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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丝·门罗与伊恩·麦克尤恩的互文性叙事
——以《孩子的游戏》和《蝴蝶》为例

2018-01-29杨晓琼

关键词:尤恩马琳互文

杨晓琼

(闽江学院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互文性”(Intertexuality),又称为“文本间性”或“互文本性”,是后现代和后结构主义批评标志性的术语。这一概念首先由法国符号学家、批评家朱丽娅·克里斯蒂娃提出:“任何一篇文本的写成都如同一幅语录彩图的拼成,任何一篇文本都吸收和转化了别的文本。”[1](P4)麦克·里法特尔吸收并创新了巴赫金的对话理论,把互文性的概念定义为以深层把握修辞现象为基础的一种阅读模式。互文被定义为“读者对一部作品与其他作品之间的关系的领会,无论其他作品是先于还是后于该作品存在”。[1](P17)李玉平认为互文性指的是读者对于作品的阐释关系,也指阐释时两个文本间的关系。“互文性是一个文本之间相互指涉、相互混杂、相互冲突的过程。”[2](P242)应用该理论解读比较两个文本时,当前的作品和历史作品互为文本。

艾丽丝·门罗和伊恩·麦克尤恩均以短篇小说著称,艾丽丝·门罗被誉为“加拿大契诃夫”,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伊恩·麦克尤恩是当代英国著名小说家,其短篇小说在世界范围内斩获多国的最高文学奖项。《孩子的游戏》选自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集《幸福过了头》。《蝴蝶》伊恩·麦克尤恩的短篇小说集《最初的爱情和最后的仪式》。两个作品情节简单,但艾丽丝·门罗和伊恩·麦克尤恩两位作家在叙述手法上进行巧妙的加工,才使得简单的故事情节丰满跌宕,耐人寻味。李金涛把两位作家在“体裁选择、情节设计、内容铺陈等方面”的相似性作为互文性叙事手法的重要考量。[3](P116)他认为两位作家在应用“不可靠叙述”手段以及开放性结尾等叙事策略上也极具相似性,形成特征鲜明的互文性。

“不可靠叙述”这一概念由韦恩·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中率先提出,后来逐渐发展成叙事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詹姆斯·费伦发展了布思关于“不可靠叙述”的理论,在“事实 /事件轴”和“价值 /判断轴”的基础上增加了“知识/感知轴”。有学者认为“费伦相应区分了六种不可靠的亚类型,即“事实/事件轴上的‘错误报道’和‘不充分报道’,价值/判断轴上的‘错误判断’和‘不充分判断’,知识 /感知轴上的‘错误解读’和‘不充分解读’。”[4](P83)门罗的《孩子的游戏》和麦克尤恩的《蝴蝶》两部作品均采用别出心裁的叙事手法创造出“不可靠叙述”的效果。

巴尔特的互文性理论把文本间的互文扩展到人的思考和行为,他认为现代作家的创作过程实质上没有一个是原创的,只是重新编撰历史上所有文本以及这些文本所构成的多维空间,而作品又与这个空间里各种各样的作品互相拼合、互相冲突。门罗的《孩子的游戏》和麦克尤恩的《蝴蝶》两部作品均是“从无数的文化中心吸取的引言所构成的织体”。[5](P146)其“不可靠叙述”手段存在三个共性:其一,使用第一人称限制性的叙述视角;其二,使用非线性的叙事时间策略;其三,利用“我”作为叙述者和作为谋杀犯双重身份对“不可靠叙述”的影响。这三者是门罗和麦克尤恩制造不可靠叙述缺一不可的重要手段,也使得《孩子的游戏》和《蝴蝶》两个文本在叙事手法上自动形成互文。

