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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土的明朝买地券中丧葬词语释析

2018-01-29姜同绚

关键词:灵柩墓穴

凌 僖,姜同绚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买地券(地券文碑)是中国古人安葬亡人时使用的一种明器。作为随葬品,它以地契形式置于墓中,是生者为死者在阴间买下的一块栖身之所的证明。买地券亦称冥契、幽契,源于东汉时期,由买地契约演变而来,唐宋以后传布于大江南北。买地券最初只是作为死者领有阴间土地的凭据,通常附有道教的制鬼符篆,券文刻写或笔写于砖、铁、铅板、石板等硬化的物品上,以便于墓中久存。对买地券中语词进行抉发、诠释、举证,既便于弄清这些词语的源流,又对古籍整理及大型辞书的编纂有所裨益。

丧葬活动是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生者为安葬亡者而进行的相关礼仪习俗行为是丧葬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买地券资料的不断出土和整理为我们探究金人丧葬礼俗提供了大量可靠依据,其记载着大量零散但却十分详实的明人丧葬礼俗信息,成为我们研究明代丧葬礼俗的重要资料。笔者将对《成都出土历代墓铭券文图录综释》中出现的“安厝”“归窆”“还山”“窀穸”“归殡”这五个关于下葬的词语进行考释,并根据在该书中出现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而原材料没有现代标点,为方便阅读和说明,笔者暂且为之加上现代标点符号,望方家正之。

一、安厝

该词出自明万历九年《马朝仪等为张氏买地券》:

今万历庚辰年,正月十六日丑时奄逝,不遑安厝。

“安”,可为安放之意。如《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六·杨叛儿》:“欢欲见莲时,移湖安屋里。”

“厝”,《说文·厂部》:“厝,厉石也。从厂,昔声。”[1](P1787)“厝”,福建沿海及台湾人称家或屋子为厝,如清代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赋饷》:“瓦厝、草厝,共征银一千二百四两零。”也可作为下葬之义单独使用,如出自明万历十年《吕氏三买地券》:

自奄逝,未卜茔坟,夙夜忧思,不遑所厝,遂命日者择此岗原。

“厝”单独使用时,在古籍中出现的如:

(1)野有露骨,无土地以厝窀穸。(宋·王禹偁《送鞠仲谋序》)

大概意思是荒野外的尸骨,因为没有土地而不能得以安葬。

(2)壬子七月,濒海之处潮没,凡棺之未葬者,或殡于室,或厝于野,俱随潮涌去。(清·王应奎《柳南随笔》)

大概意思是七月份潮水来临,棺材还没有安葬的,要么就停放在室内,要么停放在野外,要么就被潮水带走了。

而从“厝”的殡葬之义看,“安厝”一词,词义重心便在“厝”字上;从“厝”的房屋之义看,“安厝”便可理解为安葬的委婉说法。该词在古籍中出现了不少。如:

(3)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孝经·丧亲》)大概意思是占卜好吉祥的地方后就安葬。

(4)两柩双魂,未遑安厝。(唐·吴少微《为任虚白陈情表》)

大概意思是两架棺材都还没来得及安葬。

但是,除了安葬之意,“安厝”还有停放灵柩待葬之意。如:

(5)二小人舁一棺入,仅长四寸许,停置凳上。安厝未已,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率细小如前状。(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妖宅》)

大概意思是两人抬着一大概四寸大的棺材进来,停放在凳子上,还没安葬,一女子就领着几个小厮婢女进来了。

(6)且说贾政等送殡到了寺内,安厝毕,亲友散去,贾政在外厢伴灵,邢王二夫人等在内,一宿无非哭泣。(清·曹雪芹《红楼梦》)

大概意思是贾政等人把棺材送到了寺庙里,安葬完,亲朋好友离开了。

由此,“安厝”之义可为安葬,也可为停放灵柩待葬。

二、归窆

该词出自明万历十六年《刘德智墓志铭》:

是岁孟夏月之廿九日,归窆于□廓外。

“归”字义项众多,《广雅·释诂一》:“归,往也。”又《释诂三》:“归,就也。”如《诗经·曹风·蜉蝣》:“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而在构成该词“归窆”中的“归”,正是偏此义。

“窆”,《说文·穴部》:“窆,葬下棺也。从穴,乏声。”[1](P1385)“窆”字本身就有葬时下棺于墓穴之义,可单独使用。出自明万历二十二年《内江府奉国淑人王氏墓志铭》:

左有青龙之盘绕,右有白虎之伏旋。地灵人杰,王氏以积福而得窆于此焉。在古籍中出现的如:

(1)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唐·韩愈《祭十二郎文》)

大概意思是说装殓的时候不在他的棺材的旁边,下葬的时候我又也不在他的墓穴的旁边.

