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8-01-23◎郭涛
◎郭 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国务院要求,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2号),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做出安排。因土地承包确权工作的开展,农民集体重新调查承包地权属,统计数据较上年均有所变动。据统计,全省588.3万农户家庭承包经营5097.6万亩耕地,户均面积8.7亩;集体预留79.6万亩机动地,比例为1.6%。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
截止2017年底,全省有172.8万农户将1942.3万亩承包地流转出去,签订耕地流转合同178.9万份,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79.9%;流转面积比上年增长7.8%,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8.1%。有6个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40%,其中铁岭市、辽阳市、阜新市流转比例位居前3名。
在流转方式中,出租(转包)是农民的最爱,占流转总面积的81.2%;在流转去向上,农户之间流转比例仍然很高,面积为1347.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9.4%;在流转土地使用方向上,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1165.5万亩,比上年增加了5.6%,占流转总面积的60%。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兼业化也影响土地流转工作。但在我省,却有不同的表现。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我省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在全省1242.4万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务工劳动力383.2人,占总数的30.8%,比上年减少0.45%;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290.33万人,占总数的23.4%,其中乡外县内、县外省内、省外的比例为50:37:13。
另外,农户兼业化对土地流转有影响。我省纯农户546.3万户,比上年有所减少;各类兼业户合计91万户,比上年增加,说明部分纯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后进行兼业化生产,促进了土地流转。从总体看,我省农户数量在下降,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在增加。我省5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数量为6.3万户,比上年增加了3.3%。
(三)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2017年,我省共设立86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1840人。全省共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17982件,比上年减少了10.61%,其中通过仲裁和调解方式化解纠纷16465件,占受理纠纷总量的91.6%,比上年增加11.2个百分点。在已调处的纠纷中,以调解方式调处的14097件,占调处纠纷总数的85.6%;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调处纠纷2371件,占调处纠纷总数的14.4%,其中和解或调解纠纷数1890件,仲裁裁决481件,仲裁裁决比例20.3%,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情况
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辽农经〔2017〕107号),明确了发展方向。2017年,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7424个,比上年增加2103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2509个,比上年增加4424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2538个。
(一)家庭农场
据统计,在7424个家庭农场中,有1713个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有2852个纳入了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沈阳市、铁岭市、锦州市的家庭农场备案数量位居前3名,合计占总数的45.8%。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178.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3.5%;流转经营耕地131.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的6.8%;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4.6个,其中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约3个,常年雇佣劳动力1.6个。
按行业划分,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6418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86.5%,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5918个,占种植类家庭农场总数的92.2%。从经营规模分析,经营土地面积50-200亩的家庭农场最多,有3379个,比例为45.5%。从经营收益看,家庭农场年销售产品总值18.12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24万左右。其中,年销售总值10-50万元的3989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3.7%。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幅持续下降,从2014年开始,年增速环比分别下降20.5%、13.1%、3%、4.7%;全省5250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2538个合作社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占总数的4.8%。
从生产结构分析,种植业合作社比重较大,数量为30615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8.3%;其次为畜牧业、服务业、蔬菜产业。从服务内容看,呈现出多元一体趋势,全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2596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49.5%,比上年增加了9.3%;以生产服务为主的合作社1616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0.8%。从经营规模看,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33.7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49亿元,培训成员121万人次。通过参加各类合作社,农民在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技术信息服务以及农产品加工等环节上展开合作,降低了市场风险,提高了产品议价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情况
2017年,按照系数计算的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717.4万亩,全省2016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6096万亩(数据来源于2017年辽宁统计年鉴),托管率为11.8%。从统计数据看,我省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户接受服务面积占六成以上。全省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托管面积分别为耕,882.7万亩;种,646.8万亩;防,451.9万亩;收,665.9万亩。其中农户接受服务的面积约占65.4%。二是农民合作社是主要服务力量。全省共有9342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平均每个服务组织服务面积约为768亩。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53个;农民合作社4335个,农业企业125个;其它主体4329个。三是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总计89.8万个(户),其中接受服务的农户数81万户,占服务对象数量的90%。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25号),安排部署改革工作。2017年,我省220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180个村在工商部门登记;改革时点量化村级资产总额54.2亿元,其中量化经营性资产42.2亿元。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股东总数40.6万个,其中成员股东40.3万个、集体股东185个。涉及股本总额83.4亿元,其中成员股东平均拥有股本1万元,集体股东平均拥有股本1423万元。本年股金分红总额1.1亿元,年末资产总额54.9亿元;上缴税费总额55.2万元。
(一)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48亿元,比上年减少了2.6%,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小幅减少;投资收益1.5亿元,较上年减少75%;发包及上交收入12.2亿元,较上年增加14.4%;各级财政补助收入12.6亿元,较上年增加20.3%。总支出45.4亿元,较上年减少了4.6%,经营支出8.3亿元,较上年减少了38.7%;管理费用17.9亿元,较上年增加5.4%;其他支出19.2亿元,较上年增加12.4%。
由于有些村长期收不抵支,没有收入来源,支出造成赤字或历年占用公积金数额比较大,不能结转公积金,所以未分配收益出现负值,年末可分配收益-15.5亿元,较上年减少98%。
(二)“空壳村”情况
2017年无经营收益的村8120个,约占总村数的66.4%;有经营收益的村4105个,其中: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1898个,10~50万元的村804个,10~50万元的村 1014个,50~100万元的村190个,100万元以上的村199个。空壳村(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和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达到10018个,较上年增加479个,占总村数的82%。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空壳村”问题突出。
(三)农村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661.6亿元,比上年增加4.1%,村均541万元。负债总额218.2亿元,村均178.5万元,村均资产负债率33%,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分地区看,我省大连市、盘锦市、沈阳市资产规模占比较大,村均分别为2147万元、1003万元和741万元。大连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20.1亿元,占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的34.1%。从负债构成看,流动负债合计191.3亿元,比上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长期负债合计26.9亿元,比上年减少5.6个百分点。所有者权益合计443.4亿元,其中:未分配收益-40.9亿元。
四、农经体系建设
2017年,全省农经机构数达到1303个,比上年增加了11个,主要是部分市为适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成立相应科(室),承担土地确权工作。乡级机构中,农经职能明确由行政机构承担的148个,占乡级机构总数的13%;农经职能明确由事业机构承担的1024个,占乡级机构总数的87%。全省农经机构实有人数5040人,比2016年减少了146人;农经机构在编人数4169人,比上年减少了427人。从学历构成看,中专以上学历3873人,大专以上学历3356人,均呈现下降趋势。从职称看,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1751人,其中高级、中级职称人数分别是97人、1125人,比2016年分别减少了3人和11人;各级农经机构拥有计算机2911台,越往基层平均计算机数量越少,每个乡仅有2.3台,人均0.6台。