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数据教育模式下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

2018-01-23付涵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教育模式大数据

付涵

摘 要: 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丰富的互联网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又使得网民不得不“主动”交出更多的个人信息。同时,在教育信息化的浪潮中,大数据教育中的隐私问题也是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通过分析大数据助力教育使其方式发生了变革,总结出大数据教育模式下个人信息面临的挑战与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最后从四个层面提出了大数据教育模式下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策略。

关键词: 大数据;教育模式;个人信息保护

中图分类号:D9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1-7836(2018)11-0154-03

大数据,被视为是新一波的科技浪潮,我们身处在这个时代,每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一举一动,都在建构这个无比庞大的资料库。在教育领域,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借鉴商业中的数据应用模式,利用大数据来改善教学成果、帮助学校管理人员做出更好的决策、让教师们更有针对性地调整管理策略,从而使学生更好的发展。大数据的应用使得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但随着在挖掘数据和建立联系方面的技术变得越来越复杂,人们越来越担心大数据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让民众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数据教育助力教育方式变革

(一)实现大数据教育的可能性

大数据无处不在。在美国,候选人们使用其分析并确定他们需要赢得哪些选民的支持,并根据选民的兴趣来调整竞选谈话的要点。

大数据能对教育起到什么推动作用?美国对此进行了一项调查,目的是深入了解包括K-12(美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各个学校的领导层对大数据的看法,调查包括大数据是否会是未来影响力最大的产业、在使用大数据方面面临的挑战以及对大数据未来发展的计划。受调查的教育工作者认为,大数据的最大好处是能够分析、跟踪和预测学生的表现(69%);提高毕业率(61%);并适时调整教学策略(47%)[1]。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大数据的预测能力,其是帮助教育机构来预估学生能力与存在问题的关键。这种预测能力对教育系统至关重要,是个性化学习的基石;其次就是大数据在特色教学上的出色表现,大数据应用在课堂上,例如创建个性化学习课程体系,以最有可能帮助每个学生成功的方式来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最后大数据还可以作用于学校管理人员对学校的建设。这些数据有助于管理者聘请最有潜力的教师,并在高中时期就将学生的兴趣爱好与未来适合从事的工作相关联起来。

(二)教育对大数据的依赖性

现代的教育越来越依赖于科技的发展。在过去的十年中,教育工作者利用学生信息系统(SIS)、学习管理系统(LMS)以及招生管理系统来优化课堂、学校和校园三者的运作[2]。现如今,学校开始使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评估、数字化课堂和授课应用程序,以提高教学质量并改善学习环境。然而,真正的教育方式变革是将大数据技术整合到课堂中去,由于大数据具备丰富性、多样性和快速性这些特点,如果能够应用大数据技术,使大数据成为课堂的附属品,则可生成大量可利用的数据,使教师、管理人员、家长能够在如何教学方面做出更好的决策。这些数据在教育系统中汇总并共享,可宏观地考察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可为包括家长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提供考察学生进步情况的有效信息。

利用大数据来改善教育模式的优点不止于此。在老式的教育模式下,部分学生由于跟不上学习进度可能会导致辍学的结果。但是现在,大部分教育机构都能做到利用有效数据在学生发生状况之前阻止事情的恶化;不仅如此,大数据具有前瞻性和总结性,由于受到高等教育的学生实际上更独立,这使得学生个人情况更难被察觉。经过梳理,这些抽象的行为被转化成数字显示,就能够清晰地找到学生所存在的问题。大数据不仅可以量化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情况,而且能够实时跟踪成绩并了解学生的个人情况,这也使得它成为教育领域最受欢迎的工具之一。

二、大数据教育模式下个人信息面临的挑战与权利边界

(一)大数据教育下个人信息面临的挑战

尽管如此,大数据教育模式确实存在挑战和风险。它流入教育数据库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管理、控制和分析的速度。大数据需要实现预测功能,因此教育机构必须仔细地部署其操作系统和技术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还必须确保学生隐私和数据安全。

據统计,在2017年国内有近30家教育机构出现学生数据泄露事件。其中较为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7年11月26日,一名网友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安徽出众教育皖北地区负责人王磊,非法获取学生家长信息多达7万条,并进行电话销售。这些信息具体包括学校、年级、班级、学生姓名、学生父母的姓名、手机号码,甚至连学生父母的工作单位都有详细记录。由于大量的个人可识别信息(PII)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因此教育机构对信息黑客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又因为研究机构数据系统并不完全安全,直到发现效仿该机构的其他机构出现,否则被盗用的数据可能在几个月或几年内都不会被察觉到。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数据安全受到威胁与挑战越发频繁,但是教育机构也在坚持不懈地设法抵御攻击。