一、叙述视角的互文——第一人称限制性的叙述视角

麦克尤恩的《蝴蝶》由一个畸零人第一人称叙述方式讲述了“我”如何遇见小女孩简,蓄谋引诱她到运河边,向她暴露自己,最后杀死她的故事。叙述者“我”在整个叙述过程中都保持沉着冷静和不动声色的语气。开篇用零星的笔墨点出小女孩简的死,叙述者花费大量的篇幅陈述和回顾“我”及母亲的生活状况以及在社会中遭受冷眼和孤立的不公待遇。诚然,这些叙述引起读者对于畸零人的同情心,进而相信他的叙述。“我的下巴就是我的脖子,它们不分彼此,滋生怀疑。”[6](P88)类似的对自己生活遭受的叙述很显然对于读者的想象和猜测有误导作用,进而很容易导致读者联想到警察对他的调查只是人们对他不公正的日常行为而已,并非与小女孩的不幸有何实质关联。

门罗的《孩子的游戏》用第一人称叙事方式,讲述主人公马琳在多年后回顾童年时期,协同密友沙琳共同谋杀14岁的残疾儿童维尔纳的故事。叙述者“我”马琳慢条斯理地回忆并描述她童年生活情况,在马琳的叙述中,维尔纳身材瘦骨嶙峋,皮肤暗沉,颧骨突出,眼睛斜视,像蛇一样的头颅,甚至她细长的手指也不具备美感,而是具有极大杀伤力,“她的手指细长,要是双手掐住你的脖子肯定能掐死你”。[7](P238)叙述者刻意“妖魔化”维尔纳,为其成为大部分儿童恐惧的对象做了很好的铺垫。

两部短篇小说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由于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限制,《孩子的游戏》和《蝴蝶》的读者均只能跟“我”的叙述来推测和判定故事发展的成因和始末。“在第一人称体验视角叙述中,由于我们通过人物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来观察体验,因此可以更自然地直接接触人物细致、复杂的内心活动”。[4](P104)因而更方便叙述者表达情感,给读者以主观干预。两个文本中叙述者“我”都用浓墨重彩在旁枝末节上精雕细琢,以求得读者的认同和感同身受。而读者的同理心被诱导的结果就是在判断和推理上容易出现偏颇和误差。也由于叙述者“我”对于犯罪真相一直掩而不露,读者也只能在迷雾中摸索前进直至文末的真相大白。“第一人称由于其视角的限制性、个人性和主观性,往往是不可靠叙述人”。[8](P157)因而在两个文本中,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限制性,是门罗和麦克尤恩两位作家刻意制造不可靠叙述的重要手段。

二、叙事时间的互文——非线性的叙事时间

王丽亚提出叙事与时间之间的关系是研究文本叙事一个非常重要的层面。她同时指出:“叙述者依照故事的实际发展从开始到结束的顺序进行叙述,则小说的发展总体上显现为线性特征;而小说家喜欢把‘故事时间’进行分割,打乱次序,并进行重新安排,以此来追求不同的审美效果。”[4](P112)《孩子的游戏》和《蝴蝶》均采用话语顺序与故事顺序之间倒错的非线性的叙述策略。

“对于第一人称叙述来说,叙述时间与被叙述时间的距离是制造不可靠效果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时间差中,叙述者关于所叙述事件的自我意识开始或隐或现地上演,成为造成其叙述不可靠的重要原因”。[9](P18)《孩子的游戏》中的马琳和《蝴蝶》中的叙述者“我”,都是在已经完成谋杀的犯罪事实后回溯和叙述。读者均被两位叙述者牵着鼻子走,一路盲人摸象般地在层层迷雾中前进,真相一直潜藏未露,直至小说的结尾。读者在看清叙述者的庐山真面目之后,再反观之前种种叙述话语,才发现:所有言辞都是杀人犯马琳和畸零人“我”的自我辩解,真相一直都被隐藏于不可靠的“辩白”中。像这样由于叙述时间与被叙述时间的距离而产生的不可靠叙述,读者只有在读完小说结局后,再次回顾才能真正领悟其不可靠性。而两位作家均擅长用特别的“人物身份”来达到伪装叙述者的“可靠”身份的效果。读者在反复阅读两个文本时,不断剖析他们的伪装过程,直至拆穿他们的不可靠的真实身份,这一探索、发现及挖掘的过程使得阅读其乐无穷,也正是两部著作获得独特的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叙述人物功能的互文——叙述者功能以及人物功能的相互作用

