与出台限购政策并存;对于库存量大的城市需采取“节流”“开源”的措施去库存。二是改革住房保障和补贴政策,推进推进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对于收入较低且家庭人口较多的新生代农民工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对在城市有稳定工作和经济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应纳入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体系。在公租房的建设和选址上,充分考虑其工作性质和经济能力,注重与城市居民的融入。三是用政策鼓励(强迫)企业积极缴纳“四险一金”(全员覆盖)。四是放宽农民工公积金提取条件,简化提取手续,缩短提取时间,解决公积金异地转移困难等问题,对有能力买房的新生代农民工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3.改革教育政策,子女“有学上”
一是改革教育拨款政策,降低入学负担。随迁子女城市入学,实行钱随人走,即在哪入学其相应的教育经费和教育补贴就发放到哪所学校。取消原有的借读费政策,降低入学的经济负担。二是建立义务教育登记卡政策。适龄儿童跟随父母流动,可依据登记卡就近入学,从而避免就学歧视和拒绝入学现象的发生。三是根据农民工子女的分布适当改扩建相应的学校,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建立校际联盟、加强校际交流,优化师资配置,促使教育均衡发展,避免大量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部分学校。四是建立适合随迁子女自身特点的学校,比如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打工子弟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发展,打破公私教育壁垒,实现教育一体化、特色化。
4.解决就业问题,目的“留得下”
一是搭建就业平台,加强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并结合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意愿,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平台提供资金支持,对培训合格的新生代农民工发放相应证书,同时,鼓励企业优先招聘受过技能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二是规划产业布局,实现有业可就。县域及地级市政府应积极发展当地经济,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根据发展需要调整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着力打造富有地区特色的产业集群,为市民化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和落户吸引力。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自主创业。建立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制度,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组织企业招聘,拓展就业渠道。同时,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扶持自主创业想法和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促使其自主创业。四是成立法律咨询机构及工会,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政府鼓励相关的法律部门和法律专家成立法律咨询机构,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宣传和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学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鼓励和支持新生代农民工成立工会等团体组织或机构,以团体的形式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对于恶意侵害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5.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旨在“有保障”
一是社保全覆盖,降低申请门槛。各地方政府依据“一城一办法,一城一政策”的准则,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降低申请门槛,简化申请的流程,缩短申请的时间。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覆盖全部新生代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不得以户籍等为借口拒绝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参保,还应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二是提升农村养老金发放的月额度,强制推行社会保险政策。农村养老金的月发放数额不低于同地区城市水平的50%,以减轻新市民赡养父母的负担。推行强制的社会保险政策,实行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办法。此外,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促使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投保。三是大力推行社会保障转移制度,建立全国社会保障登记制度。实现社保跟人走,特别是异地就医就地报销制度的实施,将全国的参保人员实行联网登记,做到医保随人走,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实报实销,为避免部分医院的压力过大,注意医院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各医院均衡发展、特色发展,重点扶植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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