(二)大数据教育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

实际上在这样一个大数据时代,我们需要的是搭建一个完全不同的教育隐私保护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我们应该加重滥用隐私信息违规操作者的责任,而不是一开始就把重心放在是否能够征得用户的同意上[3]。这样一来,想要使用数据的机构就需要基于其将对个人所造成的影响,对涉及个人数据再利用的行为进行评测,从而衡量他们之间的风险比值。但是问题在于,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在2017年发布的《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抽样调查评估报告(2017)》显示,在79个国内外主流互联网产品中抽样测量,个人信息的保护程度量化体现在隐私条款中进行测评。其评估标准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形式、信息处理周期、用户投诉机制和安全维护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估。只有4个网站超过80分(百分制),34个网站的总体表现低于50分[4]。

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中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也提及,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着许多网站不提供隐私协议的情况[5]。比如对于很多提供隐私协议的教育网站来说,也存在着一种普遍现象,即学生在注册网站或使用教育服务时,只能“同意”其隐私条款,否则将无法使用教育服务。使得学生在面对个人信息或隐私政策时,实际上是缺乏选择权的。而且还应当注意的是,在普通人看来,常见的隐私条款大同小异,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人真正会去仔细阅读这些条文。这就给各大网站提供了钻“语言空子”的机会,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使用“含混”这种手法。比方说“必要时,我们‘可能会收集你的信息,并将其共享给其他企业。”这恐怕就存在着歧义,你很难摸清楚“必要”是在什么时候,可能是有多大概率,以及其他企业的范围究竟是多大。通过模糊表述,使得这些条款完全可以达到“长篇大论、充满细节,但什么也没说”的效果,这会极大地损害对隐私的保护。

三、大数据教育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大数据的出现使得个人信息保护这一问题再次升华。现阶段教育大数据个人信息的保护可以从四个不同层面提供思路:意识层面、立法层面、技术层面和经济层面。

(一)意识层面的保护和建议

由于数据因为其蕴藏的价值不可估量,出于经济利益等动机的驱动,很多只为牟利的第三方机构想方设法搜集学生的数据。行业道德底线的缺失造成教育数据泄露的风险。同时,个人防范意识的薄弱,导致学生的信息在平台被泄露也很少有人具备维权意识,这大大助长了隐私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意识方面,建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1.在管理方面做到加大监管的力度,可以通过设立并规范的行业标准,从而设立允许保存和分享信息的限度,进而降低数据隐私泄露的风险。

2.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从他们可以在个人设备上保存的内容到他们应该如何在外部共享文件以及可能出现恶意软件的识别,将安全培训课程整合到员工入职流程中,并在日常实践中加以深化。

(二)法律層面的保护和建议

在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不少。据统计,“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将近40部,国务院发布的有30部左右,另外,工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了近200部的规章制度”。但对比在这方面领先许多的欧盟来说,随着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我国现行制度已无法满足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欧盟在20世纪末,陆续出台了比较完备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定。我国直到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工信部制定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总体来看,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款、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比较分散,基本上都是制裁形式,但缺乏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的准则。 因此,有必要制定具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相关法律标准和规定。

同时,个人信息权作为民事权利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人格权,民事基本法的《民法总则》第111条把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原则,是未来制定单行法或细化保护措施的基础依据。 对于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规制,不仅需要民事法律对概念、范围、原则和责任进行规定,除了民法保护之外,还应该在刑法当中设立侵犯公民信息权罪,以惩治那些较严重的信息侵权行为。从各国立法来看,将侵犯隐私权定为犯罪行为是一种世界性的立法倾向。 德国、日本、瑞士和其他国家的刑法都规定了针对隐私或类似指控的罪行[6]。

(三)技术层面的保护和建议

1.设置简明扼要的隐私条款

纽约大学和康涅狄格大学的研究人员进行了一项研究,500多名志愿者被要求注册一个新的社交网站。该网站中某项隐私政策规定,如需使用请交出你的孩子来满足。结果竟然98%的参与者都接受了该项条款。因此,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确定这意味着几乎没有人会读完整[7]。首先,仔细阅读每一项隐私条款需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其次,它们通常是为了给公司提供法律保障而设计的难以理解的法律法规。尽管法律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但用户协议可以并且应该使用非律师人员可以理解的语言编写。

