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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整治“四乱”顽疾 还河湖健康美丽

2018-01-28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吉林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

中国水利 2018年22期
关键词:采砂河湖河长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吉林省水利厅厅长 张凤春

2018年7月7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吉林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2018年8月,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力整治“四乱”顽疾,努力完成吉林省河湖“清四乱”任务,还河湖健康美丽。

一、全面把握“清四乱”要求

7月25日,吉林省印发了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对吉林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按照国家部署和省里要求,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分为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进行:2018年 8月 1日—9月 10日完成摸底调查;2018年 9月 11日—2019年5月15日开展集中整治;2019年5月16日—7月10日实施巩固提升。

当前,吉林省已经全面开展并初步完成了摸底调查阶段任务,各地正在逐条河流开展到村、到屯的详细调查统计。河湖“四乱”影响防洪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虽然在防洪法以及国家和省级河道管理条例中均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历史久远、成因复杂,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前一阶段对洞庭湖围垦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为解决“四乱”问题指明了方向,吉林省委、省政府相继召开常委会和政府专题会,把彻底解决河湖“四乱”问题作为吉林省“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拉网式排查整治侵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点任务,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站在贯彻落实总书记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高度,强化各项措施,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攻坚任务。

二、明确“清四乱”目标任务

吉林省河湖“清四乱”总体目标是: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省内河湖管理范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实施范围是:流域面积1 000 km2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 km2以上湖泊。“清四乱”专项行动期的总要求是:2019年7月10日前,在全省流域面积1 000 km2以上的55条河流和水面面积1 km2以上的185个湖泊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采砂、倾倒垃圾、非法围堤、高秆作物种植以及1988年6月10日之后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修建的河道内厂房和建筑设施全部彻底清理完毕。

吉林省实施河长制以来,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清理非法采砂、河道内垃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逐步走向常态化。当前,难度最大的是清高秆作物、清非法围堤、清违法建筑。近期要着力开展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河道内非法围堤清理。主要是抓好松花江、嫩江、饮马河、洮儿河等河流的河道内长期存在的非法围堤清理。对最早建于20世纪30年代的33条洮儿河“规划套堤”做好深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涉及与黑龙江省交界的松花江、嫩江围堤已经与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对接,各地要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做到与临省同时间、同地点、同方式、同比例清理。二是抓好河道内高秆作物清理。要利用2018年秋冬时间,抓紧结合实际研究基本农田调整等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好2019年开春改种工作。各地可借鉴东辽河退耕还河模式,探索本地河滩地退耕办法。三是抓好一些长期积欠问题的清理。四是坚决保持清理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全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绝大多数河流非法采砂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一些地区的非法采砂又有抬头趋势。清理非法采砂不是“一阵风”,各地要有长期打算,必须坚持砂堆、机具、船只、房屋全面清出河道,不能超量越界开采。松花江采砂必须立即全面全线清理。五是抓好河道垃圾清理。在当前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起来的时间段,各地要全面落实河道保洁机制,做到随有随清。省河长办部署了10月全省河道垃圾清理 “攻坚月”专项行动,11月按照“千河千村”密度进行全面排查并核查各地河道保洁机制建立情况。

三、抓“清四乱”关键环节

一是全面摸排,如实统计。要求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核实,务必如实上报、如实统计。省河长办也将抽查部分县市统计数据,发现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总河长、副总河长。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地要围绕 “清四乱”总要求结合本地“四乱”突出问题,以县为单元编制本地“清四乱”实施方案。方案中,一要明晰工作职责。清晰准确地明确下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各部门具体职责,发挥各方优势合力推动重大问题的破解。二要强化工作组织。各地应结合本地特点和需要重点攻克的问题,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成立专班,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三要层层分解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在全面拉网式排查基础上,分类建立台账,逐条围堤、逐块耕地、逐个建筑物明确清理时限、清理措施、清理费用及其来源、清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卡住节点,分步实施。清理非法采砂和河道垃圾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对河道内高秆作物,要立即做好细化摸排,凡河道内非在册农田要坚决退耕,在册农田要做好对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农民2019年春季改种矮科作物,并做好矮科作物整地、备耕等相关准备,务必确保2019年春耕时不再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对河道内非法围堤,要做好清障方案,落实清障经费和清障队伍,解决围堤拆除弃土场地和围堤内人口的防洪问题。洮儿河规划外围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清除,规划内围堤要研究解决办法;松花江、嫩江围堤清除要与黑龙江省同步行动;对河道内未经审批阻洪建筑物,要抓紧时间登记造册,凡非居民直接居住的房屋、建筑物,2019年5月前务必全部拆除干净,暂不能搬迁出河道的村屯,要提前建立生活垃圾转运机制,确保垃圾不落地;对畜禽养殖、厕所以及污染物生产企业,拆除后还要做好消毒等处理。

四是过程跟踪,定期报告。各县市每月要向省河长办报送本地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省河长办汇总后报省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虚报瞒报的地方及责任河长要点名通报。

四、层层强化“清四乱”督导检查和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各市(州)、县(市、区)级河长湖长是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各级政府和责任河长湖长要统领公安、水利、环保、国土、林业、交通等有关部门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真正重视,从强化河湖管护、维护河湖健康的高度来认识“四乱”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清四乱”的必要性、迫切性。二要在问题排查上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直面问题,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销号一起,坚决杜绝漏查漏报、虚报假报,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打实、硬碰硬、见成效。三要在工作推动上加大力度,把“清四乱”专项行动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检验作风大整顿成效紧密结合起来,抓紧抓实抓好。四要在督导检查上协同发力,要把“四乱”问题作为党委、政府督办督查的重点,不定期地组织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坚决通报、督促整改。五要在追责问责上敢于“亮剑”,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分级负责、各负其责,严肃追责问责。

2.各级河长办全力做好督导

为抓好这次集中攻坚行动,省河长办和各级河长办都要组织对重点“四乱”问题建立“一题一卡”,挂牌督战、逐个销号。从11月起开展大密度的督导检查,从方案出台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行动开展到位、清理成效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同时提请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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