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角度的小学体育教学方法探析
2018-01-29李书文
文/李书文
一、小学体育教学的现状以及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很多的家长认为体育课是不太重要的,还不如将体育课的时间划分给语数外这三门的文化课,学生可以利用体育课的时间来巩固学习上的问题。家长对于孩子们的体育锻炼更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而支持文化课的教师去占用体育课来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讲授。甚至一部分的学校的体育课只是个摆设,开设了却不会真正去上这门课。与此同时,很多的教师还是没有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他们对于教学进度,学生的学习成绩过度关注而忽视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要性。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很多的学校,教师的教学模式太过于单一,教师在体育课上只是习惯于给学生讲一些体育项目的运用技巧而忽视了师生之间的互动环节,教学比较枯燥乏味,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不高,很多的教师也只是在体育课上让学生做一些长跑、短跑的测试,而不去开展一些学生真正感兴趣的体育项目,很多的学生甚至会因这种单一的测试,而害怕恐惧体育课。其次是很多的学校的体育教学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缺陷。有的学校在学期末会忽视开展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做出评价的测评活动,教师无法得知自己的教学哪些是好的需要保持,哪些是学生不喜欢的需要做出改变。
二、创新角度下的小学体育教学
(一)教师在教学观念上的创新
在日常的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是学生的引导者,他们是学生的指路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体育教师的个人素养以及他们的教学水平都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教师需要逐渐的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并且在教学中不断地去创新教学观念,提升自己的综合教学水平,比如:学校里通常都会定期的组织一些教师培训的活动,体育教师完全可以充分的抓住这个机会,积极地报名参与培训活动,在培训中积累经验,收获新的知识,以此来有效的提升个人能力。同时,教师应该时刻对自己有着严格的高要求,有着进步意识,这样才能全身心的投身于教学工作中去,才有可能对教学模式做出创新。教师跟同事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在课后可以一起讨论和分享自身的教学经验和方式,借鉴别的老师的优秀的教学方法,从而对自己的教学模式做出正确的改变。最后,教师可以适当的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去融入到学生之中,去聆听学生的想法,毕竟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
(二)用创新的教学方式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很多的教师因为受到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对体育教学存在错误的认知,因此教师的教学模式普遍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教师对此作出改善和创新。小学阶段,每一个孩子的身上都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需要教师耐心的去引导学生,去激发他们身上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教师想要让学生在体育课堂上踊跃的去表现自己,就应该用创新的教学方式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因为传统的教学模式带给学生的感觉是体育课很无聊,体育课不重要。教师可以做的是给学生适当的减少理论教学的时间,给予学生多一点的时间去进行时间活动,同时为了丰富体育课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玩一些集体性的小活动,把学生进行小组划分,比如说,可以将学生划分成10个人为一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10人一组的比赛活动,看哪一个小组用时最快且步调最和谐的到达终点,这个游戏很是新颖,想信能足够引起学生的兴趣,同时还能锻炼学生之间的组织合作能力。
(三)教师要做好备课工作
教师对体育教学课堂的筹划准备工作是确保教学质量高低的关键因素。因此,体育课堂的筹备工作显得尤其的重要,教师进行体育教学还是需要教材的帮助的,因为体育实践活动是建立在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但是书本上通常是一些复杂的长篇幅的体育概念,让学生进行朗诵只会让他们觉得枯燥无味,因此教师应该做好备课工作,用自己的方式对理论教学做出一些创新,比如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去进行辅助教学,一些运动技巧如果只是依靠文字的描述学生是很难去进行深刻的理解的,教师可以在PPT中给学生播放一些运动视频,一些动作技巧,并且进行动作分析,让学生在掌握动作要领后再去进行实践。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把课前的备课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活动情况进行恰当的融合,以此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不一定非得按照备课方案进行死板教学,教师可以灵活的开展教学活动,比如说天气突然不好了,学生不能外出进行室外锻炼,教师就应该随机应变,在室内给学生播放一些奥运会上中国健儿的比赛视频,让学生通过视频的观看去领略到运动的魅力,激发学生对体育的热爱。
三、结语
对于教师而言,通过体育教学加强学生对于体育锻炼的重视,帮助学生强身健体是首要的教学目标,教师应该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努力的创造出既符合学生喜好,又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方式,让学生能够真正的爱上体育课,爱上体育锻炼。
[1]佘明东.试谈新课改下的小学体育教学创新[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3 (11):208.
[2]冯蕾.基于创新角度的小学体育教学方法的探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11):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