在论述“不可靠叙述”理论时,“费伦还增加了一个区分——区分第一人称叙述中‘我’作为人物的功能和作为叙述者的功能的不同作用”。[4](P84)他同时强调“在第一人称叙述中,‘我’作为‘叙述者’和作为‘人物’的双重身份在叙事进程中的重合和分离。”[4](P85)《孩子的游戏》和《蝴蝶》中的叙述者“我”均兼顾双重身份:一是“叙述者”身份,二是“杀人犯”身份。叙述者身份贯穿文章始终,而“杀人犯”身份却潜藏至文末。阅读和阐释这两个文本都涉及在真相呈现在读者面前后,对叙述者“我”的身份的重新认定以及对“我”之前的叙述真伪的重新判断,其中第二重身份“杀人犯”对于第一重身份的影响至关重要。

《蝴蝶》中“我”关于小女孩简的相关事件,也是故事发展的中心事件,采用大量的“不充分报道”或“错误报道”。在此期间,“我”作为叙述者身份显然受到“我”作为“杀人犯”身份的影响而直接对事实进行了扭曲的叙述,因而其叙述是不可靠的。在“我”(除了杀人事件外)的大部分叙述中,作为“叙述者”功能和作为“人物”功能,两者之间是和谐的,不存在冲突的,因而叙述是“可靠”的。读者知道了叙述者同时兼顾“杀人犯身份”时,不免重新审视其叙述的目的性和技巧性,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为其杀人做的辩白。

《孩子的游戏》中老年马琳在叙述过程中对其犯罪真相和事件过程则有意无意地回避。刘海杰认为马琳对犯罪的事实部分的叙述是一种由于“本能的闪避”而形成的“小说叙事层面的段带空白现象,即叙事话语有意制造的‘不充分报道’”。[10](P110)申丹在论述不可靠叙述的概念及相关理论中提到费伦的研究有一个盲点,“他仅仅在共时层面探讨‘我’的叙述者功能和人物功能。而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我’的人物功能往往是‘我’过去经历事件时的功能,这与‘我’目前叙述往事的功能具有时间上的距离”。[11](P136)因此在《孩子的游戏》中,老年马琳也有可能因为时间距离产生的“不充分回忆”,导致读者只能从若隐若现的信息片段中去捕捉和猜测整个事件的始末。叙述中关于犯罪事件本身话语的“缺失”造成了事实 /事件轴上的“不充分报道”,是“不可靠叙述”的重要体现。纵观文本始末,兼顾“杀人犯”身份的马琳不再是无辜的“叙述者”。因而马琳作为“杀人犯”身份对于“叙述者”身份的影响,使其在叙述中由于事实/事件轴上的‘不充分报道’也是一个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而门罗的关于时距和叙述者双重身份的设计,邀请读者的参与,也使文本更加开放和富有阐释性,也是“不可靠叙述”技巧的高超所在。

四、叙述动态的互文——不可靠叙述与可靠叙述的转换和冲突

如果说《蝴蝶》和《孩子的游戏》里的叙述者是完全和彻底的不可靠叙述者,那么两篇小说也就如同两份罪犯的自辩告白书一般,苍白无力,令人厌恶而生畏。两位作家擅长在可靠叙述和不可靠叙述之间转换,进而产生强烈的对照或冲突,加强文本的张力,突出小说本身的戏剧性,达到更好的修辞效果。《蝴蝶》中“我”关于母亲和自己生活的遭遇及现状的描述,以及最后详细地向读者供述自己如何遇见小女孩简,并蓄谋引诱她到运河边,向她暴露自己,最后杀死她的经过,都是基于的事实/事件的真实报道,因而是可靠的叙述行为。《孩子的游戏》中马琳在回顾时,用儿时马琳的视角阐述对维尔纳的恐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理解为因年幼无知而造成无端的心理上和精神上的错觉,因而也并非全然不可靠。如同谭君强在谈到不可靠叙述时所说:“在可靠的叙述者与不可靠的叙述者两极之间,存在着一条变化的轴线,存在着两者之间动态变化的关系。”[12](P97)

