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感怀
——有感于《撒切尔夫人削弱工会力量的改革》一文
2018-01-27徐东兴
徐东兴
(江苏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南京市 210013)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通读了《江苏工运研究》2015年第2期“历史回眸”栏目转载的原《天津市委党校学报》刊登的《撒切尔夫人削弱工会力量的改革》一文(以下简称“撒”文),感慨良多。本文是笔者结合三十多年工会理论教育的职业生涯和认知,对这篇极具参考价值的文章谈一些体会,希望为同仁们提供一点借鉴。
一、“削弱”二字似可按“影响”一词来理解
作者在文章标题中使用“削弱”二字,当然更能引起读者重视。从撒切尔夫人经济改革后的结果来看,英国工会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是下降的;但从历史进程来看,英国工会更是回归了它本应处于的地位,并且这场被称作“撒切尔革命”的改革,促进了英国经济回归于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撒切尔夫人在改革中确立了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并立法实施,如“罢工须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75%才合法”,“非法罢工将受法律追责”等等。这些规则今天已经成为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内、劳动关系领域中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则,也正在被更多的国家所采用。
众所周知,英国是工业革命的故乡,瓦特在这里发明了蒸汽机,珍妮纺织机也诞生于此。英国又是世界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发源地。马克思在伦敦的大英图书馆里撰写了被誉为有史以来改变人类命运的十本书之一的《资本论》。世界上最早的工会也诞生于此。正如“撒”文所说,当代英国的两大政党之一的工党与工会的关系类似于一种兄弟关系(英国工会会员往往以团体形式加入工党,工会会员大多数在大选中投工党的票)。因此,英国工人运动和工会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以及政治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一个多世纪以来的英国国力,不论其体量、幅员,还是增速,都是在走下坡路的。因为始于上世纪初并延至中期的先后两次世界大战,中断了缓慢行进中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又终结了原“日不落帝国”的庞大殖民体系,不平等贸易和殖民收益的来源枯竭了。虽然赢得了战争,但惨胜后的战后英国经济,由于战争期间建立的战时经济结构与市场并不匹配,在经历若干年战后恢复期后,矛盾就显现了。比如国企效益低下、结构臃肿、产能过剩、亏损严重,劳资矛盾尖锐,罢工潮频发且时间长、规模大并导致社会动荡。在撒切尔政府上台前,前保守党希斯政府和工党卡拉汉政府先后被工潮为主的内乱轰下了台。由此,当时世人把英国因为劳资矛盾频频引发政潮称作“英国病”。
正因此,谁能治好“英国病”,谁就能带领英国走出泥淖。而撒切尔夫人的改革做到了这一点,她也因此赢得了英国国民的拥戴并连选连任,连续执政11年,创英国战后首相执政最长记录,加上打赢了马岛战争,从而得到了“铁女人”的称号。战后至今,人们曾惊奇地发现,战后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的政治强人中,竟然许多人有法学学历或律师经历。他们中有尼克松、克林顿、戈尔巴乔夫、曼德拉、德克勒克、布莱尔、卡斯特罗、霍克、尼赫鲁、甘地夫人、李光耀、卢武铉、文在寅、阮友寿、奥巴马、特鲁多等等,当然还有大名鼎鼎的撒切尔夫人。她的改革过程,充满了“法律人”特有的智慧。在此过程中,由于英国工会曾经拥有的“超能力”被削弱,撒切尔夫人曾自豪地说,她制服了工会。今天我们回头来看,“制服”一说言过其实,她“制服”的其实是工会在正常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过激行为和不良发展趋势。所以笔者以为对“撒”文的标题理解为积极的“影响”,比“削弱”可能更符合历史。经查,2015年第2期《江苏工运研究》刊登的是删节版,原文载于2010年第6期《天津市委党校学报》,当时的标题为《撒切尔夫人的新自由主义实践:对工会的改革》,[1]“削弱”一词为一个分标题所用,并原作者钱箭星教授7年前在文章结论中的观点与笔者今天想要表达的观点,非常接近。
二、通过立法和执法来实现“影响”工会力量的改革
