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安全探析
2018-01-23徐滨清
文·徐滨清
伴随着电子技术的迅速崛起与发展,档案管理已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化档案管理,更在信息网络时代的背景之下,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与此同时,现代意义上的档案管理安全,也不仅仅是实体化档案的管理安全,更扩展为电子网络信息化档案的管理安全。由于网络和电子信息自身的特点所限,电子网络信息化档案存在着不容小觑的安全隐患,所以加强档案管理安全的工作,便不容置疑地摆上了日趋显著的重要地位,需要引起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档案管理安全的重要性
档案管理安全工作是以档案资源为对象,信息网络技术等为手段,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档案伤害或损失的风险降低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快档案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档案信息安全工作面临众多威胁,给档案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安全、信息化管理中的作用,要不断健全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对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际机密的,尤其是政治、科技、军事以及经济方面的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重点保护,避免因损坏、窃取或篡改,而对国家、社会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
二、档案管理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管理者的意识不强、能力有限。长期以来,档案管理工作在很多组织和单位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档案管理安全就更提不到议事日程上了,人们只满足于档案的不丢、不破、不坏,而对潜在危险的预测、监控、解除无任何概念。对于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很多人也都认为只是将档案资料输入到了计算机中而已,对这样一个本应是智能化的高科技管理系统,只是当做一个取代手工管理、检索的替代品使用,对其中暗藏的风险缺乏足够的预控能力和防范措施。
(二)聘用很多在技术和标准上都存在差异的信息化开发公司。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档案信息化过程中,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研究,大多都是由不同的几个公司共同完成,这使得档案信息化管理不能将所有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严重影响了档案信息管理的运行效率;从技术上来说,也不能在不同系统间转换数据,影响了档案信息的共享。使各个行政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受到限制,不利于提高单位的行政效率,也降低了各单位对群众的服务质量。
(三)我国发展信息化的时间相对较短,在信息化技术和专业信息化团队的建设上都较为落后。在一些部门中,档案信息化管理程度、管理软件和政府服务的需求、特点并不兼容,使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实用性大打折扣,也使档案信息化管理没有特点,让档案信息化管理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中推广受限。
三、档案管理安全的措施
(一)明确责任,增强防范意识,保证档案实体的安全性。首先要配备与档案管理相适应的防灾设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到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层层责任制。要选经常进行安全演习,增强管理人员安全防灾的意识,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为其他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二)树立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首先,要掌握计算机的相关知识,了解病毒危害及其防范措施。要提升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减少被他人利用而导致信息丢失的情况,增强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其次,在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要立即更新密码设置。再次,档案室的计算机要实行专人专用制度,对计算机的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严禁安装不必要的软件与游戏,减少病毒人侵的机会。最后,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合理与合法性。
(三)增强保管意识,避免原件丢失。实体档案都存在唯一性,提供档案原件使用也是不可避免的义务。因此,在档案使用过程中,有条件的可尽量提供复印件,减少原件磨损的几率。而电子文件则要做好异地备份工作。对正在使用的电子档案,尽量以复制件替代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封存保管。
(四)制定对设施管理的检查制度,保证设施的安全。档案室内有电源线、网络线、防盗系统线等,管线密布,电器众多,且用电量较大、使用时间集中。因此,必须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五)创建科学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由于我国关于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法律空隙侵害或者盗窃档案资料,增加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网络、计算机关于档案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体系,为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提高法律保障。
在传统媒体慢慢逝去,网络和新媒体时代极速崛起并扩张的时代,档案管理已然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形态,更加依附于非实体化的信息空间,但又由于网络信息特点和档案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审视档案管理安全工作不可或缺,每一个部门和单位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