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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盆护好水 构建无违河湖

2018-01-28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

中国水利 2018年22期
关键词:销号长制河湖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水利厅厅长 刘中会

山东省地处华东沿海,跨黄、淮、海三大流域,水系发达,库湖棋布,共有河流8 228条,其中流域面积50 km2以上河流1 049条,常年水面面积1 km2以上湖泊8个,水库6 424座。如何管好用好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成为山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山东”的迫切现实需求和重大政治任务。自中央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于2017年底全面实行河长制,2018年9月底全面实行湖长制,分别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了6个月和3个月。同时,围绕“管好盆、护好水”,按照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统一部署,痛下决心,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持续开展清违整治,全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无违河湖,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逐步由“见河长”“见机制”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

一是高位推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清四乱”工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联合签发2018年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共同出席省总河长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大对非法排污、设障、捕捞、采砂等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河湖执法合力,维护正常水事秩序。5月4日省政府在淄博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河湖清违整治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各省级河长时刻将河湖健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积极开展巡河调研和督导,召开座谈会,及时研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2018年以来省级河长已开展巡河巡湖18次。省河长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各联系单位主动跟进,不折不扣推动省总河长、省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省各级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总河长会议、现场推进会、总河长令等多种形式,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保持定力,动真碰硬治理河湖顽疾。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以及非法排污等行为作为清违整治的重中之重。2017年8月,在全省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利用4个半月时间,累计排查和清理整治违法建筑及各类违法活动54 531处,封堵非法设置排污口2 120个。为巩固整治成效,2018年部署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着力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认真贯彻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与“清河行动回头看”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细化和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步骤、组织领导、监督考核、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排查河湖违法事项8 919个,已完成清理销号8 520个。其中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流域面积1000km2及以上河流53条、常年水面面积1km2及以上湖泊8个,实施范围县(市、区,含各类功能区)143个,累计排查问题1322个,已完成清理销号1 000个。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清违整治顺利实施。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逐项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安排、清理标准、工作目标等方面要求,并梳理了全省流域面积1 000 km2及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 km2及以上湖泊名录印发各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总河长令要求,加大巡河巡湖力度,2018年至今,累计巡河巡湖25.6万人次,确保了涉河湖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强化河湖综合整治和水域岸线利用管理保护,黄河等13个省级重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印发实施,14个省级河湖(段)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完成,市县相关工作有效有序推进。突出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河长制APP、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媒体曝光台等多种载体平台,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公众举报受理、核实、整改、反馈的闭环体系。同时发挥好民间河长、义务河长、企业河长、巡河志愿者在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河湖清违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是强化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严格要求每一处问题都要有位置坐标和整治前后影像资料,确保整治情况真实可查。建立周、旬、月定期调度机制,严格实施过程控制,对进度滞后的地区开展通报和约谈,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将河湖清违整治工作纳入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一市一单”形式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治不彻底不销号、群众不满意不销号、成效不明显不销号。

五是务求实效,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通过“清河行动”“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清理,违法鱼塘及养殖场基本清除,违法采砂取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河湖水环境质量达标并逐步改善,沿河湖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社会各界亦是广泛支持和一致好评。2018年前3季度,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53个水质为优良,占比63.9%,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 (56.6%)7.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6.1个百分点。同时,专项行动还畅通了河湖行洪通道,提高了过洪能力,为防汛排涝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河湖清违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问题排查不够全面、清理整治不够彻底等问题。下一步,山东省将保持战略定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抓好涉河湖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全力构建无违河湖,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职责,形成党政牵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作用,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领域,主动深入一线,高效解决问题。各级河长联系单位加快搜集整理相关河湖综合情况,为河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推动河湖清违整治深入推进。尽快启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在实施范围上,将水库、湿地一并纳入,实现河、湖、水库、湿地全覆盖;在问题核查上,全面核查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漏查漏报、新增反弹以及整改标准不高的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实现问题全掌握;在集中整治上,严格标准、果断处置。2019年汛期全面完成列入实施方案中的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任务,实现问题清零。

三是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和主体,建立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加快推进河湖管护信息化,健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实现河湖岸线、水利工程全部标绘上图,更好地发挥河长制APP等载体平台在发现、搜集问题方面的作用。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及时跟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基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优秀人物,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河湖管护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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