正如“撒”文所说,在经济政策层面,撒切尔夫人所领导的政府在其1979年上台后,是发达国家中第一个宣布实践新自由主义纲领的政府[2]。比她更早的是1973年用军事政变推翻所谓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智利总统阿连德而上台的智利总统皮诺切克,首先宣布实行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由于皮诺切克的改革以镇压共产党和反社会主义而闻名,皮氏在经济改革方面的作为又比较粗放,所以影响并不大。所谓“新自由主义”,是诞生于英国的现代政治思想的重要派别,反对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主张维护个人自由,保护私有经济,调节社会矛盾,保护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制度。继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改革后不久,里根总统领导的美国政府也紧随其后,原来处于边缘地位的自由主义思潮复兴,又成为一种流行的新经济思潮。巧合的是,两国恰恰是二战中用战时经济制度保障了其西方主要的反法西斯基地的国家。撒切尔夫人降低税收(撒切尔夫人曾经是税务律师),削减公共开支,并大刀阔斧地搞了后来我们也进行的“国转民”,把战时大量国有企业用股份合作、吸收工人参股的方式实现了民营改制,她实际上还搞了我们今天称作“供给侧”的去产能改革,典型的是在1985年坚决地关闭了严重亏损、产能过剩的国有煤矿。这些举措都极大地触动了工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新的罢工,可以说改革的政治风险还是很大的。
对劳动关系领域里的矛盾激化,撒切尔夫人早有对策。“撒”文披露,在1979年1月14日上台前,她在议会下院充任反对党领袖兼“影子内阁”负责人时,就针对当时的政府提出通过立法来禁止次级纠察行动和重要领域的罢工。众所周知,结社组织权、谈判协商权和罢工权是最重要的劳权,即“劳工三权”。但三权的行使应该是有区别的,前两项是提倡主动行使,并且不得设置门槛,后一项则不然。战后,滥用罢工权导致的社会动荡往往使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局不稳,经济发展也严重受困,所谓“英国病”也由此而来。英国原有的《劳动关系法》在对付滥用罢工权方面效果甚微,作为律师出身、崇尚法治的撒切尔夫人当然知道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她要另辟蹊径。因此,上台后她几乎每年都循序渐进地调整法治措施,主要是通过了《就业法》及其该法的修正案。
在撒切尔夫人上台第二年的1980年,英政府颁布了《就业法》,限制了工会在集体行动中的豁免权(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还包括组织附属性罢工的工会官员的豁免权。在改革中,每当工会对法院下达的罢工禁令置之不理时,法院便以“蔑视法庭”的罪名对工会处以巨额罚金,甚至冻结工会的财产。该法还规定:和平的罢工纠察行动只限于工人自己的工作场所,在此之外发生的附属行动是非法的,并且要求限制罢工纠察人数。到1982年,《就业法》进一步规定:“只有在工人和其雇主之间发生的、完全或主要涉及工资和就业条件的劳资纠纷,工会才可能获得豁免权;而具有政治目的的纠纷不再享有豁免权。对于涉及非法罢工的纠察行为、非法的罢工附属行动、将实行全员入会的要求强加于雇主以及工会策划的行动超出了工会纠纷,将取消工会的豁免权,工会对自己的行动要负法律责任。”这就使得工会自1906年《劳动关系法》实施以来首次被置于法律之下[3]。1982年《就业法》还规定:“雇主可以解雇参加罢工或其他劳工运动的雇员,而且如果雇主同时解雇所有参加罢工的雇员,被解雇者将不得再以不公平解雇为由要求雇主给以赔偿。”[4]所谓罢工的纠察行动包括厂内与厂外,厂内纠察行动一般指在厂内限制产品和原料的流转,维持罢工的态势,向资方示强等;厂外纠察行动一般指在厂区外集会、游行、示威等。我国于1989年10月3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5]事实上也是规范了类似的厂外纠察行为的。
在民商法体系中,工会是特殊的,也是起积极作用的市场主体,它代表劳方的利益。在一个半世纪多的经济舞台上,工会代表和维护了工人群众主要是工人中居于下层的草根群众的利益,在与资方博弈的过程中促进了正当的市场竞争,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是,工人运动也会有“跑偏”的时候,历史上也曾有某些工会领袖信奉过“最终目的是无足轻重的,运动就是一切”的信条,曾经的“英国病”就是一种“跑偏”。而一旦劳动关系领域强弱失衡,不管是资强劳弱还是劳强资弱,都会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1984年英国通过修改《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组织罢工之前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只有当大多数会员投票支持罢工时工会才享有豁免权,对于不参加罢工的工人给予保护,对于来自罢工工厂之外的纠察队实行限制。”1988年《就业法》又增加规定:“禁止工会在未经会员投票的情况下组织罢工;在罢工期间,工会不得阻止不愿罢工者去工作。”这就几乎完全剥夺了工会在罢工和罢工附属行动中的豁免权(即不受法律制裁的权利)[6]。英国法律规定的投票一般指无记名投票,往往被翻译作“秘密投票”。既然是秘密投票,政府又不能派人去偷窥,怎么知道投票结果,从而确定罢工的合法与否呢?撒切尔夫人自有办法,她的政府规定:投票要通过国家邮局,邮费由政府补贴,邮局会将投票结果告知政府。