两位作家在作品中的“不可靠叙述”技巧运用得出神入化。在《孩子的游戏》和《蝴蝶》中,第一人称限制性视角、非线性时间策略以及“我”作为叙述者功能和人物功能的复杂性,是两位作家制造“不可靠叙述”效果的重要手段。巴尔特认为:“互文是由这样一些内容构成的普遍范畴:已无从考查出自何人所言的套式,下意识的引用和未加标注的参考资料。”[1](P12)门罗与麦克尤恩两位作家的不可靠叙述,以及这种叙述可靠性与不可靠之间的转换叙事策略所形成的不断向前运动的曲线,在不同剧本里产生异曲同工的效果,在文本创作范式和叙事手法上具有强烈的互文性。

五、开放性结局的互文

两个文本大量的“话语时间”均贡献给叙述者“我”的拐弯抹角地隐藏真相及潜意识的自我辩解里,直至最后的小节才和盘托出谋杀事实真相。就在读者如掉落悬崖般的落差而产生顿悟和清醒后,对叙述者“我”产生极度的不信任和痛恨的情况下,两位作家却用三言两语结束故事,留下空白。《蝴蝶》的结尾处,“我”再次幻想和那群孩子一起踢球、攀谈、比赛,长大了一起喝啤酒,然后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就像他说的蝴蝶。《孩子的游戏》结尾并没有明确说明叙述者马琳是否就多年前的谋杀行为向神父忏悔,只是坐在车里,思索“我”该怎么做。以上两个文本均没有在结尾给“我”的罪行来个大清算或者给予任何明确的伦理判断,而是给予读者一个未完结的、开放性的结尾。刘海杰把文本的开放性结尾阐释为:“迫使读者站在善和恶的交叠点上,再度做出选择,这中间无疑会催生理性规约的复兴与执政。”[10](P112)

互文性理论“彻底摧毁了作者的意图和对文本的封闭单一的解释,将文本置于浩瀚的互文本海洋中,从而使它获得一种现象学范式的开放的多元的释义”。[2](P247)用互文性理论去观照爱丽丝·门罗的《孩子的游戏》和伊恩·麦克尤恩的《蝴蝶》两部作品,通过两个文本间的超时空的对话,使文本的意义散发到强大的互文网络中,更有利于读者清晰地梳理第一人称有限性叙述视角、非线性叙述时间以及叙述者“我”的双重身份在不可靠叙述的生成和阐释中的重要作用,窥探不可靠叙述在塑造人物性格的多面性、人性的复杂性过程中不同凡响的意义。

《孩子的游戏》和《蝴蝶》以残疾人与普通人在现代社会的冲突为切入点,旨在映射人与人之间由于各种差异而产生的偏见、分化而最终以相互仇杀的方式为终结的悲剧性根源。通过门罗与麦克尤恩这两个文本的互文比较,使得文本具有更强烈的隐喻作用,两个文本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以及别出心裁的叙事手法都是对现代社会普遍人性复杂构成的隐喻。文本就如同一面镜子,直射人的内心深处,让人们清晰反照自我,以及自我对于其他社会成员的偏见的排他性的根源。艾丽丝·门罗和伊恩·麦克尤恩两位作家均擅长应用“不可靠叙述”和开放性结尾等叙述技巧刻意创造的话语缺失来呼唤读者的参与,激发读者对文本的想象、推理、判断、文本重构、多元的阐释和无限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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