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数据质量管控新体系擎起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新形势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浅析
2018-01-27吕振宏
□吕振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力。数据质量的管控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融入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统计机构、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才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新常态,经济运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而统计数据来源于经济社会一线,因此只有统计机构、政府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三方互动,形成合力,才能得到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才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控统计数据质量,统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数质过硬”
全面从严治统,基础在全,关键在严,落实在治。对统计部门来说,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就是要牢牢把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这条生命线,坚决惩治“数字上的腐败”和“以数谋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数据质量的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从严治统、以严兴统”。统计机构负责统计数据的最终输出,因此管控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主动担当,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格管理。统计工作者应当本着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过程管控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统计机构要推动各个层面学法懂法,增强统计法的权威性,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一是要让参与统计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在统计联席会议、统计联审联评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等场合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传达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二是要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有关知识。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统计法》、《条例》等,要让普通公民懂得“依法如实申报统计资料如同依法纳税一样,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和责任”,而且要让他们学会用基本的统计思维和常用的统计方法来观看日常的统计信息。这样才能将统计指标的每一个数据都置于人民大众的监督之下,杜绝虚假统计数据的产生。
(二)深化队伍建设,打造专业统计队伍
管控统计数据质量,建设一支专业统计队伍是前提。一是增强业务素质,规范统计行为。统计机构要建立配套的培训机制,开展“以老带新”、“顶岗培训”等措施,加强统计员的培训工作。统计员本身也应该努力学习统计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业务素质和水平,真正“搞准统计”。二是加强专业指导,规范统计源头。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要求企业抓好规范化建设,按照统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台账,完善保存企业基层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和基层登记台账;其次定期深入企业联系指导,有效监管网上直报单位的原始数据。三是主动分析建议,强化预警监测。统计人员要善于分析、提前预警,讲明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所在,提出应统尽统的建议。四是敢于发声,坚守法律底线。统计人员要不忘初心,敢于建议,敢于坚持,敢于与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
(三)强化统计稽查,倒逼统计行为规范
一是积极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对照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等,对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深入核查。二是对统计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倒逼统计工作流程的规范。调动专业稽查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关专业重点内容的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稽查工作,重点检查增速异常单位关键指标间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全面从严治党,管控统计数据质量,政府部门要规范政府行为,确保“心中有数”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注重高质量的速度和规模,把工作做实,把数字搞实,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统计掺水。
(一)开展“统计课堂”,增强统计法的权威性
地方党委政府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摆到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党政领导要把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彰显统计法的权威性,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二)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加强企业“引、用、育、留”
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深入开展调研,摸清行业底数,超前谋划,主动沟通,和统计机构形成数据管控的合力,加强“四上”企业的培育、申报与入库。尤其是发改、经信、商务、建设、税务等部门要及时落实有关措施,加强监测管控,做大做强“四上企业”,做好外来企业本土化、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化以及个转企等工作。
(三)健全制度监管,维护地区统计生态
克服弄虚作假现象对统计法的侵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杜绝人为干扰。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办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都将永久留痕。二是重新定义统计部门的政绩考核方式,保障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发展任务责任单位,确保统计数据不受人为干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控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对象要如实报送,确保“数出有据”
统计数据采集于统计调查对象,管控统计数据质量,要关口前移,要管控好统计调查对象这一源头。
(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
一是填报数据的一线统计人员要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如实报送数据,要积极参加统计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统计资料的审核、评估、上报等事项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纸质报表必须盖章签字,保障统计报表的合法性。
(二)离任交接,衔接有序
建立并完善企业统计工作交接制度,严格落实“统计人员先交接,后调动”的原则,在统计人员变动的情况下,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数据衔接错误。
(三)夯实基础,数出有据
对于上报的统计数据,统计调查对象从上到下各个环节都要负起责任。首先,领导要重视。统计调查对象的领导要尽到审核报表的责任,发挥统筹协作的作用,明确各个部门应尽的责任。统计调查对象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管理的需要,会同财务、生产等部门梳理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套。其次,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只有以真实的原始记录为依据,并从原始记录开始,一直到统计台账、统计报表都做到一一对应并准确无误,才能使整理、汇总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有确切的保证。
管控统计数据质量,做到应统尽统,需要“统计机构的主动严格管理、政府部门的依法依规协同配合、调查对象如实报送”三轮驱动。总之,统计机构、政府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都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抵制统计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而使我们的统计数据能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