(2)至宝鸡西界馆,窆诸旅逝之人,天下誉为君子之道也。(唐·范摅《云溪友议》)

大概意思是说到了宝鸡西界馆,把各在途中去世的人都安葬了,天下人都称赞这才是君子的做法。

而其作为名词,也可指墓穴。如《说苑·修文》:“死而后治凶服,衣衰,饰脩棺椁,作穿窆宅兆。”“窆”也泛指埋葬。如南朝齐萧赜《加恩京师二县诏》:“窆枯掩骼,义重前诰。”“窆”字作为通假字通“贬”时,就不再赘言。

“归窆”一词,词义重心便在“窆”字上。该词在古籍中也出现了不少。如:

(3)用大葬之礼,归窆于磁州昭义县磁邑乡北原。(唐·白居易《唐故虢州刺史赠礼部尚书崔公墓志铭》)

大概意思是说用大葬的礼仪,安葬在磁州昭义县磁邑乡北原。

(4)汝父子扶榇归窆。(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青娥》)

大概意思是说你父子两人扶着灵柩把它葬了。

(5)则夫或以无财轻其妇,妇或以无财轻其夫,而夫妇之道必不能终,此薄俗之最当维挽者也,丧礼丧葬,自殡殓以至归窆。[2](清光绪三年刻本《善化县志》)

大概意思是说丧礼丧葬完,为死者更衣下棺,然后埋葬了。

(6)丧京设宾馔,孝子稽颡澎,谓之“谢吊”。扶抠归窆,谓之“送丧”。(清光绪三十四年刻本《奉化县志》)

大概意思是说扶着灵柩把它葬了,称为“送丧”。

由此,“归窆”之义为埋葬。

三、还山

该词出自明万历二十五年《张时德等为罗氏二买地券》:

亡于二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丑时,故未曾还山安葬。

“还山”有致仕退隐之义,在方言里也有死后葬于山上之义。《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据武平县境内各山村死亡文化的记载,旧时,埋葬要选好日子,且要家中有钱,子孙归齐,缺一不可,此时就得把尸体放进棺材后存在祠堂里或庵庙里,这叫“存柩”。存放时间要看家中情况,等到家中有钱了,子孙归齐了,再选好日子,选好山头(埋葬地点),才扶柩还山。[3]而据《龙川县志》记载:“封棺出柩时,儿子跪求族长,外家允许后,抬出场院,子孙、族戚分别举行祭奠,三跪九叩,宣读祭文,鸣锣击鼓放鞭炮,以旌轴龙狮送往墓地,俗称‘还山’。”邹崇光《邹崇光信札》中也有提到:“呜呼!母兮生我顾复多方,如地之德,承载无疆,幸有福寿,少事此堂,忽被风折,萱草沦亡,无母何恃,不孝悲伤,桐状是执,血泪流长,兹庙还山,哀奠一觞,母灵不睐,来格来尝!尚飨。”

然而,在浙南闽北一带山区,人死葬入坟墓,把风水灯接回家中供奉,昼夜长明,香火陪伴。三天后,撤走香火,再将神魂送其墓地,此过程称之“还山”。

由此,“还山”之义也为下葬,但其单独使用时,可指还神魂。

值得一提的是,与“还山”相似的还有“上山”“坟山”。查阅古籍,方言里可见“上山”,据《东莞市厚街镇志》记载:“人殓前,死者的长子或长孙做孝子,到河涌”买水回来替死者“洗脸一般即日出殡,鼓手佬吹打在前,棺木随后,孝男孝女披麻戴孝,哭泣送殡;亲朋持3支香,含哀跟随。到了村外,棺柩停下,亲朋辞柩而回,亲人等送柩上山,安葬后,亲人各撒上一撮泥土人柩穴。葬礼完毕后,孝男孝女肩荷一棵甘蔗返家。”《广南文史资料集》也记载到:“壮族人凡在外死者,均作外鬼,不能入屋,只能在村旁搭棚停尸,安葬从简,一般只请道公来念开路经追灵辞别后就抬上山安葬。”《大化民族习俗》:“壮瑶人还有个习俗,凡非正常和在外亡故者,均不得把遗体拿进屋(有的地方甚至不让进村而在村外或屋外搭棚停棺,经过师道驱伤鬼过油锅后,方能送上山安葬。”[4]

“坟山”,《中国风俗辞典》有记载:“搭盖坟山屋,是旧时汉族灼一种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在旧上海郊区,一般为白粉墙房屋。专供存放棺材之用。”[5]《中国考古学年鉴》也有记载:“综合该墓群的葬俗葬式、陪葬品、墓主人体质特征等因素,加之与周边已发掘汉墓进行比对,可初步确定老坟山石板墓的年代早至东汉中晚期,晚至魏晋,为当地的土著民族墓葬。”[6]可见,“上山”“坟山”也与下葬有关。

四、窀穸

该词出自明天启元年《杨瑞枝等为张氏大买地券》:

今当窀穸之辰,谨以三牲九品之仪,全本金刚经,贰百□印经宝马各一大会,买到后土氏门下天心正穴一所。

“窀”,《说文·穴部》:“窀,窀穸,葬之厚夕也。从穴,屯声。从先君于地下。”[1](P1385)其有埋葬之义,多与“穸”字连用。如《晋书·后妃传上·武元杨皇后》:“于是有司卜占,窀穸有期。”也可作为名词指墓穴。如:《后汉书·刘陶传》:“死者悲于窀穸,生者戚于朝野。”其也有掩埋之义。《集韵·魂韵》:“窀,痤也。”

