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探析
2018-01-23邢丹宋祖楼王菲魏鼎华亮
邢丹 宋祖楼 王菲 魏鼎 华亮
摘 要: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视域下,实行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一大创新。文章将探析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及这种模式可能会面临的产权、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困境,提出相应的策略分析,来积极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长期发展。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模式探析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7-0005-03
随着我国教育体系的日渐完善,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教育的公平性与教育覆盖面,教育质量以及全民素质也得到明显提高,充分保障了大众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但是不可回避的是,教育事业的快速推进,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就教育部近期公布的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再创历年新高,达到820万人,是应届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然而,对于众多社会企业来说,却很难找到与其所需匹配的大量应用型人才。面临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的不平衡性,大学生的结构性失业,要求负责高等教育的院校做出相应的教育变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2014年,国务院提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同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并享有相应权利”。受多项教育政策的指引,联系部分高校自身实际,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研究,或将有利于促成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对众多受教育者的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一、 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意义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内涵及意义
应用型本科院校,是以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办学目标的本科院校。区别于研究型大学,其人才培养的方向更多地注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应用型人才在技术技能方面相较于其他层次培养的人才有更大的社会应用优势。
目前,倾向于定性为应用型本科的院校,以独立学院、专科独立或合并升格等一批新建本科院校最为活跃。对于这些普通本科院校来说,转型为应用型本科能明确其办学定位、理清发展方向、建立独特的办学模式,在准确把握人才培养客观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社会服务效应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办学优势与发展优势。
从国内外应用型高等教育的现状来看,欧洲发达国家因较早经历了工业革命与产业变革,其高等教育结构体系调整得相对完善合理。在政府的改革主导下,高等教育结构的优化着力于应用型大学的发展,促进综合性大学与应用型大学的发展融合。在德国、瑞士等教育质量较高的国家,应用型高校的在校生约占高等教育在校生的三分之一以上。德国超过半数的计算机工程师、企业经济师等岗位人才,毕业于应用技术大学,他们为本国的经济发展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我国,受到“重学轻术”“重理论轻应用”等传统思想的影响,高等教育院校更偏向于建立为综合型、研究型的高等学校。因此,近年来,全国各省都在加快推进应用型大学试点工作,目前,约有200所普通本科高校正在努力转型为应用型大学,推动多样化社会需求的解决,以满足因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带来的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升级。
(二)混合所有制辦学的内涵及意义
经济学的“混合所有制”概念,指的是产权归属于不同所有者的一种经济形式,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等不同所有制资本交叉融合的经济形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将“混合所有制”由经济领域正式迁移渗透到教育领域。职业教育领域率先迎来“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这与其自身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定位有着紧密联系。既是时代的需要,又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从而使职业教育更好地吸引其他主体参与到人才培养中,强化我国经济深化改革的能力与社会发展水平。
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高等教育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与战略部署,汲国外高等教育发展的精髓,如美国马兰立大学的大学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等发达国家的混合化办学模式,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教育行业,有效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取国内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试点成效,如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等已开始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院校,将不同资本主体引入办学机制,打破传统办学的机制弊端,不断激励教育行为,促进职业院校发展。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内涵及意义
产教融合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校企协同育人,培育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教育部多措并举的推动应用型高校建设:一是从政策上进行引导与保障,由教育部牵头出台《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到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应用型高校建设提供转型建设支持;二是从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上进行支持与推动,新设置一批地方与行业急需、凸显优势、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推进校企双向挂职、联合培养、共建基地等深度化合作。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介入,将有利于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深度转型,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就文章的研究对象而言,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研究,设定以专科升格为本科的普通本科院校为主。与我国相关政策支持的混合所有制办学主体——职业院校,可认为是同一本源“专科起点”。因此,在文章的研究中,将借鉴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部分成功经验,探析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特有模式,为高校转型改革提供一定的支持。