过于强势的工会往往也会打压处于弱势地位的会员和非会员职工的利益。这就有了疑问,“会员能对抗工会吗?”撒切尔夫人的回答是“能”。英国1988年通过的《就业法》赋予了工会会员对抗工会的权利,要求成立工会会员权利委员会,工会要公开账户接受会员检查,会员有权了解工会财务状况等。时下,当代西方民主制度大量被“民粹”绑架,屡屡出现以偏激观点赢得多数选票后却绑架了全体并打压不同意见的少数派。如何对抗民主旗下的“民粹”,至今仍是当代政治的重要课题。1980年前,英国一些企业就使用排外性雇佣制度,即只能雇佣工会会员,实行强制入会。“撒”文披露,撒切尔夫人在“影子内阁”时的对策是“普赖尔路线”,即对那些受到该制度影响而失业的工人提供保障,增加赔偿金,而不是立即废除这个制度。在她上台后,通过1980年、1982年、1988年和1990年《就业法》的逐年修订,循序渐进地彻底终止了在这些特定的企业中只雇佣工会会员的制度。
三、历史回眸 功莫大焉 后来可鉴
时光荏苒,撒切尔夫人离任已经27年,离世也有5年了,但她曾经唱响的改革交响曲仍然影响着后来。毋庸讳言,改革总是有代价的。正如“撒”文所言,她的改革为英国的经济转型奠定了基础,但在短期内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造成贫困和失业的增加,拉大了财富的差距,使财富更加集中。但是,我们不得不佩服当时的英国国民并不“民粹”,他们继续把支持票投给撒切尔夫人,从而使代价终变成收益,所以说撒切尔夫人功莫大焉。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世界格局又是为之一变。首先是前苏联和东欧剧变使冷战结束,两级格局变成政治多元化;二是互联网时代降临,经济全球化加速;三是中国崛起,“一带一路”正引领新的发展潮流。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发展自不待言,西方大国中的英国、德国、美国的劳动关系相对稳定,这其中就有着撒切尔夫人的功劳。英国1997年新工党上台后,虽然声称走“第三条道路”并通过提高劳工待遇来体现其对撒切尔夫人政策的修正,但基本上维护了撒切尔夫人政府留下的法律遗产,继续沿着撒切尔夫人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路线前行[7];美国自里根政府学习撒切尔夫人的经验后,新自由主义基本成为其主流经济思想;德国自二战前的魏玛共和国时期,企业就设立了工人委员会,有劳资共治的传统,在撒切尔夫人改革的影响下,德国通过劳动立法,先后对罢工设置了11条门槛,并为劳资集体谈判专设了外部专家斡旋程序,使得许多激烈的劳资冲突实现非冲突型的化解。[8]
然而,近30年的全球经济发展又是极不平衡的。曾经“老二”的日本经济自房市、股市“泡沫”破灭后多年不振;美国次级贷危机、亚洲金融危机持续影响,至今复苏乏力;拉美各国经济不振,“陷阱”之说越来越像是一个“规律”;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一方面声称力挺“新自由主义”以维护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又祭起了保护主义法宝,行逆全球化之路……仅仅十多年前,西方国家还利用他们控制的国际自由工联旗下的工会组织每每在国际劳工大会上向中国发难,指责我们的政府打压工人运动,压低劳工待遇,实现商品的廉价成本倾销,美国工会更是以保护本国工人就业的理由积极鼓动其政府对中国输美商品的企业实行所谓的IS7000国际认证(该认证又称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并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自我国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这一强制认证阴谋终于不了了之了。
面对今天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国崛起的战略机遇期,以及撒切尔夫人为世界留下的改革遗产,我国工会组织应该如何规划和作为呢?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着眼于走出去。我国已故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孙冶方先生认为市场经济是“伟大的且是消灭不了”的。工会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必然是与市场经济共始终的。正如“撒”文作者钱箭星女士所言,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资强劳弱仍是常态。