“穸”,《说文·穴部》:“穸,窀穸也。从穴,夕声。”[1](P1386)其有埋葬之义,如宋代谢惠连《祭古冢文》:“轮轮北隍,窀穸东麓,圹即新营,棺仍旧木。”其作为名词也指墓穴,如唐代王缙《进王维集表》:“魂而有知,荷宠光于幽穸。”

可见,“窀穸”之义为埋葬。也有另一种说法,《集韵·谆韵》:“窀,长埋谓之窀,长夜谓之穸。”《左传·襄公十三年》:“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请为灵为厉,大夫择焉。”杜预注:“窀,厚也;穸,夜也。犹长夜。春秋谓祭祀,长夜谓葬埋也。”也就是说,“窀”之义为厚,也就是长,“穸”之义为夜,“窀穸”就是长夜的意思,而在春秋时期,长夜就是指埋葬。

“窀穸”作为埋葬之意在古籍中出现的如:

(1)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于地,惟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左传·襄公十三年》)

大概意思是说如果以大夫的机灵,临死前能够保住自己的头,那么埋葬之事,就在父庙里进行。

(2)干温冥之禁,非窀穸攸宜。是用相叶永地,其原凤栖。[7](唐·李阳冰《先茔记》)

大概意思是说禁忌之时不适合埋葬之事。

(3)昔日霸苫块余生,手泽所及,不忍卒者见。窀穸之事甫竞,遂召诸弟敬启箧衍,得未刻诗十三册词二册,将谋续刊。[8](清·张兴镛《红椒山馆诗选》)

大概意思是说埋葬之事一完成,就召来各位恭敬地开启箧衍。

然而,“窀穸”一词除了下葬之义,可引申为逝世,也可作为名词当墓穴讲。作为逝世之义,如:

(4)不幸至于窀穸,用震悼于朕心。(宋·王安石《皇兄承简追封安定郡王制》)

大概意思是说不幸去世,朕深感哀悼。

作为墓穴之义,如:

(5)玩好穷于粪土,伎巧费于窀穸。(宋·范晔《后汉书·赵咨传》)

大概意思是说好东西好功力都用在了下葬之事上。

(6)窀夕不华,明器不设。(宋·洪适《隶释·汉泰山都尉孔宙碑》)

大概意思是说墓穴很简陋,没有放置随葬的器物。

(7)魂冉冉其欲离乎窀穸兮,犹逡巡以鼠思。(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棘闱志异八则》)

大概意思是说魂魄好像要离开墓穴,像在徘徊着忧思着。

由此,“窀穸”之义可为埋葬,可引申为逝世,也可为墓穴。

五、归殡

该词出自明崇祯二年《邵氏墓志》:

归殡之日,值生南旋索志于生因笔之,以垂不朽云。

“归”字上文已经提到,此处就不再赘述。

“殡”,《说文·歺部》:“殡,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从歺,从宾,宾亦声。夏后殡于阼阶;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宾阶。”段玉裁注:“当云:尸在棺,肂于西阶宾遇之……尸在棺,故从歺;西阶宾之,故从宾。”朱骏声通训定声:“从歺、从宾,会意,宾亦声。”[9](P4395)其有停柩待葬之义。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又如《红楼梦》第十三回:“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作为名词可指灵柩。如《左传·昭公五年》:“以书使杜泄告于殡,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也有埋之义。如《四川谚语·农业生产》:“雨水早,春分迟,惊蛰殡苕正当时。”

“归殡”一词,词义重心便在“殡”字上。该词在古籍中也出现了不少。如:

(1)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则子孙行事。大夫内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西汉·戴圣《礼记》)

大概意思是说有父母之丧,未殡,而有君丧,去君殡日虽远,祗得待殡君讫而还殡父母,以其君尊故也。

(2)越数日,堡中稍定,王氏四出购求烈女,或指示尸处,始得归殡。其后十一年,烈女母弟又旦中己亥进十,在京师述其事,命余为之传。[10](西汉·刘向《王烈女传》)

大概意思是说王氏找烈女的尸身找了好几次找到了,才得以安葬。

由此,“归殡”之义为停放灵柩待葬。

中国古代的停丧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规定的,据《礼记·主制》第五:“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旧唐书·吕才传》:“王者七日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可见我国古代丧葬中的停丧时间的长短是用法律固定了的,就是帝王停丧也只能七个月,一般士庶人等仅“逾月而已。”不能违背,否则就要受谴责或惩罚。综上所述,“安厝”“归窆”“窀穸”“归殡”“还山”五词均与丧葬有关。总的来说,这五个词语都比较具体,指葬逝者躯壳,而后一个词语单独使用时比较抽象,可指葬逝者神魂。前四个词语的区别又在于,“归窆”专指埋葬,“归殡”专指停放灵柩待葬,“安厝”可指埋葬,也可指停放灵柩待葬,而“窀穸”之义可为埋葬,可引申为逝世,也可为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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