二、 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面临的困境
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一方面是为了盘活社会存量资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中,依靠社会力量缓解办学经费的压力,激发本科院校的办学活力;另一方面是有效对接人才市场需求,激发企业与院校的合作积极性,实现社会效应与投资回报的双赢。但是,在实际办学过程中,教育领域因“混合所有制”身份的介入,事实上会面临以下几个主要困境:
(一)教育产权关系不明晰
虽然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性质既可以是公办,也可以是民办,但是“混合所有制”的引入,会导致原有体制机制的改变,所以,在混合所有制院校建设中,最核心也是最紧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产权制度。
产权表现为产权主体对财产客体的经济利益关系。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产权关系主要围绕产权归属与校企双方出资比例而展开。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建立是近年来的教育新趋势,所以没有太多的过往经验参考,导致大多数的“混合所有制”院校产权形式单一,产权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当企业出资方式以场地、设备等入股时,会因与校方资产衔接不到位而产生分歧,产权管理方对资产评估有较大难度。
经济利益是社会资金流入教育事业的一大经济动力。混合所有制院校的分配制度依照产权关系配比,实现利润合理分配。但是因为这一特殊教育产权的不完善,导致经济利益产生时产权流转存在一定问题,既有可能导致部分资产流失或是归属不明,又有可能使得产权所有权虚设,挫伤投资人的投资信心,影响投资办学的动力。
(二)体制机制不完善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交融了高校、企业,甚至是政府等多个产权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本身应由院校负责本科理论教育,大部分实践教育则应交由企业方来配合完成。但是,企业以营利为主,校企合作需要长期的投入,得到合理的回报与高校更重视追求教育质量,两者存在着经济效益与社会公益的问题冲突。另外,院校办学对于教育投入、师资保障、内涵建设的需求要强于企业,没有一定机制的保障,容易导致办学投资方向的矛盾。正因为资金投入具有复杂性,机制缺失,所以院校有形与无形的资产管理并非一件易事。
作为一所高等教育院校,其本身可以依照自身性质得到国家、地方政府等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但是改革为混合所有制办学后,易导致院校话语权的缺失,很可能面临优惠政策两头不靠的风险。
对于在校师资来说,混合所有制办学既会允许一部分教师来自企业聘请,又会有原院校聘任的体制内教师。两者在非传统高校的师资管理体制中,如何保证两类教师待遇、福利、上升渠道等方面公平、公正,如何保证体制内教师队伍的稳定,如何保证企业聘请教师队伍的专业性与责任心,如何让两者合理恰当地交融,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将影响到整个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效率。
(三)交叉融合缺乏稳定性
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收入来源主要以政府拨款和学生学费为主,混合所有制办学使得收入来源多元化,院校有了更为丰富的收入渠道来保障教学。但是,在产权模糊与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这很容易导致资产流失、资金抽逃、教学不稳定等情况。不同权益主体间的交叉融合,打破了原有校企双方的行政壁垒,校企的不同属性导致企业往往不能将促进教育办学视为自己的责任,院校也会在企业等多方介入下偏离正确的办学方向。
因办学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管理有着更多的灵活性与自主性。这便导致了产权结构具有公私双重属性,在院校管理的治理结构上存在争议。一个健全和谐的交叉融合治理,势必要有加强管理权与决策权的分属与制衡。但是,在校企各自为阵的情况下,要切实发挥公平、恰当的执行权益,尚且存在一定问题。
(四)保障办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來说,除了有教育部的部分推动建立文件,以及较早之前便存在的单一形式的教育主体法律法规,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其他相应的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并未有太明确的内容下达。对于其本身的身份定位,是处于公办与民办之间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在教育办学过程中,会产生该使用何种性质的院校政策法规来治理的类似困惑。
随着混合所有制院校趋多,资金来源多样化造成了资金监管的压力增大,因此,相应的法律法规就要求能在盘活教育的情况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经济与教育和谐共进。而目前看来,制定适用于混合所有制院校的合理化法律法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 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策略应对
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尚在探索早期,在产权、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境,但是,作为未来教育模式的大势所趋,可以通过理清产权关系、完善体制机制以及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层面,来积极应对混合所有制办学可能出现的主要困境。
(一)理清教育产权关系
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涉及的产权问题相对复杂,特别是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清晰划定产权,将股权比例与产权规则进一步明确。本科院校就自身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而言,与市场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如专业技术、行业教学等对院校进行投资,这对于投资的资产比重、收益回报均可有一定的把握。教育教学的硬件设备可由院校以租赁形式出租给企业,既能防止院校的有形资产流失,又能直接对接到企业需求,这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恰当形式。
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因其可涉及国有资本、私有资本和政府投资等多种投资主体的同时介入,所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委托相关领域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产权管理,形成一个公私产权的制衡方式。
(二)促进体制机制的完善
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权利各方,虽然有产权配比的不同,但是对于院校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与教育教学的提升等都应有责任与担当。因此,建立长效化的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如通过开展社会培训、科研合作等将有助于提高企业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同时,可以有效助推多元化办学主体促成混合所有制院校的活力与应用型人才养成。
