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多地献血问题分析与建议
2018-01-29杨建强贾桂丛赵凤棉赵贵起崔玉兰
——李 玮 杨建强 常 缨 陈 莉 贾桂丛 赵凤棉 赵贵起 贾 佳 崔玉兰
对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减免用血费用,是我国无偿献血制度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1]。自2012年起,河北省在全省采供血信息联网平台基础上,实现了省内血费异地返还与血费出院即报,缓解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问题[2]。河北省规定,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交规定费用;献血者献血量达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由于无偿献血者具有流动性、自愿性等特点,很多献血者在不同血站献血[3]。有部分献血者在省内多地献血,合计血量已达到或超过一千毫升,但在返还血费时,未考虑省内多地对血费报销的影响,致使部分具有多地献血经历的献血者产生质疑。有调查表明,血费返还已成为公民献血的一个重要意愿,直接影响其再次献血积极性[4]。本研究对河北省1998年10月-2017年1月既往血费返还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旨在了解受益人群分布状况,为完善血费报销制度,更好地维护无偿献血者权益提供参考[5]。
1 问题与原因
利用河北省采供血平台数据,统计1998年10月-2017年1月全省献血者档案记录1 663 020条,献血记录10 176 554条。由于数据平台没有所需统计分析界面,编写SQL检索语句,遵循姓名、证件号码相同为同一献血者原则,进行数据统计与对比分析。检索条件分别为:(1)多地献血人数;(2)多地献血量是否达到一千毫升的人数;(3)达到一千毫升人数中单地献血量达到一千毫升人数;(4)达到一千毫升人数中多地献血量累计达到一千毫升人数。
数据统计分析显示,河北省内多地献血人数为85 717人,最高为10地献血, 2地~3地献血者人数占99.83%,提示省内流动献血人群相对偏多。多地献血量未达到一千毫升的献血者占47.47%,这个群体可享受各地献血量3倍的费用报销;达到一千毫升的献血者占52.53%,这个群体应享受但实际并未完全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政策。多地献血达到一千毫升人群中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单地献血量达到一千毫升,占30.79%。按照目前的报销模式,这个群体用血后报销可以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血费返还权益基本保障。第二种是多地献血量合计达到一千毫升,占21.74%。这个群体只能按照各献血地献血量的3倍量进行报销,不能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未充分享受河北省无偿献血返还政策红利。
究其原因有二:(1)各地区采供血保障能力发展不均衡。为满足本地区临床用血需求,地方政府及采供血机构要求献血者更多地在本地献血。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及交通便利化,多地流动献血人群越来越多,呈逐年增长态势。如何使这个群体充分享受到血费返还政策红利,成为当前各地血费返还政策界定标准的空白点,也成为影响固定献血者队伍建设、推动采供血工作可持续发展亟待解决的政策问题。(2)对跨地区采供血信息大数据未深度挖掘与有效利用。以往,由于信息技术等因素限制,各采供血机构献血者多地献血信息分别存放在“信息孤岛”内。随着信息通信网络技术发展,河北省采供血数据平台不断完善,涵盖了省内所有采供血机构献血者档案及献血记录,具备了全省献血返还信息整合的数据基础,但尚未有效利用。
2 改进建议
无偿献血者血费返还工作,是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血站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也是无偿献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6]。解决此问题,不仅需要政策支持,还需要完善软件系统功能。只有切实建立健全可行、有效的无偿献血返还机制,才能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7]。
2.1 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
进一步细化《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交规定费用;献血者献血量达一千毫升的(含省内多地献血合计达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2 完善血费报销规则
依托全省采供血信息平台,整合血费异地报销系统及血费出院即报系统,以全省献血者多地合并献血量为报销基准,在软件中制定统一的报销规则。报销规则可采用每次报销费用由各献血地进行费用平摊方式,或者采取基于公平原则费用报销按各献血地轮流报销,以献血地献血量高低依次循环规则,从而建立全省统一的血费报销规则。
2.3 为实现跨区域血费异地返还奠定技术基础
大数据时代来临,区域性数据乃至国家性数据整合是大势所趋,全国采供血工作数据信息的“大数据”融汇应用也可预见,实现省际间无偿献血者用血后血费返还也是大势所趋。
(1)在京津冀采供血一体化协同发展环境下,河北省与京津异地返还工作即将对接实施,逐步实现京津冀三地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血费异地报销[8]。面临此情况,多地献血量如何计算,用血后如何报销,享受什么政策,与本研究所述问题类似,也是对京津冀血费异地返还工作有效开展的进一步思考。
(2)随着大数据应用与发展,我国采供血相关数据信息也将要汇总、整合、分析与应用,建立健全科学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全国联网[9],建立异地献血就近报销制度,无偿献血者献血量计算方法与血费返还报销测算与政策依据都应有效跟进,以确保全国无偿献血者的利益。本研究所探讨问题对今后在全国开展无偿献血者用血后血费返还工作具有先导作用。
[1] 王 芳,郭俊林,陈 琳.无偿献血中的用血返还管理[J].求医问药(下半月),2011,9(1):16-17.
[2] 兰 琳,刘云云,肖利涛,等.陕西省临床用血异地血费报销政策实施的分析与思考[J].现代检验医学杂志,2014,29(3):166-167.
[3] 王 文,赵晓华.1998-2006年西安市无偿献血血费返还情况分析[J].临床输血与检验,2008(4):362-364.
[4] 陈 莉,李天君.河北省异地报销血费可行性调查[J].中国输血杂志,2010,23(10):806-806.
[5] 翟俊海,杨志苇,闫振峰.完善血费报销制度 发展异地无偿献血[J].中国卫生经济,2010(6):11-12.
[6] 张 虹,张晓霞,徐翠杰.定西市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返还情况的调查分析[J].甘肃医药,2014(10):781-783.
[7] 陈 莉,张 海,钱海东,等.完善无偿献血后用血返还机制的探讨[J].河北医药,2009,31(7):878-879.
[8] 杨建强,陈 莉,戚 海,等.京津冀三地血费出院即报方案探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6,23(5):88-90.
[9] 邓 曦,柯秋高,刘 渊,等.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返还途径及其相关对策分析[J].临床血液学杂志:输血与检验版,2009,22(3):33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