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在华新风向
2018-01-25何曼青编辑章蔓菁
文/何曼青 编辑/章蔓菁
面对中国不断优化的投资环境和众多传统优势,外商投资企业应继续坚定投资中国的信心,借助政策和市场机遇,取得更好的发展成就。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8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8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9万亿美元,连续24年位列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的第一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深刻地融入到中国经济社会中,成为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外资企业创造了中国三分之一左右的工业产值,提供了全国五分之一的税收,雇佣了2700万员工(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7%左右),贡献了40%以上的出口额和70%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而随着我国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不断落到实处,以及外商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我国将继续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热土。
规模相对下降 结构持续优化
总体来看,2017年1—8月,我国吸收外资在金额上有所下降,但在结构上不断优化,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是从规模来看,我国吸收外资项目数量增长,但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下降,项目平均规模和资金密集度相比上年度有所减少。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7年1—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389家,同比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79.4亿元人民币(折合815亿美元),同比下降0.2%(折合美元同比下降5.1%);项目平均规模2687万元人民币(折合399.7万美元),同比下降13.7%;从地域来看,中部地区吸收外资表现突出,2017年1—8月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39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
二是从结构来看,一、二、三产业总体吸收外资金额均有下降,但外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行业吸收外资金额增势良好。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7年1—8月,农、林、牧、渔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8家,同比下降9.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亿美元,同比下降69.4%;制造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990家,同比增长14.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33.9亿美元,同比下降1.5%;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7110家,同比增长9.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9.2亿美元,同比下降6.4%。其中,高技术行业吸收外资增长态势良好,2017年1—8月,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3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81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其中,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20.1%、7.3%和55.1%。
三是从投资方来看,来自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投资金额大幅增长,主要发达国家对华投资金额总体下降,东盟、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数大幅增长。2017年1—8月,前十位国家/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实际投入外资总额770.2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4.5%,同比下降5.4%,其中除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及法国、荷兰外,美国、日本、新加坡、德国及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对华投资均有所下降(见附图)。同时期,东盟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818家,同比增长7.4%,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3.9亿美元,同比下降26.4%;欧盟28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246家,同比增长9%,实际投入外资金额64.3亿美元,同比下降3.5%;“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2576家,同比增长36.5%,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6.2亿美元,同比下降24.4%。
四是投资方式比较单一,2017年1—8月,在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是主要形式,占比分别为72.86%和26.30%,实际外资金额占比分别为67.49%和23.78%,其他投资方式新设的企业占比只有0.84%,实际外资金额占比仅为8.73%。
表1 2017年1—9月国家发布的与负面清单有关的主要政策一览
政策红利释放 投资环境趋好
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2017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与外资有关的政策,其中《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下称“5号文”)和《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下称“39号文”),堪称与外资相关的两份重磅级纲领性文件,这两份文件围绕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以及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等方面列出了一系列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拿出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从而为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进一步扩大开放
一是在外资准入管理方面,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包括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见表1);在行业领域方面,要求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取消或放开这些领域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在区域发展战略方面,鼓励外资更多地进入中国的西部、东北地区,扩大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范围。
二是支持外资参与“中国制造2025”战略,鼓励外资进一步加大在华研发力度。5号文提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39号文则要求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为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依法简化具备条件的研发中心研发用样本样品、试剂等进口手续,促进外资研发投入。
三是推动引资方式的多样化,支持以并购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今年8月份开始,商务部已将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由“逐案审批”改为“在线备案”,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运营。
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
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样,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一直坚持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应到政策层面,不仅重视准入前的投资环境,也同样重视准入后的投资环境,具体通过七项举措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包括:(1)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外资政策时,须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2)公平审核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对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要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进行审核;(3)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推进标准制定及修订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制定、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从而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性、开放性;(4)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5)公平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6)公平的融资环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7)公平的注册资本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
表2 各部委落实配套措施进展情况(不完全列举)
加大吸引外资力度
一是制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和拓展引资空间,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三是便利人才出入境。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采用“告知+承诺”及“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年内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放宽有效期限。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当前,我国吸引外资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正面临着深刻的变化,虽然现阶段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相对有所下降,但随着政策措施的相继落地(见表2),外资在华投资环境将会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的传统优势仍然存在,这些优势包括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市场潜力、强大的产业配套能力、稳中向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面对我国扩大利用外资的决心、不断优化的投资环境和众多传统优势,外商投资企业应继续坚定投资中国的信心,借助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不断扩大在华投资,取得更好的发展成就。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