2.及时修复漏洞

数据的丢失不可避免地会与技术相关联,进而会影响消费者对公司的看法。维持信任需要采取主动措施,在违反协议情况下即时采取行动[8]。首先,实践中最好的做法是不要去等待违规事件的发生,定期更新安全保障措施并提交给第三方审核,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无论发生意外后结果怎样,任何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的漏洞都需要迅速修复。充分了解收集到信息内容可以帮助专业IT人员创建更强大的安全系统和采取控制措施,这对保护系统免于遭受攻击起着重要作用。

(四)经济层面的保护和建议

信息与经济两者比较,信息处于更有利的地位。用户的隐私一旦被侵犯了一定会表示不满。公司也的确会感受到大规模的抵制威胁,即使没有法律要求,也愿意修改程序[9]。但是逐渐形成的经济问题是:分享个人信息的平衡点是什么? 对用户来说,是否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量化收益来换取与特定站点的信息共享? 这些问题的答案对于用户及商家来说可能是互惠互利的:用户会知道谁有什么信息以及他们获得什么回报。因此,开展一项经济分析并列出公司成本与追踪用户收益之间的平衡将是有必要的。

四、结论与讨论

大数据是人们获取新知识,发明新价值的源泉,通过对海量的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预测、分析,从复杂的数据中找到规律。大数据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它使得目前用以保护隐私的法律手段和核心技术失去了效果。文章从四个层面对大数据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一些想法,旨在能够使得教育大数据在教育变革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大数据在教育的应用中虽然存在问题亟须我们去解决,但是大数据在教育领域中的作用是瑕不掩瑜的,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没有百分百的权利也没有百分百的义务,我们能做的就是针对大数据在教育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使得大数据在教育领域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10]。

大数据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工具。它告知人们信息但并对此不过多解释。它指导人们去理解,但有时也会引起误解,这取决于能否被正确使用。大数据的力量是那么耀眼,我们必须避免被它的光芒过分吸引,并善于发现它固有的瑕疵。正如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中写到的:“大数据并不是一个充斥着算法和机器的冰冷世界,人类的作用依然无法被完全替代。大数据为我们提供的不是最终答案,只是参考答案,帮助是暂时的,而更好的方法和答案还在不久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The Center for Digital Education[R].Big Data in Education.Research, 2015(3).

[2] BY LANCE LAMBERT[J].Ohio Colleges Plan to Identify Students at Risk of Dropping Out with Data Analytics Tools, 2015(8).

[3] Kevin Kelly.The Inevitable: Understanding the 12 Technological Forces That Will Shape Our Future[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 孙璐.企业互联网数据收集的个人信息保护[J].新闻传播,2013(12).

[5] 朱四倍.个人信息泄露犯罪成本低是罪魁祸首[J].中国教育报,2016(10).

[6] 陈奇伟,刘伊纳.数字遗产分类定性与继承[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

[7] Shankar Vedanta.Do You Read Terms Of Service Contracts?[Z].National Public Radio, 2017.

[8] Bhatia, Jaspreet, et al. A theory of vagueness and privacy risk perception. Requirements Engineering Conference (R), IEEE 24th International. IEEE, 2016.

[9] F. McSherry and R. Mahajan. Differentially-private network trace analysis[C].In Proceedings of the ACM SITCOM Conference, 2010(9).

[10] 马晓亭.大数据时代圖书馆个性化服务读者隐私保护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4(2).

[HJ0][HJ*2]

Protection of Students Personal Information under Big Data Education Model

FU Han

(College of Law,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Harbin 150028, China)

Abstract: In the era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s have brought convenience to peoples lives. At the same time, netizens have been forced to "proactively" deliver more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meanwhile, in the wave of 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 privacy issues in big data education are topics that many scholars have studied. The article analyzes big data to help education to change the way it is, sums up the challenge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under the big data education model and personal information rights boundary,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strategies of protecting students personal information under the big data education model from four levels.

Key words: big data; education mode;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猜你喜欢

个人信息保护教育模式大数据
如何做好法律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
我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研究综述
基于MOOC的大学英语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