因此,工会力量仍有提升的空间,劳工权益的维护仍然任重道远。如11年前,经过艰难博弈的一个成果,沃尔玛福建晋江店成为首个中国工会在超市旗舰的登陆点,以后逐渐覆盖到国内各个分店。而最近在媒体中热议的一个话题,却是中资企业福耀玻璃在美国的企业成功地狙击了美国工会组织的登陆。作为工会人,对此真是大跌眼镜。所谓全球化,其实就是市场经济原则的全球化。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制造、中国技术、中国商品、中国劳务甚至中国资本都在走向世界,中国工会在走向世界的战略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劳动关系领域新的规范整合。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受其经济法律制度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法律制度中,从撒切尔夫人的改革中派生出来,且在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规则还是不少的,我们如何继续借鉴和吸收,将在很长时间制约着我们前进的步伐。
二是以法治思维化解劳资矛盾。战后的世界,总体趋向和平,但局部战争没有停止过,大国军备仍在升级,地区紧张局势不休。尽管如此,越来越多的人甚至高层级的职业军人也得出一个共识:即战争没有最后的赢家,斗争哲学应该让位于和谐哲学,谈判协商才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正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同理。正如人类曾经度过崇尚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野蛮时代,市场经济也早已经历了这个幼稚野蛮的时期,到了以三公原则为规范的新时期。撒切尔夫人对英国工会和劳资关系博弈规则的改革成功之处就在于,她并没有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打压工会,而是通过法治方式平衡劳资关系,从而走出了零和博弈游戏的怪圈。之所以许多工人和工会会员在眼前利益受损时仍然选择支持了她,是因为她让他们看到了长远的利益。劳资矛盾尖锐时,双方都可能祭出自己的“杀手锏”即罢工和关厂,这往往是两败俱伤的前奏。战争不仅有胜败,更有的是胜者惨胜、败者惨败、两败俱伤的战例。从现代法治的一条原则看,即对公民和非行政法人来说,法无禁止的行为均合法,我国实际的罢工权过于宽泛了。因此,笔者曾提出我国应该为规范罢工权立法,实际上就是设立门槛,区别合法与非法罢工的界限,以及司法介入重大劳动争议,这其实也是从撒切尔夫人的改革中得到的启发[9]。
三是加快工会工作的转型。撒切尔夫人改革的主要理论来源是新自由主义,她要建设的是国家少干预、打破垄断的所谓“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正在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一点来看,市场经济是她与我们之间的契合点,市场经济少不了工会这一特殊主体。可惜多年来,我们工会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方面差强人意,比方说,我们的工作重点、资源配置、主题活动设计都还没能体现这种转型。众所周知,机关、事业单位和垄断企业,不是典型的市场主体,竞争型企业才是。而我们的多数资源,还滞留于前者。以每年的“五一”表彰为例,无论劳模、先进集体、先进职工之家、先进工会工作者等入选或名额分配中80%至90%集中于前者,就是干部培训比例也是如此。主题活动的设计如建设职工之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人先锋队等主题活动,表面上没有指向性,可是从开展运作到评选表彰的结果,竞争型企业的占比又都在20%以下[10]。我们工会能不能从资源配置、工作计划、主题活动设计一开始就“转”呢?能否设计出非公企业百佳工会评选、集体协商化解劳动争议百佳评选、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共建主题活动、“一带一路”建功立业先进工会评选等等主题活动呢?总之,竞争型的经济、竞争型的企业多为非公或混合所有制,其经济总量早已构成我国经济的重头且比重会越来越高,其容纳的会员职工数量众多,我们应把重心转过来,而且越快越好。所谓工会工作的转型,就是转向市场主体,转向竞争性领域。
撒切尔夫人已经远去,而我要说的仍然是“功莫大焉、后来可鉴”这八个字。
[1][2][3][4][6][7]钱箭星.撒切尔夫人的新自由主义实践:对工会的改革[J].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0(6).
[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
[8]【德】沃尔夫岗·多伊普勒.德国雇员权利的维护[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