时代的变化推动着行业的变化,如企业在合作中因人才培养不适应性而选择退出时,需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就资金投入、权益流转等做出明确规定,促进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稳定性与长效发展。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可采取类似于现代化公司管理的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将院校治理的管理权力分散至各个层级,建立起多方参与、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以及运行高效的现代化院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引导院校走向可持续科学发展道路。
(三)加强交叉融合的稳定性
为充分考虑各方投资的利益诉求,可灵活把握部分收益性项目。就交叉融合主体的投资内容来说,可采用非直接的资金投入来投资部分校园项目。比如直接承接本科院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校园项目的建设。校方可以较低成本得到相应的教育资源,承接项目本身的企业也可就该项目开展校园与社会的资源共享。就院校保障来说,可探索股份制收益,给骨干教师、科研团队等教育教学主力分配股权,一方面激励教师安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培养社会所需人才;另一方面促进教育资源的融入性,避免部分教师受困于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体制的不安定性。
为加强交叉融合的深入性,可将混合所有制办学向下一级学院的定向合作推进,更好实现利益共享体。一是针对性更强,有助于产教融合,加强专门人才的定向培养;二是定向设置专业,企业可就单专业的硬件设备、师资人力等软件配置进行主动化的融入;三是提高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效率,直接建立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素养培育要求;四是师资团队更为开放积极,有效实现校企师资的优势互补互助。
(四)建立健全保障办学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种新式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办学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甚至是空白。为保障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长期推进,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仍是势在必行。一是教育部门可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明确权益保护,激发办学活力;二是加快制定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保障其办学稳定发展;三是调整陈规旧律中不适用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内容,尽可能营造一个统一的法治环境。
混合所有制办学牵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与院校等多个投资主体的交叉融合,因此,国家顶层设计以及院校具体实践还需要不断探索、完善,以进一步提高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推进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 结语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实行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一大创新。一方面激发了各种社会多种资本参与到教育发展中,实现了社会资本与高校教育的深度融合,开拓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打破了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局限性,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本的社会效能。因此,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混合所有制这种新兴有活力的办学模式,将为新建立的普通本科院校的发展赋能,提供一条切实有效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柳友荣.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1.
[2]何静.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专业衔接研究——基于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模式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4(3):61-64.
[3]劉家枢.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思考[J].职教论坛,2015(4):4-10.
[4]阙明坤,潘奇.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初探[J].职业技术教育,2015,36(4):40-44.
[5]赵红.混合所有制:助推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39(6):67-71.
[6]刘崇献.混合所有制的内涵及实施路径[J].中国流通经济,2014,28(7):52-58.
[7]肖乐.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7.
[8]董圣足.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内涵、样态及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16,36(3):52-56.
[9]牛彦飞,吴洁,潘新民.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实践探索与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8(3):44-49.
[10]张鹏妮.“互联网+”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逻辑、机制及路径[J].江苏高教,2016(4):92-94,104.
作者简介:
邢丹,女,天津人,硕士,副研究员,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科长,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宋祖楼,男,江苏沭阳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秘书科长,讲师,研究方向:公共部门资源管理;
王菲,女,江苏宜兴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淘宝影视学院辅导员,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实证研究;
魏鼎,女,无锡市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科员,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宣传;
华亮,女,江苏无锡市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科员,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